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以“互联网+”引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17-01-25林振文司法部信息中心主任

中国司法 2017年10期
关键词:法网服务体系司法

林振文(司法部信息中心主任)

以“互联网+”引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林振文(司法部信息中心主任)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把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要求落到实处,今年以来,新一任司法部党组提出了“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这一总体思路是在充分调研分析司法行政工作现状、准确把握形势任务、系统总结以往实践基础上的重大理念创新,为加速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与此同时,部党组积极顺应信息化发展大势,进一步提出了将信息化作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重要引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与司法行政业务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智能化、现代化水平的信息化3.0发展目标。

“明者因时而变”。新的发展阶段,如何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这个总抓手插上腾飞羽翼,抓纲带目,促进司法行政整体工作实现跨越发展,成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需重点关注并予以实践呼应的重大时代命题。以“互联网+”为引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回答这一时代命题给出了答案。

一、充分认识“互联网+”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驱动引领作用

“互联网+”,是一种以新科技手段创新应用为标志的现代化生产关系,其基本特征是开放、平等、协作、共享。“互联网+”与司法行政业务的深度融合,为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整体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

(一)“互联网+”是推进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引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律师队伍从无到有,发展到目前的近 33万人,供给总量不足的问题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缓解,但结构性矛盾凸显,表现为法律服务市场化配置导致部分地区资源严重短缺,对适当以有形之手加强法律服务资源优化重组提出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更深、更广、更高水平的优质法律服务需求与良莠不齐、相对粗放的供给现状的矛盾,对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监督管理提出更高要求。而在信息化发展时代大潮下,“互联网+”等新科技手段的创新应用,将大大增强法律服务供给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敏锐性、灵活性,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确保人民群众、各类社会主体在任何需要的时候都能获得普惠、精准、及时和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同时,也为加强行业指导与监管装上了千里眼、顺风耳,能有效克服监管队伍人手不足、手段落后的工作短板,从而为推进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驱动。

(二)“互联网+”突破了传统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路径依赖

司法行政改革事关民生福祉,事关法治社会建设,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但司法行政改革相对滞后。张军部长指出,司法行政改革相对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司法行政改革缺乏系统性,没有注重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性和内在关联性。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司法鉴定、司法考试、人民调解等十多项职能,职能不集中,点多、线长、面广、事杂,改革如果仍沿用老套路、走老路,势必陷入零敲碎打、各自为改的泥淖。而基于“互联网+”的司法行政改革新思维,充分利用“互联网+”所代表的“连通、共享与融合”技术架构,着眼综合集成和信息共享,通过打通数据接口、集成应用界面、拓展业务功能等方式,推进分散的业务整合,形成“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大数据高共享、大平台高集成、大服务高智能,有助于构建整体联动、协同治理的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总框架。

(三)“互联网+”释放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巨大红利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要义,就是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领域、体现公平正义价值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信息社会条件下,充分发挥互联网高效、便捷、资源利用率高的优势,对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的功能和实现其价值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的法律服务,使老百姓不出家门就能解决法律难题,动动手指就能满足法律需要,真正实现法律服务群众“零距离”;人民群众享受“互联网+”优质、高效、便捷法律服务的同时,得到了良好的用户体验,增强了用户粘性,培养了用户忠诚度。借助“互联网+”的巨大吸引力,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更好地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养成法治意识,推进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释放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载体的巨大红利。

二、准确把握“互联网+”引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深刻内涵

“互联网+”作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突破了传统管理、服务、决策的时空界限,引领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内涵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

(一)促使公共法律服务的内涵不断创新

一是推动了各业务领域加速聚集整合,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的系统性。“互联网+”为贯彻落实部党组提出的“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决策部署提供了较好的技术手段,使散落的法律服务块状资源得以在大平台聚集,体系的粘合度更高、协同性更强,有利于形成“抱团出海”规模效应,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获得感。二是促进“服务、监测、研判、决策”的服务链条闭环效应更加显著。通过“互联网+”等现代技术应用,可以敏锐洞察、动态反映、实时监管、科学研判法律服务行业运行状态,有利于强化行业监管与行政管理,大幅度提高管理效能;同时,管理效能的提高又可以反哺于法律服务业务拓展与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服务质效持续提升。

(二)促使公共法律服务的模式不断创新

一是实现供给方式从“脚板”到“指尖”的转变。目前,全国超过30%的省(区、市)建设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各地通过建立微信公众号、移动APP,主动应对移动互联网时代对政务服务的挑战,精准推送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使过去“脚板”“大篷车”式的法律服务供给,向“指尖”上的法律服务获取转变,真正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也促使“谁服务谁普法”落地生根。二是实现服务形式从“作坊式”到“淘宝式”的跨越。“互联网+”改变了传统的手工填单、人工接待应答的“作坊式”服务模式,以网上法律服务产品推介、网上法律咨询、网上智能推送、网上点单预约、网上进度查询、网上服务评价、网上动态监管等全方位网上服务为载体,实现了 “淘宝式”的法律服务供给和获取。三是实现工作模式从被动应付到主动反应的飞跃。长期以来,司法行政机关以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节点为标志组织的一些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主要依靠人力和主观经验调动资源,成本高,时效性差,充其量只能起到一些宣传的作用。“互联网+”采用信息主导的工作模式,通过对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全息感知、智能分析、预先研判、主动反应和精准施策,使司法行政机关实现了对法律服务资源的科学配置,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的现代化、智能化、集约化水平。

(三)促使公共法律服务的机制不断创新

一是促进法律服务资源整合调度机制的创新。“互联网+”服务新模式,需要建立一支相对固定、优胜劣汰的网上法律服务团队,并相应建立线上法律服务机构的遴选机制、线上法律服务标准化运行机制及日常业务管理机制,以吸引和发掘更多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的优质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开展线上法律服务,有利于形成全国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一体化运行体系。二是促进法律服务技术应用机制创新。通过建立互联网运维系统管理机制,可使用户管理和业务分流等更加科学、便捷、高效;通过建立数据管理与分析应用机制,可使公共法律服务全领域、全平台数据得以汇聚整合、挖掘分析,有效发现法律服务突出问题、热点区域和变化趋势,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三是促进法律服务监督评价及激励机制创新。通过法律服务网上监督团队,建立用户评价、第三方机构评估和专家点评相结合的约束激励机制,进一步引导和激发法律服务队伍对投身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打造良性、健康、优胜劣汰的公共法律服务生态体系。

三、以“12348中国法网”建设为着力点,推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深度融合

(一)以网络平台为突破,引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档升级

张军部长在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上提出,要构建建设成本少、落地效果好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网站平台等三大平台。近期,司法部印发了《12348中国法网(中国公共法律服务网)建设指南》,对网络平台建设作出了科学、全面、系统的顶层设计,对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一是在理念观念上有重大突破。“12348中国法网”将公共性、公益性、社会化等“两性一化”有机融合,既服务了群众、弘扬了法治,也宣传了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形成了法律服务行业做菜、出产品,司法行政机关上菜、搭平台,广大群众点菜、享服务的局面。二是在机制保障上有重大突破。“12348中国法网”系统性地提出了建立“三支队伍”的机制保障措施。其中,网上服务团队可有效聚集一批高水平、讲奉献的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以真实身份、认真负责地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技术支撑团队确保了“12348中国法网”日常运行安全稳定,功能与时俱进;网上监督团队通过监督考核,有效保障网上法律服务质量。同时,司法部领导亲自挂帅参与监督团队,以上率下,必将带来良好的示范效应。三是在品牌建设上有重大突破。“12348中国法网”的命名展现出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法治建设中覆盖面广、领域多、渗透深的特点,将司法行政工作的政治性和业务性有机融合,有利于展示司法行政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品牌”形象。

(二)聚焦司法为民,做优做强“中国法网”核心功能

从技术实现角度看,“12348中国法网”重点实现了服务和监管两大功能。其中,服务功能包含了“信息发布、信息查询、法律咨询、办事服务、用户评价、定向推送、自助服务”等六项内容;监管功能包含了“大数据分析、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管”两项内容。从业务实现角度看,包含了“法律事务咨询、法律服务指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法规与案例查询、信用信息公开”等五个方面。“12348中国法网”要聚焦司法为民,做优做强其核心功能。一是做好法律事务咨询功能,要打造一流的驻场服务专家团队,为用户提供高水平的在线法律咨询意见。用户可对驻场服务专家进行评价,并自行决定与相应专家确立委托意向。要积极应用人工智能技术,为用户提供自助式法律咨询服务。二是做精法律服务指引、提供功能。要积极探索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法律服务供给体系,精心设计具有时代性、敏锐性的法律服务产品,打造多样化、精品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产品库,使不同社会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实现科学导引、精准服务。三是做优法律服务案例查询功能。打造种类齐全、典型意义大、指导性强的法律服务案例库,按照不同的业务条线分类管理法律服务案例,满足社会公众和法律从业人员组合查询的需要。同时,采用智能检索技术,为社会公众提供丰富的智能查询服务和智能案例推送,帮助其在查询类似典型案例的同时,对自身的法律诉求产生合理的心理预期;也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开展行业监管、同案同处、预警预测提供指引。四是做强大数据分析功能。要对“12348中国法网”运行中产生的大数据进行挖掘,准确把握各地公共法律服务的热点问题及敏感领域,对其形成的原因进行深度分析,及时反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并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风险防范,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矛盾升级或群体性事件,切实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防控风险、化解矛盾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着眼价值提升,大力培育“中国法网”的品牌效应

“中国法网”要做大做强,不仅要靠实力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高质量法律服务,也需要花大力气提升品牌的影响力和受众对品牌的忠诚度。一是不断强化品牌科技实力。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成果,实现高集成、高共享、高智能,大数据、大平台、大协同的“三高三大”科技支撑。纵向上打通部、省两级平台,通过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实现业务协同;横向上,做到门户网站、“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全终端全覆盖,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时空、“一站式”在线便捷服务。二是建立品牌的价值提升和维护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下一体、左右协同的“12348中国法网”建设政策支持;树立品牌营销理念,加大品牌推介力度,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12348中国法网”的知晓率,提升点击率、使用率、满意率。“12348中国法网”上线前,司法部将编制宣传方案,做好宣传推介,扩大影响;今后,可探索以“12348 中国法网”名义举办一系列面向百姓、服务百姓的品牌化、常态化活动,使“12348中国法网”品牌逐渐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成为一支不可或缺的为百姓解难、为政府分忧的社会治理新生力军。三是不断拓展“12348中国法网”的延伸功能。树立“大平台+”的创新发展理念,在推动管理服务一体化、业务内外协同化、“线上、线中、线下”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程中,探索成立法律服务大数据研究机构,开展法律服务数据标准化采集、实时化汇聚、智能化分析、科学化应用,着力将“12348中国法网”打造为法律服务产品创新的研发基地、孵化基地、应用基地,不断拓展优化管理、反哺服务、支撑决策功能,确保司法行政改革深化延伸到哪里,平台功能就丰富完善到哪里。

猜你喜欢

法网服务体系司法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下侦羁关系的反思
智慧出行,智绘未来——新一代出行服务体系构建与实践探讨
Capturing semantic features to improve Chinese event detection
制定法解释中的司法自由裁量权
法网延期,影响全局
“三效合一”构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
建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最后一公里”
司法所悉心调解 垫付款有了着落
法网11冠
奏好人大内务司法监督“三步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