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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从公众评价的视角

2016-12-05周鸿雁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关键词:供给公众服务

周鸿雁,湖北大学 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从公众评价的视角

周鸿雁,湖北大学 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近年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整体性制度框架已经形成,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服务水平、信息化水平、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分析和解决。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对公众文化民生的责任担当,其基本目标是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政府通过为公民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及服务,从物质、制度和精神三个层面满足公民基本文化权利需求。政府只有通过平衡公共文化需求和供给关系才能达到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目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改革必需以公众文化服务需求为先导,因此,有必要从公众评价即从需求满足的视角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对策。本文拟以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中华文化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2015年社会调查的相关数据为依据,从公众评价的视角对中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些分析,并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建议。

一、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总量不够充分

“公共文化服务分为提供基本文化产品和服务以及主流文化产品和服务”[1]。我国现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供给品的内容主要包括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法律和政策供给、基础设施供给、公共文化产品以及活动服务供给等方面。当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政策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政策供给是比较充足的。公共文化服务立法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继《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之后,国务院法制办2015年12月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2016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草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也更进一步完备细化,2015年初出台的《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年-2020年)》,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标准,全国各省也据此相继出台了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的地方性实施意见、实施标准,使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体系进一步落实。其他方面的供给也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但相对我国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而言仍有不足。

调研表明,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础设施落后或缺乏;二是提供公共文化活动服务有所欠缺,具体表现为群众文化活动举办次数少。

在“目前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评价”(多选)的调查中, “基础设施落后和缺乏”排序第一,这说明公众认为这个问题最为突出,其后依次是“群众文化活动举办次数少”,“公共文化资源宣传力度不够”。具体情况见表1所示。

表1 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评价的统计

数据来源: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中华文化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文化发展状况调查(2015)”数据库

根据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的调查统计,几种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情况也呈现出不充分状态。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见表2所示。

表2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情况的统计

数据来源: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中华文化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文化发展状况调查(2015)”数据库

从有效样本选择比例来看,公共文化设施中覆盖面最广的是广场,达到了89.30%,其后依次是图书馆、博物馆、少年宫、科技馆、艺术馆。在所列七类设施中,有设施建设的只有图书馆、博物馆的有效样本比重高于50%,其余均在50%以下。这还仅仅只是以“有”和“无”来统计,如果考虑老化的、闲置的情况,比重会更低。这表明,我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尤其是基本设施建设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说明我国前一时期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调动地方投入加强基本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举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科技馆、艺术馆、少年宫、老年馆等其他场馆设施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现有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品利用率低,公众满意度低

有两组数据反映出该问题比较突出:

一组数据是“平时到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频率统计”调查,所得数据如表3所示。

将表3的数据与表2的数据作一个对比,在表3所列五种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是图书馆,占调查有效样本人数40.30%,而在表2中选择图书馆“有建设设施”的比重是77%;在表3中博物馆使用频率极低,为4.9%,而在表2中,选择博物馆“有建设设施”的为55.1%;文化站使用比重占5.7%,而在我们对“平时到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频率的统计”中,选择“从不到”文化站的比重高达45.6%。由此表明,在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并且推行“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政策下,博物馆、文化站等的使用率却依然如此低,这说明这些基本公共文化设施大部分处于闲置状态。

表3 2014年以来使用最多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统计

数据来源: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中华文化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文化发展状况调查(2015)”数据库

另一组数据是供给方(主要是政府文化部门)的供给状况和公众对文化需求满足状况的总体评价之间的对比。我们可以选择具有权威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编写的《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2015)为供给方供给状况依据。报告指出,全国文化系统在2014年“认真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文化改革发展的基础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文化建设取得丰硕的成果”。可见,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文化系统为文化发展做了极大的努力和改进,然而公众对文化需求的满足度却并不令人满意。公众对文化需求满足状况的总体评价具体如表4所示。

表4 公众文化需求满足状况的总体评价的统计

数据来源: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中华文化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文化发展状况调查(2015)”数据库

从表4的数据来看,文化需求状况满足“较好”和“良好”的总共只占有效样本比重的11.60%,而认为“一般”的占了有效样本比重60.60%之多,“一般”往下的累积有效比重为88.40%。可见,尽管公共文化服务部门做出了最大的努力,但想收获公众文化需求的高满足度,还有很大的差距。

(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非均等化问题比较突出

公民平等地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权利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目标,公共服务均等化也一直是党和政府致力实现的理想,主要涉及城乡均等化、地域之间均等化以及不同社会阶层或群体的均等化。我国政府通过纵向或横向转移支付的方式来解决城乡、区域公共文化服务的非均等化问题,取得了明显效果。尤其是在城乡均等化方面,通过中央项目撬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加大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效果显著。据《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2015)公布的数据,2014年“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满足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文化均等化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全国群众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有一半以上都在乡镇综合文化站,组织的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占全国一半以上,文化服务人次占全国40%左右。城乡差距有所缩小,但是“从整体上看,城乡文化发展不平衡态势尚无根本改观”[1]9,10,16。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的调研表明,地域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均等化也是两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把地域与公众认为“政府对文化的投入充足”问题的选择进行交叉分析,如表5所示。

表5 A5.地域*T31.*此种表达方式,是交叉分析自动生成的表述模式,意即*前后项目的交叉制表(下同)。您认为政府对文化的投入充足吗 (单位:人)

数据来源: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中华文化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文化发展状况调查(2015)”数据库

将该表格转换成占有效样本比重,如表6所示。

表6 A5.地域* T31.您认为政府对文化的投入充足吗 (单位:%)

注:本表比重根据表6数据计算得出

显然,反映在地域分布上,政府对文化的投入是不均衡的。以“非常充足”为例,各地区是不均衡的,最高的东北地区为7.66%,这个比重可以达到平均水平3.63%的两倍多,华北地区接近两倍,西北地区略高于平均水平,比重最少的分布在中南和西南地区,为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左右。以累积有效比重看,“非常充足”与“比较充足”累积比例在地域上分别为:华北地区32.96%, 东北地区31.53%, 华东地区28.39%, 中南地区20.14%, 西南地区23.58%, 西北地区33.51%。中南和西南地区仍然是比重最小。

如果把以“职业”作为群体标志,与“公众文化需求满足状况的总体评价如何”问题进行交叉分析,可以得到表7。

表7 A3. 职业* T37.您对公众文化需求满足状况的总体评价如何 (单位:人)

数据来源: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中华文化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文化发展状况调查(2015)”数据库

将该表格转换为占有效样本比重,交叉制表则可以得到表8。

表8 A3.职业* T37.您对公众文化需求满足状况的总体评价如何 (单位:%)

注:本表比重根据表6数据计算得出

表8中的数据显示,认为满足状况“一般”的在所列职业群体中都占了50%以上,说明总体评价是中等偏上,其他数据比较平衡,惟有其中一个数据特别突出,即农民群体,有高达14.41%的样本选择了“很不好”,而其他的大都在5%至6%左右, 这说明职业群体之间尤其是农民群体与其他群体之间对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的满足度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四)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质量欠佳,缺少吸引力

公共文化服务通过向公民供给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从物质、制度和精神层面满足公民文化权益的需求,提高我国的文化软实力。因此,公共文化服务质量评价项目也应该包括公共文化基本设施质量、文化产品在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中所起到的精神作用等方面。

从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质量来看,如表2所示,“基础设施落后和缺乏”在公众的评价中被列为公共文化服务目前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我们对“公众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质量的满意度”的调查也从需求满足的层面反映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供给质量问题。各项具体的公共文化设施质量满意度评价参见表9。

表8反映出选择“非常满意”的样本有效比重除图书馆为10.50%外其余设施均在10%以下,公众的大部分评价集中在“一般 ”选择上,除图书馆评价为“一般”的比重为45.70%外,其余设施被评价为“一般”的比重均超过50%,选择“比较满意”的比重除图书馆为32.20%以外,其余均未超过30%,这说明公众对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基本设施的评价并不是很高。各分类设施相比较而言,公众对图书馆设施质量的满意程度要高于其他项目设施的满意程度。

表9 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质量的满意程度的统计

数据来源: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中华文化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文化发展状况调查(2015)”数据库

供给的文化和服务精品少,对公众缺乏吸引力是公共文化供给质量欠佳的第二个表现。从供给的文化产品对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起到的精神作用来看,公共文化供给的产品和服务应当体现出引领价值,应该成为公众的文化消费导向。但是对“获取文化信息的主要媒体渠道选择”和“2014年以来对文化生活影响最大的文艺产品统计”问题的调查结论显示这种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表10,表11)。

数据来源: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中华文化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文化发展状况调查(2015)”数据库

表11 2014年以来对文化生活影响最大的文艺产品统计(多选题)

数据来源: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中华文化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文化发展状况调查(2015)”数据库

注:表内多项选择的标准化,是将各类“占样本比例”乘以“占总计比例”,排序根据“标准化”处理的结果由大到小排序

从排序结果看,“获取文化信息的主要媒体渠道选择”排序在前三位的依次是电脑网络、手机媒体、广播与电视。2014年以来对文化生活影响最大的文艺产品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综艺节目、电视剧、音乐节目与音像制品,极少是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在2014年以来对“对中国文化发展最深刻的印象的统计”中,选择比例最高的是“各地卫视仿效热播韩剧”(37.50%),其次才是“儒学热与传统文化回潮” (30.10%),第三是“文艺评论与网络文学成立协会”(20.70%)(数据来源: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中国文化现状调查数据分析(2015)》)。

以上数据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从设施到产品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缺少吸引力,质量有待于提高。

二、 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不足

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够充分的直接原因是经费投入不足,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体比较单一,主要依赖政府供给。

从数据来看,政府对文化投入不够充足(表12)。

表12 政府对文化投入充足度评价的统计 (单位:人,%)

数据来源: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中华文化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文化发展状况调查(2015)”数据库

表12数据表明,在有效样本中,认为“非常充足”的仅占有效样本的3.7%,比重最大的选择是“一般”,比重为37.6%,“非常充足”“比较充足” “一般”累积有效比重为64%,显然,公众对政府对文化投入的充足度评价是不太令人乐观的,给出了一个中等评价。这一点与政府提供的统计数据相吻合。近年来,通过中央和地方分级负担的公共文化财政保障机制,文化财政投入总量持续增长,尤其是通过转移支付支持地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带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资金投入,使地方文化设施得到了补充和改善,形成了基本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但是,目前的投入与我国公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相比,仍然表现出不足。一般而言,公众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应与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关系。我国文化事业方面的投入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是极不相称的,我国人均文化事业费指标很清晰地暴露出这个问题。我国主要年份人均文化事业费显示:2010年为24.11元,至2014年增长到42.65元,增长了76.9%。然而,我国13亿人,2014年GDP为63.6万亿,比上年增长7.4%,相较而言,我国当年的人均文化事业费42.65元的绝对数值是与经济发展情况极不相称的(如图1)。

图1 2006年-2014年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数据来源:文化部《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2015)

我国目前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体主要是政府,政府既是政策制定者,同时又是资金的投资者和生产的安排者,供给主体主要是政府及其公共文化部门,社会力量基本没有动员进来。这种模式在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公共资源比较缺乏时可以在短时期内动员大量资源支持公共文化建设,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文化需求日益活跃,政府在资金投资、文化产品生产等方面必然会力不从心,导致服务供给总量不足。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不足已经是一个困扰多年的瓶颈,政府一直试图解决,近两年通过出台一系列的制度保障和措施来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比如建立中央和地方分级负担的公共文化财政保障机制,通过中央财政纵向转移支付,以极少的中央资金来撬动地方资金,促进地方公共文化项目建设。这一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增长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但依据我国现行的财税制度,地方实际财政收入有限,难免会给地方财政施加更大的压力,甚至会导致为了满足与中央资金的匹配而挪用其他方面项目资金的结果。有学者提出通过建立事权与财权相匹配、中央与地方相协调的财税体系来解决地方财政不足,进而获得更多的地方经费投入。然在笔者看来,无论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还是地方财政,都仍是在政府体系内进行的资金筹集,经费来源总是有限的,因此在政府单一供给模式下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充分的问题。

(二)公共文化资源宣传力度不够,供给回应机制缺失

现有文化资源闲置浪费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公共文化资源宣传力度不够,正如表1所示,根据我们对“目前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评价的统计”,“公共文化资源宣传力度不够 ”是继“基础设施落后和缺乏”和“群众文化活动举办次数少”之后的第三个主要问题,占样本比重42.30%,占被选频数比重20.30%;另外,现有资源中有一部分资源已经落后老化,不能有效满足公众的文化需求。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回应机制缺失是导致公众满意度低的主要原因。公共服务供给应该以需求为导向,政府要维持公共文化需求与供给的平衡,使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更有针对性,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基本文化需要,就必须建立起需求与供给之间的沟通桥梁,这一沟通桥梁就是回应机制。我国目前基本上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的回应机制。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是从上往下单向度的,公共文化部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国家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决策部署,决定一定时期内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品种和数量,并以行政方式提供给公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总结评价也是以规划和部署为考核评价的指标依据。在供需主体关系中,公众成为“被消费者”或“受教育者”。回应机制的缺失导致盲目供给。处于需求方的公众无法表达自己的文化需求,处于供给方的政府无法获悉公众的文化需求信息,因而不能对这些需求进行分析归纳总结,结果就是供给方按自己的想法提供相关文化产品和服务,而这些文化服务设施和产品已经提供了,符不符合公众要求,或是公众愿不愿意接受,则被忽略了。

(三)经济发展不均衡与对群体异质的忽视

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不均衡主要是由于经济发展不均衡导致的。一方面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经费来源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支持,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建立起中央和地方分级负担的公共文化财政保障机制,公共文化服务对地方财政的依赖性越来越强,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本身呈现不均衡状态,地方财政支持力度相应不均衡。另一方面,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的公民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不同,因而享有文化权益的实现程度不同。

不同群体间的公共文化服务非均等化现象与不同群体所处的经济环境、地域等有一定的联系,但最重要的原因是目前在公共文化供给方面,更多以纵向的城乡、横向的区域来划分服务对象,处于同一层次和区域的服务对象被同质化,因而导致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同质化。一些游离于城乡、区域之间的异质群体被忽视,其中最典型的是农民工。由于艰苦的工作以及生活环境使这一群体无法融入城市的社会生活中,因而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薄弱区”,不能够平等充分地享受自身的文化权益。而据人社部发布的数据,2014年农民工群体在我国的人数高达2.74个亿。针对群体异质性,目前的公共文化服务正在着手改进,但仍然缺少足够的重视以及相关的制度安排,比如2015年以来,各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出台的地方性实施意见、实施标准,提出的标准指标和服务项目各具特色,但这仍然是按照区域来进行服务区分,同区域的群体间异质问题还是存在的。

(四)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缺少质量意识,从业人员队伍发展不健全,创新能力不足

公共文化供给质量欠佳,缺乏吸引力的原因之一在于,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还处于全面建设服务基本条件的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重点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数量方面,对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的要求还不够重视,也缺乏资金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去强化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质量。目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关注的重点集中在法律政策体系的完整以及人均文化事业费,从业人数、投入资金、建设项目数、文化单位个数、文艺演出场次、流通人次、书刊册数等方面,检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成效的主要指标也多采用量化指标。

另外一个方面的原因在于我国从业人员队伍发展不健全,创新能力不足。2014年,我国文化单位从业人员人数总量上基本稳定,人员结构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人员素质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2]。但由于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公共文化机构中专职人员数量不足、队伍不稳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仍然存在。公众的评价从一定程度反映了这种状况。调查显示,“我国文化生产亟待解决的问题排序”前三位分别是提升文化产业人员素质、优化文化产品质量、加强文化产业服务水平(表13)。

表13 我国文化生产亟待解决的问题的统计(多选题)

数据来源: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中华文化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文化发展状况调查(2015)”数据库

作为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的直接供给者,从业人员队伍发展不健全必然会导致创新能力不足,所生产的公共文化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缺乏吸引公众的精品,同时也会影响公众对公共文化服务态度、服务内容、服务形式等方面的评判。

三、对策与建议

(一)发挥社会力量,建立多元主体供给模式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公众的文化需求空间越来越大,政府单一主体的供给模式已经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总量不足的根本途径在于建立起多元主体供给模式来代替现有的政府单一主体供给模式。通过该模式的构建,吸纳社会主体,包括市场投资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尤其是社会团体。将政府从单一直接供给主体的压力下解放出来,将主要精力放到宏观的政策制度的制定与引导监督上来。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一方面可以吸纳社会资本,拓宽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来源;另一方面通过社会主体的参与可以生产更多更优秀的产品和服务来满足社会需求。当然既然是多元供给,就必须理顺政府和其他供给主体的关系。笔者比较赞同有些学者的观点,最理想的模式是“社会供给+政府促进”的模式,但我国现阶段还不完全具备这种模式运行的条件,即:服务型政府完全建立、充分发展的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完善的法律框架。因此目前我国可以采用一种过渡型模式:政府供给+社会供给+政府管理。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仍然承担一部分直接生产和供给的职能,充分调动市场和社会力量,同时更加强化政府在公共文化供给内容、政策、组织、资金等方面监管和引导职能[3]。

(二)加大公共文化资源宣传力度,建立完善的供给回应机制

要加大公共文化资源的宣传力度,除了通过公众媒体宣传基本公共文化设施的开放政策以外,还可以通过几种途径进行:一是结合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的建设,进行公共文化资源的宣传推广;二是结合与社会力量的合作供给进行宣传推广;三是通过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主动送文化到群众中以达到文化资源宣传的效果。

平衡公共文化供求关系必须以健全的回应机制为基础。即使是在政府单一主体行政供给模式的前提下,也需要在供给与需求之间建立起供给回应机制,其建立的原则是始终以需求为先导。其中主要应该包括四个部分:需求表达机制、专业的需求分析机制、需求回应机制、供需回应性监督考核机制。建立起完善的需求表达机制要求用整套的制度安排为公众需求表达提供畅通的渠道,可以考虑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人大政协的代表参政议政途径,二是可以发挥各基层文化站在收集需求信息方面的作用,通过为公众提供表达平台,有意识地进行调查收集。专业的需求分析机制可以通过制度安排发挥政策研究室、科研院所的作用,由专业人员来进行需求分析,然后将结果提供给决策部门以作参考。需求回应机制是在公共文化政策制定中必须以客观需求为导向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供需回应性监督考核机制是保证供需平衡的一系列监督考核制度。完善的供给回应机制有助于改进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变行政分配模式为参与满足模式。

(三)进一步促进经济均衡发展,继续实行横向和纵向转移支付制度,为异质群体量身定制相关公共文化服务

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不是单一的文化供给领域的问题,均等化水平在极大程度上依赖于经济发展的均衡程度,因此促进城乡之间与区域之间经济均衡发展是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根本途径。对于事实上已经存在的非均等化,则需要政府通过政策调适来解决。2014年,政府公共文化服务部门坚持面向基层,坚持以中心下移、资源下移为工作重心,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实践证明,目前实行的转移支付制度作为一种调适政策,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继续推行转移支付制度不失为一项进一步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良好选择。

对于不同群体之间出现的文化服务均等化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重视群体之间的异质性。对于农民工这样的异质群体,应该为其量身定制相关的公共文化服务,包括建立需求表达机制,有针对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方式,以及供给监督和考核制度等。目前这一工作已着手开展,2016年2月3日,文化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2020年实现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总体目标,“从促进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着力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创新为农民工文化服务方式等四方面提出14项具体措施”[4]。

(四)强化供给质量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调动创新积极性

要达到公共文化服务的最终目的,切实保障公民的文化权益,就必须以公民为中心,依据公众的内在需要,提供有精神内涵、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多样、高质量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首先必须强化质量意识。在当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已经基本建立的前提下,应该将工作重点从数量转移到质量上来,健全有关保障质量的法律制度体系。其次要进一步优化从业人员的结构,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并形成相关鼓励创新制度,为更多地生产和提供文化精品,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内容,改进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形式,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吸引力提供人力资源。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编:《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2015),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5年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编:《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2015),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年版。

[3]孔进:《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政府的作用》,载《山东大学博士论文》2010年版。

[4]文化部:《2020年实现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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