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痕迹和特殊痕迹在案件证据中的应用研究
2016-12-04赵凌燕王磊
赵凌燕王磊
(1.吴忠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情报大队,宁夏吴忠 751100;2.青铜峡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宁夏青铜峡 751600)
工具痕迹和特殊痕迹在案件证据中的应用研究
赵凌燕1王磊2
(1.吴忠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情报大队,宁夏吴忠 751100;2.青铜峡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宁夏青铜峡 751600)
如果在案件现场提取传统痕迹越来越困难的基础上,例如:提取手印、提取足迹等。这时候如果我们发现存在新犯罪痕迹,进而对其进行固定,促使其成为诉讼的证据,这已经成为技术工作人员新任务之一,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任务。技术人员分析应用案发现场工具痕迹以及存在的特殊痕迹,可以得到工具痕迹以及存在的特殊痕迹会存在明显的使用前景,所以我们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促使工具痕迹和特殊痕迹在案件证据中的应用效果得到最大程度的提升,促使其更好的服务于案件办理中。
工具痕迹 特殊痕迹 案件证据 应用
1 前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市区技术部门按照实际情况的需要逐渐实现观念上的转变,同时实现了进一步的创新,实现痕迹技术应用潜力得到深入的挖掘,为实际的侦查破案提供全心全力的服务,使用实践活动完成科学办案理念的有效践行,这样一来就可以为适应刑诉法最新修正案提供基础,进而满足刑事技术提出的新标准[1]。本次研究分析三起通过工具痕迹以及特殊痕迹应用的案例,对其应用情况进行分析。
2 案例分析
2.1破盗传输电缆---断锯相接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在某一个工厂,有人挖墙洞钻进去将传输电缆盗走,其价值总计四百万元。在案发后之后,相关人员立即报警说明情况,公安局则第一时间组织相应的技术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在完成全面的、细致的勘查之后,在围墙上存在的孔洞周围,技术人员发存在很多钻痕、撬痕以及直线刮擦痕,同时对其中三段锯条残片进行提取。在十月二十日晚上侦查工作人员获悉,在周边的一个村子有人正在出售一批跟事主丢失的相似的传输电缆,得到这个消息,就顺线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但是张某在审问的过程中,其只承认自己是销赃,但是不承认自己存在偷的行为。因为现场的物证难以对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指纹以及DNA等证据进行提取,这样一来就直接导致案件审讯工作陷入迷局[2]。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对张某租住的出租屋进行搜查,在搜查的过程中,侦查工作人员发现出租房内存在一批锯条,其中还有一部分残缺锯条片,在获取残缺锯条片的基础上,由技术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整体分离检验两个地点所提取的的锯条片,可以将案发现场存在的一条锯条片跟出租屋的锯条段进行拼接,在拼接完成之后可以发现其可以成为整体,在使用认定技术的基础上可以确定是同一整体物质。在铁的证据面前一犯罪嫌疑人这时候就不得不供认自己偷盗的犯罪事实,破案的关键证据就是那部分毫不起眼的破碎锯片[3]。
2.2小窃贼---工具出发,零散口供也能顺利抓捕
二零一三年三月份到现在,某小区频繁出现入室盗窃案件,案件一般发生在傍晚时段,犯罪分子通过撬门方式或者是拧锁芯的方式顺利地入屋机械能盗窃,在进入屋内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人,但是还是不会停止行为,甚至公然抢劫,其气焰非常的嚣张,产生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4]。在刑侦部门足迹串并以及预伏之后,终于在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三日抓获三名嫌疑人,三名嫌疑人均是在作案时候逃离现场的过程中被抓获的,在抓捕之后,还在当场缴获一批作案工具,例如:螺纹钢撬棍、汽车等。在嫌疑人归案之后,上述抓获的嫌疑人都拒不供认犯罪的事实。所有的证据只有鞋印鉴定,同时还有一名小学生的辨认笔录,想完成嫌疑人的顺利起诉就会存在明显的困难,所以,因为证据不足已经导致办案难以顺利执行下去。
技术部门在得到情况之后第一时间组织精干力量对现场进行复勘,复勘现场之后,在门框中顺利的完成一处撬压痕迹的获取,在使用相关的技术的基础上对样本进行有效的制作,进而对其进行比对,完成该处痕迹为现场缴获撬棍所留的最终确定,上述确定直接为该案的零口供起诉提供了非常有效的技术基础。
2.3如山铁证的完美造就---小工具一块,车门痕迹
在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的傍晚,李某为被害人,在当日傍晚李某独自驾驶小汽车行驶的过程中,突然发现其汽车的右前后轮胎都没有气了,所以就下车准备将轮胎补好,之后前往商场上厕所,谁知回来的时候,发现车玻璃被砸,车内财物被盗窃走。李某第一时间报警,分局在得到消息之后,在经过侦查之后成功的抓获嫌疑人,之后在嫌疑人指认的基础上在河里打捞到一把锤子。在法院庭审过程中,这把锤子是不是在当晚作案的道具?针对这个问题,案件控辩双方开展了非常激烈的争论。因为在现场,没有获取相应的指纹,没有DNA鉴定,如果实在是嫌疑人指认,这样是不是可以将其作为作案的工具?法官顿时存在很多的疑问,在上述的基础上,需要公安机关补充鉴定案发场所以及嫌疑人家里。
二零一四二月份,办案部门跟市局技术部门两者之间严格按照法院提出的意见完成有效的沟通,同时,市局技术部门为办案部门提供切实的技术支持。在分析之后得到法医在信息解剖的过程中,其发现在嫌疑人家里有插片以及锡纸等开锁工具,其跟车门处留下的刮痕是符合的,进一步确认刮痕确实为插片以及锡纸等技术开锁工具造成的。之后市局的技术人员接到通知之后通知办案工作人员对其机械能第一时间的送检。最终,技术实现部门的鉴定形成严谨的证据链,确定为一件,这样一来就为改件案件的顺利进入提供了基础,同时还为进一步的司法程序提供了基础。
3 结语
综上所述,想要促使串并案打击犯罪的效果实现进一步有效化,就需要从根本上使用工具痕迹和特殊痕迹勘查等。所以,工具痕迹和特殊痕迹勘查需要在实际工作中有效的使用,继续纵深发展工具痕迹和特殊痕迹勘查,进而有效的服务于侦查破案。
[1]任刚,陈富年,何雄.浅谈工具痕迹和特殊痕迹在案件证据中的应用[J].广东公安科技,2014,v.22;No.11602:75-77.
[2]任保建,郭晶晶.特殊痕迹在侦查破案中的作用[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1,No.8906:100-102.
[3]胡永坤,罗雪.工具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案件侦查中的应用[J].山海经,2015,No.42523:208.
[4]达娃,普布.特殊痕迹检验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的应用研究[J].西藏科技,2015,No.26504: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