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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如何做“艺术衍生市场”

2017-01-03王贝贝

缤纷家居 2016年7期
关键词:衍生品画廊艺术品

王贝贝

隐于江湖,却被称为“创投圈最懂情感的艺术家”的小日先生有着十分“复杂”的人生经历和职业生涯。从CCTV中国十大好书作者、独立艺术家、国家发展专题研究成员、科技公司COO到公众号自媒体的小主,一直在理性和感性之间切换的他,称“理性,是通过逻辑和模型去解决问题。而感性,是通过感官和知觉去对话世界。”在这篇专访中,他以自己的视角,阐述了自己对于艺术品授权市场的看法。

Q=《缤纷SPACE》杂志

A=小日先生

Q:您如何看待艺术品授权市场?

A:艺术授权市场与传统艺术品交易市场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时空的变化,艺术授权让艺术可以无处不在,无论是线上展厅流动空间,还是艺术品商店,超市,大众消费场所,艺术无所不在。

你在某些商超遇见名家作品一点都不奇怪。在这个趋势里,你不需要出门去看画展,不需要去拍卖行,就可以在网上浏览、下单。同时,艺术版权开发也打开了一种渠道,让人们从更丰富的产品载体上接触到了艺术,比如手机壳,T恤衫等等。可以说,这样的做法让艺术的形式更加多元化,而不只是局限于所谓版画、油画、雕塑等等。更广的层面来说,它降低了艺术的门槛,艺术原来是一种所谓的高高在上的状态(在过去,艺术是精英分子的品调),这样一来,能够让艺术进入大家的生活之中,比如说早期买得起艺术节(AAC)的出现,艺起,前几年的艺术澳门,艺术北京什么的,比如一些艺术家跨界设计的行为,比如尤伦斯商店将一些雕塑做成小比例的去售卖等等。可以说,这个市场呈现一种比较跨界的状态,也没有时空的约束。

Q:您对于艺术衍生品开发持有怎样的看法?

A:为什么现在很多人会做艺术衍生品?一个原因是传统的投资艺术品的方式被打通了,可能之前你需要去画廊,去拍卖会,但是现在交易的方式变了,变得很容易,艺术家也可以自己来与买家做交易。还有一个原因是现在的艺术家太多了,这样就不能够按照传统的画廊签约艺术家的方式来进行,这样一来就会带来艺术家的作品卖给谁的问题。这时候艺术家有两个选择,一个选择是自己卖,卖原作,这样又会出现问题,比如说你的原作在个展之前幅才卖几百几千,未来想升值是比较困难的。这样一来,他们有的就会选择艺术衍生品。

但实际这样又不太利于一个艺术家的未来发展。原因在于,以前传统的画廊做法是签约艺术家,它可以制约甚至管理艺术家的价值,能够通过整合资源把艺术家的价值往上提,并且也有一些很好的艺术机构来梳理艺术家本身创造的脉络、方向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等于说会管理艺术家及其作品。在这个逻辑里面,画廊成为一个代理,别人想买这个作品是买不到的,一定是要去这个画廊买的,等于说这个画廊有定价权。而选择自己去做艺术衍生的艺术家,本质上放弃了画廊(艺术经纪)的路线的。所以,年轻艺术家最好不要急于做艺术衍生,先做好作品。

那么,谁适合做艺术衍生?那就是已经很有名的艺术家,或者,在某个领域已经登峰造极,然后再去做艺术衍生品的合作,比如LV与村上隆、爱马仕和丁乙等之间的跨界合作,或者设计师与艺术家之间的合作,比如西班牙鬼才设计师亚米·海因(Jaime Hayon)与周春芽合作,将后者的经典作品“绿狗”变换了艺术形象。在这个语境中,艺术家的作品是需要靠经纪公司、还有靠画廊去“炒”的。

可以说真正懂得这个逻辑的艺术家是不会喜欢做艺术衍生品的,因为他们还是喜欢拿作品来说话的。也有很多艺术家做艺术衍生品,其实就是因为没有办法,因为市场的容量就那么多。

艺术和艺术衍生之间有一个矛盾:艺术创作的个人是很私人的,但是你要面对大众市场,中间矛盾点还是很大。凡客之前签了上百个艺术家去做体恤,结果卖得一塌糊涂。对艺术家来说,这也会让他们逐渐变得平庸,原因在于很多人为了迎合市场潮流,就很难创作出真的能够撼动人心的作品。实际上,既要满足大众的消费审美,又要保持独立的创作的话是很难的。

我对艺术衍生品的市场不乐观,其中充满了泥潭,并且基本上做一个死一个,没有想好渠道就千万不要做,所以很多艺术衍生品的电商都死掉了。而且,如果做艺术衍生品,没有创新性,很容易做得雷同,也很廉价。

Q:如果将艺术品版权授权这种模式进行推广的话,是否会对于当前比较盛行的侵权和盗版现象进行改善?

A:相反,盗版会变得更容易。艺术衍生品要有生产和制作环节,前一段时间那个海外品牌发现自己原创的印花纹理烂大街了,最后发现源文件就是从加工商那里流出来的。这很好理解,比如将一个艺术家的绘画作品用来印制服装图案,这样服装厂就有了艺术作品的源文件,一旦泄露,很容易产生盗版现象。

Q:在您看来,艺术衍生行业要想发展,应该如何来做?

A:艺术衍生要想做得成功,第一种做法是在传统模式基础上的精细化。比如挑选几个艺术家,通过拍卖,巡展、国际交流等形式提高其自身作品的价值,之后再进行一系列的衍生开发。

第二种做法,则是不要局限于架上,比如开发社会活动家的非架上艺术作品,可以是行为艺术、新媒体、巨型装置等等,这些作品的共通之处在于它们都具有十分强大的社会符号。比如玛丽娜-阿布拉莫维奇(Merlna Abremcvic),她本身是世界知名的行为艺术家,那她可以自己随便画一个嘴唇来开发衍生品,这样的话,与其本身的作品不会有冲突。比如现在有很多新的形式艺术,比如以声、光、电为载体等等,这些都可以成为艺术衍生的形式。所以,在这个逻辑里面,艺术衍生需要有新的想象力。艺术衍生2.0版,是将艺术衍生品作为个IP,比如一个人创造出一个“米老鼠”的卡通形象,这个形象就会变成IP。

大V的光芒+独立IP,才是未来艺术衍生市场的发展。你会发现,很多传统架上作品,是不符合这个逻辑的,例如丁乙的“十字”,很适合做成生活用品,却无法变成一个人物、一个角色、一个lP形象。

第三种做法是建立在广大的受众基础之上。建立一个平台,将所有艺术家的作品汇聚上去,有订单之后再进行生产。这是C2F的模式,用户选择后,直接对话艺术家。

关于艺术衍生行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合作,房地产是一个方面。比如地产商为艺术家提供场地,艺术家为其提供主题,将其变为城市美学、城市生活的交流地,或者打造成不同类型的主题乐园,比如儿童主题乐园、波普主题乐园等。第二个产业可以是快消品牌,尤其是大品牌,比如艺术家与可口可乐的合作,甚至是与杜蕾斯的合作。还有一种是艺术与科技的融合,比如在智能硬件上加入一些艺术美学元素。

Q:就艺术授权市场来说,国内与国外有着怎样的区别?

A:国内与国外相较,本质的区别是市场对于版权的尊重以及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其次是国内对于艺术授权的理解不全面。比如在国内,完全是散点式的,只要知道了一个造型之后就能够马上制作出来,前期和后期的转化很简单。比如一家经营潮牌的企业拿到这样一个图形之后做一个版裤,可能经营儿童品牌的企业拿这样一个图形做童装,或者一家经营SM文化的公司拿这个图形做一个鞭子,这些做法对于艺术家的风格会产生不利的影响。而国外则会做得很立体,比如某一个艺术家的作品,可能会嫁接到设计领域,主题公园等等,完全是一条龙式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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