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回顾:社会工作的跨越发展
2017-01-11民政部社会工作司
民政部社会工作司
十年回顾:社会工作的跨越发展
民政部社会工作司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做出了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决策部署。十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我国社会工作无论在制度建设和队伍培养还是在平台拓展和专业实践方面,都取得了跨越发展,在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社会工作制度框架基本确立
经过十年的不懈努力,初步构建了国家政策与地方政策相衔接,综合政策与领域政策、专项政策和标准规范相配套的社会工作制度框架。
综合政策渐次出台。2010年4月中央颁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社会工作人才提升为国家六支主体人才队伍之一,确立了社会工作人才在国家人才发展大局中的重要地位。2011年10月中央18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2012年3月中央19部门发布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系统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奠定了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制度基础,开启了我国社会工作全面、深入发展的新阶段。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北京、湖南、新疆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青岛、深圳等5个计划单列市出台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或专项规划。广州、福州、成都等省会城市,泰安、温州、南通等地级市,温州平阳、临沂蓝山、广元青川等县,包头青山、济南历城、成都青羊、佛山禅城等市辖区也相继出台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或规划。汕头市颁布了《社会工作者管理条例》,珠海市颁布了《社会工作促进办法》,开启了地方社会工作立法进程。
领域政策加快制定。国家层面,民政部推动将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作用纳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全国人大颁布的《反家庭暴力法》,联合财政部制定了促进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政策。同时,民政部专门出台了促进灾害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联合财政部出台了促进社区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配合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出台了促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联合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出台了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还联合司法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对社区矫正领域社会工作发展提出了专门要求。地方层面,黑龙江、山西、上海、山东、福建、重庆、安徽、陕西等地出台了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安徽等地出台了促进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北、山西、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贵州、云南、陕西等地出台了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江西、重庆等地出台了促进社区矫正领域社会工作发展政策;浙江等地制定了《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福建等地出台了加强企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重点领域社会工作政策制度体系正在形成。
专项政策稳步推出。国家层面,民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联合出台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为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提供了政策保障。地方层面,天津、河北、内蒙古等地围绕人才培养、职业水平评价、继续教育、登记管理等方面出台了落实政策;吉林、重庆、甘肃等地出台了社会工作岗位设置与管理政策;宁夏、扬州、温州等地出台了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政策;新疆、厦门、东莞、上海徐汇、成都锦江等地出台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保障政策;山西、辽宁、河南等地出台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上海、安徽、甘肃等地出台了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实施性政策;北京、黑龙江、浙江、山东、广东、甘肃等地制定了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政策。
标准规范逐步研制。国家层面,民政部印发了《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等行业标准。地方层面,北京制定了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指南,黑龙江制定了社会工作职业导引,福建制定了社区社会工作通用要求,重庆制定了社区社会工作室评估标准,河南制定了养老领域社会工作规范,新疆制定了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四川制定了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和老年社会工作服务基本要求,深圳制定了社工机构行为规范指引,苏州制定了专业社工服务项目申报和实施规范指引。这些标准为深化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提供了技术支持。
二、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快速壮大
十年来,各地通过职业水平考试、学历学位教育、在职在岗培训“三位一体”的方式,培养了76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服务、社会治理人才的重要构成。
通过水平考试选拔一批。2008年首次举办考试以来,全国共有288768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219242人、社会工作师69526人。北京、江苏、浙江、广东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均达万人以上,其中广东近6万人,江苏近4万人,浙江、北京超过2万人。这些持证社工,逐步成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核心骨干。
通过高校教育培养一批。目前,全国有70余所高职院校开展社会工作专科教育、324所高校开展社会工作本科教育、105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硕士(MSW)教育,每年培养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3万多名。很多高校与有关单位合作建立了教育实践基地,组织社会工作专业师生进行实习实践和实务研究,在提升师生专业实务能力的同时充实这些单位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通过专业培训转化一批。十年来,各地以实施民政部本级福彩金社会工作培训项目、中央组织部支持的党政领导干部培训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支持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等专项为牵引,积极落实《社工意见》和《社工规划》确定的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国平均每年培训社会工作从业人员30万人次。民政部于2013年在全国确定了37家国家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依托这些基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培训、研修、交流活动,出版了一批研究专著、案例汇编和培训教材,为各地开展研究、教学、培训等工作提供了载体和工具。吉林、天津等地通过远程教育网络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上海等地实施了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青海等地重点加强民族地区双语社工培养。
十年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不断壮大,人才结构和专业素质不断优化,这些“社会工程师”广泛分布在城乡社区、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和公益性社会组织,广泛分布在社会服务、社会治理的诸多领域,投身奉献在基层一线,已经成为一支重要的民生服务与社会建设力量。
三、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加快拓展
十年来,各地以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专业机构培育、行业组织建设为切入点,积极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岗位开发设置方面,各地深入落实《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率先在民政领域、民政范围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积极推动青少年事务、社区矫正等相关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截至目前,全国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及其它相关组织中已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28万个,其中上海、江苏专业社工岗位突破2万个,杭州、南京、合肥、成都、深圳、镇江、嘉兴等地基本实现了“一社区一社工”。
在机构培育发展方面,各地通过改进登记方式、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落实税收减免政策、提供办公场所、设立孵化基地等措施,扶持成立了6600多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成为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成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在行业组织建设方面,各地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要求,积极推进社会工作行业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各地目前已成立590多家地方性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承担政策研究、教育培训、服务评估、项目推介、机构培育等职能,充分发挥了行业引领示范和规范促进作用。
四、社会工作专业实践不断深化
十年来,民政部坚持一手抓政策创制、一手抓实践发展,通过开展试点示范、实施工程计划等方式,指导和推动各地开展社会工作创新实践,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在探索中不断拓展,专业成效在实践中逐步显现。
试点示范稳步开展。按照试点先行、探索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民政部分别于2007年和2009年在全国165个地区开展了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综合试点、在260家单位进行了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试点,开展了企业社会工作试点,支持团中央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试点,先后产生了上海浦东等22个试点示范地区、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等29家试点示范单位,先后探索形成了政社合作推动社会工作的上海模式、以社会运作为主的深圳模式和以政府推动为主的江西万载模式。在试点基础上,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2013年和2016年分两批命名北京市朝阳区等96个地区为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综合示范地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等7个地区为全国社会工作服务专项示范地区,海淀中关村街道华清园社区等220个社区为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社区,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等316个单位为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在这些试点和示范地区与单位的引领带动下,各地社会工作逐步形成了百花齐放、各具特色的发展态势。
专项计划逐步实施。2012年9月,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联合设立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专项”,明确从2013年到2020年每年为中西部贫困地区选派1000名、培养50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目标任务,争取了专项资金。2013年至2016年已选派4000名专业社工到中西部270余个国家级贫困县,积极开展专业服务。在实施“三区计划”专项的同时,民政部还启动实施了特殊困难老年人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支援计划以及“大爱之行——全国贫困人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通过这些计划项目的实施,积极支持受援地区和单位建构社会工作政策制度,策划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链接社会工作服务资源,培训社会工作服务队伍,带动了当地社会工作发展。
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在国家领域性政策和标准的推动下,各地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北京、黑龙江、广东、重庆、陕西、青海等地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依托社区开展综合服务。宁夏、大连、呼和浩特、孝感、常德等地在救助管理站、社会(儿童)福利院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资源链接、教育辅导、功能修复等服务,有效提升了民政服务水平。北京、河南等地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城市流动人口提供情绪疏导、环境适应、权益维护等服务,促进外来人员与当地户籍人口的融合共处。上海等地积极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用,为刑释解教人员、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和药物滥用人员开展服务,帮助他们纠正行为偏差,重新融入社会。四川、甘肃、青海、云南等地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帮助灾区群众缓解精神压力、修复社会功能、重建社会支持网络。内蒙、广西、新疆等地探索具有民族特色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发挥了社会工作在增进民族团结中的专业作用。长春、太原等地针对城市空巢老人、“三无”老人和残疾人提供家庭援助、精神慰籍、残障康复等社会工作服务,致力于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石家庄、温州、张家港等地通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导,支持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增强社区自治功能。贵阳、南昌等地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两工互动”,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服务,促进了志愿服务的规范化、组织化。江西万载、湖南古丈等地通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组织引导,调动村民参与农村社会管理服务,进一步壮大了农村社会工作服务力量。通过十年努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已逐步从中心城市拓展到边远农村,从经济发达地区拓展到经济欠发达地区,从社会福利、防灾减灾、社会救助等传统领域逐步拓展到司法矫治、医疗卫生、教育辅导、新农村建设、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企业职工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新兴领域。
五、社会工作发展环境逐步改善
十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加强对专业社会工作的支持保障,优化发展环境,取得了初步进展。
推进机制正在形成。不少地方形成了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格局。全国有14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分设了社会工作处(办公室),内蒙古、上海、福建、青海、新疆、贵州等省(区、市)设立了社会工作事业单位,不少市、县级民政部门也通过成立社会工作科(股)、加挂社会工作行政部门牌子等方式,配备了负责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行政管理人员。
资金保障不断加强。经过十年努力,初步建立了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社会工作投入保障机制。在国家层面,设立了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专项资金,每年从中安排6000多万元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设立了中央财政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专项资金,2013年起每年投入近2000万元,支持“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2014年从民政部本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1000万元,用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015年、2016年共安排4000万元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示范项目;此外,民政部积极争取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亚洲银行、香港李嘉诚基金会等合作项目资金3000多万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社会工作发展。在地方层面,上海、广东、重庆、云南、宁夏等地将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利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各地普遍通过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深圳、成都等地探索通过公益招投标、公益创投等撬动社会资金参与支持社会工作发展。2011至2016年,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投入总量达到100多亿元。
研究宣传力度加大。各级民政部门与高校院所紧密合作,开展了一大批政策、理论与实务研究,举办了一系列国内外交流、研讨、论坛等活动,对实践中的探索和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和推广运用,积极推动社会工作的专业化、本土化、职业化,加强中国特色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体系建设。同时,民政部开通了社会工作门户网站中华社会工作网,成立了国家级社会工作专业刊物《中国社会工作》。各地不断加强社会工作宣传载体建设,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现代宣传手段,围绕国际社工日和社会工作重大政策、先进人物、优秀事迹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北京开展了援疆社会工作者巡回报告会,山西组织了社会工作知识网络竞赛,安徽每年开展“江淮社工宣传周”,湖南定期举办社工沙龙活动,青海举办了社会工作演讲和征文比赛,宁夏在社区进行社会工作宣传巡展,大连在市晚报开设了社会工作宣传专栏。通过这些研究宣传活动,有效传播了社会工作理念,普及了社会工作知识,推广了社会工作经验,营造了有利于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