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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初期上海郊区“文明村”建设为中央决策提供基础经验*

2016-12-25余俊俊

上海地方志 2016年3期
关键词:文明村团市委文明

刘 建 余俊俊 朱 辉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上海郊区“文明村”建设为中央决策提供基础经验*

刘 建 余俊俊 朱 辉

1981年春,上海共青团组织在全国率先提出和积极实践“文明村”建设。1982年3月13日,上海团市委、市农委在松江县召开“文明村”现场会的5个会议材料及附件,是中国文明创建史上的珍贵档案资料。在中共中央(1982)27号文件下发以后,上海的“文明村”建设实现了上海团市委与上海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党组的工作对接。总之,1981年2月—1984年4月上海郊区的“文明村”建设“先行先试”,为中央决策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由“五讲四美”活动转到“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城区的创建,提供了重要的基础经验。

八十年代初期;上海郊区;“文明村”;中央决策;基础经验

1981年2月—1984年4月,中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从“五讲四美”活动的阶段起步,又经历了连续三年“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进而转到“普遍地、大力地开展建设‘文明村、文明单位’”的阶段。而这三年时间,正好是上海郊区的“文明村”建设由最初的30多个发展到3000个的历程。我们对上述时期上海郊区的“文明村”建设,进行了考证和研究。先后在上海市图书馆、上海市档案馆及相关分馆,仔细寻找、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和报纸、杂志,理清了这段历史脉络。下面分时段予以阐述。

一、关于1981年时段的上海郊区“文明村”建设

(一)1981年春上海的共青团组织率先提出和积极实践“文明村”建设。

1981年2月25日,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文联、中国爱卫会、全国伦理学会、中华全国美学学会等9个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倡议》,号召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开展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语言美、心灵美、行为美、环境美”为主要内容的“五讲四美”活动。同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公安部等5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通知》,认为工、青、妇等9个单位倡议开展“五讲四美”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和具体形式。

这两个文件赶在1981年3月初全文见报,是要让“五讲四美”活动与3月开展的“学雷锋、做好事”活动,汇成一股洪流。

这两个文件的公开发表,标志着中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动员“工农兵学商、男女老青幼”①《李昌给中央领导同志写信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半月谈》杂志1981年第3期。一道来参加。

这两个文件,非常明确地希望青少年们在“五讲四美”活动中起到“打头阵”的作用。3月6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韩英在上海《青年报》发表署名文章《上海青年要成为建设精神文明的带头力量》。

此时,上海的共青团组织开始提出和实践“文明村”的建设。

1981年3月12日,上海市松江县团委主办的《松江团的情况》第2期,刊载了《“文明村”里新事多》一文。在该文中,一个小故事串联一个小故事,通篇围绕着“文明村”主题来展开。“电视机前传佳话”、“好社员罗木社”、“这里的五保户‘子女’多”、“文明村里的好媳妇”,写的是被誉为“文明村”的松江县大港公社西油村,紧随时代列车开启了“文明村”建设的征程。

1981年4月13日,作者钱明光、孙雷在《“文明村”里新事多》一文的基础上,作了修改和篇幅压缩,将文章题目改为《夜访“文明村”》,在当年第7期《上海团讯》上发表。

《上海团讯》是上海团市委主办的公开发行的刊物(沪刊第192号)。《夜访“文明村”》文章在《上海团讯》上的发表,意味着上海团市委的支持态度。也就是说,上海团市委打响了上海郊区建设文明村的“发令枪”。

随即,上海郊区的川沙县花木公社、松江县仓桥公社和南汇县新寺公社等团组织,纷纷尝试着开始“文明村”建设。

1981年7月10日,上海团市委青农部印发沪团委(81)农字第3号文《抓好环境美 建设文明村》,通报了团市委在奉贤县新寺公社南宅大队召开建设“文明村”现场会的情况。该文件要求各县社(团委)要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抓好试点,以点带面建设“文明村”。

据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宣传处1982年10月18日《上海郊区开展创建“文明村”活动初见效果》记载:市郊第一批“文明村”建设,由团组织作为创建主体,于1981年春夏在市郊30多个自然村和生产队展开。

(二)上海各级团组织首创“文明村”建设的主、客观动因。

1981年时段,“五讲四美”活动的总体布局是“重点放在城镇,特别是大中城市”。上海各级团组织此时在全国率先提出和大胆实践“文明村”建设,有如下的主、客观动因:

首先,从当时农村改革的启动背景来看。那时,中国农村还是“三级所有、(生产)队为基础”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村改革正在酝酿和起步。②1980年9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人民出版社《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541-549页);1980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转发《山西省委关于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经验教训的检查报告》的批语。(人民出版社《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552-556页)中国农村的多种经营和社队企业也在此时起步。③1981年3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农委《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的报告》的通知。(人民出版社《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740-758页)农村经济改革必将推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相应变革。

其次,从如何开展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来看。1981年11月26日—12月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了“全国农村宣传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通过制定乡规民约、开展‘五讲四美’、‘五好家庭’等活动,使农村的社会风气和人的精神面貌有一个显著的变化。”“要大力提倡讲科学、讲卫生,反对封建迷信;提倡爱社如家,反对损公肥私;提倡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提倡遵纪守法,反对赌博偷盗;提倡互助团结,反对坑人害人。”

再次,从上海郊区共青团的工作基础来看。郊区团组织与市区团组织一样,“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只要上级提出要求,任何一样工作,都能做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当时,团中央出了一本《团的工作先进经验汇集》,上海郊区团组织的“文明村”建设和“万朵红花赛”两个项目,都上了榜。

由上可见,上海各级团组织在“五讲四美”活动启动之后,积极开展“文明村”建设的活动,是为了探索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如何搞、努力闯出一条路子,符合改革开放“摸着石头过河”的时代要求。

二、关于1982年上半年时段的上海郊区“文明村”建设

(一)上海市是“中国文明创建19个重点城市”中的第一个召开“文明村”现场会的城市。

1982年1月5日—14日,共青团中央在北京召开了团的省、市、自治区书记座谈会。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习仲勋到会讲话:“共青团在新时期担负着繁重的任务,党对你们寄予很大的希望。”座谈会由此提出:新的一年里各级团组织更加放手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打开团的工作的新局面。

据1982年1月28日出版的第2期《上海团讯》报道:团中央召开工作会议,研究1982年团的工作。在“继续广泛开展五讲四美活动”方面,城市的五讲四美活动主要抓好三件事:搞好环境卫生,解决一个“脏”字;整顿公共秩序,解决一个“乱”字;提高服务质量,解决一个“差”字。农村的五讲四美活动,主要抓好破旧俗,刹歪风,制止赌博、封建迷信等歪风邪气,提倡讲卫生和美化环境,搞好“文明新村”的试点。可见,共青团中央当时的想法是城镇、农村两头并进,“继续广泛开展五讲四美”,包括“文明新村”的试点。

1982年2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根据中共中央书记处指示,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报告”》,对“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进行全面部署,设想“搞好大城市、推动中小城镇、逐步影响农村。”共青团中央根据中共中央的总部署,对“文明礼貌月”活动安排作相应调整,在其下发的共青团中央(1982)4号文件和团中央书记处书记高占祥在2月19日电话会议的动员报告中,未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布置“文明新村”的试点。

1982年3月的“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是中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的活动载体形式。其特点是: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声势浩大、中心突出;工作扎实、效果明显。1982年2月25日,中宣部联合16个单位下发通知;2月27日,16个单位召开电话会议。中宣部等以北京、上海等19个城市为重点,对“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全面部署开展。

在紧张忙碌的“第一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中,上海团市委会同上海市农委于3月13日在松江县召开了“文明村”建设现场会。

经过考证确认:上海是在19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的重点城市(北京、上海、天津、沈阳、哈尔滨、武汉、广州、南京、成都、重庆、太原、西安、杭州、福州、昆明、大连、青岛、桂林、洛阳)中,最早召开也是在此期间唯一召开“文明村”建设现场会的城市。主要成因是:上海郊区的“文明村”建设,已有十一个月的实践,相对成熟;同时,团中央主管宣传工作的书记处书记陈昊苏,在此期间(1982年2月底—3月16日)来到上海,与上海军民一道参加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活动,积极促成3月13日松江县“文明村”现场会的召开。

(二)上海郊区1982年上半年度推广“文明村”建设的3个举措。

1.发《倡议》。3月8日,上海《解放日报》和《解放日报市郊版》刊登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宣传处、上海市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上海市委青农部、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农村工作部、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解放日报市郊版编辑部6个部门联名的《关于在上海市郊区建设“文明村”的倡议》。

1982年3月13日,共青团上海市委、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在松江县召开“文明村”建设现场会。左三是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陈昊苏,左四是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万景亮。 (照片刊登于《松江共青团志》)

这个《倡议》,明确地提出上海郊区建设“文明村”的3条标准:

一是文明村风:热爱农村,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相信科学,破除迷信;婚丧喜庆,改变陋俗;遵纪守法,杜绝赌博。

二是文明环境:宅前宅后,绿化美化;室内室外,整齐清洁;管好水粪,讲究卫生。

三是文明家庭:尊敬老人,教育子女;亲属邻里,和睦相处;勤俭持家,积极储蓄;晚恋晚婚,计划生育。

这个《倡议》还明确地提出了上海郊区建设“文明村”的“行动口号”。归纳为12个字:“讲卫生,搞绿化,破旧俗,立新风。”

2.开现场会。据上海团市委主办的《团的情况》载:上海郊区当时正在开展建设的“文明村”有300个左右。团市委选择在松江县召开“文明村”现场会。此时松江县的“文明村”建设,在松江县委的领导下,在松江团县委的努力工作下,从56个生产队(村)发展到87个生产队(村),遍布全县各个公社。

团市委青农部会同松江县团委,选择了两个现场“看”的典型,分别要“开车去”和“乘船去”。另外选择了两个在会上“讲”的典型,详细准备文字材料;但是到“讲”的时候,却压缩成一个“简本”,以节省与会人员时间,提高会议效率。会议一共5个典型介绍,涵盖了从生产队团小组、大队团支部、公社团委、县团委4个层面和1个行政村的建设“文明村”工作经验。

团市委请松江县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季永洲(此时,松江县委书记杜述古借在市委工作组工作,由季永洲主持县委工作),作15分钟的发言介绍。安排团县委主讲、两个基层团组织辅讲,共40分钟。

会务组将现场会的5个典型介绍材料及4个附件,近两万字的会议材料,全部打印、装订,与会人员人手一套。这样,便于会议内容和精神的传达贯彻。而这一点,由于当时的办公条件没有电脑打印,实属不易。

3.《文汇报》、《解放日报》一同报道。3月14日,上海《文汇报》在第二版刊登报道《广大农民向往美的环境好的风气——郊区各县都来建设“文明村”》,该报道指出:到现场会的领导,除了有团市委、市农委的同志之外,还有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同志。

3月15日,上海《解放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对3月13日现场会进行报道,题目是《“文明村”使人耳目一新——团市委在松江召开现场会》。

3月30日,上海市市长汪道涵在市七届四次人大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肯定了上海郊区的“文明村”建设。他说:“(上海)广泛开展‘五讲四美’活动,创造了许多好形式,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农村开展建设‘文明村’活动”。4月6日,汪道涵市长的报告全文在《文汇报》、《解放日报》刊登。

(三)松江县1981年春—1982年春摸索“文明村”建设的6条经验。

松江经验,是在一个县的范围内成片区的开展“文明村”建设的经验。

1.将“文明村”建设,与制定乡规民约有机地结合起来。

1981年7月,仓桥公社团委制定《乡村青年文明公约》10条,要求团员青年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和公益劳动,在生产中发挥突击作用;“见迷信活动就劝、见赌博就煞”,做到“歪风吹不进、邪气不沾边”。叶榭公社团委的《文明村青年的十好要求》,包括思想作风好、道德品行好、团结互助好、勤俭节约好等10个方面。五里塘公社花园村的《文明行为三字经》,更有特色。这些文明公约,像镜子和尺子一样,衡量与约束着团员青年们的言行,进而影响、感染村民们。

2.将“文明村”建设,与“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与植树造林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

农村也要治理“脏、乱、杂”。叶榭公社朱赵生产队的青年和社员们,养成了“收工后洗净工具,回家后刷清鞋子,上街归来擦亮车子(自行车)”的良好习惯。他们在村里统一规划,设立柴草堆放区;在水缸、井口、沼气池上加盖子,不吃生水、不吃河水;设立粪缸安放线,做到整齐划一,坚持每周一次消毒粪便区。他们还积极植树绿化,种植了杉木树100多株、桃树43株、大叶黄杨1200多株。

3.在“文明村”建设中,同步扶持乡村文化建设,充实青年的精神文化生活。

张泽公社大庙大队等因村制宜举办“农技班”和各类乡村夜校,方便团员青年和村民学文化、学技术。不仅开办农技、农机、兽医、电工、裁缝、木匠等培训班,而且组织学哲学、写作、农民画、摄影等学习小组,组织“读书、读报小组”,一时间文明村里“夜夜灯火通明”。有条件的生产队,开辟电视室。

在农村逐步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之际,团员青年建立“关心小组”。对军烈属、五保户包打扫卫生、包种自留地、包挑柴、挑米和挑水。

4.在“文明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突击队”作用,同时积极摸索与妇联等组织“联手共创”的有效做法。

松江县部分团干部在农村各级都在抓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之际,也曾担心搞“文明村”是“外插花”;干部是否支持、社员是否欢迎、青年是否愿意,弄不好变成“孤军作战”,吃劲吃力,事倍功半,收不了场。对此,松江团县委召集全委扩大会议加深认识:“建设‘文明村’,是使‘五讲四美’活动经常化、具体化的一个好形式。共青团组织和共青团员要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当先锋,就要在‘文明村’建设中带头建设文明家庭,在树立文明村风中发挥模范作用。”

关于如何辩证地处理好团组织与其他群团组织、行政组织的协同关系,1982年4月,松江团县委的工作报告中专门总结:建设“文明村”,是共青团和妇女、民兵、计划生育、卫生、教育、文化、体育、民政、林业等部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互相协作,“综合治理”,是行之有效的一种好形式。

5.组织在农村的县人大代表,对“文明村”进行视察和检查。

1982年3月下旬松江县七届人大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文明村”建设的《决议》之后,松江县组织300多名在农村的县人大代表,分组视察、检查87个“文明村”的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各组的视察活动都由公社党委书记或者管理委员会主任(他们也是县人大代表)带队,每队15人左右,实地察看、实地评议。人大代表们纷纷称赞:虽然“文明村”建设处于初级阶段,但确实“名不虚传”。县人大代表逐村检查“文明村”工作,又反过来促进了“文明村”建设。

6.将“文明村”“文明家庭”两个连起来进行创建活动。

松江县妇联在“文明村”建设中,发动各级妇联组织,弄清各家各户在家庭关系、教育子女、计划生育、勤俭节约、邻里团结等方面的情况,做好调查摸底,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在已经开展的评比“五好家庭”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融会贯通。

1982年5月13日,松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新浜、泗联、车墩等11个公社汇报材料,综合成7页总结材料,题目为《巩固起来 发展下去 创建更多的“文明村”、“文明家庭”》。文中7次提及“文明村”“文明家庭”概念。将“文明村”“文明家庭”两个连起来进行创建活动,构成松江县“文明村”建设活动的特色工作。

(四)共青团中央和上海市委的领导在3月13日松江县“文明村”现场会前后的有关活动情况。

3月13日松江县“文明村”现场会看的两个“点”(叶榭公社朱赵生产队和五里塘公社花园村)都有亮点,其中松江县五里塘公社园中大队花园(村)生产队,给人的印象更为深刻。

“花园村”是个老村名。此时又名“城北公社农益3队”。这里河网纵横,往北远眺是佘山山麓。在建设“文明村”活动中,社员们利用零星土地,新种了上百棵桃树,使村里的大、小桃树达到300多棵。青年们挑灯夜战,筑好了横贯东西500米的道路。园中大队团支部书记胡海寿,创作了《花园村文明行为三字经》,共48句144字。经过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印发到每家每户。“乡邻间、和睦处”,“既敬老、又爱幼”,“待人诚、和气亲”,“讲朴素,衣着洁”……朗朗上口,易读易记。

花园(村)生产队创建“文明村”的经验材料和该村《文明行为三字经》,作为3月13日松江县“文明村”现场会的材料之五和附件之四,予以印发。

正在上海进行调研工作的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陈昊苏,全程参加了3月13日现场会,并作讲话。他与大家一起乘车到叶榭公社朱赵生产队,乘船到五里塘公社花园村,来到“文明村”一线。陈昊苏到“花园村”,沿着“花园村”的东西新路,走访多户农家,家家户户都打扫得几净明亮。

1981年12月5日,陈昊苏、王崇伦、林丽韫、赵喜明4位全国人大代表,受全国工、青、妇等9个单位委托,向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案,建议规定每年3月为“全民文明礼貌月”。中央媒体对4位人大代表《提案》这件事,进行了公开报道。

陈昊苏在1982年3月15日上海团市委召开的文明礼貌月活动的中期交流会上的讲话,着重谈到习仲勋1982年1月在团中央召开的省、市、自治区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陈昊苏说:“应该看到今年团的工作很艰巨,要求很高,习仲勋同志要求团的工作打开一个新的局面;团在青年中的影响要加强。”那天,陈昊苏还回忆到1981年10月7日胡耀邦、习仲勋找团中央几位书记的谈话。陈昊苏的讲话,与本文前述的团的省、市、自治区书记座谈会,形成了前后呼应。由此可见,当时共青团中央在“全民文明礼貌月”期间生气勃勃的工作和积极实践“文明村”试点,与党中央的严格要求和殷切期望,是分不开的。

相隔不到一个月,当年4月9日,上海市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陈沂,专程花一个下午时间,看望和了解“文明村”——花园村。他与村民们交谈。还将自己上衣的4个口袋,比作农村干部的“办公室”。当晚,陈沂住在松江招待所,听取县委负责人关于“文明村”建设的汇报。翌日离松。

4月16日,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妇联主任关建也专程来看望“文明村”——花园村,同时看望该村的“幼托班”。

(五)1982年4月26日—5月5日中宣部、团中央在北京召开的“第一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总结会议,是中国文明创建史进程中的一次重要会议。

自1981年底全国各地贯彻中宣部“全国农村宣传工作座谈会”精神以来,有多个省、市开始提出或者着手“文明村”试点。

通过将此阶段上海郊区的“文明村”建设与兄弟省、市的“文明村”试点作比较之后,可以看到此阶段上海郊区的做法有4个特点:

1.上海郊区的“文明村”创建活动起步早,比兄弟省、市早8个月左右。在上海各级团组织的精心组织下,创建活动“两上两下”,已在基层扎根。

2.上海郊区建设“文明村”的目标明确(文明环境、文明村风、文明家庭)、路径明确。6个市级部门《关于在上海市郊区建设“文明村”的倡议》全文见报之后,舆论优势明显。

3.上海郊区的“以共青团组织为主体”的建设“文明村”活动,贯彻了“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宗旨。当时,上海郊区青年社员已占社员总数的一半。青年人的朝气和富有创造性,体现在系列创建活动中。3月13日松江县“文明村”现场会近2万字的会议材料,有相当多的“青年群众语言”,生动活泼、无“党八股”味,是中国文明创建史的珍贵档案资料。

4.此时有陈昊苏、陈沂两位副省级的宣传干部,到过“文明村”一线,“看到的”和“听到的”更为直观。

1982年4月2日和6日,上海《青年报》和北京《中国青年报》相继报道《上海青少年创造和发展了——坚持文明礼貌十法》,其中第六条是松江县建设“文明村”的经验。1982年4月7日,共青团中央宣传部第28期《情况交流》,通篇转发了上海郊区团组织普遍开展“文明村”建设和松江县花园村建设“文明村”经验材料。这是团中央在1982年时段唯一的整期介绍“文明村”经验的《简报》。

三、1982年7月—1984年4月时段的上海郊区“文明村”建设

上海郊区按照1982年3月13日松江县“文明村”现场会的既定部署,每隔半年左右掀起一个建设文明村的“小高潮”。①《文汇报》1982年3月14日报道:(3月13日)会议决定:建设文明村要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一年组织几次高潮。建成一批、巩固一批、再建设一批,“滚雪球”般地发展。

(一)上海团市委与上海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党组完成上海郊区“文明村”建设工作对接。

1982年8月10日,松江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妇联、县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县爱卫会5部门向上级呈报专题报告《关于开展建设“文明村”活动的情况报告》。

8月23日,上海市农委党组、团市委、市妇联、市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市爱卫会、《解放日报》社6个部门联合下发《批转松江县<关于开展建设“文明村”活动的情况报告>的通知》。

《报告》和《批件》同时发至各县及各公社。在市农委党组6部门的“批语”中,明确了下一步创建工作的协同体制: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委宣传部门牵头,以共青团组织为主体,有关部门协同。

8月28日,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农委党组联合召开全市农口“五讲四美”经验交流会,在上海工业展览馆友谊会堂召开。市委宣传部部长陈沂、副部长吴建、市农委副主任万景亮、团市委秘书长宋振东出席会议并讲话。该会议共有6个典型介绍,其中的松江县仓桥公社党委书记陈炳荣的《建设文明村,农村面貌新》(共7页)和川沙县团委书记吴树福的《抓好四支队伍,办好三个阵地,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共青团的积极作用》,引领下一步上海郊区的“文明村”建设工作。

在该“经验交流会”之前,8月26日—27日,上海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党组专门组织了郊县“文明村”的对口检查,每县6-7人。事先在《解放日报》社二楼开预备会。全郊区10个县分成3个大组。两天的检查,不仅听汇报和交流、而且看现场。

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参加“文明村”对口检查的同志,全部参加8月28日会议。

此时,上海郊区的“文明村”建设达到644个。①吴学军、沈富根:《市郊“文明村”建设卓有成效》,《解放日报市郊版》1982年7月15日。

8月9日,上海市农委党组副书记万景亮的署名文章《抓好读报用报 促进“文明村”建设》,刊登在《解放日报市郊版》的头版。这是上海地区领导干部第一篇的关于“文明村”的署名文章。

(二)1983年2月23日上海市委、市府召开“五讲四美”表彰大会。

该会议出席人员1800人,共表彰先进集体320个,先进个人281个,松江县介绍建设“文明村”经验。市委书记钟民、副书记陈沂在会上讲话。会上有4个典型发言,松江县第2位发言、也是唯一的郊区代表发言,介绍建设“文明村”经验。翌日(1983年2月24日)《文汇报》二版刊登《松江县347个生产队争创“文明村”——卫生、道德、思想和学习方面气象一新》,就是松江县发言稿的主要内容。

表彰大会后,松江县继续抓紧“文明村”工作。1983年4月,县委、县政府联合批转县委宣传部、团委、妇联、爱卫会等4个单位《关于加强文明村建设的请示报告》。要求各公社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以求农村在思想道德、政治学习、清洁卫生、计划生育、移风易俗等方面出现一个新气象。

(三)1983年3月2日“上海郊区文明村建设现场交流会”召开。

上海市农委、团市委、市妇联、市爱卫会、市青少年教育办和《解放日报》社联合在青浦县莲盛公社任屯村召开该会议。上海市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陈沂,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市农委主任陈宗烈,团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张宝顺参加会议并讲话。

任屯村曾以消灭血吸虫病而闻名,是电影《枯木逢春》的原型,是一个“老先进”单位。在这个会议上,青浦县委宣传部、莲盛公社任屯大队党支部、赵巷公社芦湾大队团支部、香花桥公社党委分别介绍“文明村”建设的经验做法。

经过录音整理的陈沂同志讲话:“去年在松江县第一次开‘文明村’现场会,我就感觉到它是有生命力的。当时‘文明村’是怎么搞起来的呢?就是有一位转业军人出身的支部书记,他发现有一位姑娘嫁到男家去,她就是不肯去。她为啥不去呢?最后一了解,原来姑娘担心婆媳妯娌住在一起矛盾多,好多的问题。由此这个支部书记就从这个地方开始搞起了‘文明村’建设。后来我们就提议要把‘文明村’活动发展起来。真没想到,不到一年多时间,文明村的建设就发展到这样大,而且推及到青浦县来了,还在咱们青浦县开现场会。由此可见人民是有创造力的。一旦人民发挥了他们创造力的时候,这个事业就一定会蓬勃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道理。”

陈沂同志还十分明确地说:“我们市委对于农村搞文明村建设是坚决支持的。对于取得今天这样的成绩,是非常高兴的。”

陈沂同志根据他在青浦现场会上的讲话而整理成的关于“文明村”的文章《农民富了更要讲文明》,刊登在3月27日《解放日报》和《解放日报市郊版》二版。

此时,上海郊区的文明村数量达到1367个。①贺宛男:《市郊涌现一千三百多个文明村》,《解放日报》1983年3月27日。

(四)1983年4月5日上海团市委向共青团中央、上海市委上报《关于郊区开展“文明村”活动的情况报告》。②[沪团委(1983)第39号文]。

报告对自1981年以来上海团组织的建设“文明村”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重点肯定了“发《倡议》、开现场会”两大举措。通观全篇,基本上仍然是按照1982年3月8日《关于在上海市郊区建设“文明村”的倡议》中的“文明环境、文明村风、文明家庭”分段落来写,事例更加充实。

在1981年—1983年期间,上海团市委同规格的报团中央、上海市委的专题报告,还有1个是:1981年4月18日《关于组织和开展“青年服务队”活动的情况报告》[沪团委(81)字第63号]。

(五)1983年9月20日—21日召开“上海市郊区开展建设文明村(镇)建设经验交流会”。

上海市委宣传部、市农村党委在奉贤县召开该会议。此时,上海郊区的文明村数量,在202个公社里达到2780个;以公社为单位的文化中心的建设,达到99个。③张以帆、魏仁中:《市郊二百多公社努力建设“文明村”——市委宣传部、市农村党委联合在奉贤召开经验交流会》,《解放日报》1983年9月22日。

会上,奉贤县新寺公社南宅大队、上海县纪王公社、金山县张堰镇、南汇县祝桥公社介绍经验。上海市农村党委书记倪鸿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吴建,分别部署工作和讲话。上海市警备区副主任怀耀生、团市委副书记田宏也分别发言。与会人员参观了奉贤县奉日公社的集镇建设和文化中心,庄行公社杨溇大队、烟墩大队、新寺公社南宅大队的“文明村”和“青年活动之家”,金山县张堰镇的各项文明建设活动。

(六)1983年10月16日—11月7日召开“全国农村文明村(镇)建设座谈会”。

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联合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该会议。对前一阶段全国“文明村”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下一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村镇”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会议安排每个省、市出席3名人员(省、市委宣传部1名,省、市农委1名、1个县的宣传部长)。据《上海团讯》1983年第24期报道:全国增加了上海市松江县团委和山东省邹县团委2名共青团基层代表参加会议。松江团县委代表还带去了8页的书面总结材料《我们是怎样开展建设“文明村”活动的》。

该会议从1983年的10月16日开到11月7日,会期比“第一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总结会议还要长,讨论得很深入。组委会收到各地书面总结材料110份,安排发言32个,实现了典型材料的“大丰收”。上海市上报了4个材料。其中金山县张堰镇《脚踏实地地努力建设文明镇》的材料,对下一步的“文明镇”建设,有典型探索意义。

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常委、中宣部常务副部长郁文在座谈会上作主旨报告,代表两个主办单位,对“文明村”建设的评价有了一系列新的提法。主要有:1、“建设文明村,成为农村开展政治、生产、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的综合体。”2、“建设文明村,是当前农村在新的具体条件下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创造,使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获得了新的发展。”“使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找到了一条新的路子”,“有了抓手,有了章法。”3、“联产承包责任制,使我们找到了发展农村生产力、建设农村物质文明的好形式;建设文明村活动,使我们找到了建设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现两个文明一起抓的一个好形式。”4、“建设文明村,有利于发扬农民的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农村基层社会生活的民主管理。”5、“建设文明村,就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在这个过程中,“一定会涌现出一代代有理想、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农民。”总而言之,“建设文明村,把党的战略任务和农民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

郁文同志的讲话,强调党的领导在建设文明村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调“抓住思想教育这个中心环节”。

1983年12月9日,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副主任、中央宣传部长邓力群在部分省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建设文明村”是与“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一样,是解决农村存在问题的行之有效的办法。

(七)1984年2月27日—28日召开“上海郊区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交流会”。

为贯彻中宣部和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联合召开的苏州会议精神,上海市农村党委和团市委、市妇联、上海市警备区政治部在上海县龙华镇联合召开该会议。会上,上海县委、龙华镇党委、崇明县团委、上海县妇联、川沙县张江公社新盛大队党支部、嘉定县娄塘乡娄塘镇等单位介绍经验。参观了上海县龙华镇、虹桥公社、新泾公社等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市农村党委书记倪鸿福作了部署讲话,号召“要从郊区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区文明村镇的规划,有长远的目标,也有近期的要求。”“扎扎实实一步一步地朝着文明村镇的目标努力。”

至此,上海郊区为推开“文明村”建设,先后召开了五次全市性的大会。四次分别在松江县、青浦县、奉贤县、上海县的“文明村”建设的现场召开。一次在市中心的友谊会堂召开,而在友谊会堂会议之前,也组织了10县“文明村”建设的两天对口检查。

(八)1984年1月20日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提出1984年要普遍地、大力地开展建设城乡各种文明单位(具体是:文明村、文明厂、文明街道、文明商店、文明学校和其他各种文明单位)的活动。也就是说,自1984年起,中央对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安排,从“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月”活动为重点,转到创建“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城区为重点的方面来。尽管“第三个全民文明礼貌月”依照前两年的格局进行,但是一系列的中央文件和中央召开的会议,明确地传递了这个转变的信号。

1984年4月2日,新华社发布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要求各地有领导有步骤建设文明村》。据《文汇报》报载: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全国文明村(镇)建设座谈会纪要》发出通知。通知说,建设文明村的活动,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新发展。通知要求各地领导机关都要把建设文明村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带领亿万农民积极参加文明村的建设。通知强调:开展文明村建设活动的方针是积极领导,热情扶持,稳步发展,讲究实效。

几乎在同时,1984年4月5日《文汇报》发表迟志刚的文章,总结了上海郊区三年建设“文明村”所取得的成绩。文章题目是:上海郊区《三千生产队争建文明村——其中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单位有六百个》①1983年3月30日,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正式成立,并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上,北京市委秘书长张大中代表北京市委倡议首都军民共建文明的北京城时,委员会副主任、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黄玉昆率先响应。万里同志高兴地说:“军民共建文明的北京城,这个口号好!北京是首都,一定要在‘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中做全国的表率。”(1983年3月31日《解放日报》:《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成立部署了今年工作》)1983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了中共北京军区党委、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军民共建精神文明现场会的情况报告》(中央[1983]28号文件)。【引自1983年第15期上海《宣传通讯》】1983年7月23日—24日,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警备区在崇明县召开了“上海军民共建精神文明现场会”。。据上海市农委1984年2月统计,上海郊区的生产队总数在3万个左右。也就是说,当时的上海郊区“文明村”建设的数量,已经达到郊区生产队总数的十分之一。

1981年5月—1984年4月上海郊区“文明村”建设的一览图

综上所述,在1981年2月—1984年4月的三年时间里,上海郊区的“文明村”建设“先行先试”,为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共青团中央肯定“文明村”试点并加以推广,提供了重要的基础经验。

上海郊区的“文明村”建设,也为1984年春中共中央办公厅“要求各地有领导、有步骤建设文明村”,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提出“要普遍地、大力地开展建设城乡各种文明单位”,即中共中央决策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由“五讲四美”活动阶段,转到“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城区的创建阶段,提供了重要的基础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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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201600)余俊俊,上海市松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 201600)朱辉,上海余天成医药有限公司 (上海 201600)

* 本文中凡未注明有关资料出处的,全部引自上海图书馆馆藏的报刊杂志及已公开档案。

陈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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