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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基础课程毕业联考相关机制现状分析及对策

2017-01-03雷宏陈艳李宁

军事体育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考务专家组毕业

雷宏,陈艳,李宁

(1.陆军工程大学,江苏 南京 210007;2.陆军装甲兵学院,北京 100072)

全军院校从2010年开始施行军事基础课程毕业联合考核(以下简称毕业联考)试点工作,2011年全面展开。5年多来,毕业联考制度有力推动了全军院校军事训练水平稳步提高,有力推动了全军院校军事基础学科的建设发展,有力推动了全军院校军事基础训练条件逐步改善,有效巩固了军校学员姓军为战、当兵打仗、练兵打仗的思想根基,从制度层面确保了军队院校向部队输送合格学员。随着军队院校体制编制改革的深入,毕业联考制度应当在梳理分析现状的基础上,瞄准强军目标,按照军事训练监察的相关要求,加强联考制度建设,深化同步全面加强。

1 关于毕业联考组织实施的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重点围绕毕业联考的内容设计、组织方式、评判标准、结果处理等方面予以分析。

1.1 高等教育院校大三学员联考实行资格准入制度

毕业联考制度的特点是“考核牵引,全员达标;单科淘汰,全程增压”,主要目的是确保学员分流(配)时熟练掌握军事体育和军事技能。联考的特点和目的,决定了军校学员从入学到毕业必须全期保持军事训练不断线,始终保持较好的训练状态。特别是单科淘汰的适度压力全程转换为学员较强的训练动力,单科淘汰制度的正向激励作用明显且不可替代。从2015年开始,学历教育院校的联考范围扩大到大学三年级学员,从实际效果看没有完全达到应有效果。主要表现为通过联考的大三学员因缺乏毕业联考的单科淘汰压力,部分学员的训练积极性、主动性和训练成绩呈现“双下降”趋势。因此,从“全程增压”的角度考虑,今后,高等教育院校联考的主体应为大四学员,大三学员参考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即只有平时训练成绩特别优秀(年级前30%)的学员,才能有资格申请提前参加联考,以确保学员在校期间军事训练不断线,训练成绩不掉队。

1.2 指挥类学员实行“同科双训,双员双能”培训机制

院校生长干部学员是军队干部来源的主渠道,基层排长是指挥类学员的第一任职岗位,岗位职责要求毕业学员不仅自身的军事基础素质要过硬,同时还要具备组织部队训练的组训能力。习主席指出军校学员“水土不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前军校学员的组训法教学训练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为了增强军校学员的岗位任职能力,破解“水土不服”问题,今后军队院校应当建立指挥类学员“同科双训,双员双能”培训机制,即军队院校在军事基础教学训练设计环节上,按照培养“双员”(战斗员和教练员)的培训目标,融合两种能力(能达标的能力和会组训的能力)培养,加大军事基础课程组训法培训力度,实现训练一个科目培养两种能力,从源头上缓解“水土不服”问题。一是从源头上提高基层指挥军官素质,达到“双员”培养目标的基层干部,第一任职能力得到强化可以当好战斗员,掌握了基本组训法又可以当好教练员。二是从源头上提高全军基层部队的训练水平,如果从现在开始抓“双员双能”培训,按照4年一个培训周期预期,“十三五”期间,每年具备“双员”能力的毕业学员像“种子”一样撒遍全军作战部队,这些“教练员”把正规的训练方法带到基层部队演训场,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生根发芽,全军基层部队科学化组训水平必将得到一个大的提高。因此,从提高部队战斗力的角度考虑,全军院校联考在内容设计上,应当增加指挥类学员军事科目教学法考核,具体科目可由专家组现场随机抽考。

1.3 完善教考分离组织方式

目前毕业联考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由全军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进院考核。但考核时间紧,点面难兼顾,人手不足还须借用受考院校的教员辅助完成考核,在考核人员编组上还没有完全实现教考分离,还没有从制度层面完全杜绝人为因素的干扰,在确保成绩真实性上还有改进空间。

今后毕业联考应当完善教考分离模式,教与考在考核环节全程分离,受考院校教员不再介入联考的组织环节。考核科目由专家组负责全程录像,并交专家组派出机关保存备查,时间至少半年。考核人手不足的问题可通过研发电子考务系统予以解决。

1.4 运用电子考务评判手段

目前毕业联考评判手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手段落后,效率较低,难以适应毕业联考时短量大、科目转换频繁的特点。传统的人工考核手段,决定了专家组的主要精力全部投入到“米、秒、环、个数”的测定,很难再有时间和精力全面评估院校的军事教学训练水平。同时,人工考核必然存在人为误差,也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目前还不能完全确保成绩的客观性。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研发毕业联考电子考务系统,无论从技术条件、生产成本,还是实际运用,时机和条件已较为成熟(有的院校或部队的体能考核时已开始试用)。

研发电子考务系统应当按照考核科目设定考核条件,包括准确计时、动作认定、成绩录入等,确保统计准确、动作标准、录入高效。电子考务系统至少有三个特点:一是工作效率较高。电子考务系统严密监控考核全程,每结束一个科目,考务系统当场评定成绩并自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考核专家组组长在系统生成的成绩单上签字,工作流程转换快速,对接流畅。二是确保成绩真实。电子考官只认标准不认人,通过技术手段彻底排除了人为因素干扰。三是回归工作重心。考核专家组从繁重的考核任务中解脱出来,工作重心回归到全面分析考核数据、整体评估军事基础教学训练质量上来。

1.5 发掘运用联考成绩大数据

毕业联考考核结果处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重考轻评,考核数据运用不够充分。表现在目前考核结果只有各院校考核科目的通过率、优良率,没有考虑参考率和伤病率;院校没有成绩总评,各院校间、同院校不同学员旅(营)考核结果差异缺少必要的数据分析。从2010年至今,毕业联考产生的海量数据基本处于闲置状态。今后应当运用大数据原理,整理分析这些海量数据,从中分析各军兵种院校、人员类别、年龄、经历和考核成绩间的内在联系,挖掘数据背后的训练规律。

一是建立联考成绩评估机制。按照系统工程的系统评价理论,统筹考虑“五率”(参考率、通过率、优良率、优秀率和伤病率),建立毕业联考评估机制,对全军院校(区分军兵种)毕业联考成绩进行评估,对各院校参考的学员旅(大队)、学员营(队)军事训练水平予以评估。

二是配套研发信息管理系统。按照预计模块的思路,研发联考数据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管理系统与电子考务系统同步设计,功能对接,目标是考务系统完成一个联考科目,信息管理系统就生成一套统计图表,统计图表为专家组分析评估训练质量提供辅助决策数据支撑。

通过建立以“五率”为核心的的联考成绩评估机制,可以从制度层面实现以考促建的落实,充分调动院校、学员旅(大队)、营和学员的训练积极性,促进全军院校军事基础训练水平不断提升。

1.6 深度拓展考核专家组职能

目前各级普遍重视毕业联考过程和结果,但对成绩变化折射出的教学训练规律关注不够,可能会导致院校教学训练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今后应当拓宽考核专家组职能,建立“前伸后延”的专家讲评机制。

前伸是指将联考效应前伸到院校教学训练环节。考核结束后,专家组通过联考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分析讲评院校在教学训练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

后延是指将联考效应延伸到教学训练整改环节。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翌年专家组要进行两个评估:近三年的考核成绩和上一年度专家组改进建议落实情况;另一个是专家组中的部队成员,向院校通报毕业学员在部队任职(副连晋升正连,三年左右)发展情况,反馈任职能力中军事基础教学训练的短板。之所以把部队的反馈纳入整改环节,主要考虑是“靠拢部队、服务部队”是院校的基本职能,因此,部队的反馈意见就是院校军事基础教学训练改革的任务书,学员的任职短板就是院校军事基础教学训练的重点难点。院校军事基础教学训练应当瞄准重难点,在课程内容体系和教学训练设计环节予以体现和整改。

通过建立专家讲评机制,构建起院校全程教学训练——专家质量评估——部队使用反馈——整体提升教学训练水平“三位一体”的全军院校军事训练质量评估体系,形成从院校学员到部队军官全程闭合的军事素质培养体系。三位一体的质量评估体系主要有两个功能:一是确保学员从入学到毕业再到部队任职,其军事素质从无到有、从有到强的渐进强化功能。二是确保院校教学训练水平在训练、考核、评估、改进中不断提升的良性循环功能。

2 关于毕业联考的组织领导和训练监察评估的建议

军队新的编制体制调整后,对毕业联考的组织领导和军事基础教育训练监察评估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应当积极、主动地适应。

2.1 进一步明确各级职能分工,加强毕业联考的组织领导

军委机关管总体,主要是确定毕业联考的顶层设计和设计整体考核方案,指派考核专家组组长。军种机关管指导,主要是根据整体考核方案,指导所属院校细化受考方案,遴选相关部队专家参与考核,主要是监督考核全程,确保考核规范,成绩真实。受考院校在军种机关的指导下,做好迎考的动员准备工作,配合考核专家组做好相关考务工作。考核专家组组长由军委机关指定,也可由军委机关授权军种机关指定。考核专家组成员由组长从考核专家库中提名并报上级机关批准。专家成员提名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受考院校不宜指定或推荐专家,考核由专家组具体组织实施。

2.2 主动适应军改的变化发展,建立军事基础教学训练评估机制

院校教育训练监察是军改后的新生事物,从军事基础教学训练的角度看,训练监察应当坚持问题导向,依据军委相关加强实战化军事训练的规定要求,按照“院校教育向实战聚焦、向部队靠拢”的思路,主要查找院校教学训练是否落实了训练大纲,是否与部队训练衔接配套。监察方式可借鉴教学评价的组织方式,建立军事基础教学训练评估机制,可考虑设立两级评价指标,推行训练监察清单工作法,细化评价指标、明确刚性标准。评估机制应当突出军事训练关键环节,聚焦军事训练实践中倾向性问题,抓住核心能力指标[1],细化党委抓训、作战牵引、组训任教、演习演练、考核比武、教学保障等监察内容,重点对院校训练主管部门、相关教研室、学员管理单位(学员旅(大队)、学员营)和教学保障单位(场地建设、医疗保障)进行评估。

对院校的训练监察时间以10天左右为宜。通过听、查、看、问、考的方式,落实相关监察内容。例如:专家组随机听课(查看教案、课程建设资料),查找军事基础教学训练的不足,包括课程内容体系是否合理,教学训练内容是否有序衔接、循序渐进,教员队伍是否形成梯次、务业能力建设是否形成度制、教学训练成果是否运用到教学训练实践等;随机抽查一个年级的学期训练计划,查找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的不足;随机抽取不同年级各一个学员营,进行相关科目测试,了解学员营干部“同训练”的能力(军事技能、体能)是否具备,查找训练质量的不足;按照新的训练大纲,组织对相关教研室教员进行体能考核,了解军体教员队伍达标分类情况;调取保障医院就诊记录,掌握学员日常训练伤病情况等等。

3 结束语

从联考制度实施的总体效果上看,基本达到了以考促训的政策设计初衷。今后应当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的原则,重点从规范联考范围、研发电子考务系统、发掘运用考核大数据等方面入手,实现考核——评估——提高的良性循环,全面促进军队院校军事基础教学训练不断优化完善。

参考文献:

[1] 梁蓬飞,刘一伟.全军军事训练监察推行清单工作法[N].解放军报,2016-1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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