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的人才观
2016-12-03慧绘
文史杂志 2016年6期
慧绘
东汉延康元年(公元220年),主持朝政的魏王曹丕采新任吏部尚书陈群建议,实行九品中正制(将各地举为“中正”的士人按“才能”评定为九等,即九品,国家按等选用)。在实行过程中,曹丕为能遍举天下俊德茂才,特颁布《取士勿限年诏》,明确指出:“若限年然后取士,是吕尚、周晋不显于前世也”;命令“郡国所选,勿拘老幼。儒通经术,吏达文法,到皆试用”。曹丕认为:“人才”之异于常人者“才”也,不在年之老幼;关键是能通达“经术”“文法”,二者具一,即可“试用”。这不仅说明曹丕在人才问题上有独到见解,而且也表明他同其父曹操一样,也是思贤若渴的。曹丕曾说过:“岂有贤智之士,处于下位乎!”(《三国志·魏书·文帝纪》)他说到做到,比如对“忠而且智”的高才陈群(原属刘备阵营,为别驾),不仅任为吏部尚书,后来尊至镇军大将军的高位,而且还以“交友之礼”相待。在封建皇权专制社会,这应是难得的。
到了小皇帝曹芳时代,司马懿当政,则于各州设大中正,任用世族豪门担任,选取原则以“家世”为重。从此,官僚机构呈现出“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演变成为世族地主操纵政权的工具;到隋文帝时遂以废除,改行科举(分科取士)考试来选拔官吏。科举制一直延续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由于推行学校教育,才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