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促进农民增收路径研究
2016-12-28□袁磊刘壮
□袁 磊 刘 壮
城镇化促进农民增收路径研究
□袁 磊1刘 壮2
在梳理现有文献和回顾及展望城镇化发展的基础上,对城镇化促进农民增收的路径机制进行规范分析,从农业生产要素协调、城镇化产生劳动力需求与农产品需求三个角度进行研究,认为城镇化从增加未被转移劳动力人均产出、增加被转移劳动力工资收入和促进农产品市场规模扩大三个方面促进农民增收。城镇化促进农民增收是长期效应,政府部门应根据三个促进路径,制定相应的长期政策以更好地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
城镇化;农民收入;劳动力转移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始终在稳步推进。尤其自2011年进入新型城镇化时代以来,各地政府都把城镇化作为拉动内需、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城镇化进程得以加速推动。然而,城乡收入存在一定差距,城市外来居民与本地居民的收入差异,也随着收入层次的提高变得越来越显著[1]。因此居民收入增加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民增收。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研究城镇化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是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
纵观国内学者的研究,已取得一些有意义的结论。马远和龚新蜀(2010)认为城镇化对农民收入的增加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2]。姚丽芬等(2010)通过实证检验认为城镇化的推进对于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均有促进作用[3]。吴家琴,姜知焘(2014)对云贵川的民族地区内经济发展、城镇化水平与农民增收三者间关系进行了研究,结论认为这些地区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是农民的重要增收途径之一[4]。李子联(2014)的分析结论是,城镇化对南方农村人口的增收效应显著高于北方[5]。陈垚,杜兴端(2014)的研究显示城镇化推进与农民增收之间同时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和双向的Granger因果关系[6];王军等(2014)的研究结论认为城镇化发展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各组别(包括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及经营性收入等在内)之间存在着长期的正向均衡关系[7]。李美洲和韩兆洲(2007)证明了城镇化、
工业化和农民增收三者存在协整关系,并同步协调发展[8]。张文丽等(2014)借助多种数量方法,以山西省为考察对象,研究了城镇化与农民增收之间关系,结果表明两者间存在强正向交互响应关系[9]。又如姚寿福(2012)研究表明,四川省城镇化水平与农民的人均总收入、家庭现金收入等各种收入之间都存在长期均衡关系[10]。李萌、杨龙(2014)的实证研究显示,城镇化率的提高降低了农村贫困的发生率[11]。赵永平、徐盈之(2014)通过研究发现了城镇化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存在长期双向负反馈机制[12]。
值得注意的是,李美洲和韩兆洲(2007)[8],姚丽芬等(2010)[3],马远和龚新蜀(2010)[2],姚寿福(2012)[10]等,张文丽等(2014)[9],王军等(2014)[7],这些学者在研究成果中均强调,城镇化与农民收入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认为城镇化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有着明显的滞后性;彭定赟等(2014)以武汉市为范围的研究还发现,城镇化率与城乡收入差距的波动关系在短期内不显著[13]。李美洲和韩兆洲(2010)分析这种滞后性,认为主要由四点原因引起:1、城镇化过程本身就是长期过程;2、财政投入不足,建设资金来源于农民自身;3、农民科学文化水平有待提高,经营能力与竞争意识不足;4、城镇化过程中可能存在诸如强拆等不和谐因素[8]。
但也有学者对此提出质疑,如韦向阳和郇红艳(2013)通过多元统计分析,认为在皖北地区城镇化的推进尚未对农民增收产生明显的影响。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是,安徽省的城镇化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尚不能发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作用,提供农民外出务工的工资性收入[14]。王小斌、李郁芳(2014)借助省级面板数据联立方程,检验了城镇化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结论认为城镇化缩小了西部省份城乡间的收入差距,但是并未改善东部省份的城乡间收入差距[15];不过李子联(2014)认为较之东西差异,城镇化对农民增收的南北差异更加显著,南方农村人口从城镇化中得到的增收效应高于北方[5]。欧阳金琼、王雅鹏(2014)通过研究发现,城镇化是否能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与城镇化所处发展阶段与城乡收入差距大小有关,城镇化水平低下的地区,城镇化发展反而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16]。
一些支持“城镇化能促进农民增收”结论的学者还运用计量方法,进一步测算出了城镇化率的提高对农民收入增加的程度,得出不同的研究成果及差异性的结论,如李美洲和韩兆洲(2007)[8]、马远和龚新蜀(2010)[2]、姚丽芬等(2010)[3]以及姚寿福(2012)[10]。
纵观近几年国内对城镇化与农民增收方面的研究,学者们多运用计量分析方法,就两者关系问题开展实证研究,其成果往往只是回答了城镇化与促进农民增收之间的“存在”与“程度”两个问题,并没有对城镇化如何促进农民增收进行规范分析。鉴于此,本文在梳理近几年学者的研究成果之后,对城镇化促进农民增收的机制与作用机理进行研究分析,以期丰富发展城镇化理论,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提高。
二、城镇化发展进程回顾及展望
城市化(Urbanization)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使城市规模增加,人口数量上升,以及城市生产生活方式向农村扩散、城市物质精神文明向农村普及的发展过程。在中国,存在“镇”的建制,且其规模不亚于其他国家的小城市,因此“城市化”也译作“城镇化”,特指中国农村人口逐渐向城镇转移的过程[3][17]。衡量城镇化水平的指标城镇化率自然也就是城镇常住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例。
图1 建国以来我国历年城镇化率
自建国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截止到2011年,城镇化率已经超过50%,达到51.27%。我国目前城镇化进程正处于快速发展、不断提高的发展阶段。美国城市地理学家诺瑟姆(Ray M. Northam,1975)总结了各国城镇化发展轨迹,认为城镇化率的增长轨迹可以概括为Logistic曲线。借鉴简新华、黄锟(2010)的测算方法,利用我国1978-2013年城镇化率数据,基于Logistic阻滞增长模型对2050年之前我国城镇化率水平进行预测[17]。经过模型回归得到式,其中t为时间,1978年为t=0,则2050年t=72。预测结果显示,未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呈加速发展态势,城镇化率将于2041年首次达到80%,并于2050年达到85.89%。
图2 我国未来城镇化率水平预测
可以预见,我国未来城镇化将处于加速发展的阶段。阔步向前的城镇化发展必将带动我国经济的持续腾飞,也将给前进中的中国带来更广阔的空间,促进广大农村居民收入的增加,实现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的宏伟目标。
三、城镇化对农民增收的路径分析
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究竟通过何种路径来提升农民收入,国内学术界尚未给出合理的答案。这正是本文的研究焦点。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过程,城镇化过程中,农民无非扮演被转移人口和未被转移人口两种角色。城镇化过程的推进对这两类人群都会产生影响。沿着这条线索,可以厘清城镇化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路径。另外,城镇化的发展将为各类农产品开辟广阔的市场空间,产生长期稳定的农产品需求,这是分析城镇化促进农民增收的另一个视角。
(一)提高未被转移人口均产值
根据柯布-道格拉斯(Cobb-Douglas)函数生产函数,土地、劳动力两种生产要素具有边际产量递减规律,即当某种要素投入过多时,其边际产量会维持在较低水平,导致该要素投入水平下平均产量也较低。特别地,同样的技术水平下,对于不变的耕地面积,当劳动力投入处于最优点,其增减变化会使总产出Y和人均产出y向不同的方向变化。如表1所示:
表1 劳动力投入变化对总产出和人均产出的影响
劳动力投入量存在一个最优投入区间,只有合适的劳动力投入量才会产生较高的农业总产出及合理的人均产出(进而是人均收入)。投入量过高与过低都不合适:过低会导致资源浪费和总产出的低下;而投入量过高会导致低水平的边际产量,进而是平均产量。
在实践中,劳动力投入的减少未必会降低总产出。在农业劳动力密集的地区,减少劳动力投入,有利于农业机械的大规模使用以及农场农业的发展,这会促使农业技术水平及生产效率和农业总产出的提高。反而是一味增加劳动力投入,在农业总产出增加不显著的情况下,大幅压低人均产出和人均收入。我国农业的要素投入是否处于合理区间,可以在表2中得到部分答案。表2列举了世界部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每公顷耕地谷物产量和农村人均产值两种指标。
表2 生产要素对农业产出的贡献情况
注:①数据由GDP、第一产业占比、农村人口数指标计算而得;②这些国家的2014年第一产业占比数据缺失,暂使用2013年数据代替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数据库
我国的每公顷耕地谷物产量在上述七个国家中处于中游水平,与美国的7340千克/公顷的最高水平相距不过24%,反观农村人均产值这一指标,却远在这几个国家之下,仅为次低国家俄罗斯的79.20%,约是人均产值最高国家澳大利亚的十分之一。据测算,我国户均耕地面积不足10亩,许多地方户均耕地面积仅有3~5亩[18],但是欧洲一些国家平均每户却有300亩左右的耕地,而美国农民户均经营耕地面积更是达到了3000亩之多[19]。由此可见,我国的农业生产中,相对于资本要素,劳动力这一要素投入量已经远远超过合理水平,导致农业从业人员的边际农业产出和人均农业产出水平均处于较低水平。人均产值是人均收入的决定性因素,如此低下的人均产出水平,何以提高农民人均收入?
长期以来,地少人多一直是困扰我国农业的问题之一。农村地区集中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然而大量的农业从业人员聚集在有限的耕地上,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降低了人均产值,使农业从业人员收入增长的速度始终难以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另外,地少人多的国情也使得每户所承包的土地有限,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业大机械大生产的发展,阻碍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给农民增收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城镇化是这一问题的较好解决方案。通过推动城镇化进程,将乡镇变小城,小城变大城,城市中新兴的第二产业将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一过程会逐步调整我国农业的人地比例,市场将自发调整耕地与劳动力两种生产要素的比例,使其达到最佳水平,提高人均农业产出,进而促进农业从业人员收入水平的增加。
当农业从业人员所承包的耕地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就可以对这些耕地进行整合,引进大规模农业生产作业机械设备,甚至可以推行农场模式,产生规模效益,使农业生产事半功倍,大幅提高农业产出水平和人均产出及人均收入。在美国,一个农场的农产品供应可以满足数个中小城市居民的需求,其生产规模和劳动生产力水平已达到惊人的水平。因此城镇化为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创造了条件,城镇化给中国农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18]。朱舜(2014)将城镇化过程中始终在农业部门就业的劳动力称之为“留守农民”,并主张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与农业现代化,提高“留守农民”收入[20]。但是,正如前述有关学者所强调的那样,城镇化过程的推进,与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以及农业技术水平的进步,是一个长期漫长的过程,在短期内可能难以取得显著的成效。
(二)提高被转移农村剩余劳动人口收入
十二五规划中提到,要促进城镇化进程向前发展,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赋闲人员成为新增城镇人口,这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民收入的增加都具有积极影响[21]。一旦城镇化进程加速,无论是在城镇化过程中还是城镇化完成后,都会大量使用劳动力,这对解决就业问题和提高被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收入来说都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城镇化推进的进程中,无论是原有城市规模的扩张,还是新兴城市的逐步形成,都会有巨大规模的建设工程,需要大量的工程建设人员。而这部分城市建设者以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主力军,朱舜(2014)将这些被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称之为“转岗农民”[20]。中国统计年鉴2014的数据显示,2013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1483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1元,可支配收入占平均工资比例是52.36%。根据该比例,由2013年城镇建筑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2072,可得该行业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2027.76元。这一数据比同期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8895.9元高出13131.86元,前者高出后者147.62%。因此,在老城市扩容、新城市形成的城镇化浪潮中,农业剩余劳动力也将从中分享一杯羹,提高自己的收入。然而,这种收入是暂时的,不可持续的,一旦城镇化中“造城”结束,相应的建设项目也会偃旗息鼓,该部分城市建设者将面临被迫转行的窘境。尽管如此,预计长达近40年的城镇化进程,对于当代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和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来说,仍算作一个喜讯。
在新老城市增加和扩张后,会有大批二三产业企业,作为城市活跃的基本经济单位不断涌现出来。在原有就业结构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新兴企业的劳动力需求就主要由农村剩余劳动力满足。原本靠务农生活的农民,转变身份成为产业工人或第三产业从业者,并成为城市新市民,享受作为农民享受不到的多种社会福利与保险保障,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得到一定提高。2011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1元,是同期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8895.9元的3.03倍。也就是说,在国家推动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2013年平均每一位到城市工作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将增加收入18059.2元,比务农收入增加了203%,这并不包括所享受的各种福利待遇与社会保障。但是,老城市的扩容和新城市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这仍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三)为农产品开拓广阔市场
农民收入能否得以增加,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产品市场容量大小。农民收入的增加可以依靠增加农产品期货品种、开拓农村市场将提高农业生产与加工的经济效益来实现[18]。
在推动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初级产品,而这些初级产品绝大部分来源于农村[8]。随着城镇化进程中更多的企业和公司的建立与发展,作为许多产业原材料的农产品必然会存在更多的需求。这会有力地带动农村市场的发展,扩大农产品的市场规模,从而促进农民增收。
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是农产品的供给者,而城镇居民则是农产品的主要需求群体之一。城镇化进程中,部分农村人口转变为非农村人口,也由农产品供给者转变为需求者,这些新增和扩大了的农产品需求,也促进了农产品市场规模的扩大,有利于实现农民增收[22]。有学者从农民变市民后膳食结构改变的角度,来论证城镇化推进对农产品需求的促进作用[19]。
此外,城镇化的发展,还有利于整合资源,提高农产品物流效率,降低农产品的物流损耗。据统计,我国农产品在物流中的损耗率达35%之多,即使在发展水平较高的地方,损耗率也在20%~30%。有研究指出,城镇化水平与农产品物流效率长期和短期都存在显著的协整关系,城镇化对农产品物流效率具有扩张的影响:城镇化率每上升1%,农产品物流效率将上升1.612%[21]。
四、结论及建议
我国城镇化进程始终在稳步推进,尤其是进入新城镇化时代后,城镇化将加快发展,更多的城市将被扩容或建立。毋庸置疑,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必将伴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增加,从而促进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2020年人均收入翻番的宏伟目标也必将实现。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城镇化对农民增收的促进路径主要有三条:城镇化过程中未被转移的农业从业人员人均农业产出得到提高,从而人均收入实现增长;被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非农职业从而提高收入;城镇化促进农产品市场规模的扩大从而提高农民收入。
但是,城镇化是一个长期持续且漫长的历史过程,同样其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也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得到体现。因此,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务必要注意到这一过程的长期性,科学决策合理设计,促进城镇化与农业生产技术进步以及农业现代化协调稳步发展。也应重视城镇化促进农民增收的机制路径,合理掌握并利用经济规律,促进农业生产中人地比例协调发展,整合耕地资源,发展规模农业;研究部署放开户籍限制工作,大力支持农村教育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科学文化水平;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沟通机制渠道,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减少流通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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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6
1.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北京,100081;2.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北京,100091
袁 磊(1989- ),男,山东青岛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就业与社会保障;刘 壮(1989- ),男,山东青岛人,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自由化与区域金融。
F304.8;F291.1
A
1008-8091(2016)04-00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