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美学理论背景下竞技体育美感与崇高感刍议
2016-11-28孙玮何琳
孙 玮 何 琳
(吉林体育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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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美学理论背景下竞技体育美感与崇高感刍议
孙 玮 何 琳
(吉林体育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2)
以西方美学理论为视角,对竞技体育的审美属性及其审美价值展开“史论结合”式的研究。依照竞技之美呈现的不同形式,将其分为美的属性与崇高属性,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竞技体育特点分别对这两种审美属性加以辨析与整合:美的属性主要表现在竞技体育主体外在的身体层面,反映在竞技体育主体及其参与者情感之中展现为一种“美感”;崇高属性主要表现在竞技体育主体内在的精神层面,反映在竞技体育主体及其参与者情感之中展现为一种“崇高感”。美感主要体现为由人类感性层面所掌控的一般性美学特征,而崇高感则主要体现为由人类理性层面所掌控的超越于美感之上的美学特征。 关键词:竞技体育;审美属性;美感;崇高感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改进美育教学做出重要部署;2015年,国务院又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美育教育做了进一步规定,这就给体育理论工作者提出了一项重要课题,即如何在体育之中挖掘审美思想,以便在教育领域发挥体育美育的作用。作为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竞技体育之中蕴含着丰富而深厚的审美思想和美育价值。从对竞技体育的概念理解和理论分析中不难看出,竞技体育在竞争条件下展现出特有的较高、较专和熟巧的技艺与技能,历史上一些哲学家和美学家甚至将竞技体育看作是一类艺术。竞技体育能够给予人美的感受,提升人们感受美、欣赏美、评判美和创造美的能力,进而达到美育的目的。但长期以来,受我国传统感性思维方式和实用主义思想,以及经济社会总体发展阶段和现有国情影响,在竞技体育理论与实践诸环节,几乎都将“竞”当成了单纯的竞赛夺标,把“技”认作主宰成绩增长的外在的技能或技术,竞技体育中特有的审美思想和独特的美育价值受到忽视,同时也造成了诸多与竞技体育本质相疏远、相背离的难以解决的问题。竞技体育美学理论研究,对于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竞技体育理论研究、拓展美学理论研究的范围、传承与创新竞技体育文化,以及进一步挖掘竞技体育的审美功能和美育价值,都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1 竞技体育之美感
某种程度上,竞技体育的专精技艺与技能使其具备了艺术的大部分特征。从人们对竞技体育的一般性感受来看,体现为一种愉悦感基础之上的外在的“美感”,这是人们之所以喜爱竞技体育,同时也是竞技体育能够长久不衰的重要原因。
1.1 古希腊竞技体育对形体之美的追求
自古希腊开始,通过竞技体育而达到对“理想的人”的追求成为古希腊时期的社会风尚。古希腊各个城邦均把公民所具有的强壮的体魄和健美的身躯看作自然界中最美的形象,高尚的灵魂和精神,以及好的德行均集中体现在美的形体之上。古希腊人对美的向往,使得竞技体育成为他们追求和展现形体之美的重要平台,对“理想的人”的塑造成为古希腊人内心中的基本观念。
形体健美是塑造“理想的人”的重要方面,古希腊人对形体健美的热衷甚至超越“裸体为耻”的思想观念。每逢重大的宗教性节日,古希腊的各个城邦都要举行竞技赛会。在竞技场上,人們不仅不以赤裸的身体为耻,为了展现自己健美的体魄,青年男子常常脱光衣服。在斯巴达,女青年参加竞技体育赛会甚至也常常是全裸的,这正如美学家阿尔巴托夫所说,无论在希腊人之前或之后,人们再也不能那样单纯无邪地去看待裸体了。
形体健美集中体现在古希腊人的高度发达的雕塑艺术之中,从现有大多数古希腊雕塑艺术中不难看出,其素材大多来自于竞技场。竞技者们在赛场上尽情地展现形体之美,是对神的敬仰,更是对美的向往。温克尔曼对古希腊竞技体育之美给予高度赞许:“青年人裸体进行锻炼,展现其极为多方面的、真实的、优雅的动作和姿态,这是美术学院里雇用的模特儿所不可能表现的动作和姿态。[1]124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其《历史哲学》中,曾用较大篇幅描述过古希腊竞技体育的审美特征,称在其中修饰人类的身体,并做成一件艺术作品,且是一种“艺术”的主观表现形式。古希腊竞技者在竞技场上赤身裸体,身涂橄榄油,阳光之下健美的躯体、清晰如雕刻般的肌肉线条,体现出力与美的统一。艺术家们从中汲取营养和灵感,正如黑格尔所说,竞技者“美丽的形态”被形式化地“表现在大理石和绘画中间”,进而形成了一件“主观的艺术作品”。法国美学家丹纳对竞技体育评价道:“我们还得注意,那些健美的肉体在希腊文化中,绝非凤毛麟角,绝非奢侈品,不比现在这样像开在麦田里的无用的罂粟花;相反,那是一大片庄稼中几支较高的麦穗。”[2]346与温克尔曼一样,丹纳也称从事竞技体育的教师是真正的艺术家。除这些理论之外,还有很多古代的和当代的哲学家、美学家和诗人,也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古希腊人通过竞技体育达到对美的追求。
1.2 竞技体育由“暴力之美”到“艺术之美”的历史嬗变
从以上论述中不仅可以看出竞技体育的产生与发展对于促进古希腊艺术的繁荣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表明了竞技体育与艺术之间所存在的内在的一致性联系。与一些艺术形式的发展历程类似,竞技体育从萌芽到如今,随着人类理性的日渐成熟,隶属于竞技体育中的各种属性亦逐渐成熟,其中审美属性的发展尤为明显,其表现甚至可以上升到艺术的境地。正如美国学者阿伦·古特曼所说,在古希腊人的生活中,体育有一种外在性的目的,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已经不是体育了,而是宗教仪式和“艺术”的表现形式。[3]27
如果说在古希腊竞技体育主要强调的是锻造人的形体之美,中世纪则更为重视内在精神的自我超越之美。骑士制度之下以“骑士竞技”为标志的中世纪竞技,充分说明了由较为原始的更为贴近真实战争的“暴力之美”到温文尔雅的象征着“骑士精神”的“艺术之美”的嬗变。中世纪初期,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决定了形式各异的竞技活动之中充满了血腥与暴力,为了竞技及其所带来的荣誉而伤残甚至丢掉性命更是常有之事。随着时代的发展,到了1560年前后情况有所改变,竞技中逐渐出现了带有非暴力特征的,且展示较精较专技术和技能的竞技项目,例如在传统项目“跑马刺环”和“长矛击靶”中,设立了简单的规则并规定了动作要求,更加重视了竞技者的“武艺”和“技巧”,“竞技体育更注重技巧的灵活纯熟,马兰格尔也曾称赞了1619年图卢兹竞技体育比武中骑士们的敏捷和高雅,这些称道有别于从前的武力至上,甚至不大相同。”[4]20竞技活动中面对面逼真的战争进攻场面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规范的动作、高超的技术,以及更具观赏性的技艺之美,即除了必须严格遵守竞赛规则之外,还要遵照一定的技术要求完成每一个动作,进而使动作更为规范、更为漂亮。到了17世纪,竞技活动中的艺术性得到越来越充分的展现,其中更加强调了公众的形象,完美的品质和优雅的风度,甚至出现了“一等奖颁发给单人比武骑术最优秀者和手枪射击动作最优雅者”,以及“一等奖颁给最佳装备者”[4]22等以前竞技活动中从没有过的状况。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三大思想解放运动”的文化背景下,人们对美的向往代替了“灵肉分离”的思想观念,倡导个性的展现和肉体的凸显。新思想新观念下,一些野蛮的和残暴的传统竞技项目到了17世纪初也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一些更具欣赏性的有着较精较专技艺展现价值的竞技项目逐渐为人们所喜爱。
1.3 竞技体育美感的表现机理
对于竞技体育审美属性的分析,“美的本质”是绕不过去的问题,而这恰恰是一个令从古至今所有哲学家和美学家都头疼的难题。在西方美学史上,关于美的本质的问题存在各种观点,例如形式说、理念说、关系说、生活说等等,在这些理论中,“形式说”更能解释和说明竞技体育之中美的本质及其表现。“形式说”强调,形式美是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概括和抽象总结,这些美的形式包括诸如对称、均衡、和谐、对比、齐一、比例、节奏、多样统一等范畴。
与其他一些美学家的观点不同,英国画家威廉·荷加斯明确表示美的本质是可以解释的,他认为美有一些“基本规则”,这些“基本规则”就是“适应、多样、统一、单纯、复杂和尺寸”,这六者都“参加美的创造,互为补充,有时互相制约。”[1]93英国美学家博克认为,小的、平滑、娇柔、纤弱、轻巧、弯曲、光亮、洁净、清晰的特征是构成美的主要要素,这些要素给欣赏者一种“可爱”的感觉;康德认为“美是小巧的、漂亮繁饰的、机智的、狡黠的、精细和气的等等。”“美是令人陶醉的、惹人喜爱的等等。”[5]3-7这些美的特征在当今竞技体育的各个项目中,都能逐一对应地找到它们的美的“基本规则”:例如,按照具体项目分类,体操、艺术体操、跳水和花样游泳是适应的、多样的、小巧的和娇柔纤细的;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是机智的和狡黠的;击剑、射击、射箭是单纯、精细的;篮球、排球、足球和网球是多样的、复杂的、有变化的……。另外,如果按照竞技体育所呈现出的“项目群”特点进行划分,还可以划分为技巧之美、技能之美、战术之美等类型。例如,艺术体操、花样滑冰、花样游泳、跆拳道、跳水、马术等项目的技巧之美,手球、网球、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的技能之美,篮球、足球、排球等项目的战术之美等等。如果按性别特点进行划分,女子项目所展现的“美感”要多于男子项目。此外,与竞技体育有关的诸如竞技节日之美、仪式之美、场地器材之美、音乐之美、运动员的服装之美等等,也均给予人一种竞技体育特有的美的享受。由于竞技体育项目形式多样、纷繁复杂,各个项目的动作特征、技术战术运用特征也不尽相同,加上每个人热衷的具体项目和欣赏水平也各不相同,因此竞技体育给予每个人的美的感受也不尽相同。以上简单的分析和分类只是用部分美学家的观点“粗线条”地应用于部分竞技体育项目,如果我们将当今竞技体育中包括奥运和非奥运的全部项目进行美学分析,也几乎都能够找到相对应的审美特征。
2 竞技体育之崇高感
如果将竞技体育所给予人们美的感受进行划分,“美感”是竞技中所表现的最一般的美学特征,“崇高感”则使得竞技体育上升到一种表现精神力的层面,是竞技之美的最高层面的表现,体现为对“形而上”的荣誉的追求和对自我的超越,是审美属性的最高展现,同时也是人的自由性的最高展现。
2.1 西方崇高理论的一般概述
美学家们普遍认为,崇高属于美的范畴,它主要指被欣赏对象以其粗犷和雄伟的外在形态,或劲健的内在的精神力量,以及博大的气势,给予人们以内心的震撼,进而使人们受到强烈的鼓舞、激越和自我超越,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崇高是西方美学理论的重要研究范畴,较早提出崇高这一范畴的是古罗马时期的朗基努斯,他最早在《论崇高》一书中阐述了庄严、伟大、堂皇、卓越等特征的展现是达到崇高之美的基本条件,并将能够产生崇高感的对象看作是那些伟大和恢宏的事物,是“灵魂伟大的反映”和产生出“震撼人心的力量”。[1]31十八世纪英国经验主义者博克从人的情感出发,较为详细地阐述了崇高与美的不同特点,指出崇高来自于“自我保存”的情感,并指出了崇高感的基本特点。博克指出,崇高感是“自我保全”的一种情感,人在克服了实际上并不构成威胁的事物,但却能引起心理恐惧的危险和痛苦之后,随着危险和痛苦的消失,产生的一种愉悦或快感。这种快感和愉悦是由危险和痛苦转化而来,诸如恐怖、力量、刚强、巨大、坚实、径直、无限等都是崇高感的源泉,都能够引发欣赏主体的崇高感。
康德基本承袭了博克关于崇高感的观点,但康德将崇高感归结为认识主体的一种内部机能。康德认为,崇高感与美感相联系,但与美感又有着较大区别。康德在其早期著作《对美感和崇高感的观察》中,将崇高划分为“恐惧的崇高”、“高贵的崇高”和“壮丽的崇高”。[5]4而后在其《判断力批判》中,又将崇高划分为“数学的崇高”和“力学的崇高”。康德认为崇高的事物是由巨大无比的威力作用于人的想象力,想象力无所适从而感到恐惧可怕,因而借助于“理性”概念来克服它和控制它,加上发现自身处于安全的境地,进而由想象的恐惧产生的痛感转化为对理性的尊严和快感,进而激发出更大的精神力量。
席勒继承了康德的崇高理论,他认为面对被欣赏客体的表象,欣赏者感到自身感性的存在受到威慑,而人的理性却是具有对客体的独立性和优越性的自由性特征。席勒说道:“在有客体的表象时,我们的感性本性感到自己的限制,而理性本性却感觉到自己的优越,感觉到自己摆脱任何限制的自由,这时我们把客体叫做崇高的。”[6]179对于崇高,黑格尔从艺术角度进行了概括,澄明了崇高是一种“无限的精神意义”与“外在的有限现象”二者的对立,崇高是一种对“无限的意图”的表达,但在现实的现象界之中又不能发现与“无限的意图”相对应的具体对象。黑格尔对康德的看法表示认同:“真正的崇高不能含在任何感性的形式里,它所涉及的是无法找到恰合的形象来表现的那种理性观念;但是正由这种不恰合(这是感性对象所能表现出的),才把心里的崇高激发起来。”[7]79在这里,理性的观念就是崇高的本质,这种“理念”已经超越了有限的事物或现象。以上关于崇高的理论为竞技体育崇高属性的剖析奠定了坚实的理论根基。
2.2 《拉奥孔》的启示
古希腊时期创造了世界上最伟大的雕塑艺术,不仅体现了“美即和谐”的古希腊美学思想,而且也展现了“庄严恬静”的崇高的艺术境界。关于崇高特性,正如温克尔曼所说:“希腊杰作有一种普遍的突出的标志,这就是无论在姿态上和表情上,都显出一种高尚的简朴和静穆的伟大。正如海水表面波涛汹涌,但深处总是静止一样,希腊艺术家所塑造的形象,在一切剧烈情感中都表现出一种伟大而镇静的心灵。”[8]28而这种“高尚的简朴和静穆的伟大”以及“伟大而镇静”正是崇高感的一种表达。对于古希腊雕像艺术来讲,如果说《贝尔维德尔的阿波罗》的雕像展现出一种和谐之美,那么《拉奥孔》则表达了一种超越于和谐之美之上的“崇高之美”。从雕像中我们可以看到,全身筋肉饱满、似乎已经痉挛的肌肉,感受到了拉奥孔父子三人欲挣脱巨蛇缠绕撕咬,极力摆脱难以承受的肉体上的折磨和精神上的痛苦。雕像作者将激情融入拉奥孔绝望的眼神与痉挛的肌肉中,把拉奥孔痛苦的哀号转化一种轻微的叹息,让人们感受到了“丑中之美”,进而展示出一种“伟大而镇静的心灵”,正是这种内在激情和外在沉静的对比,使人们感悟到了一种悲剧式的震撼心灵的崇高之美。然而据史诗记载,拉奥孔在被捆时放声号哭,在雕像中他的面孔只表现为一种轻微的叹息,……在史诗中拉奥孔穿着典祭官的衣帽, 雕像拉奥孔却裸着体。[8]28不难想象,虽然《拉奥孔》雕塑的故事情节可能是从史诗中获得,但其中所表达的崇高感却极有可能是在竞技场上汲取的灵感:角斗士那饱满的筋肉和扭曲的身体,摔跤、拳击和混斗运动员的极力摆脱对手的纠缠,长跑运动员痛苦和绝望的表情,取得桂冠时竞技者庄严而肃穆的神情……,这种在希腊的天空下创作的艺术作品,从竞技体育之中汲取创作的灵感和素材是再自然不过了。因此,没有理由怀疑诸如《拉奥孔》等艺术作品其素材和灵感来自于竞技体育。
2.3 竞技体育中崇高感的表达
从古至今,竞技体育的崇高属性一直是其不可或缺的重要属性,是其存在、发展与繁荣的重要内在动力。现代奥林匹克之父顾拜旦曾经说过:“任何研究过古代奥运会的人都知道古奥运最光辉之处在于它的两条原则:美与尊严。”[9]28奥林匹克运动是竞技体育标志性的活动,顾拜旦虽然将美与尊严视为古奥运的两条“光辉原则”,某种程度上却道出了竞技体育的两种审美属性:美与崇高。如果说美的属性集中体现为人类感性感知层面的一种外在属性,那么崇高属性则隶属于人类超越感性的理性层面所驾驭的一种本质属性。
在普通人眼里,单纯从竞技体育诸项目的外显形态上并不能看出其明显的审美特征,有的项目甚至展现出与美相反的各种形态。例如,田径项目短距离跑运动员紧绷的肌肉和扭曲的神情;举重运动员笨重的身躯;拳击、散打、摔跤运动员近乎残忍的搏斗;竞走、铁人三项、马拉松等长距离项目的令人痛苦的肉体摧残和心理折磨;以及那些动作迟缓、步履艰难,与艺术之美毫无关联的残疾人竞技体育比赛[10]。表面上看竞技体育的所有这些项目都不是对美的反映,甚至被看成是与美与愉悦相对的“丑”与痛苦。这种现象并不是对竞技体育审美属性的否定,相反这却表达了竞技体育之中超越美之上的崇高感的表达。
崇高感在竞技体育的各个项目中都有着程度不同的深刻表达,正如前文所讲,崇高感涉及到“自我保存”的心理倾向,它伴随着“悲剧式”的危险与痛楚,这种危险与痛楚是竞技体育的崇高之美得以展现的根本来源[11]。与“直接快乐”的情感相比,崇高的情感是更深层次的愉悦感,它来得更为积极和强烈,更能表达人之专属的情感。从古至今,竞技体育的崇高属性一直是竞技体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属性,它是竞技体育存在、发展与繁荣的重要内在动力。竞技体育的这种独有的崇高属性,能够给予人们荣耀与超越、激情与泪水、自信与尊严等崇高之感。
实际上,按照上文关于崇高感的要素(恐怖、力量、刚强、巨大、坚实、径直、无限、庄严、伟大、卓越)分析,在竞技体育自身中几乎均能找到与这些要素相对应的项目和场景。例如,拳击、摔跤、柔道项目等身体对抗性项目的“恐怖感”,举重项目的力量感,马拉松、长跑项目的“刚强感”,相扑运动的“巨大感”,健美运动员的“坚实感”,田径项目的“径直感”,艺术体操运动员给予人们一种四肢延伸的“无限感”;又如,圣火采集、运动员和裁判员宣誓、颁奖仪式和开闭幕式等场景的“庄严”,屡创人体极限的传奇运动员英雄般的“伟大”,世界纪录被屡次更新的“卓越”;再如,象征着的“永恒性”和“无限性”的“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运动格言,由竞技体育的不确定性和紧张性特征所产生的“阴暗感”、“模糊感”和“悬而未决”特性,竞赛场上“变幻莫测”的战术运用和“高深莫测”的技术性项目的技术、技能的运用,速度性项目瞬间爆发的让人无法想象的只能借助于理性概念来控制它进而产生的快感,对抗性项目令人感到“阴森恐怖”的场景和运动员“扭曲”的表情,如此等等不胜枚举[12]。竞技场内竞技者们之所以能够创造着崇高,一方面在于竞技体育极其严格的规则尽可能地确保了竞技者的安全,另一方面在于竞技者与欣赏者之间相隔的必要的和安全的物理距离和心理距离,使欣赏者在“自我保全”的前提下经过“移情”与“想象”作用,进而触发了独具竞技体育特色的崇高之感。
3 结语
从对竞技体育审美属性的分析中得知,竞技之“技”表现为一种熟巧的和精湛的技艺或技能,它已经从游戏中所反映出的美的倾向上升到了一种艺术之美的境地。从竞技体育的外显形态上来看,可以将竞技体育定义为以专精技艺为其表现形式的游戏,它具有艺术的几乎一切的特征,给予人以美与崇高的感受。美感是竞技体育中所表现的一般性特征,而崇高则使得竞技体育上升到一种表现精神力的层面,是竞技之美的最高层面的表现,体现为对荣誉的追求和对自我的超越,象征着人们对自由的追寻。从当今竞技体育存在的具体形态来看,在世界范围内呈现出一种“资本竞技”和“政治竞技”的形态,虽然“资本竞技”与“政治竞技”使竞技体育得到飞速发展,但同时也造成诸多难以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经分析论证得知,竞技体育在现阶段无论从理论研究层面还是从现实实施层面都应更加关注内涵建设,而关于竞技体育的美学研究对于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竞技体育理论研究,拓展美学理论研究的范围,传承与创新竞技体育文化,以及进一步拓展竞技体育的美育功能和价值,都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同时通过深度挖掘竞技体育中特有的审美思想和美育价值,对于克服当今人的实利化倾向,实现竞技体育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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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ssion on Sports Aesthetics and Sublime Under the Western Aesthetic Theory Background
SUN Wei,HE lin
(Jinlin Sport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22,Chin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western aesthetic theory, the aesthetic properties of sports expand the research of "combining theory with history". According to different form which aesthetic sports present, it is divided into a beautiful property with sublime attributes, respectively,and these two aesthetic properties start on this basis: Beautiful property is mainly shown in athletics body external body level,and displays a beauty sense reflected in sports among the participants to show emotion as a "beautiful sense"; The attributes of sublime is mainly shown in athletics body inner spiritual level, reflecting a "sublime" feelings among participants in sports. Beautiful feeling mainly characterized by the general aesthetics of the human emotional level control, while the sublime is mainly controlled by the level of human reason beyond the aesthetic characteristics of the ground on top of a beautiful feeling.
sport; aesthetic properties; beautiful feeling; feeling of the sublime
2016-10-11;
2016-11-1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BTY001)
孙伟(1970-),男,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体育哲学。
G80-05
A
1672-1365(2016)06-00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