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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山西水利社会的庙会文化特色研究——以汾河中游地区为例

2016-12-10袁钰

史志学刊 2016年5期
关键词:水神仙姑晋祠

袁钰

(太原师范学院政治系,山西太原030012)

清代山西水利社会的庙会文化特色研究——以汾河中游地区为例

袁钰

(太原师范学院政治系,山西太原030012)

清代山西的水利社会,围绕水资源形成了具有明显地域特色的庙会文化类型。在汾河中游地区,庙会分布密集,水神信仰占据有主体的地位,不仅拥有国家正祀神灵,而且民间特色的女性水神有着广泛的影响。由于“水”主宰着民众的农田灌溉和日常生活,因此,水权与庙会的祭祀之权合二为一,这就使此区域内的庙会文化具有了狂欢休闲和社会控制的双重功能。

清代山西水利社会庙会文化汾河中游

水利社会,就是“以水利为中心延伸出来的区域性社会关系体系”[1]王铭铭.“水利社会”的类型.读书,2004,(11);行龙.从“治水社会”到“水利社会”.走向田野与社会,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2007.96.。历史上的山西,虽然十年九旱,但由于黄河的第二大支流——汾河[2]汾河,发源于山西省宁武县境内管涔山脚下的雷鸣寺泉,在万荣县荣河镇庙前村汇入黄河。一般认为,汾河自宁武至太原上兰村段属上游,太原至介休段属中游,灵石以下属下游。由北向南流过,围绕着有限的水利资源,相应形成了流域范围内的具有明显特征的区域社会的类型。近二十年,学术界对于汾河中下游地区的研究成果蔚为壮观,来自社会史、民俗学、人类学等各方面的学者们,走出书斋,走向田野与社会,他们“让资料说话”,在这一区域探索出了一条本土化的学术研究范式,在历史留下来的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投入大量的时间进行实地调查,结合所得的民间资料进行了深入的研究[3]这方面的重要成果为:赵世瑜.分水之争:公共资源与乡土社会的权力和象征.小历史与大历史.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2002;行龙.从“治水社会”到“水利社会”.明清以来山西水资源匮乏及水案研究.晋水流域36村祭祀系统个案研究.走向田野与社会.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2007;张俊峰.水利社会的类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等。。学者们的研究成果使这一区域进行进一步探索具有了很高的学术平台。今天,当我们讨论新农村建设这一时代主题的时候,对于汾河流域的这一一直以来就是山西省人口分布比较集中、文化资源丰富的水利社会,不能不考虑传统庙会这一重要社会文化事项。本文拟就主要以清代地方史志的相关资料,以汾河中游地区为例,对于水利社会庙会文化的主要特色进行初步研究。

一、庙会的密集分布

庙会本是为纪念某一特定神灵的诞辰而举办的大型文化活动,但历史上凡是庙会文化发达的地方,必然有其特定的环境条件。一般情况而言,“庙会的出现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宗教繁荣,寺庙广建,而且宗教活动日益丰富多彩;二是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使商业活动增加,城镇墟集增加”[1]赵世瑜.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2002.(P188)。在汾河中游地区,庙会文化的形成、发展、繁荣都与这两个条件紧密关联。从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随着佛教和道教的逐渐兴盛,各种庙宇、寺观在区域内大量出现。清代,“庙多、会多”且密集分布成为其重要的社会特征。雍正《山西通志》的祠庙部分,就记载了阳曲、太原等12县的庙宇169个(见表1)。如果从基层社会看,再加上寺观,其数量更是惊人。一般县级地方志记载的庙宇寺观十分详细,数量更多。以文水县为例,仅光绪《文水县志》就记载了38个庙宇、79个寺观[2]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28).(光绪)文水县志·地利(卷二).凤凰出版社,2005.(P210-212),几乎所有庙宇和寺观的所在地,都分布着规模大小不同的庙会,一个地方一年存在两个以上庙会的情况非常普遍,下曲镇竟然一年有8个庙会(见表2)。

表1:雍正《山西通志·祠庙》中汾河中游属县庙宇数量统计表

表2:光绪时期文水县82个庙会一览表

二、水神信仰居于最重要的位置

历史上,汾河中游地区属于干旱半干旱区域,地方文献中对于旱灾的记载也十分详细。明嘉靖“二十四年乙巳大旱,四月至七月不雨”。“二十八年已酉旱”。“万历六年戊寅大旱岁饥。……十四年,丙戌,一岁不雨,大饥。民食草根白土,死者甚众。十五年丁亥春三月不雨。……二十九年辛丑大旱岁饥。”“天启五年乙丑,六月不雨岁饥。崇四年,大旱岁饥……十年大旱岁饥,十一年大旱岁饥,十三年大旱岁饥,十五年大旱岁饥”[1]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28).(康熙)文水县志·天文志(卷一).凤凰出版社,2005.(P22-23)。等等。清代亦是如此。晚清太原士绅刘大鹏在其光绪三十四年(1908)的日记中记载:“望雨之情,日甚一日,而旱魃为虐亦日甚一日,自庚子年来于今九年,无一岁不旱,无一岁之丰穰”[2]刘大鹏遗著.乔志强标注.退想斋日记.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P169)。农业生产和民众生活都受水的限制,与水神相关的庙宇就成为其独特的文化景观,普遍的水神信仰是其庙会文化的最突出特征。雍正《山西通志·祠庙》为我们提供了相关的详细信息,位于汾河中游地区的太原府、汾州府所属12个县,就分布着59个水神祠庙(见表3)。

表3:太原府、汾州府水神祠庙分布表

在这些神庙所在地,都分布着以水神信仰为主体的庙会。“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宗教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其趋福避祸的神奇魔力”[3]杨庆堃.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P258)。在传统农耕文明之下,大众正常生活的维系依赖和平安宁的社会环境和良好自然条件的保障,风调雨顺,禾苗畅发,五谷丰稔,生活就能安贴宁谧。如果遇到旱涝自然灾害甚至战争,普通人家可能就会陷入卖儿鬻女的窘况。因此,祈祷神灵、祭祀圣者,是历来倍受关注的大事。《春秋左传·成公十三年》有“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告诫。汾河中游地区的庙会活动中,一大特色就是围绕水神举办频繁且持续性的庙会,遇旱祷告可以降雨,遇涝祭祀可以避免水涝灾害。各种与农业生产、生活相关的水神得到地方政府和乡民社会的普遍信仰。交城县,“四月十五日报赛卧虹堤河神”,“六月十五报赛龙王神”,“七月二十三报赛河神”[4]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26).(光绪)交城县志·赋役·风俗(卷六).凤凰出版社,2005.(P278)。介休,三月三“祭源神,灰柳泉各乡皆祭水神。十八日祀后土,二十八日祀五岳……”[1]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24).(嘉庆)介休县志·风俗(卷四).凤凰出版社,2005.(P333)。汾阳,“圣仙庙,在东郭人美厢。相传仙号长命女。汉武帝时仙去。宋开宝甲午仲夏八月,或得一绝云:吾本西河一女仙,数年离乱在蓬巅。故临福地遗仙迹,不朽流传万万年。又掘地得碑书‘仙降’二字,势若游龙,莹如白玉。众因虔请乩书,云瑶池灵宫。自是大启祠宇,祷雨祈祀辄应,将雨,碑辄先润。明永乐辛卯、正统四年胥重葺。崇祯丁丑,进士曹良直镵诗于石。国朝康熙二十七年又重葺”[2](雍正)山西通志·祠庙二.中华书局,2006.(P4202)。太原,“光绪四年旱,巡抚曾委员祷雨晋祠,立应。复请加封赐额。……水母庙建自前明,祷雨灵应,均为士民所崇信,今夏雨泽稀少,派员分诣太原晋祠镇圣母、水母各庙取水祈祷,甘霖旋降,幸获有秋”[3]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3).(光绪)续太原县志·祀典(卷上).凤凰出版社,2005.(P14-15)。晋祠晚清乡绅刘大鹏在其日记中多次记到,由于龙王等水神为乡民带来雨露而举办庙会酬谢的场景,如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四月十一日:“里中演剧祈神风调雨顺,剧在龙王庙前演,每岁两次,四月一次,八月一次,由来已久,里人谓古戏也”[4]刘大鹏遗著.乔志强标注.退想斋日记.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P57-58)。“有一年,他和父亲一起去村南几里外的另一个村里逛庙会。那年收成不错,村民们认为龙王给他们带来了雨水,因此要酬谢龙王,之后再将龙王请回深山过冬”[5](英)沈艾娣.梦醒子.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45.刘大鹏.退想斋日记(手稿).光绪十八年(1892)年八月十五日.。

在区域内普遍存在的水神信仰中,具有人格魅力的女性水神占据有重要的位置。晋祠的圣母和水母娘娘庙会、文水的麻衣仙姑庙会就是其中的代表。

三、人格神灵的类型——女性水神

在汾河中游的庙会活动中,和其他区域一样,也存在着国家正祀和民间社会地域特色神灵两大信仰类型,晋祠的圣母为前一种,晋祠水母娘娘和文水麻衣仙姑属于后一种。不管是哪种类型,他们有着共同的特点,一是能够解决水利社会现实问题——风调雨顺、避灾就吉,二是均属女性神灵。其中的水母娘娘和麻衣仙姑属于从寻常百姓家走出来的神灵,她们由于为一方百姓带来用水的便利和生活的平安,每年接受着水利社会民众的祭祀崇拜。

晋祠庙会祭祀的人格主神原本为圣母。“晋源神祠在晋祠,祀叔虞之母邑姜。宋天圣间建,熙宁中以祷雨应,加号‘昭济圣母’。崇宁初敕重建。元至正二年重修”[6]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2).(道光)太原县志·祀典(卷三).凤凰出版社,2005.(P512)。由于圣母祷雨灵应,明洪武初又加封为“广惠显灵昭济圣母”。洪武四年(1371),改号为晋源之神。天顺五年(1461)重修后,每年七月初二致祭”进行祭祀。到清同治八年(1869),加上了“沛泽”封号。光绪五年(1879),又加“翊化”封号,成为“广惠显灵昭济沛泽翊化圣母”,圣母成为了国家正祀系统中的官方水神而受到崇拜。明清累次加封后的圣母,每年七月初二开始,晋祠周围村庄举行规模空前的持续庙会活动。期间演戏酬神,并举行隆重的“圣母出行”活动,即由乡民备鼓乐旗伞栖神之楼,绅耆(地方上的绅士或有声望的人)抬搁到晋祠恭迎圣母神像出行,凡是经过龙王庙等处,都会举行祭祀仪式,并有相应的演戏赛会,形成男女老少拥堵于街巷之中观赏赛神的盛况。由此也可以看出,在传统农业为主导的清代晋祠水利社会中,由政府为主体进行的圣母祭赛活动是地方文化传统的重要象征,“具体来说,就是与这一地区的水利密切相关”[7]赵世瑜.二元的晋祠:礼与俗的分合.民俗研究,2015,(4).。

如果说圣母属于国家祭祀典礼中的神灵,那么晋祠一代从明代以来又产生了一位民间水神,即具有广泛影响的成长于百姓之家的水母娘娘。

水母娘娘,本是太原金胜村人,俗名叫柳春英,生性善良贤慧,勤劳俭朴,嫁到古唐村(即晋祠)作媳妇。其婆婆十分刁蛮,对其所干的活计百般挑剔,甚至她从好几里以外挑来的水,婆婆也会嫌身后桶里的水不干净而倒掉,只吃前桶,这样害得春英天天都得去挑水。一日,她挑着水往回走的半道上,遇到一位老头牵着一匹白马,请求让他的马喝点水。柳氏很痛快地答应了。老人为难地说,这马只喝前桶的水。柳氏也爽快地答应了。如此连续三日,柳氏尽管都得在饮完马后重新去挑水,但都满足了老人的要求。到第三日,柳氏饮完马正要返回重挑时,老人对她说:“我是白衣大仙,你是位心地善良的大嫂,我送你一条马鞭,把它放在水瓮里,用水时只要轻轻一提,水就会上涌,要多少就提多高,但切记千万不要提过瓮沿,不然就会遭受水淹的灾难”。说完,老人和白马化作一朵白云而去。柳春英望着空中拜了几拜,高高兴兴地回了家,从此免却了挑水之苦,四邻五舍纷纷到她家取水,也不用翻山越岭去挑水了。这引起了婆婆的不快,一天她趁柳氏回娘家不在,想把马鞭藏起来,可就在马鞭刚一提出水瓮的时候,滔滔大水一涌而上,刹那间整个村庄淹没在滔天洪水之中。正在娘家的柳氏闻讯,来不及把头梳完就急忙赶回家中,顺手把一草垫扔在瓮上并不顾一切地往上一坐,大水立刻变小了,只剩下一股泉水从座下溢了出来,这就是晋水源头——难老泉。柳春英化身为水母娘娘,成为晋源水神。

对于以上传说,《晋祠志》“柳氏坐瓮”也有记载:“遂传言水神原柳氏女,系金胜村人。姑待之虐,俾汲水以给饮食,道遇异人授以鞭,使置瓮头,鞭动则水生,由是不出汲。夫妹误抽鞭,水溢不可遏。呼柳至,坐瓮头,水始敛。柳氏坐化为神。乡人遂祀于晋水源。”[1]刘大鹏遗著.慕湘,吕文幸点校.晋祠志·杂编(中,卷第四十二).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P1058)故事的具体情节有些差异,其内容也历来受到人们的各种质疑,但事实却似乎是水到渠成,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晋祠建成水母楼,依据传说塑造了水母娘娘的神像,“饰为栉纵笄总状,神座为瓮形”。由于“天一生水,地六成之。水属阴,故饰水神为妇人型,称曰水母,以水之润物如母之养子耳”[2]刘大鹏遗著.慕湘,吕文幸点校.晋祠志·祠宇上(上,卷第一).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P27-28)。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重修。同治十三年(1874)六月,“巡抚鲍以本年夏雨愆期,遣官恭诣晋祠神庙,虔祷取水,随获甘霖。庙内正殿供奉圣母神像,右殿别塑水母神像。……奏请一体加封,赐额御书‘惠普铜封’‘功资乐利’两额于正殿右殿”[3]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3).(光绪)续太原县志·祀典(卷上).凤凰出版社,2005.(P14)。产生于民间社会的柳氏,因祷雨有应,逐渐受到加封,得到官方认可,成为晋祠周围村庄一年一度的庙会狂欢中影响力最大的女性水神。直到清代末年,每年从农历六月初一到七月初五持续一个多月个村庄轮流举办的庙会依然规模空前。期间近30个村庄由渠甲主持,轮流祭祀水母娘娘,形成了一以贯之的地方文化盛事(见表4)。

当然,对圣母、水母的祭赛还不足以体现水利社会人们利用农闲尽情狂欢的心情,庙会期间还会相伴着对于井神、河神、圣母的酬谢活动。六月十一是井泉龙王圣诞,“晋祠北门内、外,土人陈设脯醴致祭井泉龙王于晋源井间”。六月二十四日,为河神圣诞,“凡沿四河人民均于河神庙陈设祭品以祀之”[4]刘大鹏遗著.慕湘,吕文幸点校.晋祠志·祭赛下(上,卷第八).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P192-193)。

与晋祠水母娘娘相似,文水县桑村麻衣仙姑庙的主神也是一位具有地方色彩的传说中的人物。今天,庙内依然保存的碑文对于庙宇的兴建、翻修有着明确的记载。唐代就有此庙,后庙毁。明代洪武年间(1421)再建,清乾隆四十年(1776)、民国十年(1921)曾两次重修。由于年久失修,坍塌严重,1996年又落架重修,并保留了明清建筑风格。

表4:晋祠周围村庄祭祀水母时间一览表

传说故事体现了一个普通的女子成为雨神解救一方民众的过程。相传麻衣仙姑名叫任灵巧。灵巧生性伶俐手巧,成年后,前来求婚者络绎不绝。结果是父亲和继母把她各许一家。一女许两家,麻烦由此产生。迎亲时,来了两家的花轿,都要娶灵巧。灵巧对这两家亲事都不同意,以梳洗打扮、方便为由跑出了门,径直钻到了附近的麻子地里。两家迎亲的娶不到亲,就向其父母要人。父母知道女儿去向,就带上两家去麻地里找,结果是他们在东头喊,灵巧在西头应;他们在西头喊,灵巧在东头应;他们在地的中间喊,灵巧却在两头答应。无奈之下,父母心生一计,让娶亲的两家从地两头往中间割麻子,谁家先找到人灵巧就嫁给谁家。两家娶亲的一堆人马立马从两头割麻子,就在割到只剩一棵的时候,灵巧拔起麻子,夹在两腿之间,腾空飘然而去。灵巧腾云驾雾,本希望其舅舅能够同情并帮助她,谁料舅舅无情。灵巧绝望之下径直驾麻子到了石室山,身披麻衣,开始苦心修炼,最后修成正果。因其身披麻衣得道成仙,当地人称其为“麻衣仙姑”。有一年,大旱成灾,仙姑施甘霖于民间,解救了一方民众危难。从此之后,每到大旱年馑,百姓必去石室山向麻衣仙姑求雨,麻姑也逢祷必应。桑村人为感谢仙姑的恩德,就在村里修了麻衣仙姑庙一座,塑了神像,接受百姓的终年供奉。从明清时期开始,仙姑成为文水、汾阳一带最重要的雨神,接受人们的供奉。

雍正《山西通志》对此亦有描述:“姑姓任,曾聘魏氏,遁居汾阳之黄芦山石室。魏氏诣山,请归。姑披麻衣走入洞,因名麻衣仙洞,洞有姑手痕,屡著灵应。因立桑村庙。明兴武末重建。嘉靖中,邑人武恕撰《仙姑锡雨记》”[1](雍正)山西通志.中华书局,2006.(P4178)。清乾隆40年《重修麻衣仙姑庙碑记》记载:“岁旱祈雨,甘霖应祷而施,更屡著灵显,记曰:‘有功德于民者,则祀之,兹之所建成,谅非淫祀,可知。’”[2]李峻杰.逝去的水神世界——清代山西水神祭祀的类型与地域分布.民俗研究,2013,(2).由《碑记》可以看到,麻衣仙姑尽管不属于国家册封的水神,但因施雨有功,受到官府的认可而不在政府禁止祭祀的神灵即“淫祠”范围之内。2015年夏,当地实地调研情况显示,从明朝洪武年间开始一直到清代,每逢天旱,祈雨活动影响范围由桑村发展到文水县所辖北关、堡子村、南关、冀村、私评、韩村、岳村、麻家寨、武家寨、杨家寨、乐村、桥头、孝义镇、马村、东夏祠、西夏祠、北夏祠、土堂、里洪、东街、西街、南街、北街等24村。祈雨活动原本是民间主办,后逐渐变成了县令直接下文、拨银并参与的半官办性质的活动。祈雨期间,相关的庙会活动在麻衣仙姑影响范围内定期持续举办。直至今天,每年农历7月26日,桑村依然定期举办庙会并演戏酬谢麻衣仙姑的圣功,只不过岁月流逝,仙姑已经变为观音菩萨的弟子之一,其发挥的威力也由降雨救民变为具有综合神圣功能的一方神灵。

可以看到,这些女性水神无疑组成了水利社会中国家正祀宗教如佛教、道教之外最重要的民间信仰部分,尽管它们既没有严格的组织系统和教义,也没有复杂的清规戒律,但在地方文化体系中,明代之后到整个清代,由祭赛她们形成的庙会文化长盛不衰,在水利社会的各个层面,即普通民众、地方乡绅甚至政府官员都产生着深刻的影响。普通百姓需要水神带来风调雨顺的生产生活,地方乡绅需要通过信仰力量控制乡土社会,政府官员需要意识形态方面的引导加强礼法社会秩序。“一旦各种社会集团,无论是地缘集团(如乡社城镇)、血缘集团(如家族宗族),还是职业集团或性别集团需要强化各自的凝聚力,往往会在本地的民间信仰上下功夫。”[1]赵世瑜.狂欢与日常.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P31)在每年频繁举办的庙会活动中,水神信仰的力量得到了加强,成为乡民乡村社会日常生活中的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四、主持祭祀之权与水权的合二为一

水利社会,对于水资源的分配使用的权力,即“水权”,是社会资源分配体系中重要的一环。汾河中游地区的情况显示,庙会期间的主持祭祀之权与平时生产生活中水权是合二为一的。

居于汾河中游的各县乡村,农田灌溉问题的解决得益于流经的汾河和区域内的大小河流、泉水。以太原为例,“太原一邑,村庄百余,除山村外,均沾水利。汾水引溉者,八十余村庄,涂水引溉者十五村。……至如晋水,源出晋祠,……溉三十余村,田畴永享利益,终无灾害”[2]刘大鹏遗著.慕湘,吕文幸点校.晋祠志·河例一(中,卷第三十).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P777)。尽管如此,各村所居河流上、中、下游位置的不同,得到的水利资源就存在巨大的差别,由于各村争水引发的民间冲突不断发生,甚至屡屡造成命案。山西的水利社会广泛流传的“三七分水”的故事就是此类冲突解决的一个民间惯习的体现。

晋祠的“三七分水”,围绕着“难老泉”用水而展开。难老泉是当地民众日常生活和农田灌溉的主要来源,原来由于没有制度性的约束,当地常常发生“水案”,即由争水而引发的械斗,几乎每次械斗都会造成人命事故,最后由官府出面调停解决。传说官府就在难老泉放了一口大油锅,在烧沸的油锅里投入十枚铜钱,代表十股泉水,南北村庄中,哪一方有人能捞出几枚铜钱,就得到几分泉水。结果北村之一花塔村的张郎十分勇敢,从油锅中捞出了七枚铜钱而牺牲,北村因此得到七分泉水。今天晋祠难老泉旁的被称为“中流砥柱”的“张郎塔”就是为纪念此事而筑。花塔村的张姓也就从此成了水权控制者——都渠长。“事实上,张郎跳油锅捞铜钱的故事正是宋代嘉祐初年知县陈知白定三七分水之制的直接反映。”[3]行龙著.走向田野与社会.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2007.(P127)之后,“核其田亩,度其远近,公其夫役,均其水程,各河定为经制,俾上下流挨次灌溉,……设立渠甲,秉公办理。农夫亦皆遵例而行”[2]刘大鹏遗著.慕湘,吕文幸点校.晋祠志·河例一(中,卷第三十).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P777)。晋水源出难老泉,四河分之为五,由总河、北河、南河、中河、陆堡河组成,最后汇入汾河,溉田三十余村庄。从宋代嘉祐五年(1060)到清末,形成了详细有效的用水章程。章程中,把晋水一源分为四河,晋祠在晋水之源,专置四河之上的总河,“经理水源有例无程之田亩,兼辖四河之事务”[1]刘大鹏遗著.慕湘,吕文幸点校.晋祠志·河例二(中,卷第三十一).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P803)。在分水制度中,对于各村庄都有具体的规定(见表5)。总河、北河、南河、中河、陆堡河,“各设渠长以统辖之,又设水甲以分理之”[1]刘大鹏遗著.慕湘,吕文幸点校.晋祠志·河例二(中,卷第三十一).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P814)。形成了井然有序的区域社会的用水秩序。这些渠长、水甲平时负责管理灌溉相关事务,庙会举办期间,各村庄又轮流主持各个村庄的水神祭祀活动,如表4中所列的村庄,就是按照庙会举办的时间,由渠甲依次主持对于水母的祭祀活动。几个村庄同时举行祭祀活动的情况尤为突出,如晋祠镇、纸房村、赤桥村的渠甲就是于六月十五日这一天,在晋水源头三村合祭水母,并连续演剧三天。由于晋祠庙会期间的祭赛活动由谁主持,直接体现的是对于水资源的控制权,晋祠镇、纸房村、赤桥村合祭水母,这反映的正是三个村庄把持着水资源分配的权力,即“总河”的地位。因此,庙会文化中,既能反映民众利用农闲由娱神到娱人的狂欢,同时承载着水利社会的权力斗争。谁控制了对水神的祭祀权,谁就控制了水资源的分配使用权,由此实现了祭祀权与水权的合二为一。

表5:晋祠周围村庄四河分水情况一览表

总之,清代汾河中游的水利社会,由于环境资源条件、用水惯习等的地域文化特点,形成了传统农耕社会围绕水资源的分配使用的庙会文化特色。在这一区域社会,由于世事难以预料,一方面,人们总是希望有平安的生活;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活动的苦难、单调、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境遇,总得有一种生活中的调剂。因此,庙会上的赛神、演戏,既体现了民众对于风调雨顺生活的向往,又表现出乡民社会闲余时间的一种狂欢精神。这种狂欢对于民众既能体现行为层面的实用功能,又能体现精神层面的慰藉功能,这是非常符合中国传统农耕社会讲求现实利益的信仰特征的。就在庙会文化活动中,乡土社会的民众借助着一系列或神秘、或实惠、或联系亲情的活动,缓解着由于生活危机或者社会压力带来的焦灼,甚至痛苦。尽管世事变迁,今天“互联网+”时代,有太多的媒介会传递给我们扑面而来的盛世繁荣和全球化时代文化生活的多样化态势,但翻阅汾河中游各县清代地方史志,还是让人能够感受到一种耕作的勤劳、祭祀的虔诚、节日的狂欢等不一样的讯息,显示了农耕文明和商业文明相对发达的这一地区的人们劳作之中和之余别样的生活方式。在当今全球化背景下,生产方式现代化、生活方式趋同化的时代特征面前,传承优秀文化传统,构建具有特色的民间文化体系中,清代山西水利社会的庙会文化类型,无疑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责编:樊誉)

袁钰(1965—),女,山西平定人,太原师范学院政治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山西地方历史文化。

本文为山西省科技厅软科学课题研究项目“汾河中上游地区庙会文化资源的调查研究”(项目编号:2014041056-5)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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