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与大中型工业企业自主创新关系研究
2016-12-10宋振东丁巨涛
宋振东,张 岗,丁巨涛
(1.陕西师范大学 国际商学院,西安 710119;2.西安财经学院,西安 710100)
知识产权保护与大中型工业企业自主创新关系研究
宋振东1,2,张岗2,丁巨涛2
(1.陕西师范大学 国际商学院,西安 710119;2.西安财经学院,西安 710100)
文章选取陕西省2000—2014年知识产权保护与大中型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相关数据,使用时间序列动态均衡分析法,建立了两者之间的误差修正模型。研究发现,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大中型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存在动态均衡关系,表现出较强的波动性和阶段性不稳定特征,但2007年以后,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表现出较强的促进作用。
知识产权;自主创新;协整分析;误差修正模型
0 引言
在促进和保障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法律机制中,知识产权制度发挥着直接和独特的作用。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陕西省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知识产权大省,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驱动力长期以来未能充分发挥,减缓了陕西由知识产权大省向知识产权强省迈进的步伐。本文以陕西省大中型工业企业为样本,利用Eviews软件探讨陕西省2000—2014年,知识产权保护对大中型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影响,希望能通过对陕西省历史数据的分析,为陕西省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1 模型构建
基于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的分析,本文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影响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因素之一,模型构建为:
Y=F(X,Z)
其中:Y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X是知识产权保护程度;Z是其他因素。为重点考察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自主创新的影响,本文假定其他因素不变,只考虑知识产权保护因素,建立初步模型Y=F(X)。
在对具体变量选择上,由于自主创新是企业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探索产生技术突破,开发新产品,完成技术的商业化,获取商业利润,因此,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xcpb),能够从一般意义上反映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用来计算Y,从而因变量表示为:
Y=xcpb=新产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专利授权是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一旦专利被授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使用、制造、销售或进口专利产品即为侵权,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专利授权与专利申请受理比(ssb),能够反映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用来计算X,从而自变量表示为:
X=ssb=专利授权数/专利申请受理数
基于以上对变量的理解,本文选取陕西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的新产品收入比(xcpb)”作为因变量,选取陕西省“专利授权与受理比(ssb)”作为自变量,利用相关数据来计算陕西省自主创新能力与知识产权保护程度[1]。在数据处理过程中,为了减少异方差,对自变量和因变量进行取对数处理。样本数据选取2000—2014年陕西省的年度数据,具体见表1。
表1 2000—2014年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为更好地比较大中型工业企业的新产品收入比(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专利授权与受理比(知识产权保护)变动的趋势,将两组数据汇集到图1。图1显示,两者的变动方向与步调较为一致。使用eviews软件进行计算,两者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25,这说明两者可能存在相关关系,但相关度较弱。
图1 新产品收入比(lnxcpb)与专利授权受理比(lnssb)组合比较图
在研究变量间相关关系时,一般的方法是,根据现有样本资料建立比较合适的回归方程。在传统回归分析中,要求所用时间序列必须是平稳的,否则将会产生“伪回归”的问题。然而,在现实经济活动中,时间序列往往是非平稳的(带有明显变化趋势),破坏了平稳性假定。为使回归有意义,一般要对其实行平稳化。常用方法是对水平序列差分,然后以差分序列回归。但这样做的结果忽视了水平序列所包含的有用信息,而这些信息对分析问题来说,既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协整理论提供了一种处理非平稳数据的方法。协整分析是用于非平稳变量组成的关系式中长期均衡参数估计的方法,是应用于动态模型的设定、估计与检验的一种新技术。在实际分析中,基本步骤是:对时间序列变量及其一阶差分序列平稳性进行检验;检验变量间协整关系,建立协整变量与均衡间的误差修正方程;对具有协整关系的时间变量序列的因果关系进一步检验分析[2]。
2 检验变量序列的平稳性
在进行协整分析之前,必须先检验变量是否平稳的。采用Dickey-Fuller的ADF检验方法,对表1中的新产品收入比(lnxcpb)、专利授权与受理比(lnssb)及其差分变量dlnxcpb和dlnssb进行平稳性检验,结果见表2。
表2 平稳性检验结果
由表2可知,lnxcpb和lnssb的ADF检验值均大于临界值(-0.851210>-4.450425,-1.223340>-4.450425),所以变量lnxcpb和lnssb非平稳;dlnxcpb和dlnssb的ADF检验值均小于临界值(-4.555977<-1.988198,-5.173176<-1.988198),所以变量dlnxcpb和dlnssb在5%临界值下平稳。因此,lnxcpb和lnssb是非平稳的,但其一阶差分变量dlnxcpb和dlnssb是平稳序列,lnxcpb和lnssb均为一阶单整序列。
3 误差修正模型
(1)协整检验
为了判断lnxcpb与lnssb的协整关系,本文选择对lnxcpb和lnssb进行最小二乘法回归,并对其残差进行ADF检验,得到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ADF检验结果
由表3结果可知,p检验值小于0.05,因此,lnxcpb与lnssb存在协整关系。
(2)建立误差修正模型
通过eviews软件,建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与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的误差修正模型为:
dlnxcpb=-0.018822-0.043557dlnssb-1.373048ecm(-1)
R2=0.660553;标准差s.d.=0.227110较小,说明模型较为合理。
本模型结果分析表明:
第一,在2000—2011年间,陕西省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之间存在动态均衡关系。
第二,短期内,陕西省专利授权与受理比每增加一个单位,新产品销售收入比会下降约0.004个单位。(但表现出较强的波动性和阶段性不稳定特征,2007年以后,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表现出较强的促进作用。见本文第五部分)。
第三,误差修正项ecm的系数反映了误差修正规模自身偏离均衡时的修正能力,由于系数大于1,说明陕西省新产品销售收入比和专利授权受理比之间的均衡关系,对当前非均衡误差调整的自身修正能力很强。
4 因果关系检验
检验结果显示,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但这种均衡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还需进一步的验证。根据表1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度(dlnssb)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dlnxcpb)的相关数据,对其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表4中的第一列是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的零假设,其他列的第一行数据为F统计量的数值,第二行的数据为F统计量在零假设成立时的概率显著性水平。
表4 Granger Causality因果关系检验结果
表4结果表明,滞后期为1年时,知识产权保护和自主创新能力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显;滞后期为2年时,知识产权保护和自主创新能力之间因果关系也相对不明显。
5 结论
从具体数据看,陕西省在2001—2003年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变动较为一致;从2004—2007年,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与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出现了反向相关,且波动较为明显,即当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增强时,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就会下降,而当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减弱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又会上升;2007年以后,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变动趋势较为一致,当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减弱,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下降更快,当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上升更快,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影响作用显著。这一结果,与有关学者发现的在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与技术创新能力之间呈现出一种“倒U”型的关系相一致[3]。
在2003—2007年之间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有抑制作用,这与陕西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欠发达地区,其技术创新战略突出表现为模仿性直接相关。从区域技术创新特征的角度,在国际和国内“技术势差”客观存在的情况下,欠发达地区以发挥“后发优势”,谋求经济的较快发展为目标的技术引进活动有其必然性,欠发达地区的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往往是在从发达国家和地区引进技术的基础上,通过模仿创新逐渐积累而成的,因此,欠发达地区技术创新除具有技术创新一般意义上的创造性、累积性、效益性、风险性和市场性等特征之外,其突出的创新特征表现为模仿性。而模仿性与知识产权保护负相关。
相反,在2007年以后,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变化趋势基本一致,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可能的原因是,由于在2006年,国家做出了“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的道路、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重大决策[4];同时,陕西省提出了“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陕”和“人才强省”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5]。而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正相关,这印证了陕西省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以后,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促进作用。
[1]刘和东.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自主创新关系的实证[J].统计与决策,2008,(16).
[2]李子奈,潘文卿.计量经济学(第三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3]余长林,王瑞芳.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只是线性关系吗?[J].当代经济科学,2009,(3).
[4]徐冠华.关于自主创新的几个重大问题[J].中国软科学,2006,(4).
(责任编辑/易永生)
F062.41
A
1002-6487(2016)22-0183-03
宋振东(1983—),男,陕西西安人,博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产业发展、技术创新。
张岗(1980—),男,陕西宝鸡人,硕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学。
丁巨涛(1968—),男,陕西武功人,博士,教授,研究方向:技术创新经济学、区域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