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改下信息技术与初中数学教学的融合
2016-12-01万艳莹
万艳莹
摘 要: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教学带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将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到初中数学的课堂教学中,既符合新课改背景下对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又有助于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因此,将信息技术与初中数学教学相融合就成了现在初中数学教师教学的主要趋势。主要提出了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初中数学教学的几点策略,为数学教学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新课改;信息技术;初中数学;有效教学
数学是学生在初中阶段学习的一门基础学科,也是培养学生思维能力与空间想象能力的主要途径。将信息技术作为一种辅助的教学手段应用到数学课堂教学中,可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将抽象难懂的教学内容直观形象地展现出来,从而帮助学生突破学习中的难点,更好地启迪学生的思维,为实现有效教学奠定坚实的基础。下面我就结合自身的教学经验与实践,简单谈谈我的看法。
一、创设学习情境,调动学生热情
在课堂教学中创设恰当的学习情境是新课改教育教学背景下一种新型有效的教学模式。在教师创设的情境中,学生的学习兴趣与热情会被激发出来,并使其跟随教师的引导,积极主动地思考问题,从而有助于学生在课堂中积极地展示自我,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与思考的能力。在数学教学中,教师最常使用的就是利用多媒体创设问题情境与生活情境,下面我就简单谈谈我的教学实践。
例如,在教学“二元一次方程组”时,我就先利用多媒体为学生出示了“鸡兔同笼”的问题,并展示了一张图片,在一个笼子里有鸡和兔,但是无法数出具体的数量。然后我让学生思考:怎样才能求出鸡和兔各有多少只呢?在这样的问题驱使下,学生直观地看到鸡兔同笼的图片,他们便都通过自己的思考与想象认真地投入到解题中,从而有效地集中了学生的注意力,使得课堂的教学效率得到了提升。
再如,在教学“正数和负数”时,我就利用多媒体为学生播放了“天气预报”的音乐,学生听到熟悉的音乐都十分兴奋,然后我引出当时的温度25℃,提出了冬天时的温度是-10℃,并引导学生说出这两个温度的含义。然后我让学生说一说在生活中还有哪些类似的现象,有的学生就指出了向东走与向西走的表示方法不同,体重增长与减轻等,利用学生熟悉的生活情境使得学生都积极地参与课堂,提高了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度,提高了课堂教学的效率。
二、化抽象为形象,突破教学难点
多媒体集声音、视频、图像与一体的功能使其在数学教学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大部分数学知识是抽象难懂的,学生如果仅仅通过教师的口头讲授,他们是很难真正理解这些内容的,还会造成学生学习信心的降低。而教师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就可以将抽象的数学内容形象化,将学生难以理解的内容用多媒体直观地呈现出来,从而帮助学生更好地学习知识,使其突破学习中的重点与难点。
例如,在教学“相交线”这一节内容时,学生经常会被各个角搞混,尤其是同位角、内错角与同旁内角,很多学生都会分不清楚。于是我在教学时,就将微课的教学模式与多媒体教学进行了融合,为学生录制了一个教学视频。在视频中,有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形成了8个角,这8个角都是会动态变化的,并且,它们会主动说出自己与另外角的关系,以便学生在直观的视频观看中理解这几个角的概念。通过采用这样的形式进行教学,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有了极大的提高,他们的脑中也会逐渐浮现出各个角的位置与关系,进而大大提高了教学效果,提高了学生的学习质量。
三、丰富教学内容,启迪学生思维
信息技术的发展也为课堂教学带来了更多的资源。在新课改的教学背景下,课堂教学教师不仅要注重对学生知识的传授,还要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使其在学习时可以做到学以致用、举一反三。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教师在拓展教学内容时往往只能一笔带过,学生无法真正体会数学知识的神奇,而多媒体的有效运用则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学习数学知识,他们可以通过网上的资源拓展自己的认知,从而有助于启迪学生的思维。
例如,在教学“轴对称”这部分内容时,我就利用信息技术在网络上搜集了一些著名的建筑,然后在课堂上播放。有故宫、天坛、埃菲尔铁塔、泰姬陵、摩天轮等具有对称性的建筑,学生看到这么壮观美丽的建筑,他们都十分惊叹。然后我以中国的传统文化剪纸和脸谱为例,引导学生学习这部分内容。通过对这些真实事物的研究与分析,学生不仅学到了数学知识,还提高了审美能力,使其认识到了数学学习的趣味与意义,从而为学生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总之,将信息技术与初中数学教学相融合是素质教育与时代发展下的必然趋势。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推进,在课堂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是激发学生兴趣、提高教学效果的主要途径。作为一名初中数学教师,我们要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使其辅助数学教学,帮助学生克服学习中的困难,进而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现有效教学。
参考文献:
[1]朱继峰.新课程下信息技术与初中数学教学的整合探析[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3(21).
[2]梁敏.信息技术与初中数学课程整合的实践与探索[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