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改革 创新探索“上海经验”
2017-01-19严剑漪陈凤
严剑漪+陈凤
2016年是上海法院攻坚克难,不断取得突破的一年。在案件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全市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做好审判工作,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创新举措破解“执行难”,加强信息化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经验”。
蹄疾步稳 不断深化司法改革
三年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拉开帷幕。上海高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担负着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破冰探路的重任。此后,改革试点工作在上海全市法院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得到不断深化,一批又一批的重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等工作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据悉,随着司法责任制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完善,目前,上海全市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为99.9%,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的比例为0.1%,院、庭长办案已成为常态。今年1-11月,全市法院的院、庭长办案共计11万件,同比上升20.8%。同时,一线审判力量进一步得到充实,上海法院入额法官总数占总编制数的占比已经达到29.33%,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比例从改革前的1:0.75变为1:1.7,人员配置更加合理。
而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工作方面,笔者了解到,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的公告》,2016年7月1日起,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新增管辖原由静安、虹口、普陀、长宁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以及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一审行政案件。此举系上海法院继2014年底成立上海三中院之后在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上迈出的又一坚实一步。
试点工作开始以后,上铁法院多次召开座谈会,对行政审判的改革目标、理念作风、审判技能、法院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等议题进行热烈讨论,并确定了“一个核心、三个驱动”的工作思路,即以“统一理念共识”为核心,以“塑造中立、亲民的审判作风”“以庭审规范化推动庭审实质化”“健全适应集中管辖要求的审判工作机制”为三轮驱动。
为更好地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机制,目前,上铁法院正在不断加强适法统一工作,规范诉讼调解规程、调解笔录模版、文书模版,并加强专家智库和数据库等建设,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自2016年8月行政案件实质性审理工作全面开展以来,该院共审结行政案件266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4.94%,其中以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有111件,和解率达46%。
内外聚力 重拳出击破解“执行难”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并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上海高院将解决执行难列为2016年的重点工作之一,确立了“以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破解‘执行难的工作思路和‘一年大见成效、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将上海打造成执行环境最好、执行效率最高的地区之一”的工作目标,一手抓执行体制机制改革,一手抓破解“执行难”专项治理,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法治的公平、正义、权威。
向“执行难”问题全面宣战8个月以来,上海法院在破解“执行难”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6年1-11月,上海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2.02余万件,同比增长8.7%;执结11.7万件,同比增长7.6%;实际执行率62.16%,同比增加6.7%,收结案数、实际执行率、执行到位标的额等均有较大增长。
随着执行机制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今年7月,上海一中院、二中院相继成立执行裁判庭,上海法院执行工作裁执分离改革正式启动。10月,原上海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汤兵生被任命为上海高院执行裁判庭庭长,成为上海法院推进审执分离改革后的首任高院执行裁判庭庭长。
执行裁判庭的设立,标志着上海法院执行工作从体制上实现了“裁执分离”,对于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具有关键性、基础性作用。笔者了解到,上海在实施“裁执分离”改革中,除了分设机构之外,还确定了61项执行实施权和47项执行裁决权,用权力清单的方式完善裁执相互制约与协调的工作机制。
裁执分离的同时,上海法院也高度重视执行信息化建设,不断推出创新举措。在上海高院执行指挥中心里,刚建成的“执行大数据管理系统”格外引人注目,该系统不仅可以自动生成执行数据,还实现了全程网上流转、网上审批、重要节点和实时预警的提示,以及执行质效管理等100余项功能。此外,上海高院今年还开通了上海法院执行案款管理系统——“e号通”,实行“一案一人一号”,具有自动推送信息、自动分配账号、自动生成文书等多项功能。这些举措体现了为民、便民、利民、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理念,有助于司法公开的进一步深化,也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表示:“目前,上海法院的破解‘执行难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对外,以执行大数据管理系统为基础的快速执行联动机制已经基本建成,使‘老赖无处遁形。对内,以优化执行权力配置为核心内容的执行体制机制改革也已基本成型,一大批配套的机制和制度创新出台。”
用好大数据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信息化建设和司法改革是司法职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信息化是人民法院又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周强在2015年7月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表示。
得数据者得未来,司法大数据资源也是人民法院发展的战略资源。
根据最高法院的部署要求,上海高院坚持“科技强院”的方针,以“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为指导,在“网络法院、阳光法院、移动法院”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建设“数据法院、智慧法院”,并研究制定了上海高院信息化建设的新三年规划——“数据法院”建设发展规划(2017-2019),努力实现“智慧法院”目标,提升上海法院建设的现代化水平。
“数据本身没有什么意义,要把数据转化成知识,再把知识转化成智慧。”上海高院副院长郭伟清介绍,单纯客观记录司法工作的原生态数据并不能称为“司法大数据库”,关键在于能否对数据进行深度加工,将其按照不同的主题集合起来。对此,上海高院大力推进法官办案智能化辅助系统建设,为法官提供精细化、智能化的服务,同时为提升法院管理效率,建立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效管理”“队伍业绩管理”等应用系统。在司法决策方面,运用“法官业绩评价”“案件权重”等系统对200多项指标、10万多条信息项进行数据分析和研判,促进法院工作的科学化开展。
作为“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类型的有益补充,上海司法智库学会也于今年12月正式成立。
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司法智库学会,它整合了上海各级法院现有的政策研究、信息化建设、教育培训、对外交流、法治宣传、舆论引导等司法智力资源,选题范围十分广泛,既涉及法治国家与政治制度、司法改革与经济社会法治规律、法律与文化、依法治国与生态环境、法治中国与国际社会等多项关系,同时结合当前治国理政、全球治理、国家主权维护等热点问题。
据介绍,司法智库的一大研究成果,是参与了上海司法公信力评估标准体系的研究与制定。上海高院与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社科院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组建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的专业课题小组,采取法院内部指标评估和外部民意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司法公信力评估工作,于今年10月27日正式发布了全国首个由法院独立发布的司法公信力指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指数(试行)》。
“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将上海法院智库建设成为定位清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的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的高端司法智库。”崔亚东在首届新型司法智库建设理论研讨会开幕式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