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存在的问题及卫生监管对策
2017-01-20
公共场所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存在的问题及卫生监管对策
邓少伦
目的探讨公共场所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存在的问题和监管对策。方法通过分析近十年国内外相关报道和我国的政策法规,旨在找到我们存在的问题及可行性的方案。结果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在对其实行卫生监管中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开展和完善,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的实施,我国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状况得到改善,卫生安全有了很大的提高。结论只有提高了相关法规规范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性,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监管才有可能取得更加令人满意的效果。
公共场所;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问题;监管对策
新世纪以来,各大公共场所大多换用了新式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进行通风。为了更好地节省能源,此类场所必须有较高的密封要求,因为此种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是通过将室内的空气进行收集处理、再利用的方式运转的。但是,此种方式有一种巨大的隐患-即如果一个室内有病原菌的存在,将快速地传播到整个空间。因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在有效提高公共场所室内舒适度的同时,也对室内空气质量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甚至成为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1]。
虽然从2003年以来,管理部门已经逐渐意识到了集中式通风系统的此种潜在的危害,我国有关行政部门颁布和实施了多部相关的法规和规范,但是,从每年全国各地定期开展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检测情况看,该通风系统的安全隐患仍然不容小觑。在对其实行卫生监管中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开展和完善。
1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对人体健康的负面影响
由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是高耗能的,为了节省能源,其本身设计和运行原理在卫生学方面存在着不合理。空调的设计原理导致在空调运行过程中累积的各种病毒细菌和污染物大量交叉繁殖,在重新运转中,分散进入到各个房间,造成了新的污染扩散。
美国已经意识到了此类问题的严重性,并且做了调查,发现在欧洲,室内空气污染有一半来自于空调系统[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与多次大规模的感染性疾病爆发有直接的关联。2003年法国发现军团病患者28例,造成了3例死亡患者,就是因为建筑内的军团菌进行了扩散感染[3]。2005年欧洲发现军团病患者93例,造成了17例死亡患者,也是因为建筑内的军团菌进行了扩散感染[4]。在我国,2003年“非典”和2009年“禽流感病毒”的暴发流行,都与室内空调系统不无关系,这引起了公共卫生部门的进一步关注。
1.2 我国定期开展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检测及卫生监管状况
早在2004年,我国的卫生监督部门就对此问题进行了抽查,其中抽查的对象有宾馆和超市等人流密集区域。结果发现,近一半的室内空调系统细菌病毒的浓度超过标准,合格率不足1成[5]。2009年江苏省对1 347家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进行了调查和检测。结果是,进行空气调节的公共场所开展过卫生学评价的占调查总数的10.8%,没有进行清洗消毒工作的占调查总数的50.0%,制定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的占调查总数的11.2%。随机抽取97家公共场所的空调通风系统管道积尘量和微生物等指标经综合评价,只有63.9%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风管内表面卫生指标中积尘量合格率为67.3%,细菌总数合格率为90.6%,真菌总数合格率89.7%,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合格率79.9%[6]。2011-2013年大连市对27个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检测,结果合格的场所占62.7%,冷却水中未检出嗜肺军团菌,送风中未检出β-溶血性链球菌,阳性指标集中在送风和风管内表面的细菌总数和真菌总数。2011-2013年合格率分别为40.0%、50.0%和100.0%[7]。2012-2014年,广州对147家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检测,结果147家被检单位的合格率为55.8%。2 827份检测检品中,送风中和风管内表面的检测样品均未检出β-溶血性链球菌,风管内表面的细菌总数和真菌总数分98.6%和99.7%,送风中细菌总数和检测合格率为69.5%,嗜肺军团菌的合格率在商场和办公楼的合格率为90.0%,在娱乐场所的合格率小于50.0%[8]。各地的检测结果显示,现阶段我国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状况仍不理想,存在着较大的卫生安全隐患。
2 公共场所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监管
2.1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003年以后,为了加强对集中空调系统传播疾病的预防,卫生监管部门加强了管理,于2003年颁布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2006年颁布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06]53号)和配套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卫监督发[2006]58号)[9](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三个规范)。2012年,原卫生部颁布了新的三个规范,新三个规范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2006年相应的三个规范以及管理办法同时废止[10]。
除了上述三个规范以外,《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监管也有相应的规定。
2.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法律法规的利害
毫无疑问,加强对公共场所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检查和管理、监测可以降低病原菌传播的隐患,是造福民众,降低国家医疗支出的利好政策,有了此类的管理。国家卫生监管部门对空调通风系统的抽查结果有了提高。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强制规定了集中空调的开放式冷却塔、机组、过滤器等不同部位按每年进行1~2次清洗消毒或更换。《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包括集中空调的清洗消毒情况,不建档的可以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乃至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这些强制性条款有力地督促了公共场所经营者对集中空调的清洗和消毒。
但是在对集中空调的卫生检测中,现行的法规、规范却存在着硬伤。2006年颁布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06]53号)明确规定了集中空调检测的频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应当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投入运行的每2年进行1次卫生学评价。但随着这一管理办法在2013年4月被废止,对集中空调的检测频次就没有了明确的规定。
尽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规定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但这仅仅是要求经营者在新办证或续证时要求提交卫生学评价报告,对于每2年1次的复核没有相关规定以及每年1次的量化等级复评并没有要求提交集中空调的卫生学评价报告。
因此,目前的相关规定要求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学评价可以说是4年1次。很明显,这个时间周期是偏长的。
2.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尽管卫生监管部门对于急重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管持收紧政策,法规规范在不断完善,但是由于我国还处于发展中阶段,相当部分企业自律不够,再加上集中空调的清洗消毒是一项工作量大费用较高的工程,每次清洗的费用都在几万到十几万元甚至更高,因此经营者对于集中通风空调的改善态度并不积极。
虽然对集中空调清洗消毒环节可以通过督查建档进行处罚,但是清洗消毒档案如果没有卫生学评价来支撑,管理还是有较多的漏洞。因为整个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结构庞大复杂,如果经营者从清洗规模上进行偷工减料,通过督查档案是很难将清洗消毒工作落实到位的。这也是到目前为止,现实中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的抽检结果虽然有改善,但仍然保持着一定不合格率的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在对公共场所集中通风系统的卫生监管工作中,加强对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和卫生检测的监管是重中之重。法律法规是开展卫生监管的基础和支撑,现行的相关法规规范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盲区,须尽早修改和完善。只有提高了相关法规规范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性,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监管才有可能取得更加令人满意的效果。
[1] 王金木. 集中空调系统与室内污染[J]. 中国卫生工程学,2004,3(4):252-254.
[2] 祝学礼,刘颖,尚琪,等. 空调对室内环境质量与健康的影响[J].卫生研究,2001,30(1):62-63.
[3] 杨骏. 军团病在法卷土重来[N]. 新华每日电讯,2003-09-06(6).
[4] 魏鑫. 多伦多爆发军团病[N]. 保健时报,2005-10-20(3).
[5] 戴自祝,张屹,邵开建,等.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卫生状况的初步调查及其思考[J]. 中国环境卫生,2004,7(3-4):122-126.
[6] 汪妍,王金敖,李延平. 江苏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及监管对策研究[J]. 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1,18(3):261-265.
[7] 栾明春,徐丹,侯君. 2011-2013年大连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调查[J]. 预防医学论坛,2015,21(2):111-112.
[8] 张健,刘俊华,邓志爱,等. 2012-2014年广州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微生物污染状况调查[J]. 实用预防医学,2016,23(1):43-45.
[9] 宋华. 我国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研究[J]. 上海预防医学,2013,25(5):267-268,276.
[10] 卫通[2012]16号.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S]. 2012.
Problems in Centralized Air 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 in Public Places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for Health Supervision
DENG Shaolun Beihai City Health Authority, Beihai Guangxi 536000, China
ObjectiveTo discuss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centralized air-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 in public places and its supervision countermeasures.MethodsThrough the analysis of relevant reports at home and abroad and China 's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in the last decade, the aim is to fi nd out our existing problems and feasibility of the program.ResultsThere are a series of problems in the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and ventilation system, and there is still a lot of work to be carried out in the health supervision. Of the improvement, health and safety has been greatly improved.ConclusionOnly by improving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operability and implementation of public places,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 health supervision is likely to achieve more satisfactory results.
public places; centralized air conditioning and ventilation system; problem; regulatory measures
R122
A
1674-9316(2017)03-0005-03
10.3969/j.issn.1674-9316.2017.03.003
北海市卫生监督所,广西 北海 5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