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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两晋南朝的吏部郎与官员铨选

2016-02-03健LiJian

山西档案 2016年4期
关键词:选官吏部尚书

文/李 健Li Jian

略论两晋南朝的吏部郎与官员铨选

文/李 健Li Jian

Libu Lang and Official Selection in the Periods of Two-Jin and South Dynasties

两晋南朝时期,吏部郎的任职要求出身于高门士族、谙熟流品高低和官职清浊、允平选举、近亲回避。吏部郎的铨选权限有着历史变迁。吏部郎与上司之间,没有人身依附关系,吏部郎可以拒绝执行上司的决定,同时吏部郎也不能独裁选官事务,如其独断专行,其意见也会遭到否决。吏部的选举要由所有的“选官”共同参加商议,协调,然后署名,呈请皇帝批准,方能生效。总的来看,吏部郎在两晋南朝的选官体系里占有重要的位置。

两晋南朝;吏部郎;高门士族;流品;选官

吏部郎之职为三国魏、蜀始置,隶属于吏部尚书,主管官吏的选任、铨叙和调动等事务。学界过去的研究,多偏重于对尚书省的长官尚书令、尚书仆射、六曹尚书等重要官员的研究,而对吏部郎的研究则比较少。本文就吏部郎的任职资格、铨选权限的历史变迁和官员授任中的作用略作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一、吏部郎的任职资格

吏部郎主要职责就是铨选官员,史载:“吏部郎主选举,宜得能整风俗、理人伦者。”[1](p135)古时的选官途径不外乎三种,其一为中央政府与官员个人联合选举型,其二为中央政府选举型,其三为官员个人选举型。[2](p202)吏部郎主要在前两种选举类型中行使权力。

(一)出身高门士族

高门士族为了保护其世为高官的权益,极力把持以吏部尚书、吏部郎为代表的“选官”。笔者根据诸正史记载,可知各个时期的吏部郎,高门士族任职比例占绝对优势,吏部郎之职基本上牢牢控制在高门士族手中。东晋侨姓高门王国宝认为:“中兴膏腴之族,惟作吏部,不为余曹郎”。[3](p1027)这样就导致了选举日益士族化,甚至高门士族化,具体表现为重视门地标准,忽略了德才在选举中占据的比重。

(二)谙熟流品高低、官职清浊

魏晋行九品中正制,作为经办选官具体事务的官员,吏部郎必须要熟悉当时的流品,西晋周馥正因为熟悉九品而被升迁为吏部郎的。[4](p1663)南朝已降,“选举大权专归吏部,中正愈来愈失去作用。”[5](p26)吏部选举权力的增大,意味着吏部郎权力的扩大。高门士族子弟可以没有任何履职经历,不由任何科目和考试直接由吏部铨选入仕。因此对吏部郎的任职资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必须具备相关的“谱学”修养,谙熟流品高低、官职清浊。王僧绰尚书吏部郎,由于其熟悉官职的清浊分流,精通人物门第所对应的乡品,故“拔才举能,咸得其分”。[6](p1850)

(三)允平选举

吏部郎还要正己正人,选举允平。杜锡为吏部郎,“不敢用乡亲一人。”李重为尚书吏部郎,“不通私谒,时留心隐逸。”[7](p248-249)尽管两晋南朝的选官风气重门第,然才能亦是其选举的一个标准之一,吏部郎并不总是以维护高门士族利益为前提选官,如王僧达是太保弘的少子。王僧达自负高门华胄,希图获得更高的待遇,然为吏部郎庾炳之所拒,谓其:“王弘子既不宜作秦郡,僧达亦不堪莅民。”[6](p1951)王僧达出身于高门甲族,善于清谈,丝毫不知民情,哪堪郡守莅民之职,吏部郎庾炳之可谓一言中的。

(四)近亲回避

同时为了防止舞弊,还有亲属不得同为中央政府的“选官”,要避嫌的不成文的规定。按《南齐书·王思远传》:是尚书令晏的从弟,建武中,王思远迁吏部郎。而思远以从兄晏为尚书令,上表固让。“上知其意,乃改授司徒左长史”。[8](p765)尚书令与吏部郎同具选官职责,容易给人一门垄断选拔合朝官员之嫌疑,所以王思远固让吏部郎的职务,一则免遭朝中非议,二则也免君主怀疑,避身远祸。可谓智矣!

二、吏部郎铨选权限的历史变迁

东晋之前吏部郎主管官员“大选”。东晋时期则是吏部郎权力变化的一个分隔点,不复“典大选”,故有“小选”之称。萧梁时王泰掌吏部郎事,“自过江,吏部郎不复典大选。”[3](p324)褚翔为吏部郎,“居小选公清,不为请属易意,号为平允。”[3](p586)这个显著的变化体现在吏部郎只能与其他“选官”如录尚书事、尚书令仆、吏部尚书、领吏部、领选等一起参掌大选。如王僧绰“徙尚书吏部郎,参掌大选。”[6](p1850)张绪“迁吏部郎,参掌大选。”“大选”究竟可以选拔哪一级层次的官员呢?在曹魏时吏部郎可以选拔郡守一级的官员,许允为吏部郎“选郡守,明帝疑其所用非次,召入将加罪。”[3](p1029)参照《通典·魏官品》,郡守为五品官。南齐张绪“迁吏部郎,参掌大选。(宋)元徽初,东宫罢,选曹拟舍人王俭格外记室,绪以俭人地兼美,宜转秘书丞。”[8](p600)参照《通典·宋官品》,王俭任职的太子舍人应为七品官,其迁转由吏部曹选拟,并最终由吏部郎张绪推荐迁转为六品秘书丞。说明刘宋时期七品官属于吏部郎的铨选权力范围之内。王泰掌吏部郎事,“自过江,吏部郎不复典大选,令史以下,小人求竞者辐凑,前后少能称职。泰为之不通关求,吏先至者即补,不为贵贱请嘱易意,天下称平。”[3](p324)

梁武帝天监七年进行官制改革,确立十八班,以班多者为贵。陈循其制,为十二班以上的官员,并不由吏部的考察、推荐。按《隋书》载,“侍中,散骑常侍,左、右卫将军,司徒左长史,卫尉卿为十二班。”[9](p730)拿这些官职上溯到前代,根据《通典》之《晋官品》、《宋官品》,得出在两晋、宋齐时期,侍中,散骑常侍,卫尉卿位居三品;左、右卫将军位居四品;司徒左长史未载。从以上的推测可得出,十二班(四品—三品)以上的中高级官员应该属于皇帝亲自过问的,而十二班以下当有很大部分为吏部选用,所以十一班(相当于五品官)大致也就是吏部郎所能铨选官员层次的上限。

三、吏部郎与其他“选官”的权力博弈

两晋南北朝时期,吏部郎在众多选官中,是品秩最低的,其“主管官吏铨选和调动事务,隶属于吏部尚书。”[10](p450)然铨选官员是有一定程序的,“用官式,吏部先为白牒,录数十人名,吏部尚书与参掌人共署奏。”[9](p748)选举,首先由吏部曹草拟录用人员名单,其他“选官”共同署名,然后启奏皇帝批准。在选举的过程中,由于多人参掌选事,其中不免会产生意见分歧,当诸位“选官”出现意见相左,一般情况下,只能在相互妥协中消化,当矛盾不能消化时,吏部郎并不一定按照官职等级的高低,对上司惟命是从。如王琨,孝建初转吏部郎,“吏曹选局,贵要多所属请,琨自公卿下至士大夫,例为用两门生。江夏王义恭尝属琨用二人,后复遣属琨,答不许。”[8](p577)江夏王义恭为录尚书事,宰相之职,权倾天下,但是却因想多用两个门生为官上面,在吏部郎面前碰了钉子。

吏部郎虽隶属于吏部尚书,如果吏部尚书铨叙不公允,吏部郎可以拒绝在呈送皇帝的任官人员名单上署名,而吏部尚书也不能强迫吏部郎行事,只能用其他的借口呈请皇帝把吏部郎免职。江灌为吏部郎“时谢奕为尚书,铨叙不允,灌每执正不从,奕托以他事免之,受黜无怨色。”[4](p2176)这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关键在于吏部郎大不相同于公府参佐、掾属,这些官的辟除,黜免,其权皆在诸公及开府府主,二者有君臣关系。而吏部郎一般则由大臣提名,经皇帝批准任免,直接对皇帝负责,录尚书事、尚书令、仆射、尚书均无权直接授任或罢免。[11](p182-183)当然,中国古代实行君主独裁专制,君主集大权于一身,下面官员只对君主负责,彼此则相互牵制,以便于君主的驾驭,保证君主大权不致旁落。吏部郎当也属这种情况。

总体上说,吏部的选举还是要由所有的“选官”共同参加商议,协调,然后署名,呈请皇帝批准,方能生效。他们之间产生矛盾时,一般是相互妥协,逐步消化,实在不能解决的,则由皇帝决断,这样有利于保障君主牢牢控制着封建国家的第一要务——选官大权。另外,在吏部尚书不能履行职责时,吏部郎可以代行其职权,蔡兴宗“俄迁尚书吏部郎。时尚书何偃疾患,上谓兴宗曰:“卿详练清浊,今以选事相付,便可开门当之,无所让也。”[6](p1574)相当一部分吏部郎后来都可以升迁为吏部尚书,可以说任职吏部郎就等于迈入了担任吏部尚书的门槛。

四、吏部郎的社会地位

吏部郎因位居铨衡之任,多为时人所重。南朝宋何尚之“迁吏部郎,告休定省,倾朝送别于冶渚,及至郡,叔度谓曰:‘闻汝来此,倾朝相送,可几客?答曰:‘殆数百人。’叔度笑曰:‘此是送吏部郎耳,非关何彦德也。’”[3](p1029)吏部郎掌握的官吏的选任、铨叙和调动权力可以决定着相当部分官员的仕途及之后的升迁,所以受到时人的推崇,也是可以理解的了。

总之,在官员选举方面,吏部郎体现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吏部郎掌握着一定程度的选举和授官权,协助其他“选官”经办官吏的选任、铨叙和调动的具体事务,位居要职,故而任其职者的资格也相当高。从选举权限和地位上看,吏部郎铨选官员的最高品级一般不超过五品官。吏部郎与他的上级“选官”没有人身依附关系,当这些上司不按照制度行事,违反了允平选官的原则时,吏部郎可以不顺从上司的意旨行事,可以拒绝在呈送给皇帝的任官名单上署名。允平选举和独立性原则,使吏部郎在古代社会的官员选举中能够忠实地履行职责,正常发挥作用,保证国家的拔才举贤。

(责任编辑:闻 道)

[1] (唐)杜佑.通典[M].北京:中华书局,1984.

[2] 汪征鲁.魏晋南北朝选官体制研究[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5.

[3] (宋)李昉.太平御览[M].北京:中华书局,1980.

[4] (唐)房玄龄等.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5] 胡保国.东晋南朝时代的九品中正制[J].中国史研究,1987,(4).

[6] (梁)沈约.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7] (唐)虞世南等.北堂书钞[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8] (梁)萧子显.南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2.

[9] (唐)魏征.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10] 张政烺.中国古代职官大辞典[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

[11] 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K253

A

1005-9652(2016)04-0156-03

李 健(1978—),男,河南周口人,中共汝州市委党校讲师,历史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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