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问题研究
2017-01-25□仝尧
□ 仝 尧
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问题研究
□ 仝 尧
作者:仝尧,中共徐州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讲师、法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法学基础理论、社会管理、马克思主义法学。邮编:320300
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和长效化的新特点新要求,必须通过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问题、难点的分析总结,循序渐进,最终结合实践中的规律,基于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同步深化、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制度建设和执行落实有机统一、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双向互动等方面找准下一步全面从严治党的着力点,提出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对策思考。
全面从严治党 常态化 制度化 长效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八项规定为肇始,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教育实践活动为深入拓展,以重拳反腐为强劲动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在实践中不断成熟。“新形势下,我们党的自身建设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1]但由于体制机制、政治生态以及干部自身等多方面原因,一些地方和单位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为官不为”的现象在一些地区和部门有所滋长蔓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如何贯彻党中央出台的一系列从严管理干部的制度化文件,亟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本文拟对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问题作一探讨。
一、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和长效化的新特点新要求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重要步骤。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就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常抓不懈推进,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第一,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常”与“长”是关键,必须经常抓、长期抓,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步入正常的状态,运用法治方式管党治党,以更大力度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形成抓党建和促发展有机融合、互促共赢的常态,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让其存在成为党内生活中自然而然的事,劲头永不松懈。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化是一个稳定的常态,是一个全面、持久、深刻的常态。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全面严起来,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因此,全面从严治党一要坚持“常”,二要坚持“长”,使全面从严治党形成常态化机制。全面从严治党,须立体化发力、常态化着眼,才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第二,努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所谓制度化是指群众和组织的社会生活从特殊的、不固定的方式,向被普遍认可的固定化模式转化的过程。从严治党制度化,主要是指党的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在制度范围内活动,都应当按制度规范和制度程序办事,并接受制度的约束和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就是将党的组织、作风、廉政建设由主要依靠思想教育解决党内存在问题的方式转换到以固定的制度来解决党内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其中包括党的体制制度化、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制度化、党的一切行为的制度化等。
第三,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化。长效化即能保证制度的正常运行并能发挥其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长效化也意味着某项机制不是短暂发挥作用,是能够长久地运行下去而不会随着时间慢慢失去它的效用。保持长效机制不是说它是一成不变或者一劳永逸,而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随着时间和条件的变化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换言之,长效化是让一项制度保持长期有效地发挥作用的过程。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化,就是要使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战略思想体系能够有效发挥作用,达到预期目的并始终能保持应有的效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化需要持久抓、见长效,努力走出一抓紧就有效果、一放松就失效的怪圈。完善全面从严治党长效化体制,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要始终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状态”,必须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和长效化,这就要求我们在从严治党上有更强意识、更多举措、更大作为。一是要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开启内外兼修的政党治理新思维。二是要树立强烈的危机意识,形成作风建设持续推进的新态势。三是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局面。四是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新规律。五是要把抓党建与抓发展有机结合,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新格局。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和长效化的特点更为明晰,内容更为系统深入,要求更为全面严格,重点更为明确鲜明,手段更为具体科学。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和长效化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和长效化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十分重要的课题,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和长效化的重要抓手。政治生态是相对于自然生态、经济秩序而言的一种社会政治状态,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活现状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政治生态包括外部的从政环境、党的构成要素(包括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之间的相互关系。基层政治生态就是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活现状及政治发展环境,是一个地方的“软环境”、“软实力”。基层政治生态的好坏,影响基层党员干部的价值追求和从政取向,影响党内乃至整个社会的精神风貌。不容忽视的现实是,随着高压反腐、作风建设的深入推进和纪律约束的不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遇到了一些突出的难题。
1.常态化趋向缺乏“功能性”自觉。一是政治生活的“功能化”还需要加强。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各级党内政治生活逐步得到了重新规范,但功能作用方面的隐忧仍然存在:组织生活不正常不严肃,不能主动过经常过,应付了事;批评与自我批评时缺乏原则性战斗性;“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逐步有了保障,但作用发挥不够;一些领导等级观念强、标杆意识弱,影响了自身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活动的实际效果。二是学习的主动内化不够。根据近期在几个区县的抽样调查,有些党员自主学习时间普遍不多,知识结构广度和深度明显不足;有些党员干部不学马列经典著作,认真系统研读过马列著作原典的仅占调查总数的1.5%;还有些同志对“两学一做”中的“学”理解不够深入,不能主动琢磨重点内容的来源、内涵和作用。三是基层对党内监督存在“狭窄化”认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条例》和《准则》为管党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目前反腐败的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基层体系的自觉性尚未完全发挥,容易在实践中将党内监督窄化为经济反腐。监督路径主要依赖纪检系统,组织系统对党内监督的特殊作用激发还有待加强。问题的发现与惩治往往依靠上级组织的力量推动,党纪政纪处分界限在实际中比较模糊,对潜在的违纪违规现象缺乏预警,监督易窄化为事后追究而非日常程序。
2.制度建设偏满足于“系统自洽”而非“系统自为”。一是干部队伍建设中的“观光电梯”效应亟待破解。以调查中的某县为例,2011年前后通过公推公选、换届调结构集中提拔了一批年轻干部。十八大后,由于清理超编超职数及培养干部“蹲苗”的影响,用人开始趋向保守。待到新一轮选人用人高峰期,继续晋升的候选基本盘已经形成,当初错失机会的干部在资历、职务等各方面都无法与之前得益者竞争,如同坐观光电梯,关门前一步赶不上就步步跟不上。二是党员结构“控制”和“优化”平衡还不够。中央要求调控发展党员数量以来,某市受访区2012年发展560人,2016年发展数字减为343人,发展人数逐年递减10%。但许多党组织缺乏科学规划,出现集中发展、突击发展的现象,使得培养工作的连续性差,培养质量不高。三是党组织书记履职存在两种类型的缺位。一些党组织“一把手”的地位掩盖了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身份,有总揽全局权力的基层一把手,往往以事务性权威取代党建责任;另一些无实权的党组织书记缺乏抓手,习惯了自我边缘化,难以将党组织凝聚团队增强战斗力的责任担起来。
3.长效化运行缺乏自更新机制。一是基层自选活动有时效性“偏好”。2014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本次调研的几个区县都分别创设了主题特色活动。访谈得知,随着时间和人员更迭,这几项活动在今年已基本取消或淡化。二是示范效应传递性偏弱。《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强调抓好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层层示范。但现实中缺少有效的复刻,民主生活会开到市一级还能够听到相对尖锐的意见,县、区以下“辣味”就不够了。三是基层组织的“阵地感”还有待拓展深化。许多基层组织中普通党员参与活动的热情不高,以游玩代替组织生活吸引党员,内在凝聚力不够;部分基层党组织缺了上级安排部署就不知道该干什么,引领力不够;部分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不正常、组织处置不严格,不敢动真碰硬,权威性不够,使得部分基层党员对党组织缺乏归属感。
(二)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出现新矛盾新问题的成因
1.根本原因。全面从严治党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全党上下同频共振自我革新。目前,基层对中央精神的理解存在滞后性和片面性,无法及时同步、全面准确,内在驱动力发掘不够充分。一是核心意识尚未内化为全体党员的自觉。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同志为全党核心之后,这种情况在迅速好转。但党员群体从习惯了形式上服从到增强核心意识的主动性还需加快步伐。二是末梢组织动力机制有待加强。革命战争年代,各级组织普遍存在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榜样的示范作用也非常明显。但执政以后,作为末梢神经的基层组织压力减轻,满足于执行政策,主动站上高点与上级共鸣的意识有所减弱,所以在理解和执行上容易存在略有滞后、形神不同步的情况。三是淘汰机制缺失基础。复杂的斗争环境促使不合格的党员和组织迅速淘汰。自我党执政后,社会成员的入党动机迅速多元化,“单位”对个人的束缚减弱,加上近年来环境安定,淘汰机制在实践中变得松、软,党员干部在职务和地位上易进难退,整个组织的自我净化受到阻滞。四是政治文化的构建还滞后于时代使命。对我党政治文化中信仰、组织、实践、传统的几方面属性还未能做到最圆满的梳理和结合,对政治生活等方面的涵育还有欠缺。
2.直接原因。一是区别感缺失导致身份感弱化。现实生活中,很多党内活动在实际运行时以层级而非党员身份划线,以层级观念代替身份观念,使党员失去神圣感和自豪感,也使党员自身丧失运用党内民主和监督权利的积极性。二是功能边界模糊影响了组织存在感。街道(镇)向下,党组织研究问题的会议与班子会混用、支部会与社区委员会(村委会)混开成为常态,赖以彰显组织地位的党内生活和民主集中制运转乏力。三是干部选拔的导向性还有不足。“为官有为”的保障机制不全面,多维度差异化考评办法不多,选拔往往强调“保底”策略。
此外,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正风反腐实践也凸显了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实施以来,一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问责。但在实际工作中常态化问责普遍存在不到位、不落实的问题。剖析近两年来被查处的腐败分子,政治生态恶化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根源,有不少干部就是被所谓“圈子文化”“潜规则”所葬送的。“只要有‘圈子文化’‘潜规则’的存在,最终就会导致特权横行、权利不张、民众饱受奴役,一些党员、干部热衷于按‘潜规则’做人行事,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些地方和部门我行我素的自由主义、山头主义、游戏人生的享乐主义等等;在执行政策中,奉行‘不求百姓拍手,只求领导点头’。”[2]以上情况的生成原因在于异化的人际关系在党内产生巨大的腐蚀力,严重扭曲了现存的道德和制度,最终形成这个“帮”、那个“帮”的既得利益集团。其结果只能是政治生态环境的恶化,甚至导致政治体系的彻底瓦解。
3.间接原因。一是存在数据偏好。在庞大的数字面前,控制党员数量和干部队伍培养的压力难以顾及具体质量的优劣。二是缺少类型化评估机制。对地区党建工作往往以表格中的量化数字来替代“质”的评估,也缺少对政治生活有效性的评估。三是基层党内监督的认知和实践还需要深化。与行政监察的协调融合还不够,检查与调查手段单一。四是对民主集中制的实践认知不够深刻。对民主和集中的关系认识简单化,党内民主参与的深度和质量有待加强。
三、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对策思考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既是一个紧迫的现实课题,也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必须坚持治标和治本的统筹兼顾,将从严执纪、严惩腐败的治标阶段推进到廉政法治环境与制度机制建设的治本阶段,最终形成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良性循环,同步深化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水平。
(一)坚持治标和治本的统筹兼顾,同步深化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水平
1.凸显严惩与抓“四风”的关键,扩展与加大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标手段和力度。一是严明党纪和严惩腐败同向发力。把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放到突出位置来抓,坚决把纪律“红线”挺在法律“底线”之前,严明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看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对纪律的敬畏感和归属感;强化依规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意识,把党的纪律作为根本遵循,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把纪律规矩的篱笆扎得更紧、更密;以上率下,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要带头严格按照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二是监督执纪和严惩腐败同向发力。应坚定立场方向,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动人民群众和媒体参与监督,强化监督能力;扭住“四风”不放,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严格执纪。并要突出执纪特点,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点,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以巡视制度的推进构筑党内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落实“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切实严肃问责;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思维惯性,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问责。三是作风从严和严惩腐败同向发力。加大“为官不为”的处理与追究,激励与保障敢为、善为的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加大作风顽疾的识别,抓各级各部门的典型,对顶风违纪的要及时处理、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2.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抓将权力约束在制度牢笼当中的治本关键。加强纪律建设、紧抓将权力约束在制度牢笼当中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具体而言:一是强化群众利益无小事、作风问题无小事、生活情趣非小事的“小事”意识,重视领导干部家风的建设。二是制度化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当前反腐败斗争实践警示我们,腐败的共同特征就是权力寻租,权钱交易。在一些地方,以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为特征的一家两制、官商一体,已是一种实际存在。三是廉政制度建设与廉政监督制度建设同步推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组的政治领导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严格纪委监督的主体责任;建立作风建设联动督查等机制,加大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检查力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积极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努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3.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管党治党,以法治环境的营造奠定治本的基础,以基层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基层党组织能否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腐败,不但深刻影响着其他治理主体的行为偏好和行动逻辑,而且还从根本上决定着高层反腐的政策压力传导的通畅化程度。基层党组织应在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的基础之上,赋予法治型建构的属性定位和目标导向。应当重心下移,以基层党组织作为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的重点,建设法治型党组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抓手,有效遏止政治生态“雾霾”的产生。一是要把增强法治意识、丰富法治知识、引领法治文化、提高依法执政本领作为形塑“学习型”党组织的着力点。二是要在法治的轨道上听取民声、回应民盼、整合民意、满足民需,努力提高基层党组织依法服务水平。三是要把解决影响和制约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作为基层党组织创新的发力点,坚持改革于法有据的原则,切实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坚决杜绝那些假借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搞突破法律底线的所谓“创新”的反法治现象。[3]
(二)坚持自律和他律的双管齐下,推进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的紧密结合
1.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分类分层次深化廉政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注重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4]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内政治文化内涵的阐述与对文化自信内涵的阐述相一致、相贯通,他关于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思想应该是他关于文化自信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以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强党兴党,一是以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实现思想建党;二是以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实现制度治党;三是以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实现文化强党。实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文化强党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党内政治文化对政治生态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文化”与“生态”互为因果,相互转化。廉政教育是党内政治文化的组成部分。一是教育对象上分类分层次,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纪以及廉洁从政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对于一般党员干部、普通党员、公职人员,应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增强其思想自觉。对社会公众,应不断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力度,全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从严治党政策的大众化、普及化。二是教育内容上要突出重点,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加强党性修养的全面性、日常性培训,重视党员干部“内优外胜”。
2.制度性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自省要求。一是牢牢把握“基础在学”,严格标准要求,创新方式载体,引导党员在真学实学、入脑入心上下功夫。二是强化问题导向,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全面梳理“不严不实”具体表现并列出问题清单。三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立标杆。坚持学在先、做在先、改在先,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抓。通过其以身作则、言行一致的“上行下效”示范功能营造良好自省氛围。四是强化知行合一,担当作为见行动。围绕践行“四讲四有”标准,组织开展党员亮身份树形象“三比三争”活动,通过比党性争先进、比作为争贡献、比业绩争一流,引导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奋发有为。
3.加强正反面典型学习,深化自励与自警要求。一是大力彰显党性教育的特色与优势,分类分层次地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正反面典型,自觉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雷区”,使其受警醒、明底钱、知敬畏、守规矩。二是组合组织渠道力量,抓住思想政治工作这个中心环节不放,紧跟改革步伐。在正反面典型学习教育方面,思想政治教育应关注大局大势,抓住群体特征,注意因地、因时、因岗、因人制宜,坚持用真理说服人、用真情感染人、用真实打动人,以先进典型为标杆,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推动领导干部更好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三是组合网络渠道力量。注重以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为载体,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党的思想理论,展示先进党员风采,更好地形成凝聚力和战斗力,扩大反面典型的影响面、认知面。
(三)坚持制度建设和执行落实的有机统一,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深入理论分析研究,提高制度制定的科学性、指导性。一是注重理论工作者的党性培养与理想信念教育,引导理论工作者从更深的层次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把深层次的理论思考与解决现实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全局性情况分析与整体性规划设计紧密结合起来,把制度变迁规律认识与制度设计紧密结合起来。二是充分发挥智库的力量,尤其将学者导向性的批判与制度设计紧密结合,使制度在争论当中更富有生命力,提高理论的针对性。三是切实发挥党校理论工作者的优势,将实践问题转化为学术问题,在学术框架内进行学理分析,再转化为学员需要的实践支撑,影响制度制定者的理论框架和思维模式。
2.突破重点难点,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一是督促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强化党组的政治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要性、必然性、迫切性,组合多渠道力量增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使党委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责任追究之责。二是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和支持程度,直接决定着工作的推进力度和实际成效,影响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化。强化“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又抓党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三是加强党内监督,落实纪委监督的责任。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准确把握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履行党章赋予的执纪、监督、问责职责。
3.合理调适干部成长空间,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一是严格选拔。明确选人用人原则,细化好干部标准,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严把选人用人动议关、考察关、程序关、测评关,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遵守选人用人纪律,整肃选人用人风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正确用人导向,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做到知人善任、人尽其才。二是严格考核。坚持“一岗双责”的考核导向,建立以党员干部责任目标管理为基础、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党内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考评制度;严格德和政绩的内容考核,把干部德的考核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让干部不敢消极不敢怠慢,有干头有奔头有劲头,用好干部考核这个“指挥棒”。三是严格监督。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管理监督,严格规范干部社会交往、生活交往。四是严格管理。继续加强对裸官、吃空饷、档案造假、买官卖官、说情打招呼、超职数配备领导职务、领导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等的管理和治理。五是严格保障机制的执行。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主动了解干部的思想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做好思想保障和生活保障;扩大干部提拔空间,勇于打破干部提拔即封顶的层级思维,做好组织保障;加快领导干部任免由“人治”向“法治”处理方式的转变,在党纪法规之内开辟一定范围的“容忍空间”,让干部有管理经验、管理能力提升的成长空间。
(四)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互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形成党内参与的双向互动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一是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从严化、规范化,锻造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双向互动氛围和机制。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战斗性;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活动日、警示教育等,认真查找解决不严不实突出问题,忌随意化、平淡化;强化问题导向,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忌娱乐化、庸俗化。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从严。明确民主集中制内容,通过党校培训、“三会一课”、党内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认识和自觉性;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特别是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强化民主意识、风险意识、制度意识,使其坚持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事。
2.完善巡视制度与拓展群众监督渠道同步强化,形成党内外监督的双向互动。一是探索和完善巡视制度,强化“硬监督”的力度和速度。这即需要遵循重点性原则,突出专项巡视特点,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监督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尤其是党政“一把手”,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有效发挥党内监督、震慑、遏制作用。遵循独立性与协作性相统一的原则,一方面将巡视和办案分开,将巡视对象与巡视人员关系分开,在独立性和权威性中严格地、客观地调动各种资源对相关事务进行调查。另一方面强化巡视机构与纪检、组织、司法、审计、信访等其他监督部门的沟通协作,使不同层次监督部门之间能够上下合作,工作相互补充、相辅相成。二是拓展群众监督渠道,在网络政治参与中强化“软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来自民众的“自下而上”的软监督往往比“自上而下”的硬监督更为有效。因此,全面从严治党要形成党内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监督的双向互动,必须同步强化以巡视制度为主的硬监督以及群众与舆论的软监督。
(五)构建积极健康的基层党内政治生态,优化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态的有效路径
1.确立积极健康的基层党内政治生态的标准。“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是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标准。破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宏大命题的基础性工作在基层,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政策的责任主体在基层,基层党组织是依法执政、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影响党内生态因素极其繁多。制度、规矩、纪律是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决定性因素。“党内政治关系在本质上是排除身份地位、金钱智力等自然差别和社会差别,而以‘志同道合’为基础、以党员权利一律平等为本位的团结合作奋斗关系。党内组织关系则以保证组织作为整体来行动,获得强大的行动力量为目的”。[5]二是党内高度团结统一。实现党内的高度团结统一,必须正确理解“党的领导”,坚持“四个服从”。处理好书记和委员会的关系,防止“一言堂”、“家长制”现象。要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倡导通过民主讨论求得达成共识”。三是具有大批优秀的基层党员队伍。党员是党组织机体的细胞,每一个党员通过自己的言行举止体现工作作风,展示党的形象。在党内政治生态诸多要素中,最重要的是制度、规矩、纪律。夯实党的细胞工程,提高党员忠诚度。
2.构建积极健康的基层党内政治生态。一是要构建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优化政治生态,关键在于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全面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是前提,严管干部是重点,改进作风是关键,惩治腐败是保障,严明党的纪律第一位的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要建设规范有序的基层党内法规体系。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完善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等制度。在体制机制上形成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使基层党组织成为自觉依规治党的典范。三是要完善选任机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优化政治生态,必先刷新吏治,匡正选人用人之风。要打通优秀人才上升通道,核心是解决用人导向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和“裸官”等问题,形成不想违规、不能违规、不敢违规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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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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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3(2017)05-0029-007
2016年度江苏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课题“优化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态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