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浸润百姓心灵
——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司法局法治文化建设纪实
2016-12-28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司法局
文 苏 兰[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司法局]
法治文化浸润百姓心灵
——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司法局法治文化建设纪实
文 苏 兰[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司法局]
法治文化作为法治理念传播的一种表现方式,具有强烈的感染力、感召力和震撼力。近年来,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司法局以法治文化引领法治进程,呈现出多彩纷呈的良好态势,形成了具有城区特色的法治文化氛围和环境。2011年,城区司法局获得了首批“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6年又获得了“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区”的荣誉称号。
多元结合 法治理念入心入脑
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中,城区司法局将法治文化与社区文化、廉政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全面融合。在机关文化建设中,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普法教育的龙头,坚持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公务员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及宪法宣誓制度,开设了“专家讲座”、“处级干部大讲堂”、社区(农村)党员干部“领头雁”培训、普法讲师团法治讲坛,配发了领导干部、农村(社区)干部法治教育读本、学法笔记,在长治市城区内10个街道全部建设了300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文化站……种种举措切实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治意识与法治思维。在校园文化建设中,构建了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做到了“教材、课时、师资、经费”四落实,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聘请率达100%。各学校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法制手抄报、主题班会、法制课堂、法制安全教育月等法治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在企业文化建设中,以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法维权为目标,连续多年开展了“中小企业服务月”及“3月诚信教育宣传月”活动,组织有关部门深入企业、现场咨询,发布最新政策和有关信息,并在隆德晟律师事务所成立了中小企业维权工作站,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在社区(农村)文化中,率先完成了社区(农村)农家书屋全覆盖工作,在农村(社区)设立了市民学校法治讲堂、法律图书角和法治宣传栏。举办了每年一届的社区文化艺术节,艺术节的开展为展示居民文化成果,弘扬平安、和谐、法治精神提供了舞台,改变了社区居民的精神面貌,提高了广大居民的道德及法律素养。
“法律进机关”暨普法骨干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培训会会议现场
“法律六进” 法治文化传播实现“零距离”
“城区司法局的法治宣传站!我可以拿一本宣传资料吗?我可以咨询法律问题吗?”
“可以,我们的法治宣传站就是专门宣传法律知识、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为你们服务的。”
“你们是哪儿的啊?”
“我们是咱区上开展的‘法律进社区(农村)’宣传月活动的志愿者,有来自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国土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大妈你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助吗?”。
“太好了,我儿子因给别人开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至今未得到赔偿,家里生活也很困难,你们能帮助我儿子获得赔偿吗?”
“可以,我们先去你家了解一下情况吧!”
“法律进社区(农村)”宣传月活动中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普法扇”
城区司法局在长治市东客运站开展“冬季行动”法治宣传活动
“法律进社区(农村)”宣传月活动中工作人员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以上,是城区司法局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一些缩影。自2011年以来,将每年的5月中旬至6月中旬定为全区的“法律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月,由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文体局、民政局、人社局、教育局、国土分局、科技局等单位抽调骨干力量开展宣讲活动。随着宣传月活动持续开展,影响面也在不断扩大,宣传员队伍由开始的近20家单位20余人,发展到如今近40家单位50余人的庞大宣传队伍。截至目前,共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宣讲130余场次,现场为群众解决法律问题1500余件,受教育群众达110000余人。
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为了让老百姓能够与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零距离”接触,城区司法局针对不同对象,相继编印了《长治市城区“六五”普法读本(一)至(五)》《安全生产法治教育读本》《青少年以案学法教育读本》《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公民如何打官司问答》及普法手提袋、纸杯、扇子等各类普法资料及法治文化生活用品;积极打造了法治宣传橱窗、法治宣传版画、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法治文化大院、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十大法治文化阵地”;构筑了以长治市都市频道《今日说道》《大家说法》电视栏目、上党晚报《和事佬》、城区新闻报《法制》专版以及各相关部门网站、QQ群、微博、微信、楼宇联播网、手机信息等现代传媒为代表的多层面、立体化的法治文化宣传载体,潜移默化中,将法治文化传播到百姓身边。
随着法治文化建设在全区的不断加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长治市城区成为一种风尚。2015年 5月1日,家住长治市长运家属院的宋女士走到中宏时代小区门前时,由于当时大雨天气视线不好,不慎绊倒掉进一个无盖窨井,造成腿部受伤,花费了近1000元医药费进行治疗。“这要在以前,我早就带人把那个小区的大门给堵了,”宋女士的儿子对记者说:“现在咱懂法了,有了事得依法来。”于是,宋女士来到城区英雄路派出所寻求帮助,要求井盖产权所有方给予经济补偿。英雄路派出所刘联军副所长接到报案后立即深入现场调查,并告知井盖产权所有人、小区物业经理马某,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管理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过劝导后,马经理承认了自己的工作缺失,愿意承担宋女士400元的医疗费用。宋女士也接受了这个调解结果,一起纠纷短时间内得到圆满解决。
调解文化 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法治作保障。近年来,长治市城区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中,全力打造调解文化,“有纠纷找司法”,这种意识正进入城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群众的心中。
2014年6月16日晚8时开始,长治市城区普降特大暴雨,市区街道积水深达30多厘米。当晚10时左右,城区某一村民路过交叉防洪渠的漫水桥时,被突如其来的洪水卷走,溺水身亡。事发后,区、街道领导第一时间联系司法局,街道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及时赶到事发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并积极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做好善后工作。经过几天、几轮的调解,最终使死者家属取得合理赔偿。
2015年初,为使基层矛盾不出小区、不出村,长治市城区进一步强化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聘任基层人民调解员任“和事佬”,开展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岗双责”社会履职活动。在辖区10个街道、28个村(菜场)、55个社区,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免费为广大居民、村民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使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社区现在有法律顾问了,而且咨询都是不收费的。”这对于城区政府来说是推进基层法治治理的具体实践,对于辖区居民来说是一件值得高兴的好事,居民们纷纷奔走相告。
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在市客运中心进行普法宣传
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活动
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同学们讲解法律知识
2016年2月在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同时,长治市城区成立了区级矛盾调解法律援助公共服务中心。中心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功能为一体,实施律师轮流值班制度,每周五个工作日,每日一人值班,免费为来访者提供法律帮助。以上举措,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成为群众身边的法律参谋。
随着专业法律服务队伍进驻社区,一些陈年“老大难”问题迎刃而解,一些小纠纷、家务事在社区得以化解。2006年某单位在修建楼房时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擅自加层,给某小区二十几户居民造成采光(日照)影响。居民多次要求该单位拆除加层,但因楼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拆除会造成更大损失。双方意见不一产生矛盾,并经常发生纠纷。2015年,社区调解委员会受居民委托,联合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法律顾问等组成调解庭进行调解。调解中,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按照单位提供的楼层采光(日照)分析报告和居民提供的受采光(日照)影响的房屋产权证、户主证明,经调查了解,多次协调,依法制定出调解方案,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起长达近10年的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2016年2月,家住某社区楼房的何大妈发现邻居李先生家门口多了一只笼子,里面养着3只鸡,气味非常难闻,其中一只公鸡早晨打鸣,影响左邻右舍的正常作息生活。虽提醒过李先生好多次,但他都无动于衷。何大妈向社区反映后,社区的调解员来到该单元楼,看到楼道笼子里有3只鸡,里面有不少粪便,使得整个楼道气味难闻,确实影响了周围居民的生活。随后,调解员找到李先生了解情况,原来这几只鸡是李先生母亲从老家带来暂时养在这里的,过半个月就会把鸡取走。他也知道影响了邻居们的生活,但已经答应替母亲照顾,不能将这些鸡卖掉。社区调解员走访了解了周围邻居们的意见,结合李先生的情况,就此纠纷进行了调解。最终在社区的提议下,李先生把鸡暂时移放到自家地下室喂养,并对楼道卫生进行了清理。一起邻里纠纷,在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下得以成功化解。
5年来,城区司法局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案件7262件,调解成功率达97%,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