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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药品流通“挂靠走票”

2016-12-02叶勇

审计与理财 2016年7期
关键词:发票流通整治

叶勇

各地陆续开展了药品流通环节“挂靠走票”、非法购销药品、超范围经营等专项整治。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4月26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江西省药品流通环节“挂靠走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称整治方案),主要包括对挂靠经营、过票走票等五个方面的整治。

从严治和打击“挂靠走票”是审计部门的职责所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以下简称《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要求审计部门对公共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近些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医疗补助方面的投入,但百姓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很强烈,虽然医疗报销范围、报销比率扩大了,但是患者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并未明显减少,甚至还有增加,医院乱收费、药品供应商出借资质等乱象依然存在,医改政策落实不到位,制约着民生政策的落地。作为审计机关,承担着国家治理免疫系统的职能,探索和研究造成医疗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审计建议对解决这一难题具有重要意义。

近期,某县在对该县人民医院2012年至201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该医院接收的某省外药品供应企业开具的发票中有近千万元系虚假发票,审计初步判定涉及偷漏税近百万元,经向同级政府及上级审计局报告后,以“某公司使用虚假发票并逃避缴纳税款”为题向该县国税局进行了税务案件移送。近日,县国税局向县审计局口头通报了案情进展,县国税局调查后初步认定,这是一起由自然人刘某挂靠省外某药品企业,并由省外某药品企业开票,且发票为虚假发票的偷漏税案件。该案件正是“挂靠走票”整治方案打击的内容。下一步该县审计局将协同县国税局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对接,依法办理该案件所涉及的“挂靠走票”行为。

什么是“挂靠走票”?

整治方案中关于挂靠经营和过票走票的主要内容为:挂靠经营重点检查药品批发企业是否存在出租企业资质或接受挂靠经营行为;购销业务人员身份是否真实(工资、社会保险、聘用合同);购销凭证与物流凭证(如收货、验收、入库、养护、出库、运输等记录)是否一致;购销资金结算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是否一致,是否与上下游企业增值税发票账号相对应;购销资金是否使用企业统一账户,是否现金结算或业务员个人账号结算;是否存在药品购销资质档案资料不全或不真实,超范围经营等问题。过票走票重点检查开具或接收的票据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开具的票据与实际的购销业务金额是否相符;是否存在不开票据将药品销售给基层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通过企业资金流水账和银行对账单等查是否存在虚构销售流向、虚开发票、使用假发票或伪造回款收据等问题。

综合整治方案中的整治内容,将挂靠和走票归纳为:挂靠是指药品经营企业为其他无证单位或个人提供药品经营场地、资质证明以及票据等违法行为;走票是指一些没有药品经营资质,但却掌握较固定的销售渠道和药品来源的自然人,通过挂靠合法药品经营企业,在支付一定额度的税款或“管理费”之后,将自身药品经营行为“正当”化的活动。

如何立体打击“挂靠走票”?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药品流通环节“挂靠走票”毫无疑问属违法违规行为,山东济南疫苗系列案件教训深刻,是血的教训!及时开展严厉打击药品流通环节“挂靠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可谓是“亡羊补牢,为时不晚”,而这个“牢”是否真的可以补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整治方案,主要是针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进行检查,对于药品最终去的地方——医院,没有被重点关注,这样专项整治行动可能留有死角。

或许有人会反问,这个“挂靠走票”跟关注医院有什么关系呀?“挂靠走票”与关注医院有很重要的关系,挂靠人所进行的交易不一定在被挂靠药品企业账上体现,加之药品企业跨地域经营,检查药品批发、零售企业是一方面,但可能存在死角;医院是药品最大的销售目的地,而一旦关注或者锁定了医院,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医院购买药品肯定是要发票的,医院账上的发票就会暴露出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挂靠人和被挂靠人的狐狸尾巴就藏不住了。笔者从以往对医院的审计经验来看,在医院账上经常遇到借开的发票、税务代开的发票、发票系统中查不到的发票,这些发票的背后很可能就涉及“挂靠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为彻底打击药品流通环节“挂靠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医疗卫生、税务、银监等部门与药品监管部门共同行动起来,共同组成一个联合行动指挥机构,各部门根据自身特长进行分工合作。联合指挥机构中心负责收集各部门的反馈情况、其他部门或群众举报线索等资料以及负责与公安部门、检察院的联系等统领工作,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检查药品企业,卫生部门组织医院对收到发票进行自查,税务部门对药品企业税收情况及其他部门反馈的发票信息进行分析、检查、核实,银监部门负责清查药品企业开户情况及资金流向情况等。这样各部门形成立体作战,达到全面打击药品流通环节“挂靠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目的,使“挂靠走票”违法违规行为无处藏身。(作者单位:修水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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