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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常态下乐山和谐民族关系的实践与思考

2017-01-25李夫铁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乐山少数民族民族

李夫铁

(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四川 乐山 614000)

构建新常态下乐山和谐民族关系的实践与思考

李夫铁

(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四川 乐山 614000)

民族关系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状态的体现。构筑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民族关系,对于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同步小康、繁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意义重大。乐山在构建新常态下和谐民族关系中的有益实践和探索,为我们今后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提供了有益的思考。

新常态;和谐民族关系;实践

近年来,乐山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意见》及四川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的要求,紧紧抓住乐山民族关系的新特点、新走向,准确研判民族关系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机制,改进方法,增添措施,增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使乐山民族关系始终保持了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良好形势。

一、乐山民族关系的现状

(一)少数民族人口分布情况

乐山位于四川西南部,辖11个县(市、区、自治县),幅员面积1.2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54万。乐山现有彝、回、苗等41个少数民族,总人口16.5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4.9%。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县待遇的金口河区,构成乐山民族地区范畴,总面积5376平方公里,占全市的41.9%;常住总人口36.5万,占全市的11.3%。其中彝族人口15.3万,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92.7%;回族约3000人,占1.8%;苗族约1900人,占1.1%;其他38个民族相对较少,只占4.4%。另外,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乐山作为国际旅游城市,每年外来务工经商、观光旅游、走亲访友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约2万人左右。

(二)民族关系的特点

一是人员相对集中。从地域上看,峨边、马边两个自治县和享受民族县待遇的金口河区是乐山的民族地区,有彝族人口15.3万、苗族人口1800人,是乐山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重点;从少数民族人口分布上看,彝、回、苗三个民族人口较多,是构建乐山和谐民族关系的主攻方向。二是流动人员较多。乐山作为国际旅游城市,拥有世界物质与文化双遗产的乐山大佛和峨眉山,吸引了全国的少数民族前来观光、旅游、经营、务业,每年人数约2万人。中心城区有来自藏区的藏族、新疆的维吾尔族等务工、经商的人员约500人;乐山师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及中心城区中、小学有彝、回、藏、维、羌等少数民族学生1300余人,是构建乐山和谐民族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传统风俗和传统节日如彝族年、藏历年、羌历年、开斋节等较多,对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矛盾纠纷处理难度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的交往日趋频繁。由于汉族群众对少数民族语言、风俗习惯等了解不多,交往中容易产生误解,造成矛盾纠纷。少数民族群众在务工、经商、就医等过程中,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意识淡薄,加上部分汉族群众正确处理矛盾纠纷方法欠妥,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不够,造成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处理困难,是影响构建乐山和谐民族关系的重要因素。

(三)民族关系的走向

乐山民族关系总体上表现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始终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一是旗帜鲜明。始终把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作为衡量民族关系的准绳,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差别化政策、大力开展访贫问苦等方式,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少数民族群众心中,把少数民族群众紧紧地团结在党委政府的周围,实现了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高度稳定。通过加大对民族法规政策的宣传,加大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宣传,构筑全社会懂民族风俗、讲民族法规、促进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保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高度稳定。先后编印彝汉双语《民族政策法规普法读本》1万册、宣传资料2万册发放各族干部群众。充分发挥乐山民族艺术团、社区群众演出团体的作用,2015年利用节假日在乐山新广场、阳光广场、沫若广场等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点,举办文艺演出32场次,切实加大对民族关系健康发展的教育引导,保持民族关系的高度稳定。三是共同繁荣。按照“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人民的生命线”的论断,始终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人心,用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统揽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行动,在实现共同繁荣中巩固和发展乐山市健康和谐的民族关系。为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小康社会建设,市委、市政府针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生产生活方式落等建设小康社会的短板,出台了《关于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小康社会建设的意见》,确立了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建设好班子”的工作目标;突出了全面加强新寨建设、加快完善基础实施、大力推进产业发展等六个工作重点;明确了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金融支持、落实土地政策、强化人才支撑等政策支持;完善了夯实党建基础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实施主体及市级部门的帮扶责任等保障措施。通过加快发展、缩短差距、同步小康、共同繁荣,把全市民族关系提高到一个新层次。

二、以创建活动为牵引,全面推进乐山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

在发展和维护乐山和谐民族关系中,乐山始终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牵引,以实现共同进步为前提,以实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同步小康为目标,为各民族共同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扎实推进创建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市政府民族工作分管领导为组长、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及各地各区、市、县、自治县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全市创建活动的统筹谋划、专题研究、检查指导,确保组织、措施、检查、督促“四到位”。二是制定创建方案。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省示范县(市、区)工作方案》,提出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创建工作目标,明确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高位推进、落实经费、抓好示范、大力宣传的工作要求,大力营造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全民参与的创建氛围。三是加强教育引导。积极引导全社会关心民族工作、支持民族地区。近两年来,在乐山电视台举办《联动跨越,部门在行动》 《走近小凉山—感受一越千年》电视栏目;在市委党校、乐山师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举办“民族工作理论与务实”多媒体专题讲座12次,宣传民族理论,宣讲民族政策法规,切实增进了干部群众“五个认同”,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体意识。四是树立典型。全市树立国务院、省、市、县模范集体289个、模范个人680人,其中,金口河共安彝族乡林丰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乐山市人民医院、四川罗城牛肉食品有限公司等7个单位被先后命名为“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16年,推荐峨边、马边两个自治县创建“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区)试点”。全市上、下在创建活动中胸有形象、赶有目标,形成比学赶帮的良好态势。

(二)不断完善自治制度

一是支持民族地区依法行使自治权。指导峨边、马边彝族自治县制定《自治条例》,累计出台涉及矿产、土地、水资源、婚姻、财产继承、语言、教育等方面的单行条例20个,修改单行条例3个,废止单行条例2个。二是制订村规民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彝区发挥彝学会、彝族知名人士的作用,制订了以遵守社会公德、养成良好村风民俗、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厚养薄葬等为主要内容的彝汉双语村规民约范本,印发“两县一区”乡、村参照,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增补,在召开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公布执行,并由村民相互监督。三是倡导文明新风。在彝家新寨建设新村广泛开展“讲文明、尚科学、改陋习、树新风”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团结星”、“洁美星”、“孝爱心”、“致富星”、“文明星”五星家庭评选活动,使文明新风变成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

(三)加速发展特色经济

一是壮大工业经济。充分发挥小凉山区水电、磷矿、硅石资源富集优势,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5亿元。二是发展特色农业。实施“一乡一品”、“一村一品”战略,建成茶叶基地22万亩、脱毒马铃薯2万亩、中药材5万亩。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46.35万亩。加快发展以生猪、肉牛羊、禽蛋为重点的畜牧产业,实现畜牧业总产值106.6亿元。发展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0家、农民专合组织644个、家庭农场93个。三是提升旅游产业。编制完成《马边彝族自治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金口河旅游项目开发概念性规划》《峨边彝族自治县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完成金口河铁道兵博物馆建设,大瓦山天池湿地公园成功申报为国家湿地公园,黑竹沟成功创建为国家4A级景区。彝区共建成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4个(其中金口河1个,峨边3个);建成省级旅游特色业态经营点7家(其中金口河2家,马边3家,峨边2家)。

(四)大力发展教育文化

一是大力发展义务教育。健全“控辍保学”机制,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民族地区现有各级各类学校342所,在校学生60951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38294人;有教职工3861人,其中专任教师3693人。现有寄宿制学校71所,其中小农场寄宿制学校25所。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逐步提高,目前,统一提高到了1700元/生/年(小学每生提高了700元,初中每生提高了450元)。26000名寄宿制学生享受了生活补助,4500余名学生享受了免费中职教育,15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为8.4年。二是加强基础教育。大力推进“一村一幼”建设,建成彝区”一村一幼”155个,增加学龄幼儿4604人,入园率从2013年的62.6%提高90%,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今年将新建129所,预计学龄幼儿将达到7000人左右,幼儿入园基本实现全覆盖。学前教育的生均公用经费、营养午餐等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实现免费学前教育。三是做好对口支教工作。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共向彝区送被子6819套,价值达227.39万元,捐献冬衣11115件(套),价值达132.5万元,惠及彝区学生2万余人。积极开展智力支援活动。内地70所学校结对民族地区70所学校,定期开展学习、培训、交流等活动;开展“师对师”结对活动,民族地区教师结对率达80%以上。四是繁荣文化事业。完成民族地区4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建成“农家书屋”288个,完成288个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覆盖率100%。加快实施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现有放映厅(院)6个,乡镇(村)固定放映点8个,构建了县、乡(镇)、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加强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现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2项、市级23项、县级28项。发展文化产业,现有书店、电影放影院等文化常住单位160余家,年均文化产业增加值0.3亿元。开展经常性群众文化健身活动,促进现代文明向彝区加快传播。

(五)大力培养民族干部

一是健全队伍。目前,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总数增加到400人。现有正县级干部12人、副县级28人、正科级117人、副科级246人,17名少数民族干部纳入县级干部后备库。全市11个县(市、区)党政班子中有9名少数民族干部,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等部门班子中配备有少数民族干部28名。二是加强联系。建立了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联系制度,成立了少数民族界别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少数民族界别委员联系会,切实加强与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联系。三是培训锻炼。2015年在西南民族大学举办一期少数民族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训班,对40余名少数民族干部进行了“党校培训、高校学习、实践锻炼”等三阶段的培训。制定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培养锻炼计划,先后选派25名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参加精准扶贫、援藏援彝、驻外招商、园区景区等挂职锻炼。

(六)竭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坚决打击渗透破坏活动。加强对“三股势力(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渗透破坏的全面防控和网络舆情监控,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分析和管控,深入开展反分裂渗透斗争,加强“去极端化”工作,增强对意识形态领域中“三股势力”的防范。近两年搜集相关预警性情报信息133条,妥善处置涉疆涉维不稳定因素2起,保持了社会稳定。二是依法调处矛盾纠纷。近两年来,依法调处中心城区涉及彝族、回族、藏族等少数民族群众矛盾纠纷73起(中心城区16起、区县57起),接待来信来访206件(人)次,办结率100%,少数民族群众满意率100%,有力地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三是维护合法权益。根据会议精神,按照国办发〔2008〕3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川府办发电〔2008〕4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了对少数民族群众拒医、拒学、拒载、拒住、拒卖等行为的督促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市委民宗工委、市民宗局每年牵头对各地的学校、医院、企业等进行了走访,均未发现存在“五拒”行为。

三、当前影响乐山民族关系的主要因素

一是个别地方认识不高。个别地方对巩固和发展和谐民族关系认识不到位,贯彻落实民族法规政策的主动性不够。二是开展工作力度不够。各地各部门从深层次上研究促进民族关系良性发展的对策不够,出台具体的民族工作举措不够。三是民族地区发展滞后。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滞后、产业发展落后的现状仍然是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短板。四是城市民族工作仍需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尤其是流动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管理,个别地方仍然存在机制不全、研究不够、措施不力等问题。

四、扬长避短,不断夯实乐山和谐民族关系的基础

巩固和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必须遵照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法定职责,加大贯彻力度,不断提升民族工作水平。

(一)加强教育引导

采取集中宣讲、印发宣传资料、将民族政策法规列入拟提党政干部考试内容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民族工作网络对话、民族关系大家谈等拓宽宣传渠道,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助推民族工作,营造巩固和发展和谐民族关系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帮扶力度

围绕实现同步小康奋斗目标,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帮扶力度。一是从凝聚全市力量,助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创建大小凉山扶贫攻坚示范县。二是根据民族地区民族临床医生缺乏的实际,在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民族地区临床班”,每年为民族地区定向招录和培养临床医生50人。三是继续抓好“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增强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各部门对口帮扶民族地区288个行政村成果,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基层小康社会建设。

(三)提升产业扶贫

发挥民族地区生态优势,用好“峨眉山”品牌的知名度,走“峨眉+有机”、“生态+绿色”的特色生态农业发展之路,做响特色农业品牌。加快推进彝区“4+2”产业发展,抓好劳务输出、茶叶、中药材、脱毒马铃薯4个重点,积极培育干果、畜牧2个产业。挖掘磷矿、硅石等资源优势,做长做宽产业链条,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整体推进“峨边—金口河”生态探险风情游线路配套设施建设,深度开发峨边黑竹沟、金口河大峡谷、大瓦山天池湿地公园、马边大风顶、金口河铁道兵博物馆等旅游资源,开发具有浓郁小凉山彝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做响彝族文化旅游品牌。

(四)改善基础设施

加快推进乐汉、仁沐高速建设,实施成昆铁路新线峨昆段等重大项目,从根本上改善“两县一区”交通条件。加快峨(边)马(边)公路前期工作,升级改造马边至美姑公路,加快推进县乡断节路、联网路、通村水泥路建设。同时,加快推进安全饮水、供电、通信、广电、清洁能源、垃圾处理、排污设施、环境绿化等综合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彝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五)加强社会建设

认真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适度扩大寄宿制学校规模。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制度,抓好特困家庭学生“一对一”定点教育帮扶,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彝族青少年全部入学并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抓好远程教育、电子教学,让彝区学生接受优质教育。加大彝区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建立以初、中级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加快推进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抓好与华西医院的远程医疗合作,增强彝区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大力开展适龄彝族青年免费培训,加强农技知识、就业技能培训,让群众“外可务工、内可务农”,由劳动致富向技能致富转变。深入开展彝区“讲文明、尚科学、改陋习、树新风”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乡规民约,统筹推进公共文化、禁毒防艾等工作,积极倡导现代文明生活方式。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六)强化服务管理

改变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顺其自然,分散管理的方式,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和在校少数民族学生进行彻底摸排,建立动态信息。在生产经营、子女教育、证件办理、劳动就业、法律援助、权益保障等方面,依法做到政策上扶持,经营上照顾,权益上保护,生活上关心。在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风俗和传统节日的前提下,加强对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教育引导,开展“守法星”、“互助星”、“文明星”、“纳税星”等评选活动,宣传先进事迹,引导外来少数民族人员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开展好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庆祝活动,促进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

责任编辑:康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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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9-6922.2017.01.29

1009-6922(2017)01-100-04

2016-12-15

李夫铁,男,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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