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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丽的王位继承方式及王储制度

2016-12-10孙炜冉

史志学刊 2016年5期
关键词:世子王位高句丽

孙炜冉

(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吉林长春130024)

高句丽的王位继承方式及王储制度

孙炜冉

(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吉林长春130024)

高句丽王位传承方式分为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叔(伯)侄相继三种方式。不同的传位方式,则代表了该时期高句丽政治的稳定情况。高句丽自初创伊始便建立了太子制度,只是该制度在早期一直未能有效执行,直至东川王始才得以贯彻。太子制度的执行情况,同样侧面反映了高句丽政局的稳定情况。

高句丽王位传承太子制度

高句丽王位的继承方式基本分为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和叔(伯)侄相继三种方式,但不同的继位方式则折射出相应时段高句丽政治发展的不同走向和变化态势。通过高句丽王位不同时期继承方式的变化,可以看出高句丽国家的政治发展情况和政权稳定状态及王权强弱状况。太子制度则是确立高句丽法定继承人的方式,高句丽建国时起便初步建立了太子制度,但其真正顺利予以实施,则是到了东川王时期才得以实现的。随着王权的加强,政权显现出一定的稳定性;而随着王权的旁落,政权显现出一定的动荡性。

一、高句丽王位的三种继承方式

学界关于高句丽王位继承的专门性研究相对较少,韩国的金光洙[1](韩国)金光洙.高句丽初期的王位继承问题[J].韩国史研究,1986,(55).和崔在锡[2](韩国)崔在锡.高句丽的王位继承[J].精神文化研究,1987,(32).是较早涉猎者,而国内仅有秦升阳[3]秦升阳.高句丽王朝继统法刍议[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2).和祝立业[4]祝立业.高句丽王国继统制度研究[J].东北亚研究,2004,(4).专门撰文略有谈及,这种情况与高句丽王位传承方式的相对简单不无关系,通过《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中所载高句丽诸王王位传承情况来看,总体来说,高句丽王位的继承方式基本可分为三种,即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叔(伯)侄相继。

1.父死子继继承方式。

高句丽27位王位继承者中,以父死子继的方式继位的共有17位(其中文咨明王是以王孙身份继位,是高句丽史上唯一一位祖孙传位形式,但这是因为其父早亡的缘故,所以将其归类于父死子继的继位方式予以讨论),占王位继承数量的六成以上(63%),是高句丽王位交替最为普遍的形式,以这种形式继位的高句丽王为第二位王琉璃明王、第三位王大武神王、第七位王次大王、第九位王故国川王、第十一位王东川王、第十二位王中川王、第十三位王西川王、第十四位王烽上王、第十六位王故国原王、第十七位王小兽林王、第十九位王广开土王、第二十位王长寿王、第二十一位王文咨明王、第二十二位王安臧王、第二十四位王阳原王、第二十五位王平原王、第二十六位王婴阳王。从父死子继的权力交替方式来看,是高句丽王位更迭中平稳过渡的形式,基本不存在政治械斗和谋杀前王的事件。这些后任者多是以太子(元子、世子)的身份继位,在前王时期便确立了继承者的身份,所以不必通过政治阴谋来取得王位。因此,是较为和平的高句丽王权交接方式。

2.兄终弟及继承方式。

高句丽27位继承者中,以兄终弟及的方式继位的共有7位,占王位继承人数的两成半(26%),以这种形式继位的高句丽王为第四位王闵中王、第六位王太祖大王、第八位王新大王、第十位王山上王、第十八位王故国壤王、第二十三位王安原王、第二十七位王荣留王。由兄终弟及的权力交替方式来看,基本呈现两种态势,一种是对前王兄长的政治谋害,从而获取王位,以该种方式得到王位的有太祖大王、新大王、安原王和荣留王四位;另一种是因为前王兄长无后断嗣或基于正常的政治需要而被拥立为君者,以该种方式得到王位的有闵中王、山上王和故国壤王三位。

3.叔(伯)侄相继继承方式。

高句丽27位继承者中,以叔(伯)侄相继的方式继位的共有3位,只占王位继承数量的一成(11%),以这种形式继位的高句丽王为第五位王慕本王、第十五位王美川王、第二十八位王宝臧王。从叔(伯)侄相继的权力交替方式来看,基本全部都是以政治角斗的方式获取的王位。尽管慕本王看似是从其叔父闵中王手中以和平手段获得王位,但这其中亦是高句丽早期各部势力争斗后的结果,而慕本王本人亦很快死于政治斗争的谋杀。美川王和宝臧王的继位,虽然有着不尽相同的方式和背景,但无不是通过宫廷政治事变谋杀前王而得以继位。

从三种王位传承方式来看,凡父死子继形式得以继位者,多为和平手段获得,该阶段高句丽政局呈现出较为稳定和平和的状态,是最为常见的王位传承方式;凡兄终弟及形式得以继位者,分为两种情况,一半属于正常政治需要,为和平手段获得,另一半则属于政治暴力手段获得,政权呈现波动状态;凡叔(伯)侄相继形式得以继位者,基本都属于王室宫斗角逐的方式获得,此时政权多处于不稳定状态,极大影响高句丽内部政治的稳定,也是高句丽政权发生转折的重要节点。

二、高句丽诸王的血统

关于高句丽诸王的血统问题学界关注不多,现仅见《高句丽诸王血统考略》[1]赵宏伟,曾宪姝.高句丽诸王血统考略[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2).一文,论文中对高句丽诸王的血统有所讨论,其认为“在高句丽28位王中,有6位王的生母是高句丽人,有4位王的生母是夫余人,有一位王的生母是汉人。有17位王的母亲无文献记载,佑计无外乎高句丽、夫余、汉等民族,因前几代王的血统已经确定,后世诸王的血统就无可改变地成为高句丽族与夫余族的混血后代。”[1]赵宏伟,曾宪姝.高句丽诸王血统考略[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2).但综合文章来看,多有毫无文献依据的猜想和臆测,如对于大武神王的身份,《三国史记》明载其为松氏之子,其却认为“无恤应当为禾姬之子”,理由只因松氏早亡,稚姫被禾姬气走,便下此论断,而从未考虑松氏死亡时间记载是否正确?是否松让只有一个女儿嫁与琉璃明王?琉璃明王在稚姫和禾姬之外难道就没有其他后妃等情况,便妄下结论,实在不能算是一篇严谨的历史论文。如此妄断揣测充斥全文,如仅因闵中王为大武神王之弟,便得出“闵中王的母亲也应是鹘川女禾姬”;仅因故国原王其母被记作“周”氏,便认为“似为汉人”,而没有任何论据予以论证。

学界之所以对于高句丽诸王的血统关注不多,盖因《三国史记》本身记载不多,且多含糊其词,不好予以较为准确地论证。另一个较大的原因就在于对高句丽民族形成时间上的分歧,即高句丽究竟是先有其国才有了这个民族?还是反之先有高句丽国家,才逐渐形成了高句丽民族。随着考古发掘和研究的逐步深入,基本学界是认可先有高句丽民族,尔后才有的高句丽国家的过程,但是亦没有人偏执地认为,高句丽民族在建国之日起便固定不变,没有进一步与其他民族融合和发展,学者们都承认高句丽民族一直在发展壮大,其形成过程是以建国前的“句骊蛮夷”[1](汉)班固.汉书[M].地理志(第八下)·燕地.中华书局,1962.(P1658)为前身和起点,到高句丽建国前中期的漫长民族发展期,一直到中后期的民族成熟期,都是其逐渐成形的过程。即便在高句丽中后期,高句丽民族依旧在吸纳其他民族,逐步壮大和充实民族自身,这其中既有早期形成高句丽人核心成员的貊人,亦有后来逐渐征伐和吸纳的夫余人、沃沮人、古朝鲜人、汉人、肃慎人、濊人、契丹人、新罗人、百济人等等[2]庄严.高句丽族源初探[J].朝鲜史研究,1983,(5);樊远生.高句丽民族的探讨[J].博物馆研究,1987,(3);孙进己.高句丽族的起源、高句丽民族的形成过程[A].东北民族史研究》(一)[M].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耿铁华.高句丽民族起源与民族融合[J].社会科学辑刊,2006,(1);赵炳林.高句丽的民族构成述论[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2010,(1);孙炜冉.高句丽人口中的汉族构成小考[J].博物馆研究,2011,(4);马文超.公元3至5世纪初高句丽的民族融合[D].东北师范大学,2012.。正是这样的原因,使得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来界定那些融入到高句丽民族的成员什么时间段可以被视作外族?而什么时间段可以被视作为高句丽自身民族?由此,关于高句丽诸王的血统便很难做以界定。因为,很显然前中期的高句丽有着明确的五部之分,此五部是该算作高句丽人划分成的五个部落?还是由区别于早期高句丽人之外的其他秽貊、那部拱卫在高句丽人为盟主(国王)的松散的氏族联盟?在五部问题没有厘清和准确标准之前,这些问题都说不清楚。

在这样的情况下,笔者认为,西晋时期所成的《三国志》中强调“绝奴部世与王婚”[3](西晋)陈寿.魏书·高句丽传.三国志[M].中华书局,1959.(P843),说明高句丽内部还有着强烈的部族分歧,大家都还有较为清晰的“血亲”壁垒,说明高句丽人还只是一个以高句丽王室为核心的氏族联盟,尽管高句丽国王已经控制并建立了国家,但是内部民族仍旧有着各自独立的部族意识,这从《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中美川王之前多有载记高句丽王册立部族王妃时强调其出身便可以窥见。但是从美川王开始,高句丽民族已经步入成熟的发展期,以“血缘”为意识的部族“五部”已然失去其原本的功能,随着高句丽王权的加强,高句丽王不能再容忍分裂的民族意识来掣肘国家的发展和自己王权的稳定。所以,这时候必然要打破部族“五部”的民族壁垒,于是从此以后再不见有国王与其他几部联姻的记载,盖因此时一个统一的高句丽民族已然形成,而部族“五部”被全新的行政“五部”所取代,“五部”成为京畿和国家的行政管理方式[4]范恩实.高句丽后期地方统治体制研究[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5,(11).,而不再是部族划分方式。

在这样的情况下来再次认定,那么高句丽诸王便没有所谓的血统差异,只是早期存在国王依托舅族掌控王位的情况,但这些舅族无论是来自绝奴部、涓奴部还是汉人或其他部族,这些部族都最终融入高句丽民族,是高句丽人的范畴。

三、高句丽的王储制度

在中国古代,储君一般是指皇帝的继承人。封号是“皇太子”,简称“太子”,通常被授予的对象是皇帝之子。类似皇帝继承人的封号,依受封者与皇帝的关系不同,还有皇太弟、皇太孙、皇太叔等。“太”者,大也。在中国汉朝时期,诸侯王的正式继承人亦称“太子”。汉以后,亲王正式继承人改称“世子”,外姓王或藩属国王之子,亦同。太子,或作“大子”,是已确定继承帝位或王位的帝王的儿子,是君王的嫡长子或预备继位的儿子。《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便有“请立太子为王”[1](汉)司马迁.廉颇蔺相如列传史记[M].中华书局,1959.(P2442)的记载。除太子的称谓外,还有世子和元子的叫法。世子,亦是指古代天子、诸侯的谪长子或儿子中继承帝位或王位的人,如《礼记·檀弓上》中载:“晋献公将杀其世子申生。”[2]礼记·檀弓上[A].(清)阮元审定,卢宣旬校.重刊宋本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M].南昌府学,嘉庆二十年(1815).(P115-2)申生便是晋献公原本册立的爵位继承者,对于世子的身份,贾公彦在注疏《仪礼·聘礼》中“世子之丧”条中言:“世子,惟据天子、诸侯之子。”[3]仪礼·聘礼[A].(清)阮元审定,卢宣旬校.重刊宋本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M].南昌府学,嘉庆二十年(1815)(P227-2)《白虎通义·爵》更明确说道:“所以名之为世子何?言欲其世世不绝也。”[4](汉)班固.德论上·爵白虎通义[M].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2001.(P6-1)元子,亦指天子的嫡长子,如《尚书》中载:“建尔元子,俾侯于鲁。”[5]尚书·周书·洛诰[A].(清)阮元审定,卢宣旬校.重刊宋本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M].南昌府学,嘉庆二十年(1815).(P231-2)与中原各个朝代太子、世子、元子含义多有延伸和差异不同,高句丽文献中三者的指代并无差异,都是指代法定的王位继承者而言。

高句丽储君制度的建立与王位继承方式密切相关,自第二代王琉璃明王起,高句丽便初步形成了长子继承制的传统,然而因复杂的宫廷斗争而未能很好地予以贯彻执行,直至第十一位王东川王起才步入正轨,而且较好地实施到了第二十六位王婴阳王。后期因王权旁落,贵族政治的干涉,长子继承制再次被废止,其王位的继承已然被高句丽权臣所把持。

从《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来看,共记载了24位太子(或称世子)[6]其中,文咨明王为王太孙。,其中17位顺利得以继位,未能顺利继位的7位太子分别是:(1)琉璃明王太子都切,早亡;(2)琉璃明王太子解明,自杀;(3)慕本王太子翊,被杀(或被废黜);(4)次大王太子邹安,因政变被迫让位于叔父伯固,被新大王封为“让国君”;(5)故国原王世子佚名,曾于故国原王十年入燕朝贡,恐为质未归(或早亡);(6)荣留王世子桓权,可能与其父一并被盖苏文弑杀;(7)宝臧王太子福男(男福),亡国入唐。可见,被确立太子身份后,大部分都可以顺利继承王位。未能如愿继位的太子尽管有被政治谋害者,如解明、翊和桓权,但其余是因为早亡。由此可见,太子制度在高句丽国家制度中应该说在中期是被贯彻较好的。

自高句丽第一位继任者类利时起,高句丽便形成了太子制度,且多是以长子(元子)居之,但是前五王时代,长子为太子的制度并未被很好地执行,大量的政治谋杀,使得多位高句丽太子和王子被杀[7]李大龙.由解明之死看高句丽五部的形成与变迁——以桂娄部为中心[J].东北史地,2009,(3).,自东川王开始,长子被册立为太子,继而继位为王的制度才得以很好地贯彻和执行下去,而迨至高句丽后期,随着王权的旁落,政治谋杀前王的事件再次出现,元子(太子)制度再次遭到破坏,尤其是婴阳王之后,王权被权臣把持,王位的继承完全被权臣所操控。

由太子(元子)制度在高句丽历史上的执行情况,可以清晰地反映出高句丽政局的稳定情况和高句丽中央集权的强弱变化。太子(元子)制度的确立,为高句丽王权的顺利更迭和交接制定了法定的方式。

高句丽太子、元子及王子情况表

(责编:樊誉)

孙炜冉(1981—),男,吉林集安人,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后,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汉唐东北史研究。

本文为2016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高句丽诸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6JD68);吉林省高句丽研究中心委托项目“高句丽王系研究”(项目编号:JG2014W 006)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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