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国防动员内卷化效应
2017-01-01付海鹏胡海洋
付海鹏 胡海洋
破除国防动员内卷化效应
付海鹏 胡海洋
国防动员应适应国防和军队“深改”新形势,从根本上破除内卷化效应。关键在于运用时代化思维破除固守经验的观念、运用融合化思维破除自成体系的观念、运用信息化思维破除集群作战的观念、运用实战化思维破除“为练而练”的观念、运用法治化思维破除依靠行政的观念。
国防理论 国防动员 内卷化效应
内卷化效应,是指国家、组织或个人既无突变式的发展,也无渐进式的增长,长期以来停留在同一个层面上自我消耗和自我重复的状态。产生内卷化效应最主要原因,在于思想观念上的故步自封、不思进取。因此,国防动员要适应国防和军队“深改”新形势、推进由保障机械化半机械化战争向保障信息化战争和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转型,就必须跳出观念藩篱、打破思维定势,从根本上破除内卷化效应。
一、运用国防动员时代化的思维,破除固守经验的观念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政治格局的更迭、战争形态的演变以及国内外安全形势的变化,要求国防动员不能单纯沿袭沿用原有经验,必须积极适应时代变迁,全面提升战略能力。
在战略指导上,贯彻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向备战打仗聚焦。确立国家总动员观,强调国防动员必须服务于国家安全和满足战争需求,强调平战有机结合、军民深度融合,强调发挥动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节作用。动员战略布势应将国防动员融入国家对外开放和区域发展战略,着力提升跨域动员战略支撑点辐射功能,畅通陆、海、空、天、电战略大通道,建立国家战略潜力资源调配中心,突出城市群区域联合防空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支撑诸军种和各战区实施联合作战的国防动员战略布势。突出主要方向和重点地区动员准备,围绕新战区划分和未来可能作战方向,重点优化动员力量布局,开发储备战争潜力,预置预储潜力资源。
在建设重点上,围绕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布局向深度融合用力。贯彻“一带一路”战略,发挥国防动员衔接纽带和服务保障作用,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人文交流互融互动,促进富边安民和发展合作。打造长江经济带动员链,打造贯穿东、中、西三大战区的黄金水道动员链,运用大数据技术联接长江经济带潜力资源和动员需求,为战时实现快速精准动员提供基础性技术平台。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构建联合防空指挥体制,完善国防动员区域联动机制,铸造有利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护民之盾。
二、运用国防动员融合化的思维,破除自成体系的观念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社会经济成分和组织形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国防动员建设不能机械地沿袭沿用计划经济自成体系的做法,决不能埋头走老路、关门搞建设,应放眼看社会,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加强基础设施融合。地方相关部门和行业在进行城市规划时,应把战场预设阵地、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动员中心建设等国防需求纳入经济建设发展整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在组织城市、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时,应征求国防动员机构意见,贯彻战备交通、人防设施、重要目标防护、信息化建设等国防需求,满足军事功能。
加强战备物资储备融合。依托地方军民两用产业,加强储备型、技术保障型等各类动员中心建设。指定部分企业战时担负军品生产任务,打牢应战生产基础。结合地方构建现代物流体系,组建物资装备动员仓储基地,就近落实预储预置,尽快形成以动员中心为核心、以分散储备为辅助的动员保障网络。
加强信息技术产业融合。应把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融入地方数字化建设发展战略,利用地方现有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扩展国防动员指挥网,建立军地互联共用的指挥通信网络;借助地方信息技术发展优势,把地方信息技术、信息资源等领域的创新成果融合到国防动员建设中,构建军地互动、融合共享的大情报体系。
加强人才资源融合。充分吸引和利用社会优秀人才资源,拓宽招才引智渠道,选拔高层次人才纳入军事人才库。依托地方对口行业储备国防后备专业技术人才,组建网络安全、电子对抗、雷达通信等专业分队,实现军地信息化人才通用。
三、运用国防动员信息化的思维,破除集群作战的观念
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动员不再是大规模、全方位、多领域的举国迎敌,后备力量也不再是集群作战,应着眼实现新形势下强军目标战略要求,以联合作战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动员需求为牵引,全面提升国防动员信息化水平。
实现潜力掌握精准化。依托信息系统,实现政治、经济、科技、信息、交通、卫生、兵员等动员潜力数据与支撑数据的及时准确采集,实现数据的自动更新、分类汇总、统计查询和有权共享。
实现动员保障精确化。与全军一体化指挥平台对接,及时获取需求,定量细化任务,精准调控兵力物资和行动,实现动员对象的合理调配和快速落实,推进动员方式由“粗放式”向适时、适地、适量的精确、高效方式转变。
实现决策分析智能化。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实时分析处理海量信息和各类动员数据,利用信息系统智能分析、科学计算、辅助决策、仿真评估功能,为动员指挥决策提供全局数据、态势综合和统计分析结果。
实现信息利用综合化。统一信息资源规划、数据标准规范和共享机制,增强信息资源的一致性、规范性和可扩展性,实现基于网络、授权管控的信息共享,实现动员信息由分散使用向综合利用的转变,由军地各自使用向军地共享使用的转变,促进动员能力由分散向综合的转变。
四、运用国防动员实战化的思维,破除“为练而练”的观念
长期以来的和平环境,使某些人“备战打仗”的使命意识有所弱化,“为练而练”的思想有所滋长。国防动员应着眼新的历史使命和战争样式变化,瞄准能打胜仗目标,向实战化聚焦用力。
增强需求提报的精准性。战争资源、需求数量规模、质量标准、时空跨度,是增强动员需求提报精准性的前提。根据未来战争目的、样式、规模和任务,参战兵力兵器的数量及分布,战争可能持续时间和激烈程度等因素,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信息技术进行综合分析、定量评估,预测各种作战行动、战争不同阶段的分段需求量和总需求量。
增强平战转换的时效性。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要求动员与作战必须有机衔接、同频共振,实现动员要素与作战要素的高度融合,达到互联互动,整体调控。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建立与信息化条件下联合作战指挥网络相衔接的动员信息网络,实现动员信息的精确统计、精确计算,快速获取、传递和处理作战需求和动员保障信息,有效协调各保障力量及保障行动,全面、快速、精确地开发和转化战争潜力。
增强动员演练的实战性。围绕使命课题和未来作战特点,拟制演练想定,设置演练条件,评估演练效果,检验动员计划方案和程序方法的可行性。结合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实际动员行动组织国防动员综合演练,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指挥和行动相结合、行动与保障相结合、室内与室外相结合。
五、运用国防动员法治化的思维,破除单纯依靠行政的观念
依靠行政推进是计划经济时代国防动员工作的主要手段。以往由政府下指示、交任务,单纯靠行政指令却忽视运用法律约束,已影响了国防动员建设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应适应市场经济的特点规律,积极推进法治化建设。
完善国防动员法律制度体系。推进和完善国防动员重点领域专项立法进程,以国家专项法律对平时和战时国防后备力量、国民经济、交通运输、民用资源的征用与补偿等各领域予以规范。针对国防动员的体制性障碍和结构性矛盾,通过国家国防动员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国防动员机构、职能、权限、责任等予以明确。
提高国防动员法律实施效力。明确政府在国防动员活动中主体的地位作用和法律责任,使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国防动员的行政职能,明确军事机关在国防动员建设中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的法律职责,明确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国防动员组织实施中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形成纵向分级、横向分类的法律责任体系。坚持把立法与执法并举,建立巡视检查、军地联合执法等多样化的执法制度体系。
强化国防动员法治监督。健全军地双方共同适用的国防动员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执法检查、监督机制,规范政府部门、军事机关、社会组织各层面开展国防动员工作的责任和行为,形成覆盖社会各个主要领域、主要层次的网络体系。严格执法,适时查责评责、绩效问责,对影响和制约国防动员执法的行为,必须进行追究责任,杜绝执法主体徇私枉法、以情量法、以权代法等行为,保证国防动员法治化建设进程有效推进。
(责任编辑:何 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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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4484(2017)07-0056-03
作者:付海鹏,陆军指挥学院国防动员系,博士研究生,中校;胡海洋,陆军指挥学院国防动员系,博士研究生,中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