浅谈云南省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7-01-26李季云锡集团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部主任
李季 云锡集团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部主任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第39期中青班学员
浅谈云南省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李季 云锡集团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部主任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第39期中青班学员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阐明了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下简称混改)的目标与原则,强调已混改国企要着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适宜推进混改的国企要坚持“三宜、三因、三不”的原则。《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白药控股混改的启示
启示一:企业内核是改革的前提与重要保障。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支持和主导下,白药控股的混改得以快速、顺利推进,同时我们要看到:混改是一种典型的市场行为,混改目标企业必须得到战略投资者的认可,才具备推进混改的前提条件。白药控股是云南省甚至全国少有的优质企业,其品牌价值高、经营业绩良好、发展前景好,同时拥有入股各方均认可的优秀管理团队。正是这些特质吸引了投资者。
启示二:混改的核心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结构决定治理结构,治理结构决定治理能力,而治理能力直接影响企业市场竞争力。国企混改的实质是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利用不同性质资本的特点,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这样做,有助于破解国有资本股权集中且长期固化的问题,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优化企业内部激励,降低国有企业代理成本,形成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启示三:混改有利于提高国企的持续创新能力。推进国有企业混改和员工持股,将激励国企职业经理人注重模式创新和科技研发,开展更多的创新活动,激发国有企业的持续创新活力,进而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创新能力。此外,混改带来的新增资本,以及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的提高,为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
二、云南省属国企集团推进混改存在的问题
除白药控股外,其余省属重点国企在集团层次的混改推进较慢。一是混改在探索中前行,政策细则出台也较为谨慎,从政策解读到大胆推进需要一个过程。二是云南省属国企的包袱重且资产质量不高,对潜在投资者的吸引力严重不足,混改谈判中的议价能力也较差。三是国企民企都存在心理顾虑。民营企业担心参股情况下会缺乏话语权,股本被稀释,最终“被吞并”;担心国企模式运行成本高,投资得不到合理的回报。国企高管担心国有资产流失,责任边界不清晰,同时企业会丧失体制内的原有待遇,利用政府资源的能力弱化。甚至有的国企存在“甩包袱”思想,拿出的资产较差,显得“诚意”不足。
三、推进云南省属国企集团混改的策略
1.正确认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内涵。国企混改是立足产权的体制层面改革,引入民营资本的核心目的是推动国企体制机制转换,有效解决政企不分的顽疾。产权多元化的背后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混改不能“为混而混”,以为“一混就灵”,或者“一混了之”;但也不能“抱残守缺”,因风险而停顿,甚至将混改后未实现发展目标的原因简单归罪于混改本身。
2.坚定推进省属国企集团混改的决心。近两年来,省属国企改革明显提速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导致总体改革效果不理想、改革红利释放不显著,部分国企的结构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依然陷入深度困境之中难以自拔。当前,云南国企改革必须从集团层次撬动,才能真正有所突破,集团以下层次的混改,空间和带动作用都有限。要坚定推进省属国企集团层次混改的决心,能混改的快推,条件不成熟的要尽快创造条件。
3.切实做好基础工作。加快不良资产剥离、冗员处置、僵尸企业出清和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改善资产质量和企业形象,提升吸引力;加快省属企业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有价资源的资本化,提高企业价值,并在混改中寻求一定的溢价空间;尽快完善国有资本监管体制,强化责任监督。对不能尽快混改的省属国企,要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国企高管的身份转换,彻底推进去行政化;着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和金融环境,为企业家队伍的引入和培养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