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视角下党的纪检制度的历史演进及启示
2017-01-25郑涛
郑涛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 成都 610071)
党章视角下党的纪检制度的历史演进及启示
郑涛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 成都 610071)
党章关于党的纪律的规定,是党的纪检制度最根本的依据。考察党的历届代表大会制订、修改和通过的党章关于党的纪律的规定,发现党的纪检制度主要呈现几个特点:从受共产国际影响走向中国特色,完善程度与执纪效果不成正比,从强制性演进为把强化党纪教育和增强纪律观念放在首位。党的纪律制度发展演进要求我们要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党的纪检制度,强化党纪教育,从严执纪,创新党的纪检制度建设的新路径。
党章;纪检制度;演进;启示
党的纪律检查制度是指党对各级党的组织及全体党员遵守党纪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构建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保障,它为从严管党治党,营造崇廉尚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循的总章程、总规矩,党章关于党的纪律的规定,是党的纪检制度最根本的依据。因此,以党章为视角,去考察、理解和把握党的纪检制度,分析党的纪检制度发展演进的特点,对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织密党的纪检制度的“铁笼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历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与党的纪检制度
党的纪检制度的发展演进寓于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之中,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又曲折的过程,大致经历了初步创立与调整加强、积极推进与遭遇挫折、创新发展与不断完善三个历史阶段。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初步创立与调整加强
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召开的中共一大没有制定党章,但是通过了相当于党章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虽内容简略,共900余字,但却用了较大的篇幅强调了党的纪律。例如,规定:“在加入我们的队伍以前,必须与那些与我们的纲领背道而驰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这表明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注重党的纪律,为党的纪检制度的创立奠定了基础。其后,中共二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该章程单列了“纪律”一章(第四章),规定了9条内容,提出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的要求,作出了对违纪党员予以处分的规定。这对我们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纪律保障。中共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和1925年1月11日至22日召开的中共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也都专列纪律一章,内容基本上与二大党章相同。中共五大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我们党首次设立的纪律检查机构。中共五大党章明确了监察委员会的地位及其与党委会的关系,努力强化党委与监委的相互制约,同时党章增加了“监察委员会”一章(第八章),使党的纪检制度建设有了组织保证。党的五大标志着党的纪检制度的初步创立,为后来不断完善党的纪检制度和纪律检查机构奠定了基础。
随着革命斗争和党的建设的不断深入,中共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的相关内容作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中共六大党章对接受新党员提出了严格的纪律要求。例如,在入党手续的附注中规定“介绍人应对被介绍人负责,如遇有介绍者不确实时,则应受党纪之制裁,以至于开除党籍。”但是中共六大党章删除了中共五大党章中“监察委员会”一章,取消了监察委员会,这不利于加强党的纪律,对后来党的纪检制度的完善产生了不良影响,1933年8月中共中央决定设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对此进行了调整。后来,党的七大加强了党的纪检制度的建设,把履行党的纪律写进了“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是以自觉、一切党员都要履行的纪律联接起来的统一的战斗组织。”中共七大党章增加了“党的检察机关”一章(第八章),此外,还增加了“奖励与处分”一章(第十章),强调对党员和党组织的奖励与处分是维护和执行纪律的重要方面。
(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积极推进与遭遇挫折
1956年召开的中共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把党的监察委员会作为必须设立的机构以党章的形式固定下来,扩大了监察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确立了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中共八大党章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各级党的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中共八大党章积极推进了党的纪检制度建设,加快了党的纪检制度建设的步伐。
可是,后来的“文化大革命”的十年间,党的纪检制度的实施处于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低谷期,纪检机构遭到严重破坏,党的纪检制度建设遭遇了严重的曲折,基本上全盘否定了以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共九大和中共十大通过的两个党章都删除了“党的监察机关”。没有机构承担维护党的纪律的职能,使党和国家的建设都遭受重大损失。1977年召开的中共十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恢复了被撤销的党的纪检制度,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但是在当时的条件下并没有实现。
(三)改革开放新时期:创新发展与不断完善
1982年召开的中共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增加了许多新的规定。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产生办法,中共十二大党章规定:“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十二大党章还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监察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此后历部党章基本保持了中共十二大党章对党的纪检制度的规定,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几点完善。1992年召开的中共十四大为进一步加强监察工作,决定实行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合署办公。2002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写入其中。
通过对三个历史阶段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关于党的纪律的内容的考察、梳理与把握,了解了党的纪检制度建设取得一系列成果以及存在着诸多问题,分析出了党的纪律检查制度发展演进的特点。
二、党的纪检制度发展演进的特点
在漫长而又曲折的发展演过程中,党的纪检制度建设取得了不少成果,但也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主要呈现出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从受共产国际影响走向中国特色
中国共产党初创时,因为没有任何经验,所以比较依赖共产国际的帮助,尤其依赖苏联共产党的帮助。因此在党的纪检制度建设中,大部分都参照了苏联共产党的模式。例如,在党的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这“两委”之间的关系上,中国共产党与苏联共产党都经历了一个从党的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的平行结构到党的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的垂直结构的演进过程。除此之外,共产国际的影响还体现在共产国际对中国共产党党内事务的干预中。共产国际在帮助中国共产党时,不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不考虑中国共产党的具体情况,凭借其共产国际的权威,把苏联共产党的一些党的纪检制度建设举措照搬照抄到中国共产党中来,给中国共产党党的纪检制度建设带来诸多不良影响。例如,在莫斯科召开的党的六大撤销监察委员会的做法,对后来党的纪检制度的完善产生了消极影响。
随着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向前发展,中国共产党不断总结经验,逐渐开拓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党的建设之路,探索出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与方法。就党的纪检制度建设来讲,中国共产党探索出了实行“双重领导”的领导体制,实行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工作方式,增加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健全党的纪律检查法规制度等。党的纪检制度正在朝着正确的方向,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二)党的纪检制度完善程度与执纪效果不成正比
伴随着中国特色的党建之路的开辟,中国特色的制度与方法的探索,党的纪检制度日益完善。党的纪检和监察机构更加健全,党的纪检监察机构的任务职能和工作方针更加明确,纪检监察机构的产生方式和领导体制更加规范,党的纪律检查法规制度更加健全。但在实际的执纪过程中,执纪的效果却并没有随着纪律检查制度的完善而增强,个别地方执纪不严,对存在问题矛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处理违纪现象和违纪人员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执纪效果不佳、执纪不严的原因比较复杂,例如,对党的纪律认识存在误区,私心杂念作怪,担心执纪过严会影响班子团结或影响上下级之间的感情,党的纪检制度中指导性意见较多,可操作性较差等。因此,强化党纪教育,增强党员的纪律观念,营造良好的民主环境,增加党的纪检制度的可操作性等都是增强执纪效果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从依靠党的纪律的强制性演进为把强化党纪教育和增强党员的纪律观念放在首位
我们党在成立之初,由于缺乏经验加之党员人数较少,没有意识到强化党员党纪教育、增强党员的纪律观念、提高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的重要性,党员遵守党的纪律仅仅依靠党的纪律的强制性,或者主要依靠党的纪律的强制性,通过强调党内处分来维护党的纪律。随着革命事业的向前推进,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面对特殊的国情,我们党大量吸纳非无产阶级先进分子进入党内。这就使得党内经常性地存在着许多非无产阶级思想,这些非无产阶级思想成了部分党员行动自由散漫、贪图享乐甚至贪污腐化的重要思想源头。面对这种情况,党员遵守党的纪律仅仅依靠党的纪律的强制性,或者主要依靠党的纪律的强制性的方法就暴露出了缺陷。
经过不断地实践与探索,我们党已经逐渐意识到党员遵守党的纪律,不能仅仅依靠党的纪律的强制性,而应该把加强党纪教育,增强党员的党纪观念,提高党员遵守党纪的自觉性放在第一位。只有通过强化党纪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纪律观念,才能使其内心深处理解了加强党的纪检制度建设和严格执行党纪的重要意义,从而使其能够按照党的纪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上述对历届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关于党的纪律的内容的考察与梳理,对党的纪检制度发展演进的特点的分析与把握得出的经验规律,为全面从严治党新时期党的纪检制度的不断完善提供了有益启示。
三、党的纪检制度发展演进的历史启示
党的纪检制度发展演进的历史不仅提醒我们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期,完善党的纪检制度这一工作已经十分紧迫,而且给我们留下了许多重要的历史启示。
(一)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党的纪检制度
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党情出发,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完善党的纪检制度,是我们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出的一条成功经验。我们党刚刚成立时,在党的纪检制度建设方面,对共产国际依赖性比较大。共产国际的帮助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我们党的纪律检查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但另一方面,由于共产国际的过分干涉,以及他们的武断和不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和党情使我们党在党的纪检制度的建设过程中走了许多弯路。我们党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逐步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的党的纪检制度。历史表明,在党的纪检制度建设上,中国共产党必须在认真把握中国的具体国情和党情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党的纪检制度建设经验,不断健全党的纪检和监察机构,明确党的纪检监察机构的任务职能和工作方针,规范纪检监察机构的产生方式和领导体制,健全党的纪律检查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党的纪检制度。
(二)强化党纪教育,增强党员的纪律观念
通过加强党员的党纪教育,增强党员的党纪观念,提高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来加强党的纪检制度建设,是党在推进党的纪检制度建设中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不能仅仅依靠党的纪律的强制性,或者主要依靠党的纪律的强制性,必须通过强化党纪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纪律观念,才能使其明确自己的哪些行为符合党的纪律的规定,哪些行为党的纪律不能容忍。如果一个党员缺乏党的纪律观念,无视党纪的严肃性,就会降低其执行党纪的自觉性;如果一个党组织缺乏对党员进行经常的党纪教育,就不能建立严格的纪律。经验表明,加强党的纪检制度建设必须要强化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加强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强化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的具体规范的教育,正确认识和处理纪律检查和经济建设的关系、纪律检查和改革开放的关系、执纪办案和全面履职的关系,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的党纪观念,提升其执行党纪的自觉性。
(三)从严执纪,增强实际执纪效果
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基本方针,它体现在党的纪检制度建设中就是要从严执纪。党的纪律作为全党意志的集中体现,必须具有一定的权威,而从严执纪的实质就是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性。党的纪检制度的演进过程表明,完善党的纪检制度虽然是很重要的,但是它只是印在纸上的东西,如果离开了从严执纪,它就会失去意义,实际的执纪效果也不会与其完善程度成正比,全面从严治党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因此,对于违反纪律的行为要切实按照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原则坚决而又慎重地予以惩处,决不纵容。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我们要通过坚持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清除党内腐败分子、坚持采取严肃慎重的态度、坚持严格区分党内处分和党外处分这“五个坚持”来从严执纪,增强实际执纪效果。
(四)与时俱进,创新党的纪检制度建设的新路径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品质,也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显著标志;与时俱进是党的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党始终站在时代前列的根本保证。这一理论品质必需贯穿于党的纪律检查制度建设的全过程。中国共产党在探索党的纪检制度建设的历史中,在不同时期面对不同情况时,积极总结历史经验,与时俱进地创新党的纪检制度建设的新路径,逐步健全了党的纪检制度。在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面对的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这种情况下就更加需要与时俱进地加强党的纪检制度建设,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加强党的纪检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内容。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其科学内涵和重要作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按照党中央的要求,针对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与时俱进的措施,不断创新党的纪检制度建设的新路径,加强党的纪检制度建设,从而确保我们党紧跟时代步伐,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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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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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3969/j.issn.1009-6922.2017.01.04
1009-6922(2017)01-15-03
2016-11-20
郑涛(1994—),男,山西河曲人,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党史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