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学历失业”生成机制与治理对策
2016-12-29潘国刚
潘国刚
(吉林大学 经济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失业可以说是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的一种普遍现象,而目前“高学历失业”已成为我国当前社会经济运行中的一大顽疾。在全球及我国经济发展放缓的大背景下,我国“高学历失业”大有日益严重化的趋势。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500万高校毕业生中有100多万没有就业;从2008年到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分别为559万、610万和630多万,这些年份的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已不足70%。[1]从2012年到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分别为680万、699万和725万人,2015年将突破750万人大关。尽管近年来国家全力推进大学生就业工程,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有所提升,尤其是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大幅度提高,“高学历失业”的严重局面有所缓解,但多来累积下来的“高学历失业”人数仍居高不下, “高学历失业”状况十分严峻。
一、“高学历失业”:特种类型的失业
失业,从不同视角分析,有不同的意蕴。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失业时将它统称为“相对过剩人口”,主要分为三种形态:一是流动性失业,即“流动性过剩人口”;二是潜在性失业,即“潜在过剩人口”;三是停滞性失业,即“停滞性过剩人口”。马克思主要是从制度层面来阐述失业范畴的。西方经济学则侧重从经济运行层面来阐释失业范畴,对失业的划分更是多种多样:有结构性失业,即由经济结构变化所引发的失业;有技术性失业,即由技术进步——新技术取代旧技术所引致的失业;有体制性失业,即由经济社会体制变化与转换所引致的失业;还有自愿失业与非自愿失业、制度性失业与非制度性失业之划分。本文所探讨的失业,既具有上述失业的一般意涵,又有同上述失业不同的特殊含义。
如何界定“高学历”,学界也有一定的分歧。有人认为:“所谓高学历,主要是指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水平”。[2]其实这个界定过于严苛,因为它把大批尽管非本科毕业,但仍具有大专文凭或学历水平的知识人群排斥在“高学历”之外,这与我国现行高等教育的规定与实际是不相符的。从我国高等教育制度的规定和实际来看,各种类型的高等专科学校如电大、函大、职大等“五大”均属于高等教育范畴,其毕业生的学历水平应属于“高学历”。但也有人把“高学历”者扩大到具有高中与中专学历的知识青年,这种界定又过于低和宽。在“文化大革命”的特殊年代,社会动乱,企业“停产闹革命”,整个社会经济跌至崩溃的边缘,全国高等院校“停课闹革命”,全部停止招生,上千万初高中毕业生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被赶到农村去“与农民抢饭吃”,表面上就了业,实际上是“集体大失业”。由于这些初高中毕业生及中专生只是具有中学及中专学历,所以他们的失业不能认定为“高学历失业”。
“高学历失业”不同于一般失业,它是知识人群或阶层中的一种高级失业形态,是一种特定历史条件下特殊类型或特殊人群的失业;也可以说是中国高等教育由“精英化”走向大众化而出现的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上个世纪50~60年代,中国曾宣告消灭了失业,实际上是不科学的,也不符合实际。当时大量的失业人口是以“社会冗员”的形式存在的,如企业存在大量的“一个人的活儿三个人干”的现象,表面上多两个人就业,但客观上牺牲了企业经济效率;机关事业单位也安排了大量闲置人员,造成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下。这显然是一般性的隐性失业。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年代,并没有发生明显的“高学历失业”。因为高等教育的招生是按照社会需要有计划进行的,毕业生的分配也是按计划分配;即便社会需求很大,高等学校也会有扩招计划,因此只会发生高校毕业生供给不足,而不会出现严重的供大于求,发生“高学历失业”。问题发生在中国由低效率的计划经济社会向追求高效率的市场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随着减员增效改革的推进,企业冗员和社会富余人员、闲置人员开始显性化。在一般职工出现待业失业的情况下,“高学历失业”现象开始大量出现 。尤其是在大批国有中小企业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而破产倒闭时,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工程师、技术员、设计师、经济师、会计员等“高学历”人员也被抛到了失业者队伍中。这个“高学历失业”人群又与每年新增的几百万高校毕业生发生严重的就业竞争,进而形成了以大学毕业生失业为主体同时伴以“白领阶层”失业的“高学历失业”群体,且其规模迅速扩大。这是中国由低效的计划经济社会向高效的市场经济社会迅猛转型所带来的必然阵痛与特别代价,它造成的社会影响与震荡远比一般失业大得多。
“高学历失业”绝不等于“自愿失业”。有人认为,我国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上述的几个层次人员)在不考虑工资水平的情况下基本都可以找到工作。一部分毕业生之所以找不到工作,主要是嫌工作报酬低,因而不愿“屈尊”就业。这部分人的失业可以称为“自愿失业”。不可否认,在“高学历失业”队伍中,确有一部分“自愿失业者”,但他们只是一小部分,其主体还是非“自愿失业者”。按照萨缪尔森、诺德豪斯关于失业者的经典理论定义及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失业者的可操作定义[3], 将“最近4周”或“前4周内”努力寻找工作但却未找到工作的人界定为“失业者”,这个“失业者”显然是凯恩斯所讲的“非自愿失业者”。“自愿失业”与“非自愿失业”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是否努力寻找工作。显然,“自愿失业”在主观上并不积极主动去寻找工作,是主观所致;而“非自愿失业”,是主观上努力寻找工作但由于客观上无工作岗位、无业可就,是由于客观条件所造成的失业。
二、中国“高学历失业”并非教育过度
中国“高学历失业”绝非是由高等教育发展过度造成的。
高等教育是培养“高学历”人员的“母体”,“高学历”人员正是由这个“母体”胎生出来的,所以学术界有一种颇具代表性的观点认为,造成我国“高学历失业”的根本原因在于高等教育发展过度、“母体”过大。对这种高等教育发展过度论,笔者不敢苟同。
从表面上看,大学毕业生失业或“高学历失业”与高等学校扩招不无关系。招生多了,毕业生分不出去,自然会引发“高学历失业”,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但问题绝非如此简单。上个世纪90年代末,在亚洲金融危机风暴的猛烈冲击下,中国经济陷入了严重的通货紧缩状态,大批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市场销售不畅,物价水平持续走低,不少企业破产倒闭,大批工人失业,出现全国第三次失业大潮。此时,每年有成百上千万高中生毕业,大学如不及时扩招延缓其就业,势必加剧失业潮涌,严重威胁社会安定。所以党和国家果断决定扩大高校招生规模,从1997年突破100万大关,到2010年达到657万,13年增长了6.5倍。扩招使得高校毕业生迅猛增加, 从2002年到2010年分别达到145万、212万、260万、338万、413万、495万、559万、610万和630万人。本想大学毕业生经过4年大学学习增加知识与就业本领,可以较高中生容易就业,但却遭遇了建国以来最为严峻的通货紧缩与经济萧条,使得经济社会对“高学历”人才的需求大幅缩减,导致大学毕业生就业率连年走低。在1997年之前,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几乎为100%;但4年(大学学制为4年)之后,2001年重点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仅为68%,高等本科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仅为41.23%。[4]至2003年全国大学毕业生平均就业率猛降至50%。[5]2009年以来,受新一轮世界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大学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并没有显著上升。近几年国家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高学历失业”状况有所缓解,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可见,与其说我国的“高学历失业”与高等学校扩招有一定关系,不如说与该时期中国经济吸纳“高学历”人员就业的能力下降有更大的关系。因此,绝不能由此断定中国“高学历失业”完全是由高等教育发展过度造成的,解决“高学历失业”必须限制高等教育的发展。
必须清醒地看到,自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中国的高等教育有了较大发展,但总体来说还是比较落后的。可以肯定地说,在中国根本不存在高等教育发展过度的问题,“高学历失业”也绝非是由于高等教育发展“过度”造成的。所谓教育过度,是西方教育经济学的一个重要范畴, 1976年由里查德·弗里曼在《教育过度的美国人》中首次提出。他认为,由于大学教育的高速发展使其回报率降至历史水平以下并导致了教育投资率的下降。如何理解与判断“教育过度”,学界一直存在争论。1985年,教育经济学家莱文提出三项判别标准:一是相对历史上较高教育水平者,现在受相同教育的人的经济地位下降了;二是受过教育者未能实现其对事业成就的期望;三是工作者拥有比他工作岗位要求更高的技能,这些技能没能得到足够发挥。[6]我国学者杨卫军认为“只有当个体接受教育的水平普遍高于工作所需要的教育水平时,才可称为过度教育”。[7]这种从个体受教育者经济地位下降、期望未实现及技能未能足够发挥来界定与判别“教育过度”,显然有失偏颇。所谓“教育过度”,应从高等教育总体上进行界定与判别,它应是指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力供给远远超过了社会的需求,从而使相当一部分“高学历”劳动者寻找不到工作岗位而发生失业。高等教育过度确实是“高学历失业”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然而,目前我国并不存在高等教育发展过度,而事实是高等教育发展严重不足。首先,从高校的毛入学率来看,我国与西方国家的差距还相当大。西方发达国家的高校毛入学率均已超过30%,其中美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己超过50%,而我国高校的毛入学率才刚刚达到30%。[8]其次,从人口的受高等教育程度看,我国与西方国家也有很大差距。中国每10万人口中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数为461人,比世界平均水平少973人,比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少363人,比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少3649人。[8]显而易见,中国的高学历人才严重不足,不存在“教育过度”的问题,因而中国“高学历失业”的发生也就不是由高等教育发展过度所造成的。
三、中国“高学历失业”的根本原因在于高等教育结构与体制失衡
中国高等教育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中,由于过分追求数量与规模,忽视了质量与效能的提高,从而导致其内部结构发生种种不合理与失衡的现象,而正是“内部结构病”致使“高学历失业”不断发生并愈演愈烈。
一是高等教育体制与经济运行体制严重失衡。自1992年推行市场化改革以后,我国的经济运行体制即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全面转轨,市场在经济资源配置中所起的作用日益增强。经济运行体制的重大变革要求高等教育体制必须与之相适应,然而我国的高等教育体制却囿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束缚,人、财、物等教育资源仍主要由国家计划调节,高等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基本单位缺乏独立的办学自主权。高等教育体制的计划性与经济运行体制的市场性发生了明显的错位与脱节,导致各级各类高等学校不能或不愿面向市场培养人才,因而造成大学毕业生就业供给与市场对高学历人才需求的脱节。
二是高等教育供给结构与社会需求结构严重错位与失衡。高等学校培养的人才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一般性的理论人才;另一类是专业性应用人才。这两类人才的培养与供给结构必须适当并且要与社会的需求相适应。近年来,由于各层次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有所扩大,特别是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引导,培养专业性应用人才的各种专科学校纷纷向综合类大学升级,致使一般性理论人才的培养与供给迅猛增长、过度膨胀;与此同时,专业性应用人才的培养与供给大量缩减、过度萎缩。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对一般性理论人才的需求总是有限的,但对专业性应用人才的需求却不断增加。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如下现象:一方面专业性应用人才严重短缺,企业或用人单位高薪招聘不到专业性的应用人才;另一方面一般性的理论人才却供过于求,而企业或用人单位不愿聘用这类人才,从而发生“高学历失业”。
三是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结构失衡。当前我国高等学校独立自主办学的权利十分有限,在经济结构快速调整与升级的情况下,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无法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做出及时调整,导致学校专业设置陈旧、学科建设滞后,人才培养跟不上市场需求的变化。新兴经济部门或朝阳产业急需高技术人才、经营管理及金融创新人才等,而高等学校由于经费不足、设备欠缺、师资力量不足、办学水平不高等诸多因素制约,再加上4年的培养周期,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均不能适时适量地满足需要。而那些传统学科与专业由于改革与建设滞后、师资队伍老化、教材改革迟缓,致使培养出的人才难以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既有的学科、专业结构失衡的条件下,连续多年的扩大招生规模只会越发加重与扩大“高学历失业”。
四是高等教育的区域结构失衡。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严重不平衡,表现为东、中部发达,西部相对落后的特征。这种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构特征必然传递到我国高等教育的区域结构上,即东、中部社会经济发达地区的高等教育发达,高校数量较多,西部地区高等教育欠发达,高校数量少。而且,东、中部高校毕业生多在本地区就业或寻找工作,不愿意到西部落后地区就业;同时西部地区高校毕业的大学生也有相当数量到东、中部发达地区寻找工作,造成一部分人长时间处于寻找工作状态,即失业状态。另外,由于户籍制度的硬性制约,城乡之间及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劳动力市场分割,使“高学历”劳动者很难自由流动,结果形成某些地区或城市高端市场上人才拥挤不堪、人才过剩,而另外一些地区或城市高端市场门庭冷落、人才奇缺。这种高等教育区域结构的严重失衡是区域经济失衡的结果,反过来又进一步加剧了区域经济水平的不平衡,扩大了“高学历失业”的区域性失衡。
四、治理“高学历失业”的若干对策建议
在任何国家,人才资源尤其是具有“高学历”的人才都是最宝贵的资源,其培养需要投入大量的经费。“高学历失业”无疑使高学历人才不能得到充分运用及发挥效能,是人力资本的一种重大浪费,而且还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系列危害,不仅引发了现代社会的新的读书无用论,任其发展下去还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必须全面整治。
适应中国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注重质量与效益的大势,中国高等教育必须与其相匹配、相协调,从追求数量与规模转到追求质量与效能,注重结构调整与优化上来。这可以说是治理“高学历失业”的根本之策。
第一,调整高等教育区域结构,加大中、西部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投资力度,以促进高等教育区域结构均衡与优化。中、西部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等教育严重滞后于东部地区,是当今中国高等教育区域结构严重失衡的一个显著标志,更是严重制约中、西部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一个根本性因素。中、西部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不仅国家重点学校数量少,职业高等技术院校更少,仅靠地区优先发展教育、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资,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局面。为了促进高等教育区域结构均衡与结构优化,必须调整高等教育战略布局,加大对中、西部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等教育的投资力度,兴建若干个重点大学,尤其要创建适合当地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一方面吸引“高学历”人才到中、西部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校任教;另一方面通过改善中、西部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环境,留住“高学历”人才。发展中、西部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等教育,培育和留住“高学历”人才,是当今中国应对“高学历失业”的战略决策,也是中国高等教育结构优化的必然要求。
第二,调整普通高校与专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比例构成,大力发展专业职业技术学院,培养更多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市场经济是专业分工更加细化的经济,其发展日益需要更多更好的专业化技能人才。普教与职教的比例失调,是中国改革进程中高等教育构成中最严重的一种比例失调,不仅严重损伤了中国高等教育整体功能效益的发挥,更极大地妨碍着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在上个世纪末到本世纪初的高等学校大合并浪潮中,一些地方追求大学的“大官位”,将许多各类专科高等学校合并为“大一统”的综合大学,这实际上违背了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致使学校培养的“高学历”通才越来越多,而市场迫切需要的专业技能人才的供给日益减少。由此,在人才市场上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一方面大批“高学历”的通才严重过剩,找不到工作,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另一方面各种高级技工和专业技师却奇缺,企业给几十万年薪也难雇到。虽经近几年国家大抓专业职业高教,大幅度增加投资,各地纷纷创办专业职业高教院校,但由于人才的培养需要有一定的周期,尤其长期以来有关师资的转行与流失,专业职教的水平仍明显不适应企业对这方面“高学历”人才的需求。
第三,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有计划调整高等院校的专业方向与结构,做好“高学历”人才培养规划,以保证“高学历”人才充分就业。由为计划经济服务转向按市场经济要求,为市场经济服务,这是中国高等教育必须直面的现实,是必须实施的战略大转型。也就是说,当今中国所有高等教育活动都必须服务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否则就有悖国情,脱离实际。但目前高等学校有一种不良倾向,即在专业方向与结构调整中存在盲目追求热点而一窝蜂上、大帮哄办的现象。如计算机热,大家都上计算机专业;文化创意热,几乎所有高校都设文化创意专业,等等。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调控与规划,结果形成了重复浪费及新的“高学历”人才过剩。为此,教育主管部门应通过统一“高学历”人才培养规划,把各类高等学校的专业与市场需求有机衔接起来,避免专业热时一哄而上、专业冷时集体撤离的问题重复发生,做到热不过剩而冷不短缺。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证“高学历”人才市场供求两旺和结构均衡。
第四,构建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的长效机制,创办大学毕业生科技试验园,为大学毕业生充分就业创造宽松的社会氛围与环境。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是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先锋队,是建设创新型社会的必由之路。自主创新意识及能力是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的必备条件,高等学校要从大学生一入学即注重这方面意识与能力的培育。各学科专业要摒弃单纯传授知识的观念,千方百计地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其动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高等学校所在地政府要积极创办大学毕业生科技实验园,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实验场所,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在初创时期应减免一切税费;对创业失败者设立失业救济金,保证其获得最低生活保障,消除创业者创业失败的生活之忧。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人人敢创业、人人愿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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