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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使命担当 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浙江民政事业高水平全面发展

2017-01-25浙江省民政厅

中国民政 2017年1期
关键词:民政厅民政救助

浙江省民政厅

强化使命担当 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浙江民政事业高水平全面发展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确立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导向、找准短板补齐短板的问题导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目标”的效果导向,深入推进现代大民政建设。

(一)坚持法治引领,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要求,深化法治民政建设,坚守民生保障底线。重点是修订《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推动出台实施《慈善法》实施办法,加快浙江省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登记等管理办法立法进程。健全政策体系,从省级层面出台优抚安置工作、社会组织建设、儿童福利体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出型贫困救助等政策性文件。根据社会关注、民政急需的要求,制定实施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服务规范、养老服务质量评价标准、避灾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标准等地方标准,探索福利彩票销售终端标准化建设。

(二)扩大社会参与,拓展民政事业发展领域。目前全省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超过17万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8.4个,有专业社会工作者2.3万名,志愿者420万人。我们将进一步发挥优势,在社会参与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下功夫。总结试点经验,出台相关意见,深化购买服务,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提高社会组织承接能力,重点做深做细社会力量参与双拥优抚服务和防灾减灾救灾两篇文章。通过“搭台唱戏、腾笼换鸟”等方式,继续推进公建民营,持续引导支持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在土地、融资、税费等方面给予更稳固的优惠扶持政策,加快培育连锁化、规模化、集团化的养老服务机构。落实部省合作,开展厅市合作、厅局合作、厅校合作,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的良好局面。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立足互联网大省的优势,编制实施“数字民政”二期发展规划,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依托全省政务服务网,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放管服”结合,实现民政领域权力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数据资源集中共享,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拓展96345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服务项目,全面涵盖社区家政服务、公共服务、养老服务和公益服务,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加强临时救助信息化管理,确保相关救助措施24小时到位。强化各级低保核对平台建设,做到低保认定“逢进必核”。推广医疗救助“一站式”结报,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综合效益。

(四)抓好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民政铁军。近年来,我们在省级机关率先出台了《省民政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厅党组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细则》等制度;全省率先实行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规定100万元以上的公款存放必须公开招投标。我们还将坚持和完善“签字背书”制度,与驻厅纪检组进一步健全干部监督沟通交流机制,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牢固树立“党建+”理念,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落实《机关党员及基层党组织问责办法(试行)》,从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总结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配强社会救助力量等做法,探索加强基层民政力量的配备。继续开展“百名干部下基层”“走亲解困连万心”等活动,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形成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的作风建设机制,为民政事业高水平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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