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母沛用于治疗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临床治疗效果观察
2017-01-16兰淑珍
兰淑珍
(辽宁省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辽宁 阜新 123000)
欣母沛用于治疗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临床治疗效果观察
兰淑珍
(辽宁省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辽宁 阜新 123000)
目的 本文就欣母沛用于治疗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临床效果进行分析与探讨。方法 选择我院自2013年9月至2015年6月收治的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患者76例,按照入院就诊时间将其平均分为对照组(n=38)和实验组(n=38),给予对照组患者宫缩素治疗,给予实验组患者欣母沛治疗,其后比较两组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以及产后2、24 h的出血量。结果 实验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优于对照组,2 h阴道出血量以及24 h阴道出血量明显少于对照组。结论 在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治疗中应用欣母沛,其治疗效果显著,其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具有临床应用价值。
欣母沛;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临床效果
产妇分娩最为严重的并发症为产后出血,其主要诱发因素与子宫收缩乏力存在相关性。由于该疾病具有病情急、病情危险的特点,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治疗会严重危险产妇的生命安全。在以往的治疗中常采用宫缩素治疗,但是治疗效果不是十分理想。近年来,欣母沛作为全新的产后出血药物广泛应用于临床,并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治疗效果[1]。为此,本文为探究欣母沛用于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临床疗效,选择我院自2013年9月至2015年6月收治的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患者76例,现将研究结果和所得数据进行如下分析和总结。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本次研究对象选择我院自2013年9月至2015年6月收治的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患者76例,所有患者均进临床诊断被确诊[2-3]。其后按照入院就诊时间将其平均分为对照组(n=38)和实验组(n=38),对照组患者中,最大年龄为32岁,最小年龄为20岁,中位年龄为(26.3±4.2)岁,其中25例为初产妇,13例为经产妇。依据分娩方式可划分为;20例产妇选择剖宫产,18例患者选择自然分娩。实验组患者中,最大年龄为33岁,最小年龄为19岁,中位年龄为(25.9±5.1)岁,其中22例为初产妇,16例为经产妇。依据分娩方式可划分为:28例患者选择剖宫产,10例患者选择自然分娩。比较两组产妇的基本资料,在年龄和分娩方式上均无显著性差异,可以进行临床分析和对比。
1.2 方法:给予对照组患者宫缩素治疗,待产妇完成分娩后,注射10 U的催产素,其后将其剂量增加至20 U,与此同时注射50 mL的GS,浓度为5%,静脉给药,此外,按摩患者的子宫,力度要保持适中。给予实验组患者欣母沛治疗,首次剂量为0.25 mg,若效果不是十分理想,可将剂量增加至1 mg,但值得注意的是,欣母沛的每日总量不能高于2 mg[4]。在患者治疗期间,对其病情进行密切监测。
1.3 疗效判定标准[5]:两组患者治疗后,用药20 min后,患者的子宫收缩显著,阴道出血量逐渐减少,判定治疗效果为显效;用药25 min后,患者的子宫收缩情况良好,阴道出血量减少明显,判定治疗效果为有效;用药30 min后,患者的子宫收缩情况和阴道出血量无任何变化,判定治疗效果为无效。临床治疗总有效率=显效+有效。观察并记录两组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患者的2 h阴道出血量和24 h阴道出血量。
1.4 统计学处理:对照组和实验组所得数据均选择统计学软件SPSS13.0进行数据统计,计量资料以均数±表示,予以t检验,计数资料以百分率(n,%)表示,予以卡方检验,当检验结果P<0.05时,表示两组实验数据存在显著性差异。
2 结 果
2.1 对照组与实验组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患者的临床效果分析:实验组38例患者采用欣母沛治疗后,显效患者24例,所占比例为63.2%;有效患者13例,所占比例为34.2%;无效患者1例,所占比例为2.6%;临床治疗总有效率为97.4%(37/38)。对照组38例患者采用宫缩素治疗后,显效患者20例,所占比例为52.6%,有效患者12例,所占比例为31.6%,无效患者6例,所占比例为15.8%,临床治疗总有效率为84.2%(32/38),两组数据由统计学分析后,实验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优于对照组,组间比较后存在明显差异,其结果表示有统计学意义。
2.2 对照组与实验组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患者的产后2、24 h阴道出血量:实验组38例患者采用欣母沛治疗后,产后2 h阴道出血量为(285.70±37.62)mL,产后24 h阴道出血量为(484.60±69.44)mL;对照组38例患者采用宫缩素治疗后,产后2 h阴道出血量为(347.60± 51.64)mL,产后24 h阴道出血量为(633.60±91.56)mL,两组数据由统计学分析后可知,实验组患者产后2 h、产后24 h阴道出血量少于对照组,且组间存在明显差异,其结果表示有统计学意义。
3 讨 论
产后出血在产科较为常见,且属于较为严重的并发症。产后出血的主要诱因与分娩时产道受损、子宫收缩乏力以及凝血功能障碍存在相关性。如果不能及时的处理和治疗,会致使产妇死亡。据有关资料表明,因子宫收缩乏力导致的产后出血患者所占比例高达80%以上[6]。且有关学者对其进行研究后发现,待产妇完成分娩后,在2 h内及时处理产后出血可以提高治疗效果。从目前的治疗方法来看,药物治疗仍是治疗该疾病的有效途径。临床上常采用的药物包括:宫缩素、催产素以及米索前列醇等。近年来,在临床治疗中逐渐引入欣母沛,并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治疗效果。欣母沛,临床上将其称为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属于天然PGF2a的合成药物,可以有效收缩子宫平滑肌,并起到迅速止血的作用。与此同时,该药物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可以有效控制产后出血[7]。结合本次实验数据的结果来看,实验组患者采用欣母沛治疗,对照组患者采用宫缩素治疗,结果表明:实验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产后2 h、产后24 h阴道出血量少于对照组,两组间数据经统计学分析后,存在明显差异,其结果存在统计学意义。这一研究结果充分说明欣母沛较比常规宫缩素治疗更具优势。
综上所述,在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治疗中应用欣母沛,其治疗效果明显优于常规宫缩素治疗,且该治疗方法可以有效控制产妇出血,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值得在临床上进一步的应用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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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邹倾阳,徐德海.欣母沛治疗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临床观察[J].中国医药科学,2011,1(6):59.
[5] 张建华.欣母沛治疗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临床观察[J].当代医学,2011,17(16):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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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14.46+1
B
1671-8194(2017)17-00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