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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风险及对策研究

2016-12-16朱倩倩

商业经济 2016年9期
关键词:混业经营风险商业银行

朱倩倩

[摘 要] 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拓宽了市场项目,扩大了原有的客戶群组范围,为银行带来利润的增长。然而由于混业经营的发展还不够成熟,其潜在的风险也时刻威胁着商业银行的发展。政府方面应完善相关的法制体系建设,加快资本市场的建设步伐。银行方面应建立科学完善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构建风险管理平台,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把握风险偏好,其中强化风险意识成为管理中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风险;对策

[中图分类号] F620[文献标识码] B

一、我国商业银行实施混业经营的重要性分析

(一)提高了银行的市场竞争力

银行的混业经营涉及项目类别广泛,收益项目也趋于多元化,有效的利用了银行在社会资金需求量较小的背景下存在的过剩资金。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资金利用率,为银行带来了额外收益。在银行混业经营转型之路上可以将传统存款贷款业务上进行拓展,突破原有服务类别并与其他的金融增值服务进行捆绑营销,加固混业经营结构的坚实度,消除影响其结构链的风险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需求量扩增,中间业务发展水平逐渐成为客观评价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参考指标之一,中间业务走向逐年递增。当下的市场需求虽然呈现较为开放的豁口状态,但市场竞争激烈,白热化状态严重。对于国内银行而言推广混业经营管理,充分利用过剩资金,提高银行收益。同时也能获得与外资银行等同的法律监管环境,为国内银行和外资银行公平竞争提供了发展环境。

(二)有利于银行提高收益,降低成本

我国商业银行实现混业经营主要目的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在净利润分析上可以从成本和收益两方面入手。在成本支出方面,金融技术,技术开发和设备供应占主要部分。对于我国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而言,巨大的资金投入能有效的克服成本支出大的困难,商业银行的共享机制能形成一个涉类广泛的业务网同时也能提供一个水平较高的金融技术。其次混业经营的推行能有效的改善银行的收益结构,打破收益较为单一的局限性,还能够优化银行的财务结构,通过对金融市场作的变化和需求做出反应调整业务方向,提高服务水平实现银行利益的最大化。其次混业经营对于银行方面的金融机构而言具有一定的优势,金融业的关联性强,跨行合作机会相对较多,能在较断的时间内形成一定的规模。混业经营管理中比较成功的实践操为银行、保险公司与证券公司三者的产业结合,实现人力物力上的资源共享,使原有的好投入成本大打折扣,同时又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重复信息替取筛选应对的重复做工行为。将合作引入竞争中一方面缓解了市场竞争的白热化状态,另一方面又调动了银行的积极性,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

(三)经营风险得到分散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金融业充满了挑战,市场需求的变动较大,混业经营通过丰富原有单一的经营管理结构可以在扑朔迷离的市场变化中有效的分散市场风险。产业结构丰富无疑拓宽了市场,拓宽了发展领域,在扩建行业规模加强行业关联性的同时,也能形成坚固的生产经营结构网。在一定程度上,颇具规模的混业经营下的项目类别广泛,而将作为中间业务的资产、负债和抵押物之间进行联系,大大削弱了风险的破坏力,将风险降到最低。金融机构行之有效的降低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具体行为表现将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和保险产品交叉销售和补贴的背景下衡量业务间的关联性。为负的业务间相关性则可以用营业收入抵其他业务的亏损,保持了混业经营链的平衡和稳定,消化了具有针对性的行业风险。

二、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一)暗箱操作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

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大大扩展了业务类别和和经营规模,涉及到的金融机构繁多,这就为其混业经营过程中的金融控股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进行暗箱操作提供了可能。加之混业经营在我国的业务发展不够成熟,行业规范和违规处理方面缺乏经验,导致了总公司和子公司间内幕交易现象屡禁不止。当下各公司和子公司间相互担保,调动资金和商品充数从而躲避政府监管不正当交易。混业经营丰富了原有的产业结构,大大的降低了市场变化对产业的冲击,消化了发展中潜在的风险性。但由于混业经营规模大,投资广,在资金流量大数据繁多的背景下,信息披露呈现混沌状态,关联交易透明度模糊。另外,混业经营作为拓展金融业发展市场的重要管理模式既能增加公司和投资方的收入同时也能扰乱市场交易秩序。而内幕交易问题如果不进行解决,将会直接影响市场竞争环境也会损害到投资者的利益。部分金融控股公司的关联贷款与担保和委托代理等不法行为为混业经营管理的实施和推广埋下了隐患。因此如何解决当下混业经营模式中屡禁不止的内部交易问题,将交易项目和账目往来推向公开透明化成为缓解当下矛盾的突破口之一。

(二)非银行风险过渡到商业银行现象普遍

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混业经营管理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金融市场的发展需求,为商业银行带来了额外的收入效益,同时也为银行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当下的现实情况表明,在整个混业经营模式中,银行在风险发生时无疑将承担起较大的责任,这也意味着承担更多的损失。银行承担的损失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经济上的,其二是名誉上的。在风险发生时,控股公司旗下的子公司面临破产时,其总公司将会将子公司的债务过渡到银行方面,由银行出面偿还。第二,银行将面临资金损失的同时,也会导致投资人对商业银行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质疑。当商业银行在监管控股公司方面的工作能力受到质疑同时,也意味着其不能用资金量化的商业信誉大打折。因此银行方面如何解决风险来临时的所要填补的巨大资金漏洞,降低银行承担的损失成为思考的方向。

(三)混业公司间的矛盾没有得到缓解与控制

在混业经营模式中,控股公司作为连接商业银行和混业子公司间的媒介,势必要对涉及公司进行集体整合,不仅方便了解企业流程还有利于对其集中管理。正是这种集体整合,导致了混业公司矛盾的产生。混业经营模式下涉及的行业有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等一系列业务,混业子公司也五花八门。由于公司发展目标和业务需求的不同,与之对应的企业文化自然也不同,企业文化交汇点也较为单薄。而控股公司为了方便管理往往促进企业文化进行融合和对接,因此激化了混业公司间的矛盾。其次,混业公司的另一矛盾则主要聚焦在利益问题上,这也是混业公司间的根本根本矛盾。混业公司间有的业务是冲突相对的,假如金融控股公司将银行资金应用于证券交易等业务中,将会对安全型投资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激化了商业银行与混业公司间的矛盾。

(四)高风险财务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高风险财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体现在其混业经营结构中存在高财务杠杆风险,另一方面不足的资本和重复计算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导致高财务杠杆风险的原因在于母公司筹集资金,其筹资方式大多为举债、抵押贷款形式,对子公司进行控股投资。或者母公司将子公司作抵押套取商业银行资金,再将套现资金再投资。在这两种集资的过程中,投资、借款、担保等形成结构完整的资金链,然而在整个环节中,作为抵押和担保的子公司一旦出现经营问题,其风险将会呈分散状态波及到控股公司。而资本重复计算问题则表现在固定资本不断的向其产业链中重复投放,比如商业银行控股公司投资子公司,而子公司再投资其他工商企业,该工商企业再入股控股母公司的股份,资本始终在内部产业链中流动,但却被不断的重复计算。

三、针对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存在的问题提出的防范对策

(一)建立科学完善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

银行混业经营风险是现实存在不可避免的,但在风险防御方面却可以从两个方向入手分析,一个商业银行内部形成应对方案,另一方面则是优化外部环境为抵御风险创造条件。首先银行内部的具体应对措施可以从建立科学完善的业绩考核制度,形成客观真实的评价体系入手。该制度和体系的完善和维持,需要对银行对其内部的管理人员以及员工的工作贡献进行客观的衡量与评价,在保证业务数量的前提下提高业务质量,打破原有求数量轻质量的考核方式。其次银行可以在工作岗位调动上进行创新,为科学完善的考核制度和评估体系的形成做铺垫。将原有的业务考核与员工所在的其岗位特点、及员工工作能力信息进行整合,打破原有按基数分配、按人员分配、按级别分配的原则。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将员工的工作贡献与其薪酬福利进行捆绑。将奖金比例提高,充分调动科学考核制度的激励作用,实现科学的公平的分配方式。

(二)构建风险管理平台,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商业银行应混业经营结构相对复杂,因此在风险防范问题上涉及类别广泛,涉及“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五大要素指标,给风险防范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为能及时发现排除潜在商业风险,银行方面可以在董事会内设置独立的风险控制委员会,该职能主要是对银行的业务分析和跟进做出客观的风险评估。其次银行也可以在监事会下设置内部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委员会的成立将会使账目问题和会计信息等趋于透明,并对银行的运营项目进行审查和监督。内部审计委员会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能更好的行使其业务跟踪和监督的权利,大大提高了风险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实现管理层和基层之间的信息共享。其次银行要加快建设现有的信用评价体系。可以从提供管理监督机构的工作职能下手,督促该部门对用户的信用评级进行管理和完善。由于评级部门的评级结果直接影响到银行所要承担的未知潜在风险,对银行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因此评级部门人员的道德素质和工作能力尤为重要,坚决杜绝内部存在的人为违规操作、对扭曲评级结果的机构个人实施惩罚,情节严重者甚至取消资格。另一方面,银行的人力资源优化方面需要加大投入力度,培养工作能力突出的评级人才,优化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完善相关的法制体系建设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进行混业经营管理为大势所趋,但由于混业经营在国内的发展程度低,因此与之相关的法律建设还处于留白区,或者有名无实没有真正的发挥制裁作用。虽然我国的三大金融机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签署《分工合作备忘录》,但该文件是对国外混业经营较为成熟的国家的经验的吸取和总结,并不是完全适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国情。因此现有的金融法律体系,还要不断的进行探索和完善。可以对现有的《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进行填充,该类法律应用多年,不足和经验也相对容易总结且与国内的发展情况相切合。其次,要强化金融立法。目前我国的金融立法还处于萌芽状态,在实施监管过程中还存在不足和纰漏。因此构建相对合理的法律基础和客观公正的会计标准成为金融监管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前提条件。强化现有的金融立法可以完善现有的其次从事业务活动的行为细则的不足,填补法律漏洞,让不法分子没有可乘之机,对不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另外,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要坚守的职业准则,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四)加快资本市场的建设步伐

加快资本市场的建设步伐具体行为可以在两方面入手,其一可以降低资本市场运行过程中的投入成本,实现银行、证券、保险行业间的融合,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和效率的最大化。大力推广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等业务,以此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行集资,削弱行政干预打破传统束缚,不断的创新开发独具特色的金融工具。同时降低税款,比如交易印花税和交易佣金,促进国有股和法人股共通局面的形成。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上市公司的会计制度来解决信息不对称成本问题,并以此为手段规范资本市场,推进资本市场的建设步伐。第二,要在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领域有所建树,这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应个人投资者、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的市场需求所致。由于投资和融资的要求不尽相同,原有的金融工具无法满足其要求,这就需要在满足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的背景下,新金融工具的衍生。丰富现有的资本市场交易工具,转换相对方便的证券交易品种比如债券、期货、认股权证,打开多元化融资渠道,填充现有资本市场结构。

四、结语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市场呈现开放创新的状态,金融控股公司在混业经营领域也开始跃跃欲试,经济全球化的到来为金融混业经营带来了可能,也加快了混业经营的发展进程。我国商業银行相比于欧美发达国家美国发展程度较低,英国美国等国家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达到其总收益的40%,而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收入比重相对较小,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模式的发展势在必行。虽然我国的商业银行面临转型,但不得不承认的是在风险防范问题上缺乏一定的经验和风险应对能力。因此在风险的识别、评估、释缓和防范问题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把握风险偏好,强化风险意识成为管理中的重中之重。

[参 考 文 献]

[1]袁茹.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困境与对策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6(3):20-22

[2]王文成.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发展趋势研究[J].时代金融,2016(5):71+81

[3]安然.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混业经营的可行性分析[J].当代经济,2016(6):32-33

[4]刘濛.论混业经营条件下商业银行风险的控制[J].商场现代化,2016(15):130-131

[5]陈伟,马兴泉.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趋势研究[J].商,2016(25):169

[责任编辑:潘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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