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德五年《涿州新建庙学记碑》的问题
2016-12-02蔡春娟
蔡春娟
元大德五年《涿州新建庙学记碑》的问题
蔡春娟
元代 涿州 庙学
诸多方志记载元大德五年涿州修建过庙学,且有李元礼撰文之碑,但梳理资料可知,大德五年涿州未修建过庙学,也没有李元礼撰文之碑,《涿州新建庙学记碑》的撰文人是李谦。清代诸方志沿袭了《日下旧闻》的错误记载,一直讹误至今。
元代涿州属大都路统辖范畴,下领范阳、房山二县,范阳为其倚郭县。州距大都城百余里,当南北要道之冲。据地方志记载,涿州儒学始建于唐代,金、元因之,又有所修葺、重建。关于涿州儒学在元朝时期的修建状况,相关史料记载较为混乱,本文从《涿州新建庙学记碑》和《涿州重修孔子庙碑》入手,辅以其他资料,解决如下两个问题:一、大德五年涿州是否修建过庙学;二、大德五年立《涿州新建庙学记碑》撰文人是谁,并在此基础上,修正清代方志及金石记载的相关错误。
一、大德五年修建庙学的问题
相关记载显示元大德五年涿州修建过庙学,如:
《〔乾隆〕涿州志》卷4《建置志下·碑记》部分载有三块与元代涿州儒学相关的石碑,分别是“重建孔子庙碑,大德五年,李元礼撰”、“重修孔子庙碑,至正二年,蔡钦撰”、“儒学藏书记碑,至正十年,何伯琦撰”①。
《〔光绪〕畿辅通志》之《金石志三》载元代涿州有三方“重修孔子庙碑”:一为“至元二十二年,李公谦撰”;第二方碑立于大德五年,撰文者有李元礼、李元两种记载;第三方碑为“至正壬午,蔡钦撰”②。这三方碑主要参考了朱彝尊《日下旧闻》的记载。
清代官修北京地区史志《日下旧闻考》关于元时期涿州儒学的修建,记载:“元大德五年重修,有李元礼撰记;至正二年重修,有蔡钦撰记。”③
《〔光绪〕顺天府志》记载最为详细:“元至元二十一年,御史赵天爵病其荒陋,因城东旧址重建,翰林侍读学士李谦己作记,未见;至正二年,判官张珪重修,蔡钦作记;大德五年重建,李元礼撰碑,未见;泰定四年,学正曹□置礼器,揭傒斯作记;学正龚仁实筑屋藏书,何伯琦作记。”④
就《〔光绪〕顺天府志》记载来看,涿州庙学在元代共修建三次,分别是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至正二年(1342年)、大德五年(1301年)。很明显,三次修建并未按时间先后顺序记载,可见修志并不细致,可能是将各处资料汇总堆积到了一起。
然而,据至正二年蔡钦撰《涿州重修孔子庙碑》,涿州在大德五年并未有修建庙学之举。碑文相关记载如下:“至元二十一年,御史赵天爵按部至州,悯其荒陋,割月俸,倡率郡僚因故基创造殿宇。翰林侍读学士李公⑤已尝文诸石,树于庙庭。迨今几六十年,绵历岁久而塈涂剥落,梁栋腐败,弗蔽风雨……至元庚辰(后至元六年,1340年),东安张珪庭玉以荫补官,由大宁簿来判是州……拜谒宣圣庙庭,顾其倾圮,慨然兴叹……于是谋于监郡忽林赤、同知州事秃鲁沙、幕宾吕忠、王元孝以及范阳属官……是役也,经始于至正辛巳(至正元年,1341年)之秋,毕工于壬午(至正二年,1342年)之夏。”⑥文章清楚表明自至元二十一年修建后,直到至正元年才重新修建,这期间将近60年(1284—1341年)没有重修或重建过。《〔乾隆〕涿州志》卷3《建置志上·学校》总括涿州历代学校修建情况曰,“按金石文字记……元至元二十一年,御史赵天爵按部至州,率郡僚因故基重建;至正二年,东安张珪来判是州,同监郡忽林赤等重修,蔡钦为碑记。明正统元年”⑦,亦未提及大德五年重修之事。
大德五年涿州是否修建过庙学?我们从《涿州新建庙学记》入手来分析。这篇记文存于明代《〔嘉靖〕涿州志》,作者为李谦。清代《〔康熙〕涿州志》、《〔乾隆〕涿州志》、同治续修《涿州志》都未收此文,《〔光绪〕顺天府志》曰该碑记“未见”;民国二十五年铅印本《涿县志》⑧亦未收此文。今人编《全元文》第九册据《〔嘉靖〕涿州志》收录了此文,但个别字的辨认以及断句与笔者理解不同,且脱漏一行⑨。现将与重建庙学有关的记载摘录如下:
襖至元二十一年,监察御史赵天爵按行至郡,谒拜先圣于庙之故墟,愀然改容曰:“郡邑皆庙事□□,涿近居王畿,四方之所观赴,而神未有宇,何以□化。宪司所职,在宣化厉(励)学,予何敢不虔。”乃捐俸币□□□□,州判官冯德仁从而和之,乡之士民迭相□□□□币千缗。度财置用,属役于范阳尉李甫进,首创大成殿,未几落成。二十三年,甫进由尉升尹,会东平□复来为州学正,郡之子弟秀民皆从之学,寻构讲□之堂,斋庐庖舍以次就绪。二十七年,范阳孙钧嗣为学正,甫进出私帑楮币千缗,乡耆元鼎诸人又益之千五百缗,为绘塑之资。乃访求阙里所藏司寇像,模仿塑饬,睟容惟肖,彰施足征,亚圣十哲列坐环视。越二十八年春二月,诸生行释菜礼,郡人来观者瞻拜肃敬,以谓前所未睹,□□盛哉。二学正来京师合辞请记。⑩
由上可知此次涿州儒学修建的大概过程:监察御史赵天爵巡按至涿州,见庙学破败,首倡重建,捐资者有州判官冯德仁以及州中士民,工程的监督实施者是倚郭县范阳县尉(后升为尹)李甫进。庙学的修建不是在至元二十一年一蹴而成的,而是自至元二十一年到二十八年(1291年)间相继进行了大成殿、讲堂、斋舍、厨房的构建及先圣十哲像的绘塑。至元二十八年,涿州学正到京师请李谦为庙学作记,所以这篇记文,应作于至元二十八年或之后。新学建成,除请人撰写记文外,往往还要刻石纪念以励后人。这篇碑文的立石时间从现存拓片可以得知。
既然李谦所撰写的赵天爵倡导重建庙学碑立于大德五年,那么《〔乾隆〕涿州志》“碑记”部分所载元代三块石碑之一,即大德五年的“重建孔子庙碑”应该就是此碑。它记载的是涿州至元二十一年至二十八年修建庙学之事,并非大德五年重修过庙学。由于此次庙学修建,从倡导启动到立石经历了近20年(1284—1301年),清代方志或将之误作为两次修建,或将大德五年的立石时间作为一次庙学修建,因而出现错误记载。
二、关于大德五年立《涿州新建庙学记碑》的撰文者
从上述诸方志及现存拓片可知,大德五年立《涿州新建庙学记碑》的撰文者出现了三种不同记载,即李谦、李元礼、李元。到底谁是真的撰文人?
三、小 结
由上分析可知,大德五年涿州未有重建庙学之举,更没有李元礼撰文之碑。大德五年所立庙学碑是李谦撰文,李元礼书丹,记载涿州自至元二十一年监察御史赵天爵首倡,至至元二十八年范阳县尹李甫进相继修建庙学之事。由于自清初始,历次修《涿州志》缺载此文,碑刻文字又已磨损不清,导致清代诸《涿州志》据《日下旧闻》或碑刻文字误将立石时间作为重建庙学时间,将书丹人误为撰文人抄录,一直讹误至今。《〔光绪〕顺天府志》的《金石志》部分虽然采用了正确的记载,然卷帙浩繁,统修者未能将《经政志》和《金石志》部分充分结合考证,致使同一记事在同一书的不同卷次记载相左。
据此,相关方志及金石著作的记载应修正如下:
《〔光绪〕畿辅通志》卷140《金石三》三方“重修孔子庙碑”中,第一方是不存在的,第二方碑中相关“李元礼”、“李元”皆应修正为“李谦”。
《日下旧闻考》卷127《京畿·涿州一》应为:“元至元二十一年重修,有李谦撰记;至正二年重修,有蔡钦撰记。”
《〔光绪〕顺天府志》卷61《经政志八·学校上》应为:“元至元二十一年,御史赵天爵病其荒陋,因城东旧址重建,翰林侍读学士李谦己作记;至正二年,判官张珪重修,蔡钦作记;泰定四年,学正曹□置礼器,揭傒斯作记;学正龚仁实筑屋藏书,吴当作记。”
《金石汇目分编》卷1应补充为“元涿州新建庙学记,李谦撰,李元礼正书,刘赓篆额,大德五年六月既望”。
《平安馆藏碑目》应为:“涿州新建庙学记,大德五年六月,李谦撰,李元礼书,刘赓题额。”
《京畿金石考》应为:“元孔子庙碑,李谦撰,大德五年立。”
注 释:
① 吴山凤:《〔乾隆〕涿州志》卷4《建置志下·碑记》,乾隆三十年刻本,下同,第18页。
② 李鸿章、黄彭年:《〔光绪〕畿辅通志》卷140《金石三》,光绪十年刻本,第51、52、55页。
③ 于敏中等:《日下旧闻考》卷127《京畿·涿州一》,北京古籍出版社1981年,下同,第2053页。
④ 周家楣、缪荃孙:《〔光绪〕顺天府志》卷61《经政志八·学校上》, 为叙述简略,将原文所引蔡钦《记》、揭傒斯《记》、何伯琦《记》省略。《中国地方志集成·北京府县志辑》2,上海书店出版社等2002年,下同,第147、148页。
⑤ 该碑文明、清及民国方志大都载录,清代及民国方志所录,在“李公”后有一“谦”字,然查拓片及明代《〔嘉靖〕涿州志》所录,没有“谦”字。拓片见《涿州贞石录》,北京燕山出版社2005年,第40页。
⑥ 据《涿州贞石录》所辑《涿州重修孔子庙碑铭》拓片文字,第40页。
⑦ 吴山凤:《〔乾隆〕涿州志》卷3《建置志上·学校》,第12页。
⑧ 宋大章、周存培:《〔民国〕涿县志》,《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135号,成文出版社1968年。
⑨ 《全元文》该文倒数第三行“丧乱以来,达无足怪者”,中间脱漏一行,应为“丧乱以来,逮□六七十年,党遂寂然,不闻弦诵之音,子衿挑达,无足怪者。”倒数第二行“乃今郡学异,复遥朔南混一之后”也不通,应为“乃今郡学兴复,□朔南混一之后”。《全元文》第九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75页。
⑩ 史直臣:《〔嘉靖〕涿州志》卷10《涿州新建庙学记》,中国国家图书馆编《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287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第427页。
〔实习编辑、校对 阴美琳〕
蔡春娟,女,1970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元代史研究,邮编1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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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483(2016)02-01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