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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存在问题及探索

2017-01-18

中国兽医杂志 2017年3期
关键词:检疫四川动物

邓 睿

(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四川成都610000)

四川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存在问题及探索

邓 睿

(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四川成都610000)

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要求,四川作为全国先期建设的4个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以下简称追溯体系)试点省之一,10多年来从信息化建设、电子联网出证、追溯数据采集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尝试和探索,逐步建立起了追溯体系。

1 基本概况

从2005年起,四川从规范制定、设备采购、宣传推广等方面开始了追溯体系建设,其间经历了农业部停止对项目资金投入,兽医体制改革将疫控中心、动监所分设等波折,但四川仍从基础环节、信息化平台、电子联网出证三个方面不断深化体系建设。

1.1 基础环节建设 四川财政每年安排2 200万元动物标识经费,2015年采购猪标3 884.5万套、牛标342.3万套、羊标568.6万套,截至目前发放移动识读器21 456台;从2015年起,四川对辖区内生产商供应动物标识随机抽检,盲样送第三方检测,作为执行本年度合同和下一年度招标依据。

1.2 信息化平台建设 2010年四川着手建立“四川省动物及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平台”,包括1个省级建设单位、21个市州级建设单位、183个县级建设单位,4 672个乡镇级建设单位,平台确保了与农业部溯源系统有效对接,并为各地需求进行子系统开发(包含防疫档案管理、屠宰场监管、无害化处理厂监督、数据统计分析等17个子模块),推行PPP投资模式,省级负责在信息化软件开发上进行投入,系统平台建设所在县负责信息传输等网络运营费用支付,引入第三方企业负责平台建设所需硬件配备和软件开发;2015年成都市依托省级信息化平台,拓展建成了检疫、屠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20余个子系统,打造了门禁、静养控制、“动监天网”等屠宰智能管理系统,并在龙泉驿区试点实时视频监控成功。

1.3 电子联网出证应用

1.3.1 电子联网出证系统稳步运行 2013年5月至今,四川共建设联网电子出证点4 470个,出具动物A证16.14万张、动物B证381.08万张、产品A证45.83万张、产品B证3 089.19万张,四川与中央数据库对接后上传信息10万多条,成功解析率为87.6%;2014年在农业部要求禁止羊调运当天,四川通过电子出证平台关闭了羊检疫合格证的出具权限,有效停止了羊在省内流通和向省外调运。

1.3.2 改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试点 2015年四川开始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进行带齿孔链式连续打印研究(类似于税务发票打印),并于今年在宜宾、达州等10个市州21个出证点进行试点,提升出证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2 存在问题

2.1 资金不足,数据采集困难 除标识经费外,追溯体系建设没有专门立项,缺乏信息采集、识读器维修等费用;现阶段信息上传主要集中在标识申购和发放,而在免疫、补标、检疫等环节即使采集了信息,但采集信息的作用在哪里,能否向社会公开,有没有专门机构对信息进行价值挖掘,分析整理,现在都没有定论,数据采集者没有积极性去上传信息。

2.2 硬件问题 追溯体系配套机房、终端设备缺乏、数据库开发不到位、信息化平台维护更新频率低;识读器灵敏度低、制作粗糙、反应慢、GPRS信息覆盖率低,现在仍然使用2G信号。

2.3 目标、管理、行动不协调 对于体系建设的主管部门、参与部门、技术部门分工,追溯到责任人、动物个体还是动物群体等关键问题,认识还不统一;体系建设实施机构设置分散,各自为政,有的设在行政机构,有的设在疫控中心,有的设在动监所。

2.4 认识不到位 部分屠宰企业、经营商贩、消费者及散养户认为追溯体系建设是政府行为,参与度低,部分散养户认为戴标会引发应激,经常于屠宰前、出栏前就近补标,逃检漏检情况也时有发生;产地、屠宰检疫中检疫人员不按规程进行检疫,不戴标、少标、检疫证上标识号与动物不符也能蒙混过关。

3 探索与思考

3.1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通过传统媒介、移动互联网、微信等方式让公众了解追溯体系是保证吃上放心肉的前提,消费者可以凭借标识二维码或商品条码了解畜产品生产、屠宰、流通等环节关键信息,充分调动相关方面的积极性,倒逼养殖者、屠宰企业等参与到追溯体系建设中来。

3.2 顶层设计,互联互通 由农业部统一领导,统一规划,整合各类网络平台,建立集成数据库,只对关键数据进行采集,而不是面面俱到,鼓励各地通过现有台式电脑上传数据(大多数识读器已经老化不能使用),通过集成数据库比对分析,挖掘数据潜力,分析结果反馈各省,为各省政策制定、分析预警等需求提供数据支撑;逐步面向社会公布追溯信息,做到信息公开,开发针对消费者的公众版手机app,具备一定权限访问农业部及各省追溯信息平台,查询动物及动物产品来源、免疫及相关人信息。

3.3 争取投入,强化运行 借力“互联网+”东风,向财政争取资金、向发改委争取立项进行“互联网+追溯”产业升级,探索PPP模式,共同开发,从政府主导逐步过渡到企业与政府共担风险,互利双赢;资金项目着重用于对从业企业项目引导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工作手段,升级数据采集方式,并适时对相关环节进行视频监管;将标识佩戴率纳入对管理相对企业考核,作为其争取补贴政策依据;鼓励第三方机构或自行开发智能手机软件,傻瓜式操作,只采集关键风险环节数据,兼具报检、查询标识、检疫合格证编号等功能。

3.4 健全制度,完善标准 在充分调研情况下,制定追溯实施法规细则,建立信息采集评价考核机制,完善各项考评手段和指标,明确主管部门(农业、食药监等部门)、业务部门(疫控中心、动监所)、养殖者、经营商贩、屠宰场、标识生产商、数据采集人职责,重点对饲养、经营、加工、流通等环节行为进行规范;通过建立标准和修订法律规范等方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将追溯平台放开给企业使用,让企业分环节采集数据,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过程进行记录,动监所凭企业追溯平台上传数据作为申报检疫前置条件。

3.5 关联数据,环环相扣 通过省级信息化平台将标识编码、电子联网出证检疫证二维码、数字编号相关联,紧密衔接养殖、检疫环节数据,省级追溯机构重点抽取和分析动物跨省流通数据,实现在线监控。

3.6 企业建设,保持动力 越是规模企业,越愿意做追溯,除通过标识进行内部生产管控,减少损失外,将标识转换为标准商品条码,以标签形式随动物胴体出厂,消费者通过商品条码查询牲畜追溯信息技术业已成熟[1],消费者为了吃上“放心肉”心甘情愿为增加价格买单,有利可图才能让企业保持建设动力;其他国家的实践和经验表明,追溯体系建设必须要以规模化养殖为基础,向已建立追溯体系企业、专合社发放补贴,调动积极性,培育追溯体系主体。

3.7 逐步试点,稳步推进 适时应用 4G 等无线移动网络传输技术和试点使用电子标识,在经济发达地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等成熟区域优先使用;在城区宠物及伴侣动物中优先布局植入式芯片;在生产周期长的肉牛、奶牛业先期推广改良版电子标识;在种猪等种源上先行先试,最终向商品动物推进[2]。

3.8 强化培训,稳定队伍 争取并提高从业者待遇,强化业务培训,积极研发智能终端上的互动云课堂,构建智能化、移动化培训体系,将追溯体系建设作为防疫、检疫和监督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内容之一。

[1] 刘冬冬.浅谈吉林省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J].吉林畜牧兽医,2015,36(5):18.

[2] 胡二坤,杨霞.电子标识技术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作用[J].粮食与油脂,2014(27):61-62.

201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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