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引导民间金融市场发展
2016-11-27王立
王 立
如何引导民间金融市场发展
王 立
近年来,我国民间金融市场规模日益壮大,与此同时,我国民间金融市场领域频繁发生民间借贷纠纷、非法集资等问题。面对我国民间金融市场监管的困境,应健全我国民间金融法律法规,为我国民间金融市场的监管提供法律保障。
民间金融 监管 法律困境
近年来,我国的民间金融发展速度惊人,民间金融市场主体交往活动日益频繁。随着民间金融市场发展,相伴而生的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频发,以民间借贷为名,但实际为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增多。个别大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或者非法集资案件,对人民群众的财产权造成非常重大的影响,情况严重的案件甚至引起一定范围的群体性事件发生。究其原因,我国民间金融市场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定程度上是我国民间金融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及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造成的。
我国民间金融市场发展的现状及积极意义
民间金融是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形式之一,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全面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民间金融的蓬勃发展,为我国大量的中小企业和个人资金需求者提供了资金,解决了资金需求者的燃眉之急。现阶段,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的规模日益壮大,并且发展的速度与日俱增。与此同时,民间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危及金融市场稳定的金融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如果不能得到妥善的监管,将进一步加速我国已经存在的金融风险。
当下,我国民间金融规模庞大,发展速度较快。民间金融发展的同时,存在违法金融组织与违法金融行为的相伴相生,市场存在一定的风险。我国民间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同地区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模式,主要表现在间接融资、企业向社会集资,以及典型的民间借贷等行为。现阶段,我国民间金融规模不断壮大,一方面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资金需求的反映;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民间金融组织与违法犯罪活动相结合,影响着我国金融秩序的稳定以及安全。
我国民间金融规模庞大,无论是对全国的经济发展,还是对区域经济的发展,都产生了积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其弥补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缺口,有效利用了民间闲散资本。在解决资金需求者的需求方面,民间金融存在固有优势。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解决贷款者资金需求方面存在不足,一方面,贷款手续繁琐,而且往往要求贷款者提供担保;另一方面,银行等机构能提供的资金扶持力度与范围毕竟有限。相较银行而言,民间金融在贷款手续、担保以及贷款效率等方面具有极强的灵活性与高效性。民间金融市场资金的需求者多为中小企业或者个人资金需求者,中小企业以及个人需求者对资金的需求速度比较高,民间金融正好解决了这一难题。
我国民间金融市场发展面临的问题
民间借贷纠纷频发。我国民间金融市场在发挥闲散资金的有效运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出现了诸多问题。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频发,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也给金融秩序的稳定造成一定的威胁。大量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不仅涉及借款金额巨大,而且波及的人群范围较广。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成为司法实践中数量较多的案件类型,司法机关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中,也面临越来越复杂的形势和趋势。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很多老百姓甚至将一辈子的积蓄借给他人,一旦发生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形,对出借人的影响是巨大的。更为严重的是,很多出借人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或者对风险的评估不到位,使得很多民间借贷纠纷发生后,出借人出现维权困难现象。民间借贷纠纷的频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民间金融秩序的稳定,对我国金融市场秩序也构成一定的威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扰乱民间金融秩序。在民间金融市场领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涉及的金额巨大、受害者人数众多。此类刑事案件中,案件侦破的难度不大,但是却很难将涉案金额予以追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人往往以高息作为诱惑,吸引众多的投资者将资金流向非法领域,给我国金融秩序的稳定造成较大的威胁。
引发群体性事件。无论是民间借贷纠纷,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涉及的标的额巨大,而且波及的范围广泛。最重要的是,受害人资金收回的难度极大。司法实践中,大量当事人在资金不能回收时集体上访,到司法部门寻求解决的措施。在解决的过程中,有时由于事件不能妥善处理,最终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刑事案件中,一旦出现公众的资金不能收回的情形,很多受害人一辈子的积蓄荡然无存,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也挑战公众对我国金融秩序的信心。
我国民间金融市场监管的完善途径
健全我国民间金融法律法规。在我国民间金融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的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引导民间金融促进我国经济发展。规范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的法律制度主要集中体现在民法、合同法以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等几部法律法规中,但是现阶段已有的法律法规并不能完全满足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的需求。对于我国民间金融,不能持打压的态度,而是应当积极引导,健全我国民间金融的保护性法律法规,使其规范性发展。除此之外,还应修改现有法律法规,将民间金融组织纳入注册登记的范围,以便加强监管。
拓宽正规金融机构的服务领域。我国民间金融之所以蓬勃发展,原因是有众多的资金需求者。现阶段,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旺盛,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在银行融资方面存在极大的困难。因此,我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加强金融服务创新,拓展金融服务的领域,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便利的服务。一味地堵住民间金融的入口,并不能解决我国民间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只有妥善解决资金需求者的资金需求,才能促进我国金融秩序的健康协调发展。
加强我国民间金融风险监管的防范措施。我国民间金融发展迅猛的同时,金融风险也在一定范围内蔓延。因此,为了金融秩序的稳定,应对我国民间金融经营风险比较大的业务做出适当的限制,并且进行严格的监管。同时,政府主管部门应当随时监测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金融风险。民间金融是我国金融市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风险的蔓延会直接影响着我国金融秩序的安全。因此,政府应加强对我国民间金融风险的监管。
总之,我国民间金融在发挥闲散资金的有效利用方面、在解决中小企业和个人资金需求者的资金需求方面,以及在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扶持。我国民间金融在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应健全我国民间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完善我国正规的金融机构,拓宽正规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同时,政府主管部门还应加强对我国民间金融风险的监控。除了监管机构应当履行监管职能、加强民间金融风险的的防控之外,我国民间金融市场的良性稳定发展,还需要全社会参与,包括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以促进我国金融秩序的稳定,保证民间金融机构在内的所有金融机构拥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注:本文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互联网融资法律制度创新构建研究”(项目编号:15AFX020)阶段性成果】
①《规范民间金融发展 助力实体经济增长》,《中国经济时报》,2016年5月12日。
②《民间金融曲折发展 新常态下陷入困境亟待转型》,《第一财经日报》,2016年6月15日。
责编/张寒 美编/王梦雅(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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