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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女高师若干史实考辨

2017-01-21

关键词:李超师范学校高师

王 芳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 马克思主义与党的建设研究院,贵州 贵阳 550028)

北京女高师若干史实考辨

王 芳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 马克思主义与党的建设研究院,贵州 贵阳 550028)

成立于1919年的北京女高师,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女子高等学府。关于这所女子高校的若干重要史实,学界的认定至今颇多歧误,为进一步研究带来了诸多困惑乃至误解。究其原因,或囿于史料,或解读史料有误,不察某些概念、称谓等的表述差异和历史性区别。考辨北京女高师的历史沿革、历史定位及李超事件,意在最大限度地接近其历史本真面目,为深层次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

北京女高师;沿革;历史定位;李超事件

成立于1919年的北京女高师*北京女高师的全称为“国立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其前身是1908年由御史黄瑞麟奏请设立的京师女子师范学堂。1912年,改称北京女子师范学校。1917年呈请改组高等师范学校,并于当年增设教育国文专修科,设立附属中学,预备改组事宜。1919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国立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1924年,北京女高师升格为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1925年5月,在校长杨荫榆的高压管治下,北京女师大酿就了轰动中外的“女师大风潮”。1927年,张作霖政府将北京国立九校合并为京师大学校,北京女师大成为其中的一部。1928年,国民政府实行大学区制,将北京九所国立高校合并为国立北平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改组为国立北平大学第二师范学院,专门招收女生。1929年教育部停止实行大学区制,批准北京大学、北平师范大学等高校独立,恢复其原有称谓,但是北平大学第二师范学院等七所院校则继续保持北平大学的合校建制,只是名称略有更易。如同年12月,北平大学第二师范学院更名为国立北平大学女子师范学院。1931年7月,该校正式并入北平师范大学,由此成为今日百年名校北京师范大学的源头之一。,可谓近代中国第一所国立女子高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史上,尤其是五四时期的社会文化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遗憾的是,与女高师的历史地位和重要意义相比,相关的学术研究却显得较为薄弱,特别是有关女高师的沿革、历史定位及李超事件等史实,因种种缘故所致,学界的探讨多有抵牾,为进一步研究带来了诸多困惑乃至误解。本文针对上述问题分别进行梳理和考证,以就正于贤者。

一、关于历史沿革

北京女高师办学历史悠久,前承京师女子师范学堂,后启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最终并入北平师范大学,成为今日百年知名学府——北京师范大学的前身之一。目前学界关于女高师沿革的研究,存在诸多歧异之处,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校名变迁

目前对于北京女高师前身的论断,学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概括来说,主要有1906年成立的北京女子师范学校[1]、1908年成立的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堂[2]、1908年设立的京师女子师范学校[3]、1909年设立的京师女子师范学堂[4]等不同说法。事实上,上述说法均不准确,北京女高师的前身应为1908年创办的京师女子师范学堂。据刊印于1918年的《北京女子师范学校一览》记载:“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十五日于京师设立女子师范学堂,从御史黄瑞麟之请也。”[5]这里需要指出两点:其一,有论者就此将京师女子师范学堂的成立时间直接写成“1908年7月15日”[6],似有不妥。清末民初之际,在纪时法问题上很多人使用的是一种中西合璧的方法,即中(农)、西(公)历混用、合用,如纪年用西(公)历或民国纪年,纪月用中(农)历。查阅《北京女子师范学校一览》可知,该书记载的历史事件若发生在民国之前,纪年用皇帝年号,纪月用农历;若发生在民国之后,纪年用民国纪年即公历,纪月则多用农历。因此,京师女子师范学堂成立的时间“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十五日”换成今天的公历来看,应为1908年8月11日。其二,奏请设立京师女子师范学堂的是清御史黄瑞麟,而不是董瑞麟[7]、黄瑞琪[8]等人。清光绪三十四年三月初十日(1908年4月10日),黄瑞麟上书清廷学部,奏请设立女子师范学堂。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初六日(1908年7月4日),清学部奉旨批准。

民国成立以后,教育部规定学堂改称学校,1912年京师女子师范学堂改称为北京女子师范学校*以下几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有人认为其1912年改名为“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参见魏国英等编著:《中国高校校报史略》,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60页),有人指出是1913年改称北京女子师范学校(参见李雪季主编:《跨世纪领导干部工作宝典》,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724页)。。二者均属于女子初级师范教育,旨在培养小学教员及蒙养园保姆。随着新文化运动及女子基础教育的发展,女子师范教育迎来了向高等教育层次推进的有利形势。对于北京女高师成立这一重要的时间节点,学界一直存有1915年[9]、1917年[3]、1920年[10]等几种错误的观点。实际上,1917年的北京女子师范学校只是制定了改组高等师范的计划,陆续添设了附属中学、教育国文专修科、图画手工及博物专修科等,并未真正改名为北京女高师。1919年4月23日,教育部签发第35号部令,要求北京女子师范学校“应即改定名称为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11]。由是可知,北京女高师正式成立的时间是在1919年4月。

1922年教育部颁布了《学校系统改革案》,规定高等师范学校可以改成师范大学,也可以在普通大学内设立师范科。在接下来的高师改大运动中,民国初全国独立设置的七所高等师范学校,除北京高师于1923年升格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女高师在1924年升格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外,其余相继并入或径直转制为综合性大学*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改组为东南大学,武昌高等师范学校改组为国立武昌大学,广州高等师范学校并入国立广东大学,成都高等师范学校并入国立四川大学,沈阳高等师范学校改组为东北大学。。目前很多著作论及高师改大运动时,往往忽略了北京女高师改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的事实,大多强调北京师范大学是改大运动中“硕果仅存”的院校[12],很显然,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1924年,北京女高师校长杨荫榆上呈教育部,依据《学校系统改革案》的相关规定及北京师范大学的成例,拟请改办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同年5月,教育部下令照准北京女高师改办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因此,北京女高师升级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是在1924年*诸如1922、1923年北京女高师改称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的说法都是不正确的。参见肖凤:《庐隐与〈文艺会季刊〉》,《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81年第4期;赵海菱:《冯沅君在北京女高师的日子》,《新文学史料》,2011年第2期;《程俊英自传》,朱杰人、戴从喜编:《程俊英教授纪念文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84页;杜学元:《中国女子教育通史》,贵州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466页;华泽主编:《面向二十一世纪上海女性高等教育研究》,上海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0页。。

杨荫榆任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校长后一意孤行,引发了师生们的不满,著名的“女师大风潮”由此爆发。至于风潮的过程及具体内容,是需要另行研究的问题,本文所关注的是,1925年风潮过后,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有的学者认为在“女师大风潮”以前,北京女子大学就已经存在,“它只是以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的大学部的形式存在,另外还设有师范部。也就是说,这一女子大学是女师大的下属学院。因而‘女师大风潮’后,大学部独立出来为女子大学就顺理成章,而重新恢复的师范部则称之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其时已经独立设置,可能只是以两部的形式存在”[13]。实际上,这种推断似是而非。据北京女高师校刊《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周镌》记载,许寿裳任职北京女高师期间(1922—1924),积极筹建女子大学,至1924年6月,女高师的组织系统确实发生了变化,出现了高等部与大学预科的设置。杨荫榆继任校长后,将北京女高师改建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取消原有的大学预科,设置了本科、预科及专修科,并无“大学部与师范部”的划分。1925年,教育总长章士钊在国务会议上提请停办北京女子师范大学。8月10日,教育部下令正式执行。部分女师大师生闻讯后,组成了校务维持会,坚决反对教育部停办女师大的命令。8月17日,章士钊决定解散北京女师大,在原校址上另立北京女子大学。9月13日,国立北京女子大学正式成立。对此,女师大校务维持会表示抗议,并租赁了阜成门内南小街宗帽胡同十四号作为校舍,“仍照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原称及向章”[14]继续办学,并于9月21日举行了开学典礼。至此,北京地区才出现了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及北京女子大学这两所女子高校。显而易见,所谓“在1922—1923年时,北平女子大学就已经存在”[13]的说法是不符合史实的。

(二)师资状况

北京女高师注重教师的专业素养,拥有一支大师云集的师资队伍,刘师培、黄侃、胡适、李大钊、钱玄同、鲁迅、周作人、林砺儒、陈中凡等都曾执教于此。其中,学界对于胡适执教女高师的时间存有争议:一是“半年说”,如安徽大学胡适研究中心陆发春称“胡适在女高师教授苏雪林等学生,确为半年时间”,“苏雪林《适之先生与我的关系》文中‘只教了我们一年,便不再教了’一语明显有误”[15];一是“一学年说”,如王翠艳以《胡适日记全编》为依据,认为胡适在女高师任教恰为一学年[16]。对此,笔者又从《教育公报》上找到一条史料,记载胡适执教北京女高师的具体时间为1919年9月至1920年7月[17],恰为一学年,因此后者的说法更符合史实。

此外,诸多学者由于未看到原始资料,对北京女高师历任校长的姓名及任职顺序多有所误。如将姚华、方还误写成“姚华为”“方怀为”[18],把熊崇煦、许寿裳、杨荫榆错写为“熊宗煦”“许寿棠”[19]“杨荫瑜”[18],将北京女子师范学校的首任校长吴鼎昌错认作“胡雨人”[7]或是“陈宝泉”[20]等,类似的错误之处无须一一列举。据北京女高师校刊《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周镌》可知,从京师女子师范学堂到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历任校长的任职情况大致如表1所示。

表1 北京女高师历任校长一览*需要指出的是,《北京师范大学校史》(1902—1982)中的《女师大与师大合并前历任校长》(参见《北京师范大学校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12页),所记载的校长顺序及任期与该表略有出入。结合《北京女子师范学校一览》(1918年)及《国立京师大学校女子第一部一览》(1927年)中的相关内容,笔者认为该表是比较切合事实的。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论者认为杨荫榆曾出任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校长,可谓我国第一位女大学校长[21]。这种论断不严谨,易产生歧义:既可以理解为杨荫榆是中国第一位女性大学的校长[22],也可以解释为杨荫榆是中国女子大学的第一位校长。无论上述哪种理解,都是不符合史实的。杨荫榆所就职的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女子师范大学,因此,准确且严谨的说法是,杨荫榆是中国近代国立女子师范大学的第一位校长。

(三)学科设置

1919年3月,教育部颁布的《女子高等师范学校规程》规定:“女子高等师范学校设预科、本科。前项预科、本科外,得设选科、专修科、研究科”,修业年限是“预科一年,本科三年,研究科一年或二年,专修科、选科二年或三年”[23]。有学者认为依照部令改组而成的北京女高师,“设有一年制预科、三年制本科和一至两年的研究科”[24]。事实上,限于经费及师资缺乏等因素,北京女高师只设有预科、本科、专修科、讲习科和补习科,未真正设立研究科。又有论者指出,北京女高师于“1920年改组,废部设系。当时共设十个系,它们是教育哲学系、中国文学系、西洋文学系、历史学系、数学物理学系、物理化学系、动物学地质学系、家政学系、体育系、音乐系”[25]。上述论断把改组时间及学系名称弄错了。北京女高师废部设系的时间应在1922年,当时校长许寿裳效仿北大,主张改部科为学系,以融通文理。1922年7月29日,女高师在教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改订学科课程大纲》,规定“各部科改称学系”,设有“国文学系、英文学系、历史地理系(暂缺)、数学物理系、物理化学系、生物地质系、家事系、体育系、音乐系”[26],这样就形成了较为规范、科学的学科专业设置体系。

(四)社团及刊物

经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洗礼,北京女高师形成了一种思想自由、民主开放的校园氛围。学校鼓励学生创办各种社团和刊物,以增进学生的自治能力和学术研究兴趣。1919年,女高师保姆讲习科成立了幼稚教育研究会,于1920年发行了会刊《北京女高师幼稚教育的研究》,而不是多数幼儿教育论著所提及的《幼儿教育之研究》。此外,国文专修科学生成立了文艺研究会,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个由女大学生主办的文学社团。关于该会成立的时间,有学者认为是1919年3月[6,16]。笔者认为这个时间是值得商榷的。据《文艺会季刊》第1期的《本会记事》可知,1919年1月至3月,文艺研究会的讲演部已经召开了三次常会。由此可以推断,该会在1919年3月之前已经成立。至于具体时间,囿于资料所限,尚待进一步考证。1919年6月,女高师文艺研究会创办了《文艺会季刊》(1920年改名为《北京女子高等师范文艺会刊》,以下简称《文艺会刊》)。该刊原计划为季刊,后因经济、印刷等原因未能按时出版,遂成为不定期刊物,前三期分别出版于1919年6月、1920年4月和1921年4月。由于后三期均未注明出版时间,故有论者根据“各期《会刊》刊发文章的落款日期推算”,认为后三期大约分别出版于1922、1923和1924年,由此指出该刊基本保持了每年一期的出版频率[16]。对此观点,笔者亦有所质疑。以该刊第4期为例,刘作炎的《夜中杂感》[27]作于1922年,而俞钰的《望着》《怀疑》[27]则写于1923年,因此,若根据刊发文章的落款日期推算,则第4期发表于1923年的推断似乎更为合理。不过,由于目前缺乏确切的史料,该刊后三期的出版时间尚待考证。

还需要指出的是,1919年五四运动后,女高师学生为宣扬五四爱国精神,创办了该校第一个政治性刊物——《女界钟》。有学者认为该刊“由于到印刷局付印时遭警方干涉而夭折”[28]。不过,依程俊英回忆,该刊由于遭到印刷局的干涉,女高师学生气愤至极,“于是将《女界钟》油印,发至北京的学界”[20]。另据1922年发行的《北京女学界联合会汇刊》记载,北京女学界联合会于1919年5月出版了《女界钟》第二号[29]。由此可以推断,《女界钟》没有因印刷局的干涉而夭折,至少出了两期。

二、关于历史定位及李超事件

(一)历史定位

提起北京女高师的历史地位,很多学者称它是“我国第一所女子高等学府”[30],是“我国有女子高等教育机关之始”[31],或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女子高等学校”[4]。不过,这些说法并不准确,没有把握它所处的历史阶段、办学性质等因素。众所周知,传教士作为西方来华势力,与西方列强侵华固然脱不了关系,但不能因为是传教士办的学校,就不承认它是中国的学校。最起码,我们应当承认,传教士在中国近代开办的各种培养中国人的学校,是在中国土地上出现的现代学校。基于这一点,显然不能将教会女子大学排除在中国近代女子高等教育之外。其实,近代中国著名的几所教会女子大学,建立的时间大都早于北京女高师,如华北协和女子大学创建于1905年、金陵女子大学成立于1915年、华南女子大学改建于1916年。鉴于此,成立于1919年的北京女高师,并非中国近代第一所女子高校*有学者认为,成立于1905年的华北协和女子大学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女子大学。参见张珊:《中国第一所女子大学概览——记华北协和女子大学》,《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1年第5期。,而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女子高等学府。

需要注意的是,北京女高师虽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女子高校,但并不等同于它是“中国近代以来第一所国人自办的女子高等学府”[32]。要注意“国立”与“国人自办”的内涵并不相同:“国立”学校即指由中央政府正式设立或直辖,教育部直接管理,校长由中央政府任命,经费来自国库的公立性学校;“国人自办”的学校泛指由中国人自己创办的国立、公立或私立学校。实际上,近代国人自办的女子高等学校形式多样,包括女子专门学校、女子大学、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等,如1912年由陈澄溪等创办的女子工业大学校,即属于国人自办的女子高校。因此,不能简单认为北京女高师是近代中国第一所以及五四时期唯一的国人自办的女子高等学府[28]。

(二)李超事件

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北京女高师学生李超因不堪家庭压迫而病逝的个人悲剧,经新文化运动主将的宣传及报刊媒体的报道转变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公众事件。可以说,李超事件是北京女高师发展史乃至五四新文化运动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目前学界从不同角度充分地发掘了该事件的文化内涵,成果颇丰。不过,李超事件中的几个基本史实问题,仍存在诸多谬误,需要加以考辨。

其一,李超追悼会的发起人。李超追悼会是李超事件的“重头戏”,成为五四时期社会舆论的焦点。究竟由哪些人倡议发起李超追悼会?关注这个问题,其价值不仅在于知道一份名单,更重要的是,通过分析发起人的身份、性别、思想主张等,益于揭示李超事件的社会影响和文化地位。当然,确保这份名单的准确性是展开深入研究的前提和基础。这份发起人的名单刊登于1919年11月19日的《晨报》,其中《李超女士追悼大会启事》[33]一文公布了发起人的姓名。据笔者核查,他们分别为:周绍昌、李大钊、陈钟凡、胡适、蔡元培、毛邦伟、伍树芬(女士)、吴弱男(女士)、赵炳麟、关冕钧、李济深、梁漱溟、李拔超、林炳华、周家彦、林世焘、梁昌诰、秦树忠、黎桂森、林伯启、叶镜潞、罗振英(女士)、王兰(女士)、胡学恒(女士)、彭梦民(女士)、罗家伦、黎启祥、康白情、杨葆俊(女士)、胡偀(女士)、陶玄(女士)、刘韵琴(女士)、雷荣甲、黄士嘉、李家容(女士)、王绪贞(女士)、孙雅平(女士)、蒋粹英(女士)、顾翊娴(女士)、王宗瑶(女士)、林伯铭(女士)、黄日葵、梁运曦、区譓、区家达、韦奋鹰、黄琮、陆善焜、谢起文、覃怀林、梁文瀚、梁惠珍(女士)、陈瀛、苏甲荣,共计54人。不过有论者据此所抄录的名单,或姓名遗漏、有误,或人数统计错误,有失严谨性。通过进一步分析可知,李大钊、蔡元培、胡适、梁漱溟均为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他们将“李超之死”看作解读妇女和家庭问题的样本,以此宣传妇女解放和改造社会的思想;毛邦伟、陈中凡作为北京女高师的校长及教员,他们参加李超追悼会,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校方对新文化、新思潮的支持和包容;罗振英、王兰、胡学恒、陶玄、刘韵琴、胡偀、王绪贞、孙雅平、蒋粹英、王宗瑶、梁惠珍等是女高师学生,康白情、罗家伦、苏甲荣等是北大学生,他们意识到妇女解放的重要性,继而发起李超追悼会,以期得到更多的社会关注。通过这份名单,我们至少可以看出,李超的个人悲剧,引发了当时以新文化运动名流及青年学生为主体的多方人士的关注。

其二,举办李超追悼会的时间。李超事件不仅是李超的个人悲剧,更成为当时社会讨论的焦点问题,一大批新闻媒体如《晨报》《益世报》《大公报》《申报》《民国日报》等对此进行了报道。对于李超追悼会举行的时间,有论者认为是1919年12月13日[28],有的则认为是1919年11月19日[34],这些说法都不准确。《晨报》[35]《大公报》[36]的报道共同证实了追悼会的举办时间是在1919年11月30日。

其三,李超事件的影响。五四时期,李超事件不仅轰动了京城,而且波及她的家乡。1920年,广西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广西省立第二中学、苍梧女子师范讲习所等八校,举行了李超女士追悼会,“各界人士莅会者不下万人,挽歌诗联四五百轴”[37]。此外,浙江奉化进化小学校的教员任希贤在读罢《李超传》后,“心中同时起了‘可惜’‘可恨’的二种感情”[38]:可惜的是李超矢志求学却抱憾病逝;可恨的是旧家庭制度的黑暗残暴。可以推断,李超事件已突破京城,影响到全国。

不过,有论者进而指出李超事件“已经在海外产生了一定影响”,依据的是“1919年11月30日,一幅女士的半身像照片出现在《晨报》第三版上,照片的标题为‘日本学界开会追悼之李超女士’”[39]。对此更有论者呼应道:“李超事件惊动了全国乃至海外,日本一家报纸也刊登了李超追悼会的照片和报道。”[40]然而,此一言之凿凿的说法,实为以讹传讹,子虚乌有之事。《晨报》确实刊登了李超的照片,但照片的标题明明写的是“本日学界开会追悼之李超女士”。始作俑者望文生义,误将“本日”看成“日本”,一字之差,谬以千里;继起者以讹传讹,更是误尽苍生了。

三、余论

近些年来,在中国近现代教育史研究领域,一些长期被忽视的教育群体(如教育机构、流派等)逐渐引发了学者的兴趣,各种专题性研究也陆续展开,这无疑扩大了人们的视野。不过,至今仍有许多教育机构尚未得到充分的发掘,其中就包括本文的研究对象——国立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事实上,这种研究现状与该校在中国近代教育史及社会文化史上的重要地位是不相称的。

首先,在中国近代教育史上,北京女高师实为我国近代早期女子教育的典范。它办学悠久,底蕴深厚,前承京师女子师范学堂,后启北京女子师范大学。作为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女子高校,女高师确立了现代意义上的办学宗旨和学科体系,开创了女子高师教育的办学模式,发凡起例,功不可没。同时,女高师办学严谨,成效卓著,在短短五年之内,培养了大量的英才,对我国近代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其次,就中国近代社会文化史而言,北京女高师可谓五四时期社会文化的重镇。师生们密切关注时政和思潮的变迁,直接参与并见证了中国社会文化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以五四新文化运动为例,北京女高师积极邀请新文化运动组织者到校讲学,宣传民主和科学思想。受他们的启蒙和指引,师生们不仅响应“文学革命”的号召,为中国现代新文学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而且积极投身社会改造运动,探索国家救亡之道。此外,女高师在五四时期的妇女解放及教育发展方面,贡献良多。

由此可见,无论是从近代教育史还是从社会文化史的研究视角来看,北京女高师都有着不可替代的历史地位和重要的研究价值。目前,学界有关北京女高师的研究远远不够成熟,很多问题有待各方共同努力探讨,令近代中国第一所国立女子高校再现于国人面前,为现代化教育事业提供历史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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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树庆)

Research on Several Historical Facts of Beijing Female Higher Normal College

WANG Fang

(InstituteofMarxismandPartyBuilding,CPCGuizhouProvincialCommitteePartySchool,GuiyangGuizhou550028,China)

Founded in 1919, Beijing Female Higher Normal College is the first national institution of higher learning for Chinese women in modern times. So far there have been quite a few errors in the identification by academic circles concerning some important historical facts of this female college, which brings much confusion and misunderstanding to further study. The errors result either from being confined to historical data, or from the misinterpretation of historical data and negligence on the presentation differences and historical distinctions of certain concepts, appellations etc. The research into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and orientation and the Li Chao event of Beijing Female Higher Normal College is intended to approach its true historical face to a maximal degree so as to lay a solid foundation for further study.

Beijing Female Higher Normal College; evolution; historical orientation; Li Chao event

2016-10-26

王 芳(1983- ),女,山东泰安人,历史学博士,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近代文化史研究。

K261

:A

:1009-5837(2016)06-00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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