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
2017-01-25
浙江国土资源 2017年11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
根据草案,此次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关于“三权分置”。草案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中分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同时明确了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的权能。为加强对土地承包权的保护,草案规定,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后,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方的土地承包权不变。
草案还明确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为了给予农民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预期,规定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30年。草案还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融资担保、土地经营权入股、维护进城务工和落户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等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