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成长我们幸福
2016-12-13王娇
王娇
费尔巴哈在《幸福论》中提出:“一切有生命和爱的动物,一切生存着和希望生存的生物之最根本和最原始的活动就是对幸福的追求。”学校与家庭最根本和最原始的活动就是让孩子们能够幸福成长。所以在小学阶段,在一个人成长学习的初期,为了让每个孩子都感到幸福,就必须让孩子们在成长中产生更多的满足感、快乐感,在家校之间应开展以幸福成长为基点的幸福德育行动。
一、构建幸福德育与家校合作的目的
可能会有家长认为德育在学校进行就可以了,但是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没有家庭教育的学校教育和没有学校教育的家庭教育,都不可能完成一个极其细致的、系统的教育任务。”在这个信息时代,学校教育已经不可能关起门来,现代教育已经成为一个开放性的系统工程。为实现教育的高效率,我们就必须综合这个系统的资源,引导家庭教育,发挥社会力量,从而形成幸福德育的合力。
俗话说“好家庭胜过好学校”,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学校德育更多的起到一个引领者和指挥者这样一个作用,而家庭教育则是一种参与和陪伴,尤其是对学校教育不足的一种补充。简而言之,家校德育是一种互补性合作教育,让他们的幸福成长之路能够更加圆满。
二、幸福德育与家校合作的主要内容
(一)呵护孩子的人身安全
在学校进行生命安全教育,主要任务是传授孩子在集体生活中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的知识与技能。但安全教育无处不在,日常生活中的安全教育也不可少,比如交通安全、玩耍安全、用电防火安全、紧急救护等等。所以在家庭中,家长也应多对孩子进行生命安全教育。
(二)塑造孩子的良好品德
要让孩子成为具有幸福内涵的人,就要用好品德造就他们的幸福人生。品德的力量是巨大的,所以迈尔斯在《品格的力量》一书中指出:“哪一个民族缺少了品格的支持,那么,就可以认定它是下一个要灭亡的民族。哪一个民族如果不再崇高和奉行忠诚、诚实、正直和公正的美德,它就失去了生存的理由。”
作为学校,要通过教育来引导学生养成一种品质和习惯;作为家长,则要在日常生活中用自身的言行告诉孩子什么是良好品德。
(三)指导孩子实践行动
以社会实践活动为平台,让学生体验感悟幸福生活。在实践活动中,学校为孩子们积极创造温馨氛围,提供适合活动的场景,并组建各种社团活动。而同时,家长们则要解放孩子们的嘴,让他们能说、敢说;解放他们的脑,让他们敢想、会想;解放他们的手,让他们能动、会做;解放他们的腿,让他们会走、会跑、会跳。《小马过河》的故事告诉我们实践出真知,日常生活中的社会实践更具灵活性。比如家里来客人怎么招待?和亲朋一起玩耍要怎么相处?在家里怎么让孩子干力所能及的家务事?这样家校共同进行的实践活动可以更好地让每个孩子在体验活动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激发孩子的兴趣,发挥其特长和优势,使他们感到自己被尊重而感到幸福。
三、幸福德育与家校合作的主要措施
(一)感受生命幸福
生命是学生幸福成长的基本条件和必要条件。通过消防安全、用电防火安全、心理健康、法制安全、环保禁毒等一系列生命教育活动,让孩子关注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敬畏生命,让他们多学习安全知识,参与生存体验。同时,父母加强亲子沟通,可以“对症下药”地对孩子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当好孩子的安全向导,主动配合,共建安全教育体系。
(二)践行幸福文化
让孩子成为一个具有幸福内涵的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告诉我们要“诚信友善”,中华传统美德讲究修身,通过国学经典诵读的教育活动可以让孩子们了解先人传下来的幸福真谛,自身高尚就会令自己和他人幸福,父母应与孩子共读经典,帮孩子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观。
(三)体验幸福生活
《三字经》有言:“子不教,父之过。”说明了家庭生活中父母对孩子有很大的影响力。要想孩子幸福,首先要家庭幸福。学校开展的系列社会实践活动,家长要积极配合,敢于放开孩子的手脚,让他们自己去体验,在实践中,孩子能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也可将平时的良好习惯付诸实践,产生正能量反馈,获得幸福感,促使他们坚持下去。
幸福德育就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德育理念,把德育工作的切入点放在受教育者当中。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应和谐统一,共融共赢,在德育中形成合力,这样孩子才能健康成长,才能真正全面地感受到幸福,才能创造自己的幸福人生,成为一个幸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