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小微企业就业工作室组合订单培养模式研究
2017-01-03李敏
李敏
【摘要】本文在企业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高职院校和小微企业实行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的可行性和困难,提出了一种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就业工作室组合订单培养模式,以期为高职院校与小微企业提供一种新的人才培养模式。
【关键词】小微企业 校企合作 人才培养模式
【基金项目】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区域小微企业的就业工作室订单培养模式研究”课题(课题批准号:JG15EB033)成果。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31-0219-02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小微企业在社会发展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截止到2016年8月,辽宁省小微企业总量达到63.6万户,占全省企业总量的93.7%;小微企业注册资金达到3.43万亿元,占企业注册资金总量的58.2%。而2015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1.7%,主要去向为民企、中小微企业、地级市及以下地区,其中,超过一半大学毕业生去中小微企业就业。以上数据表明:小微企业正在成为实现经济全面振兴的新动能,也成为高职毕业生的主要就业渠道。
目前,高职院校中90%以上的专业采用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但面向的基本都是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还没有切实可行的有效方法。本研究中,探讨面向辽宁省内小微企业的就业工作室组合订单人才培养模式。
一、面向小微企业的高职院校订单培养调研情况
本次调研范围为沈阳、大连两地的汽车类小微企业,其中沈阳30家,大连50家企业。经调查,这些企业的人员流动数量为年均6-10人,一般离职时间集中在3个月以内或者半年左右,离职原因多集中在福利待遇、职业发展前景、企业理念和同事管理处理等方面。在调研过程中,大多企业比较愿意接受学校的订单培养、企业实践和委派企业人员到校培训;认为影响订单合作的主要因素依次为企业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政府缺乏相应的政策引导、缺乏校企双方交流的平台等;认为阻碍企业技术创新的原因依次为缺乏技术人才、缺乏政府部门的有力支持和缺乏技术信息;除了专业技能外,最为看重的学生素质是社会实践能力和沟通反应能力。通过调研发现:大多数的小微企业迫切需要技术创新性的复合型人才,并且在政策保证下愿意与高职院校开展订单培养,具备双方合作的基础条件。
二、小微企业开展订单培养的可行性分析
小微企业,作为高职院校的主要就业服务对象,调研结果充分说明了校企合作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有利于小微企业解决人才困境。
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小微企业经营压力大,抗风险能力弱,要想具有市场竞争力,就必须保证技术创新和人才优势。随着小微企业迫切需要技术创新和更多的高职毕业生进入小微企业工作,高职院校和小微企业有必要进行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
2.有利于小微企业获得技术支持。
小微企业未来的发展动力来源于技术创新。高职院校作为与实际生产应用贴近的院校,小微企业可以与其合作来进行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员工也享有学历晋升和培训进修的机会。
3.使学校的教学、科研更贴近市场。
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进入企业挂职,与企业人员共同分析市场状况、寻求原因和解决方法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形成与市场紧密结合的产学研合作与创新服务平台,实现多方共赢[1]。
三、小微企业开展订单培养可能出现的困难
1.政府重视和支持的力度不够。
目前,政府在小微企业校企合作职责方面没有明确规定,缺乏操作性强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也缺乏面向小微企业群体具体协调校企合作的专门机构。
2.小微企业组班难。
小微企业由于社会认知偏见,对学生的吸引力过低;每年的用人需求有限,专业面窄、组班成本高,高职院校不愿冒险;小微企业财力有限,不愿承担人才培养费用,所以积极性不高[2]。
3.需求变换为订单班人才培养带来风险。
一方面小微企业存在由于市场变化、产品创新等原因调整人才需求,给订单培养带来难度。另一方面,许多毕业生对自身缺乏科学的定位。盲目追求大企业和高工资,出现毕业后违约或跳槽现象,使企业不愿意尝试和付出。这些使得企业、学校和学生都承担了一定的风险[3]。
4.学生的择业观与社会需求存在差异。
毕业生在就业选择上常常存在求稳定、求福利、求发展,使得很多毕业生不愿意选择小微企业。而小微企业发展势头强劲,迫切需要人才,两者之间存在很大差异。
四、面向小微企业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探索
考虑到小微企业校企合作的可行性和所遇困难,我院积极探索和改进合作方式,提出了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就业工作室组合订单培养模式。
1.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实现资源互换。
将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联合起来成立资源平台,及时进行校企信息互通,帮助企业技术创新的同时,也为其提供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实现两者的紧密对接。在合作双方中,需明确规定好各自责任和义务。如企业需要为学校提供优秀的专业兼职教师和校外实习条件,学校优先为其推荐毕业生和共同进行技术创新项目。校企双方综合地区需求,总结企业对学生的素质要求和岗位要求,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企业全程参与就业指导,共同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为了提高小微企业的参与积极性,政府还应出台更多的鼓励政策。比如对有校企合作项目的企业优先进入“辽宁省中小微企业信用培育池”,进入培育池的小微企业将降低融资门槛,还在政策扶持、信贷融资及担保服务等方面得到更多的支持。
2.成立就业工作室,实行组合订单培养,兼顾企业共性和个性需求。
企业每年可以从大二大三学生中进行准员工招聘,形成小订单。在签订合作协议时,学校、企业、学生三方都应积极参与,同时明确三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签订协议后,将相同就业方向的小订单进行组合,成立工作室,并配以学校和企业双向导师。
各工作室在保证学生完成学校规定课程的情况下,为工作室学生加开定向培训课程,满足该就业方向企业的共性需求,并为其建立过程管理和考核档案。对考核合格的学生进行奖励学分,确保工作室订单培养的规范性。各企业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单独进行企业化岗位培训与工作实践,快速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满足企业的个性化需求。
3.建立合理的淘汰制度,保证工作室培养质量。
为了让学生保持忧患意识,必须建立合理的淘汰制度。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同时,也让淘汰下来的学生,有机会重新选择就业。为了提高学生积极性,对于正常毕业进入企业工作的学生,企业应考虑其薪金高于市场一定比例。
五、政府应给予小微企业的扶持建议
1.应实行小微企业的人力资源补贴政策。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五险一金补贴、为工作室学生发放津贴等方式,对小微企业提供资助,降低企业聘用成本,而企业可以通过提高薪资待遇、改善工作环境、加强校企合作培训员工等措施吸引高职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提高就业稳定率。
2.政府为小微企业员工提供培训进修的条件。
政府应帮助企业与职业院校实现对接,将更多的小微企业纳入到职工培训的范围内。对没有培训条件的企业,安排其员工到学校进修培训,减轻企业负担。
3.建立和完善区域内小微企业校企合作平台。
政府应建立公共合作平台,加强校企间的交流和沟通,时刻关注企业发展动态,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实现良性互动。平台的建设应统筹考虑对小微企业的人才服务和对个人创业的支撑[4]。
4.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科研鼓励和宣传力度。
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其技术创新往往就是一项专利或者发明。而小微企业人员少,工作强度大,科研水平有限,需要与高职院校合作开发。因此,政府在专利申请手续的简化外,还应加大鼓励力度,这样可以提高校企合作搞科研的积极性。另外,虽然小微企业在市场上所占比重日益加大,但大多数毕业生还是对大中型企业存在盲目崇拜和短视眼光,因此,需要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宣传,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参考文献:
[1]刘晓艳,张长福,向艳,文志毅. 高职院校与小微企业实行校企合作的必要性、难点及对策——以空调工程专业为例[J]. 高等教育研究,2014(12):53-56.
[2]陈一威.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就业工作室小订单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计算机专业为例[J]. 职教论坛,2013(4):86-89.
[3]魏明桦. 一种基于工作室选拨的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以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 职教论坛,2015(17):170-171.
[4]顾杰,姚流盛. 我国现阶段小微企业人才流失问题及其对策[J].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3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