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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亮剑行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7-01-0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铁雄

浙江国土资源 2016年6期
关键词:省厅国土资源部违规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陈铁雄

在全省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亮剑行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陈铁雄

这次会议是经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刚才,我们观看了《今日聚焦》典型案例片,通报了近期媒体曝光的6起典型土地违法案件,这些案件暴露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令人警醒和深思;丽水市、长兴县、玉环县分别作了交流发言,讲得都很好,值得各地学习借鉴;全省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亮剑行动”作了具体部署,希望各地认真抓好落实。

一、充分认识开展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亮剑行动”的重要意义

土地执法一直是国土资源部门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省委、省政府领导也非常关心和重视。近期,夏宝龙书记、黄旭明副省长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在有关材料上对土地执法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应该说,经过这些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浙江省违法违规用地总量逐年下降,土地执法监察形势总体向好,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违法违规用地仍然量多面广,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正是基于这样的形势判断,厅党组响亮提出,“十三五”期间要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严格执法、保护资源“亮剑”行动,把它作为“十三五”时期我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总的抓手。在这个总抓手下面,根据形势需要,每年突出一个主题,针对一段时间内最为突出、最受关注的问题,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1到2次集中整治行动。从今年以来媒体曝光和省厅掌握的情况来看,当前全省违法违规临时用地问题和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置问题十分突出。为贯彻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厅党组研究决定把今年“亮剑行动”的主题确定为临时用地和未依法处置违法用地专项整治,从今天开始,举全系统之力,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省开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亮剑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厅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向违法违规用地宣战,向不作为、乱作为宣战,把“亮剑行动”作为当前国土资源管理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1.开展“亮剑行动”是建设“两富”“两美”浙江的必然要求

决不把脏乱差、污泥浊水、违法建筑带入全面小康,是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对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对照浙江省国土资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全力打好违法违规用地歼灭战,为浙江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为浙江老百姓创造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

2.开展“亮剑行动”是保护耕地的有效举措

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耕地姓耕,一亩一分都不能乱占;执法为民,一尺一寸都不能让步。浙江本身就人多地少,经济社会发展势必还要占用部分耕地,加之耕地的后备资源十分有限,补充耕地的难度越来越大,坚守耕地红线的任务本来就十分艰巨。而违法违规用地大多占用的是耕地,并规避了占补平衡,只占不补。如果不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耕地红线就会被轻易逾越,坚守耕地红线的目标就会落空。我们要本着对省委、省政府负责、对全省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通过开展“亮剑行动”,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3.开展“亮剑行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违法违规用地是社会的“毒瘤”,不仅影响城乡面貌,而且严重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如果任其蔓延,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违法违规用地没有办理过合法审批手续,对于农民而言,失去了土地,就可能陷入“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困境,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对于违法占地者而言,由于没有合法手续,也会引发很多产权和经济纠纷,从而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对于其他人员来说,如果违法违规用地没有及时得到处置,就会助长歪风邪气,导致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因此,不能因为我们的反应滞后,更不能因为我们的职业麻木,而增加社会和谐稳定的风险,必须把违法违规用地这个“毒瘤”彻底切除,还社会一个健康的“肌体”。

4.开展“亮剑行动”是提升国土资源部门形象的现实需要

违法违规用地是对法律的严重挑衅,是对法治的肆意践踏,是对群众利益的公然侵害。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是国土资源部门的法定职责。既然是法定职责,就必须依法履职,如果国土资源部门对违法违规用地没有发现,或者面对违法违规用地视而不见,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处置不到位、“临门一脚”总是“缺钙”,那就是失职渎职,严重的就是犯罪。这样的形象,党委、政府怎么看?其他部门怎么看?老百姓怎么看?肯定说是“差劲”!所以,我们要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尽职尽责,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土资源部门的公信力,提升国土资源部门形象。

二、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坚决打赢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亮剑行动”这场硬仗

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亮剑行动”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是一场不能输、也输不起的战斗。“亮剑行动”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思想上是否真正重视,关键在于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行动上是否动了真格,关键在于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战术上是否运用得当。我们要横下一条心,以“提头来见”的气魄和担当,高高举起土地执法这把“利剑”,立即投入到战斗中去,站岗放哨、加强监管,撕开口子、杀出血路,坚决打赢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亮剑行动”这场硬仗。要通过开展“亮剑行动”,把执法人员的“神”提起来,把执法人员的“心”聚起来,把执法工作的“威”树起来,尽速扭转土地执法的被动局面。

1.强化动态巡查,确保违法行为制止到位

违法违规用地之所以量多面广,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国土资源部门动态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是巡查存在“死角”,违法违规用地没有发现;有的是巡查存在“滞后”,违法违规用地发现不及时,等到发现时违法建筑已经建成;有的是巡查存在“敷衍”,该登记的没有登记,该向上级报告的没有报告,有的飘了一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就了事了,没有跟踪监督检查,违法当事人继续抢建导致违法事态扩大。针对上述问题,在这次“亮剑行动”中,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率要达到100%、制止率要达到100%,要坚持露头就打、一击必中,坚决把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决不能让违法事态扩大,决不能让违法者得利。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和省厅关于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制止、报告、通报、查处等工作制度,实现巡查区域全覆盖、巡查台账全完整、巡查责任全落实。对重大土地违法行为和因受到阻力、干扰、制止后继续抢建等原因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2.强化行政执法,确保违法案件查处到位

在当前土地执法中,各地都还不同程度存在过宽、过松、过软的问题。有的对执法程序不重视,程序上有遗漏;有的对案件质量不重视,质量上有瑕疵;有的对罚款标准确定不适当,与违法情节不相适应;有的“选择性执法”,柿子专挑软的捏,不敢碰硬,怕得罪人;有的虽然立案了,但迫于压力或者其他原因,迟迟不下处罚决定书,导致案件久拖不结。案件查处不到位,表面上看是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存在畏难情绪等原因,深层次上看,这就是不作为、乱作为,就是怠政、懒政行为,是一种危害更大的消极腐败,有的甚至背后可能还有利益交易等问题。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大喝一声、猛击一掌,让我们的同志头脑清醒起来,让我们的同志腰杆挺直起来,让我们的同志利剑高举起来,做到执行法律无例外、查处违法无禁区,决不留“暗门”、决不开“天窗”,该立案的必须立案,该走的程序必须走到位,该收集的证据必须收齐,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从重处罚的必须从重处罚,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没收的必须依法没收,该退还土地的必须退回原土地权利人恢复耕种,要在查处案件中捍卫法律的权威,在查处案件中彰显正义的力量,在查处案件中展现部门的形象。

3.强化部门联动,确保案件执行移送到位

违法案件执行不到位,是当前土地执法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也是困扰我们多年的一个老问题。由于执行不到位,违法者没有付出应有的代价,守法成本大于违法成本,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就会成为一张“废纸”,土地管理秩序就会受到严重冲击。对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方面,要弄清楚国土资源部门履职的边界在哪里,对于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决不能收了罚款就了事,当事人没有自觉履行其他处罚决定的,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规定催告执行;对应予以没收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要及时移交不动产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对应予以拆除的违法建(构)筑,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另一方面,要加强与法院、财政等部门的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建立相应的工作联动机制,特别是要加强与当地“三改一拆”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借助他们的力量解决一批违法案件执行难问题。

4.强化执纪问责,确保人员责任追究到位

刑法、土地管理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对土地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都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刑法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虽然现实中占用10亩以上耕地的比比皆是,但真正追究刑事责任的却寥寥无几。究其原因,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这一尴尬局面,要通过这次“亮剑行动”有一个明显的扭转,要坚持查事查人相结合,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该约谈问责的要及时约谈问责,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要及时向纪委提出处理建议,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能搞法外开恩,决不能搞以纪代刑,确保人员责任追究到位。要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实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有效固定保存执法证据,真实、准确记录反映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可追溯、可倒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在“亮剑行动”期间存在全市违法临时用地整改率低于80%、所辖县(市、区)被《今日聚焦》等省级媒体曝光3次以上、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等情形的市国土资源局,省厅将对市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者问责。市国土资源局也要明确具体情形,视情对所辖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人进行约谈或者问责,层层压实责任。

在开展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亮剑行动”中,还要注意方式方法,正确处理好四对关系。一是一般与重点的关系。这次“亮剑行动”要重点突出违法临时用地和未依法处置违法用地,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到最后什么也没抓住。二是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一方面,要实现摸排全覆盖,对摸排出的违法违规用地都要逐一登记造册、实行销号管理,每一件违法案件都要依法作出处理。另一方面,要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一视同仁、公正公平,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同时,要区分情况、分类处置,确保处理结果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三是存量与增量的关系。一方面,要按照省厅提出的“五个一批”的处置办法,把存量违法用地减下来,另一方面,要通过完善制度,严控新的违法用地发生,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四是疏与堵的关系。既要打击违法违规用地的嚣张气焰,对违法违规用地决不手软、决不妥协,也要注意疏堵结合、有效疏导,特别要考虑群众的生产生活现实状况,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强对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亮剑行动”的组织领导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把推进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亮剑行动”作为当前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班子,落实工作责任。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要坐镇指挥、亲自督导,分管领导要亲自研究行动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历史遗留难以处理的、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面积较大的违法占地案件,要实行局领导包案责任制,确保处置到位。

2.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省厅的工作部署、工作要求要及时传达、迅速贯彻。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请示。省厅执法局、总队要切实担负起统筹谋划、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责任,跟踪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问题、督促任务落实。各市国土资源局要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加强与省厅相关处室的协调配合,确保将省厅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3.善于借势借力,营造良好氛围

要通过《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厅门户网站等途径,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层次、高密度的宣传活动,开辟宣传阵地,深入采访报道,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升“亮剑行动”的影响力,形成社会的广泛共识,使得“亮剑行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更有影响,更有效果。在工作中,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与“三改一拆”办公室及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加强协调,借助平安建设、“无违建县”创建等平台,争取把“亮剑行动”上升为政府行为,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亮剑行动”向纵深推进。

4.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会后,省厅将根据各市、县(市、区)集中整治开展情况,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对思想不重视、组织不得力、工作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或约谈;对清理不彻底,瞒报虚报漏报的违法用地,查证属实或者曝光发现的,要严肃追究国土资源部门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如果哪个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把“亮剑行动”不当回事,不认真排查,瞒案不报,或者敷衍塞责、压案不查的,省厅将会动真格,严肃查处几个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决不姑息迁就,决不搞“下不为例”。

开展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亮剑行动”,是当前国土资源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十三五”期间严格执法、保护资源“亮剑行动”的当头炮,既充满挑战,也大有可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以勇于担当的精神、狠抓落实的作风,扎扎实实推进集中整治,努力打造全国土地执法最严省份,为提高全省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推动“两富”“两美”浙江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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