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少数”落实党内监督更关键
2017-01-01邵奎,魏芳
邵 奎,魏 芳
(1.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 研究生管理大队,石家庄 050084;2.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 军队政治工作系,石家庄 050084)
“关键少数”落实党内监督更关键
邵 奎1,魏 芳2
(1.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 研究生管理大队,石家庄 050084;2.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 军队政治工作系,石家庄 050084)
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解决“关键少数”监督难的问题,提出“关键少数”落实党内监督,必须标准高、要求严、更自觉,以确保全局性、决定性引领作用;必须有力度、有质量、见成效,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须主动作为、积极有为,以营造和维护党内政治生活新常态。
党内监督;关键少数;全面从严治党
Abstract: To standardize political life in the party and implement “critical minority” supervision, the paper puts forward following suggestions for implementing inner-party supervision: be high-standard, strict, and conscious to ensure global and decisive guiding role, be powerful, quality, and effective to promote the new great project of party construction, and be proactive and positive to build and protect the new normal of political life in the party.
Keywords: inner-party supervision; critical minority; govern the party strictly comprehensively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部党内法规,一个鲜明的特色就是都突出了高级干部这个重点。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1],“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2]。因此,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党内监督,为全党、全社会做出示范,带动党风、政风、民风进一步好转,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
1 “关键少数”落实党内监督标准高、要求严、更自觉,具有全局性、决定性引领作用
(1)“关键少数”落实党内监督,事关党的建设和事业兴衰成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就必须以更大力度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党建设好、管理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3]。完成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关键少数”地位重要、责任重大。正是由于他们执掌重要权力的特殊地位和发挥示范作用的特殊职责,所以成为落实党内监督的重点和关键。抓住了“关键少数”,就牵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就抓住了推进事业发展的“领头羊”。如果“关键少数”落实党内监督严不起来、实不起来、硬不起来,甚至失灵、失效,全面从严治党就会落空,亡党亡国就绝非是危言耸听。
(2) “关键少数”落实党内监督,事关党的组织优势的软硬强弱。“关键少数”的自身建设直接关系到党的组织优势的彰显和发挥,在保证党的组织高效履行职能、加强核心领导上起着“定盘星”“风向标”作用。高质量、有成效地落实党内监督,能够确保自身过得硬、形象好,能够充分体现党的组织优势、组织作用,增强组织威信。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高级干部要对党忠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守住纪律底线,为全党作出表率。十八届六中全会之所以突出高级干部这个重点,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起,其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解决党的组织观念淡漠、组织功能弱化、组织作用缺失、组织纪律松弛的问题。“关键少数”严肃认真、务实有效落实党内监督,才能充分释放党的组织蕴含的强大政治优势和凝聚力量,不断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从容应对风险挑战,最终顺利跳出“历史周期律”,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长征路上夺取新胜利。
(3)“关键少数”落实党内监督,事关本单位、本系统建设发展的进退得失。“关键少数”是本单位、本系统建设与发展的主导者、引路人,其一举一动具有鲜明导向性和重大影响力。“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关键少数”带头落实、主动抓好、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统班子、带队伍、正风气就有了前提保证,发号施令、督办执行、检查指导就有了浑厚底气。相反,如果“关键少数”落实党内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很容易导致“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或者出现决策失误、举措失当、指导失向,本单位、本系统的建设与发展必然会遭受挫折,甚至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及无可挽回的影响。因此,“关键少数”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才能感召和引领“最大多数”,靠自身的说服力、影响力、凝聚力,汇集起推进本单位、本系统建设发展的意志和力量,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和道路拼搏奋进、阔步前行。
2 “关键少数”落实党内监督有力度、有质量、见成效,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紧迫课题
(1)着力克服“护短护犊”思想,解决好不愿监督的问题。“关键少数”不愿监督表现在对己不愿接受监督,对人不愿实施监督。有的以“信任”为借口搪塞对己监督,推卸对人监督责任;有的以“团结”为幌子不愿真监督、实监督,甚至和稀泥、打掩护;有的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明哲保身、少说为佳。其主要根源在于自律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对党内监督“心存芥蒂”,没有认识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不代表不信任,加强党内监督,恰恰是对人对己政治上的关心爱护,必须把信任激励同党内监督结合起来,把信赖拥护同党内监督统一起来,形成党内监督的良性循环。党内监督是确保党的肌体纯洁健康的有效手段,越是位高权重越要接受监督,只有监督到位才能防止专权、滥权、蚀权。同时,“关键少数”负有当好消灭党内害虫的“啄木鸟”之责,必须以对党负责的态度履行加强党内监督使命责任,通过有力、有为、有效的监督,促使党内生活更加规范,党的建设更加卓有成效。
(2)着力克服“得过且过”思想,解决好不敢监督的问题。“关键少数”不敢监督表现在对自己不敢揭短亮丑,对同级不敢直言不讳,对下级不敢仗义执言。有的讲自身问题避重就轻、文过饰非,害怕影响自己的形象和威信,或者觉得自己的“短”无足轻重、无伤大雅;有的讲同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蜻蜓点水、旁敲侧击,害怕伤“和气”、造成隔阂;有的讲下级问题拐弯抹角、笼而统之,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害怕得罪人、丢“选票”。其主要根源在于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意识不牢,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敢抓敢管、勇于监督的责任感不强,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的标准不高,如果不彻底克服和纠治,势必会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必须摒弃“得过且过”思想,在严格党内监督上“敢”字当头、敢为人先,以自身模范行为带出“自上而下组织监督、自下而上民主监督、同级之间相互监督”的可喜局面。
(3)着力克服“点到为止”思想,解决好不深监督的问题。能不能深度接受监督、实施监督,是衡量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尺度。应当说,“关键少数”中的绝大多数都能虚怀若谷、善纳诤言,热情接受党内监督和他人批评。但也有个别人思想深处抵制党内监督,表面上点头称是,但口是心非;形式上热热闹闹,但无关痛痒;态度上虚心接受,但实不走心,有的甚至“怀恨”在心、记账“报仇”,致使党内监督流于形式、走了过场。其主要根源在于缺乏“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精神,潜意识里觉得党内监督是“一阵风”“面子工程”,存在躲过一时算一时的侥幸心态。对此,必须强化党内监督“永远在路上”的观念,并且求深求实、入脑入心,坚决杜绝任何敷衍了事、应付搪塞、投机取巧的行为,真正做到不仅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更要用真功、动真格、下猛药、去病根,在深挖细纠、真查实改上见成效。
3 “关键少数”落实党内监督主动作为、积极有为,是营造和维护党内政治生活新常态的可靠保证
(1)必须坚持从严从紧,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关键少数”落实党内监督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权力,也绝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必须全面立体地监督“关键少数”权力运行全程,坚持任前、任期、离任“三个阶段”监督并重,坚持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三个圈子”监督并重,坚持批评纠偏、处分调整、立案审查“三种手段”并重,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确保对“关键少数”党内监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只有“关键少数”落实党内监督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才能以令人信服的表率作用,推动全党开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
(2) 必须把握特点规律,构建和完善党内监督运行机制。依靠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是我们党在实践中取得的一条宝贵经验。只有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和监督体系,才能保证“关键少数”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各级党委必须履行好监督的主体责任,纪委必须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必须履行好职能监督责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履行好民主监督责任,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织密党内监督之网,形成以自我监督为主、外部监督为辅的齐抓共管格局,从而使“关键少数”把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坚决维护核心、坚定看齐追随作为自觉行动。
(3)必须针对党内监督的复杂性、艰巨性,在抓长、抓常上下功夫。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释放了党内监督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呈现出了经常抓、持久抓、见长效的鲜明导向。“关键少数”落实党内监督必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精神状态,拿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恒心毅力,使之成为一种党务工作常态、一种组织生活形式、一种自觉政治追求,坚决防止和克服“一阵风”“搞运动”。必须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钉牢一颗再钉下一颗,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督促“关键少数”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习惯在党内监督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依靠群众力量推动“关键少数”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长效化,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形成“人人要监督、人人愿监督、人人敢监督”的生动局面。
4 结 语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首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关键少数”率先垂范、严格自觉落实党内监督,对于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要的意义。
[1]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N].人民日报,2016-11-03(5).
[2]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N].人民日报,2016-11-03(6).
[3] 习近平.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N].人民日报,2016-11-03(2).
(编辑:张硕)
“CriticalMinority”:KeytoImplementingInner-partySupervision
SHAO Kui1, WEI Fang2
(1.Postgraduate Training Brigade, Shijiazhuang Army Command College, Shijiazhuang 050084, China;2.Department of Military Political Work, Shijiazhuang Army Command College, Shijiazhuang 050084, China)
● 思想政治工作Ideological&PoliticalWork
10.16807/j.cnki.12-1372/e.2017.09.018
E261.3
A
1674-2192(2017)09- 0077- 04
2017-05-05;
2017-05-16.
邵 奎(1987—),男,硕士研究生;魏 芳(1963—),男,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