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文化阐释理论”
2016-12-06杨学明杨映竹阮殿华
杨学明 杨映竹 阮殿华
(云南大学 云南 昆明 650091)
反思“文化阐释理论”
杨学明 杨映竹 阮殿华
(云南大学 云南 昆明 650091)
“文化事项”由始至终都是人类学与社会学最核心的研究主题,为此诞生了诸多有关“文化事项”的理论,克利福德·格尔茨的“文化阐释理论”就是其中之一。实质上,“文化阐释理论”是一种文化分析方法,采用“主位法”的视角去“深描”“文化事项”,通过对深描结果的理解,揭示“文化事项”背后隐藏的社会意义。然而,不可否认“文化阐释理论”仍存有不足之处,本文将对此进行着重阐释。
文化事项;主位法;深描;反思
一直以来,“文化事项”都是社会学、人类学最为重要的研究主题之一。因此诞生了诸多有关“文化事项”的理论,只是其侧重点都有所不同。如历史建构理论重视文化的进化、传播及相对性;整体分析理论注重文化整体的功能与结构;意义探求理论探索和反思文化背后隐藏的意义;“文化阐释理论”就是探索“文化事项”所具有的意义的理论。
1 论述“文化阐释理论”
“文化阐释理论”力图从“主位分析”的视角去“深描”“文化事项”,通过对“深描”结果的解释,探索隐藏在“文化事项”背后的社会意义。显然,“文化阐释理论”就是有关文化意义推测的理论。
“文化阐释理论”主张,通过对“本地人解释”的理解来认知他们的文化。这意味着将社会现象置于他们自身的日常状态中,使他们不在难以理解。依据“主位分析法”,文化的阐释过程可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的解释由“本地人”作出;第二等级的解释由提供情况的人作出;第三等级的解释则由人类学家作出。紧接着,我们又将面临一个问题:哪一种解释更为可取?只有将“眨动眼皮”和“抽动眼皮”区分开的描述才是真实的描述。这意味着,是否进行“深描”将会是科学研究必备的手段之一,而且它还把我们带去接触陌生人生活的科学想象力。何为“深描”?“深描”就是对人类行为即文化现象做出意义的解释,挖掘表层文化现象背后的深层涵义。为的是“理解他人的理解”,是站在“异文化”的位置或立场上体察人类学者自身的“本文化”。最终为的是追求被研究者的观念世界、观察者的观念世界以及观察者“告知”的对象——读者的观念世界的沟通。①要想实现此目的,必须要理清分层划等的意义结构,区分行动者、解释者、撰述者的文化背景知识,将事件固定在一个可供考查的形式里。也只有这样,才算是真正的理解“文化事项”。
2 反思“文化阐释理论”
“文化阐释理论”是新近出现的较为新颖、全面的文化理论,诞生至今已得到许多人的推崇。随着传播与流行,其争议也不断在涌现。主要表现在:
2.1 “文化阐释理论”的解释是一个特别艰难的过程,意义背后永远潜藏着另一个意义,最终你的“深描”只是停留在相对层面,而不是绝对的。这意味着,对于文化的解释只能找到一个相对来说比较深层的且并非是永恒的意义。在寻找深层意义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面临这样的危险:迷失在表层的现实生活和这些表层的现实生活建立其上的生物和物质的必要因素。由此可见,文化阐释理论进步的标志也只能说是争论的精细化。
2.2 “文化阐释理论”将文化当成是文本,具有公共的性质,是一种共享的象征与意义的集体文本。它将所有的社会现象置入同一个意义系统来研究,是值得怀疑的。因为现实社会中,作为文本的文化,被不同的民族、阶层、性别赋予不同的含义,特定的文化圈拥有特定的文化特征。在这里,“文化阐释理论”错误的把十分复杂的现象归结为一个客观而单一的体系,无法展示知识被操纵和分配的复杂过程。②对此,要时刻警醒自己文化具有相对性,不能将自己的文化观念强加于其他民族的意识形态之中,应当尊重各民族文化的特殊性,相信每一种文化模式都有其存在的价值。
2.3 “像他人看我们一样审视自身”,即从被观察的非西方人的角度看西方人自身。不可否认,这是一种全新的观察视角。但是,这也极易造成对非西方部落文化的误读,致使非西方文化和西方文化形成强烈的对照。因为在解释的过程中,众多学者总会选择符合自己愿望和兴趣的解释,并采用一种武断的态度解读非西方文化,从而排除了非西方文化的理解存在其他可能性。最终将会造成“文化中心主义”观,认为西方文化是进步的、文明的,非西方文化是落后的、野蛮的。格尔茨在构造“文化阐释理论”的过程中,似乎已经意识到该理论会存在这样的误区。故而主张采用跨文化的理解方式进行文化研究,试图从主流文化向正在边缘化的文化跨越。
2.4 “文化阐释理论”简单的认为文化构成意义之网,是一个意义体系,忽略了其事实上常常被当做意识形态来运用。因此,文化的阐释不应如此随意,应当将其置于因果关系之中,把细小的社会事件放入宏观的历史长河中进行考察。
2.5 “文化阐释理论”对意义的探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解释的天分、感知的本能以及探知潜隐意义的能力。③如果研究者不具备一定的社会学想象力,其所推测的意义则可能是虚假的。不具备相应的能力,而又刻意的追求描述,又会产生“过度解释”的嫌疑,也就无法揭示文化事项存在的真正含义。由此可知,“文化阐释理论”受到个人局限的约束,解释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个人因素的影响。
综上所述,“文化阐释理论”从“主位法”的角度出发,通过“深描”为我们挖掘隐藏于“文化事项”深处的真正内涵。但是这种解释得到的内涵,带给我们什么意义,又是一个值得我们去思考的问题。
注释:
① 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M].纳日碧力戈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译序(第9页).
② 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M].纳日碧力戈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译序(第15页).
③ 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M].纳日碧力戈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译序(第14页).
[1] 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M].纳日碧力戈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1).
[2] 朱炳祥.社会人类学[M].湖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8).
[3] 雷勇.“深描”的指向与路径[J].贵州: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
杨学明,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14级社会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组织社会学。杨映竹,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3级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地方政府治理。阮殿华,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4级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府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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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5832(2016)04-022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