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党对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探究
2017-01-24冯石岗刘玲玉
冯石岗 刘玲玉
(河北工业大学,天津300401)
我党对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探究
冯石岗 刘玲玉
(河北工业大学,天津300401)
改革开放以来,我党继承优良传统,在新形势下探索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新路径:邓小平在“发展才是硬道理”思想指导下,探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建设和体制改革之路;江泽民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提出“统筹兼顾”的对策;胡锦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强调“五位一体”协同发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分析新形势下的经济利益问题、社会民生问题、领导与群众关系问题,探索正确处理社会利益关系、坚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等新路径,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推向新阶段。
中国共产党 人民内部矛盾 和谐社会
现阶段,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阻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人民内部矛盾是亟待深入研究和优先解决的问题。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党的探索路径
矛盾存在于任何事物之中,时时有矛盾,事事有矛盾,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始终。因此,正在经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不可避免的存在很多人民内部的矛盾,需要集全党智慧共同解决。
1.邓小平对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
毛泽东同志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方面,既有理论上的重大贡献,又有实践中的重要经验。改革开放后,国内外形势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理论和实践,也必然进入新阶段。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将人民内部矛盾学说做了进一步的深化和延展,为解决当时复杂的人民内部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战略。
首先,邓小平将人民内部问题归结为生产力这一根本性原因,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从根本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矛盾问题的解决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邓小平把经济建设作为国家工作的中心,创造性的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共产党对经济的领导下,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弥补计划经济的局限性。在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既坚持“两点论”又把握“重点论”,用辩证的眼光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提供新方略。
其次,邓小平提出要把人民民主放在首要位置,逐步搞好民主建设,同时完善和健全我国的法律与制度,使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提出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为根本指导思想,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标准,坚持民主与法制的统一,通过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来保障人民民主。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不仅是顺应时代的要求,更体现出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处理方法的与时俱进。
最后,邓小平认为矛盾滋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体制的不完善和不合理,“只有不断深化对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才能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2]体制改革一定要从我国国情入手,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以实事求是的准则完善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取缔阻碍生产力发展的规定,有选择地吸收其他国家进步的政治体制,既要鼓足勇气,又不能照搬照抄。邓小平的这个处理办法在当时极具成效,不仅有效抑制了旧矛盾的激化和新矛盾的产生,同时也丰富了我国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体制资源,其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改革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立提供了光明的前景。
2.新时期党对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解
近年来,我国经济建设持续平稳发展,随着改革开放思想的深入人心,体制转轨成为当时亟待解决的任务,中国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也随之发生新的变化,如何处理新的矛盾,成为中央领导人思考的重要问题。
江泽民同志对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变化进行全面的分析,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原理,从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领域,探索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新矛盾,并提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新方法。首先,站在人民根本利益的角度创造性地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人民根本利益三方面为切入点,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来处理内部矛盾问题。其次,针对城乡差距、分配不公等经济利益问题,提出“统筹兼顾”的重大关系的方针政策,“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深化经济体制改革”[3]。最后,把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统一于民主法治建设中去,坚持依法治国的伟大方针。江泽民同志在结合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继承和完善了邓小平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思想,为当时中国的改革发展清除障碍。
以胡锦涛为代表的新一代领导人,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新策略,在继承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问题和人民内部关系问题;强调“五位一体”的发展总布局,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的前提下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在统筹社会发展的同时,兼顾各方利益,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时,胡锦涛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道理。”[4]因此,要在人民内部问题的正确解决中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正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重要地位,妥善处理,为社会建设提供稳定的保障。
二、新时期我国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分析
目前,我国正处于“发展”与“矛盾”并存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这些矛盾仍然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不平衡造成。
1.经济利益问题
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5]目前我国在经济利益方面的矛盾主要分为三个方面:首先,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社会整体利益结构发生大幅度调整,随着发展进程的不断深入,已由最初的增益型改革转变为利益结构调整型改革,利益格局的重组常常会带来此群体利益的增进和彼群体利益的受损,进而必然会引发大量的社会矛盾。其次,城乡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使得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导致社会矛盾出现。最后,随着社会成员利益诉求意识的不断增强,诉求渠道和手段也呈现出多样性的趋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成员的合理利益得到确认,平等和民主意识也随之增强,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懂得利用不同的方式维护和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一方面,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另一方面,在客观上容易引起大量的社会纠纷和矛盾冲突。
2.社会民生问题
现阶段,我国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本质特征是社会民生问题,包括由物质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而激化起的教育、就业、住房和医疗等方面的矛盾问题,被现代人民称为“新四座大山”。这些问题的产生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首先从国家层面看,近年来,政府把大部分精力都投放到经济建设中去,从而忽视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由此引发出公共教育、住房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连续性出现,成为社会发展的不稳定性因素。其次,从社会民生方面来看,改革开放后,人们的自我意识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完善,关注度由温饱问题开始转移到生活质量问题上来,由此导致对民生利益诉求的愿望愈发高涨,使民生问题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3.领导与群众关系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2014年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显示,2000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我国共发生群体性事件871起,其中由公民与政府或官员之间的矛盾所诱发的群体性事件有383起,占44%;百人至千人的群体性事件中,因劳资纠纷所引发的有267起,占30.65%;因执法不当所引发的有174起,占19.98%;千人至万人的群体性事件中,由劳资纠纷所引发的有99起,占36.53%;由执法不当所引起的有63起,占23.25%。这些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主要反映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懒政”的问题,这是群体性事件出现的根本原因。政府的不作为和怠于行使监管义务,促使群众采取极端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两点:首先是政府及其相关人员未依法行使公权,存在滥用职权、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诱发群众和政府之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其次是经济管理方面的工作不到位,违背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无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出现,由此引发事故纠纷等破坏社会秩序和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二是企业不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资纠纷主要是由企业改制所导致的,员工下岗问题、工资拖欠问题以及工资水平过低等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引起公愤,导致员工采取极端行为进行报复。
三、现阶段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重点
在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的矛盾和冲突依然存在,面对新时期的新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研究和解决,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科学的思路。
1.正确处理社会利益关系
新时期我国社会利益关系呈现出一些新特点,需要我们统筹协调,妥善处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经济方面入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物质利益问题。实践证明,生产力的发展是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的关键,只有生产力不断发展,社会财富才会充分涌现,人民生活才能不断改善,同时群众才会在人民物质利益得到满足的过程中,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热爱社会主义,从而有效缓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的效率与公平。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只有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我们才能不断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提高到新的水平,不断开辟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6]因此,在新形势下我们要自觉运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理念深入改革、统一思想、引领工作,用历史唯物主义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人民有所呼,改革就要有所应。因此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要着力解决群众始终关心的实际问题,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办实事、办难事,以社会保障为底线,以精准扶贫为重点,既要讲两点论,又要讲重点论,努力做到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当下经济发展速度迅猛,贫富差距逐渐加大、社会分工愈发不均等问题引发出一系列矛盾。政府想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把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努力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调节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处理好公平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政府也在相关方面做出了极大的努力,采用社会保障机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财政补贴机制等各种手段解决收入差距问题,最大程度的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同时采取教育的方式提高公民的政治素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为社会奉献的积极性,使其在遇到问题时不是第一时间把所有“烂摊子”都推给政府,而是自觉在人民内部进行解决,在政府与人民的相互扶持下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在发展、改革、公平、稳定的氛围里搞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3.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习近平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我们党95年的奋斗历程充分表明,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健康洁净的党内政治生态,是党的优良作风的生成土壤,是党的旺盛生机的动力源泉,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7]我国是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是妥善处理人民内部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政府要通过强化职能、健全民主政治,确保社会稳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八项规定”为抓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反腐倡廉为动力,形成和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坚持不懈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申和坚决执行党的纪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举措,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
四、结论
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始终存在,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发生变化,中国历届领导人及中国共产党对此问题投以巨大的精力,并根据时代的发展要求提出化解之策。回顾这些方法对新形势下把握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然有良多启示,为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提供新思路。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这个过程涉及到人民生活、行为方式以及价值观念等多方面因素,由此也引起劳资矛盾、党群矛盾等诸多问题,故此必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研究和借鉴我党在历史上的解决对策,充分吸收前人经验,维护我国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激发全国人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总的来说,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解决,需要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我党要制定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让全体公民更多地享有经济发展的成果,加大对公共事业的投资,制定法律、强化法治,加强对群众权益的保护。同时,人民群众也要转变观念,努力提升自身的素质,增强对社会和国家的自信心和认同感,为祖国的美好明天不懈奋斗。
[1][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3,182.
[3]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R].2011-01-10.
[4]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R].2005-02-19.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82.
[6]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4.
[7]人民日报评论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基础--三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N].人民日报,2016-10-31.
责任编辑:汪晓梦
2017-03-03
冯石岗,河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原院长,教授,管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冀文化研究所所长,河北工业大学廉育研究所副所长。刘玲玉,河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