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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中国化”义理沉思

2016-11-26张志刚

社会观察 2016年9期
关键词:基督教中国化中华文化

文/张志刚

“宗教中国化”义理沉思

文/张志刚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讲话的要点之一。这一重大课题亟须深入研究。以往的研究者大多侧重于历史考察,本文基于现有的研究成果,力图展开义理探讨。

三重义理、根本认同与两个论证

“宗教中国化”主要内含三重义理,即真正融入“中华文化、中华民族和中国社会”。这里所讲的“三重融入”,其理论内涵就是国际学术界在全球化时代所关注的“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和“社会认同”;就这“三个认同”的逻辑关系而论,“文化认同”被视为“最高的认同”或“根本的认同”。这就是说,若不从根本上落实“文化认同”,便无从谈起“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社会认同”,等等。在国内学术界的相关研究中,常见有些学者把“认同问题”主要看成是,不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弱势的种族、民族、阶层或社群等,在全球现代化浪潮的冲击下所遭遇的挑战。其实,这种看法较为狭隘或偏颇,未能意识到“认同问题”现已成为“一个全球问题”,即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所有的国家、民族和社会形态均不得不“重新认识自我”,重新回答“我是谁”这一根本且永恒的哲学问题。从国际理论界的晚近动态来看,“认同问题”在冷战结束后日渐成为研讨热点甚至论争焦点,其话语分量不可轻视。如亨廷顿相继推出的《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1996)和《我们是谁:美国在国家特性问题上面临的挑战》(2004),是这场讨论的“西方版代表作”。近年来,学界关于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研讨也充分表明“文化认同”问题的重大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鉴此,本文着眼“宗教中国化”的三重义理,注重作为根本原则的“文化认同”,致力论证两个基本命题:“宗教中国化”既是符合世界宗教史的发展规律的,更是合乎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的。

“宗教中国化”与世界宗教史规律

研究宗教现象或讨论宗教问题,首先要认识并遵循宗教存在与发展的普遍规律。从世界宗教史来看,千百年来几大世界性宗教之所以能够广为传播,其首要条件或前提即在于,它们均能适应不同的文化、民族、国家和社会境遇,以不同的方式来实现本土化、民族化与处境化。

比较宗教学家尼尼安·斯马特指出:一旦我们遨游于世界宗教,便不能狭隘地理解或界定宗教,而应当抱以跨文化交流的探索精神。当我们考察诸多宗教传统时,像基督教、佛教和伊斯兰教等,切莫忘记它们的多样性或多元化。以基督教为例,尽管我们可用“一个标签”,可事实上,基督教是形形色色的,只要列举部分宗派便可印证:东正教、天主教、科普特教派、聂斯脱利教派、阿明尼乌教派、马多马教派、路德宗、加尔文宗、殉道宗、浸礼宗、一位论派、门诺派、公理会,以及许多新出现的、有争议的宗派,像耶稣基督末世圣徒教派、基督教科学派、统一教派和祖鲁锡安派,等等。

按笔者理解,斯马特以世界第一大教——基督教作为典型,主要力求揭示这样几点学理:第一,世界上所有的宗教传统实际上都是五光十色、错综复杂的,它们仿佛生存于不同的文化、民族、国家和社会氛围下的一个个“家族”,既有同一“血缘”,又拥有各自的“亚传统”,世界史视野下的各大宗教传统,其实都是由“多种多样的亚传统”构成的;第二,虽然某种宗教传统的诸多宗派无不自称其信仰方式是最符合本家族传统的,但我们在很多国家或地区发现,不同的文化背景都为各种宗教传统增添了特色,例如,德国的路德宗不同于美国的,乌克兰的天主教不同于爱尔兰的,希腊的东正教不同于俄罗斯的……由此可见,宗教与文化总是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这就使得世界宗教史的研究对象及其任务变得更复杂、更艰巨了;第三,尽管世界上的宗教现象如此多种多样、纷纭复杂,但我们仍有可能从中发现“某种结构或理论模式”,以帮助我们更全面、更深入地观察与思考“宗教的本质”或“宗教的共相”。

如果说斯马特主要是以“世界宗教比较研究”的宽广视野来揭示诸种宗教传统的本土化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的,当代最具批判精神的天主教神哲学家汉斯·昆则能给我们带来另一番理论启示,这就是步入国际宗教学界的理论前沿,以宗教对话与文明对话的开放观念来反省“宗教本土化”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例如,远溯“基督教希腊化”时期,汉斯·昆认为,基督教是随着宗徒保罗在希腊的传教活动才成功的,因为在那里“希腊化的异教徒”首次被称为基督徒,并成立了教会。保罗书信是用希腊文写的,几乎全部新约经文也是用希腊文写作并传世的。正是由于这种本土化的努力,基督教完成了从“犹太基督教”到“希腊基督教”的过渡,使“一种与希腊文化和解的基督教”有望演变为“一种世界性宗教”“一种可移植于各个民族、各种文化的宗教”。

又比如,关于明末清初天主教的传入及其结局,汉斯·昆指出,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等人,精通汉语,一身中国打扮,最初是以哲学家、道德家、数学家、天文学家等身份出现的,采取了适应中国国情的传教策略,以寻找与儒家学术的接触点。但在洗礼问题上,利玛窦等人却要求中国信徒与过去一刀两断,不但放弃儒释道信仰,而且烧毁祖先牌位,这对中国人来说是不可理喻的。然而,这一时期天主教传教的失败,首先要归罪于罗马教廷。1704年,教皇克莱门十世颁令,要求中国信众彻底放弃中国传统礼仪,不能祭祖、祀孔,不能用中国传统概念“上帝”或“天”来称谓天主教的“天主”,否则就要被开除教籍。这就是说,无论是谁,只要他想成为基督徒,就首先必须放弃“做中国人的权利”,而这种做法正是这个自以为代表天意的、荒谬绝伦的机构所犯下的最严重的错误之一!

再如,关于鸦片战争前后基督教的传入过程,汉斯·昆同样抱以强烈的批判精神。19世纪上半叶,随着欧洲民族主义、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极度膨胀,基督教在华传教活动达到高潮。基督新教从德、英、荷、美等国派来了传教团体。1842年,欧洲列强在中国实现了政治上的突破,而对中国来说则是莫大的国耻:80艘英国战舰兵临南京城下,中国政府被迫在可耻的鸦片战争中宣布投降,签订了一系列臭名昭著的不平等条约,容许外国商人在中国贩卖鸦片,允许传教士在中国传播福音。这一时期,无论天主教还是新教的传教团体都将自己纳入了欧洲列强的帝国主义扩张计划,它们的传教根据地分布中国各地。就这一时期可以说,“殖民化等于基督教化,反之亦然”。通过上述深刻反思,汉斯·昆得出如下结论:只有真正扎根中国文化土壤,中国基督教才有前途。这就是说:反对带有殖民主义、帝国主义意向的“传教活动”和“教会”;反对对于中国的西化;反对传教士式的舶来的基督教;反对简单地将西方神学直译成中国的思维方式,而应该从内部更多地思考和实践基督教的信仰,使其价值观融合于民族文化而有益于人类幸福——所有这一切都应在一个独立教会的范围内实现,适应于当今中国的社会文化条件。这个独立教会应能够“自养、自治、自传”。

尽管限于篇幅,在此不能征引更多的研究成果,特别是我国专家学者关于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中国化进程的新近论著,但从论证效果来看,前述出自两位享誉国际学界的名家之手的研究范例,不仅显得学术视野更为开阔、理论观点更加客观,而且足以达到我们的论证目的:世界宗教史研究视野中的“本土化”“民族化”和“处境化”等概念,具体就中华文化、中华民族和中国社会而论,就是意指“宗教中国化”;中国宗教史当然是世界宗教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宗教史所历来证实的各大宗教传统的“本土化”“民族化”和“处境化”共相,无疑意味着“宗教中国化”是符合这一普遍规律的。

“宗教中国化”与中华文化传统

如前所述,就“宗教中国化”的三重义理暨三个认同而论,“真正融入中华文化”暨“真正认同中华文化传统”,乃是真正融入中华民族与中国社会的首要条件或根本要求。正因为中华民族与中国社会是根基于中华文化传统的,现实存在于中华民族和中国社会之中的各种宗教,无疑也要扎根于中华文化土壤,并为发扬光大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为中华民族的和平崛起、为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而做出积极贡献。

自中国社会改革开放以来,国际学术界越来越关注中华文明史研究,这不仅是因为中国社会近30多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更重要的是,越来越多的海内外学者认识到,重新崛起的中华民族是一个拥有5000年历史的文明古国,而这一悠久且深厚的文明传统,又可以说是整个世界文明史上“唯一没有中断或分裂过的”。因而,如果把“文化认同”看作任何一个文明社会的“根本认同”或“最高认同”,关于中华文化传统的学术探讨便显得格外重要了。

世界上的各个民族或国家,对各自文化传统的认识都是与时俱进、不断深化的,我们国家也是如此。改革开放初期,庞朴先生曾全面反思了我国学界对中国文化传统的认识过程。他综合各家论点概括道,中国文化传统的精神就是“人文主义”,就是“以人为本”;因为中国文化从孔子开始,或更早的春秋时期,就非常重视“人的问题”了。

浏览近些年的论著,最注重阐发“中国文化与人文精神”的前辈学者,可以首推楼宇烈先生。楼先生指出,如果从整体上来把握中国传统文化,我们可以说,它的最鲜明、最重要的特征就是“人文精神”,此种精神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早在西周,中国典籍里就有“人为万物之最灵最贵者”的思想。《尚书》说:“惟天地万物之母,惟人万物之灵。”荀子讲:“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天、地并列为三,称为“天地人三才”。所以,中国古典哲学思想把“人的道德情操的自我提升”置于首位,特别注重“人的伦理精神的养成”,这一点也正是“中国人文精神之精华所在”。楼先生对“中国人文精神”的阐发,不但重视其哲学根据,而且致力提炼中国宗教文化传统。如在总结中国宗教文化传统的特点时,楼先生指出:中国人的宗教信仰带有比较浓厚的理性色彩,比较强调“入世的精神”和“个人内在的自我超越”,这便使中国宗教文化传统表现出强烈的“伦理与人道精神”。

中国宗教传统是与整个中华文化传统相适应、相融合的。牟钟鉴先生根据数十年的中国宗教通史研究,将中国宗教文化的优良传统概括为5点:

(1)多样性与和谐性,即和而不同,多元一体。中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历史上有祭天祭祖祭社稷的国家民族宗教,有土生土长的道教,有诸多民间信仰和民族传统宗教,有外来的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等。可以说,中国犹如一个“宗教百花苑”,诸种宗教都能在这片大地上共同生存、和平相处,中国文化素有兼容并蓄的博大气度。

(2)重视行善积德和道德教化,把去恶为善放在教义与宗教活动的首位,作为宗教的主要精神方向。例如,佛教讲慈悲,不仅要自利利他,且要忍辱负重,以慈悲大愿化解仇恨。道教受老子“尊道贵德、报怨以德”的思想影响,重视善行的修道作用,主张功德成神、积善成仙。南北朝时期有儒、佛、道三教之争,最后达成共识,同归于劝善。所谓“三教”,实质是指三种道德教化之道。所以,中国传统宗教在本质上是道德宗教,所谓“神道设教”,目的在于淳厚社会道德风气。这种道德宗教传统也影响了中国的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使其教义中的道德内涵逐渐得到充实和凸现,从而强化了它们的社会道德教化功能。

(3)善于把爱教与爱国统一起来。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殖民地,饱受西方列强欺凌,尤其是日本侵略,中国人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在争取民族独立解放的斗争中,我国各大宗教的人士,主流是爱国的,积极投身抗外侮、救国家的社会运动。佛教有“利乐有情,庄严国土”的教义,弘一法师提出“念佛不忘救国”的号召。道教大师陈撄宁主张,“信仰道教,即所以保身;弘扬道教,即所以救国”。伊斯兰教界成立“中国回民救国协会”,经学家虎嵩山发出“国家兴亡,穆民有责”的呼声。

(4)与时俱进、勇于改革。譬如,佛教传入中国后不断创新,形成中国特色的禅宗,现代又开启“人间佛教”,为净化人心、改良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道教从外丹道的肉体长生说、全真内丹学的性命双修说,再到陈撄宁的“新仙学”,为适应社会而不断开拓理论。中国伊斯兰教在教义与教法上也不断有所创新,淡化“圣战”观念,强化“和平、仁慈”精神,与中华文化相融合。天主教和基督教传入中国后,一直面临本土化问题。明末清初,利玛窦等传教士“尊礼俗、融儒学”的方针,得到中国人好评;而多明我会、方济各会传教士,欲用教皇神权来限禁中国教民的传统礼俗,最后遭到驱逐。民国年间中国基督创建“本色化教会”,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三自”爱国运动,90年代以来的神学思想建设,也是中国基督教不断改革创新的表现。

(5)注重自身人文素质的提高,为繁荣社会文化多做贡献。以佛、道教为例,它们各有博大丰厚的文化体系,对中国的哲学、道德、文学、艺术、科技、民俗和中外文化交流等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中国优秀文化的组成部分。在哲学上,佛教的体悟智慧和道教的性命之学,对中国哲学宇宙论的扩展、本体论的深化、心性论的开拓、人生论的提升、认识论的推进、修养论的丰富等,起过重要作用。在道德上,佛教的三报论、众生论和五戒十善论,道教的清静论、重生论和苦己利人论,充实并丰富了儒家所弘扬的传统道德。在文学上,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深受佛、道教的影响。在艺术上,佛、道教对中国的建筑、雕塑、绘画、书法、音乐等起过巨大的推动作用。

上述前辈学者的研究成果不仅深刻阐发中华文化传统的“基本精神”和“核心价值”,全面总结中国宗教文化的优良传统,而且有助于我们深思中国宗教传统与整个中华文化传统的融汇过程及其契合关系,中国各大宗教与中华民族、中国社会的适应过程及其经验教训,以及各个宗教何以与时俱进、继续坚持中国化方向等。

面对“宗教中国化”这一重大课题,学术探讨是要首先讲清楚大道理的。如果本文所沉思的三重义理、根本认同以及两个论证基本上能够成立,“宗教中国化”的必由之路便昭然若揭了:既然生存于斯、发展于斯,中国宗教理应融入中华文化、中华民族与中国社会,共同弘扬“以人为本、和而不同、兼容并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在持守各自的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不断发掘教义教规中裨益文明昌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真精神与正能量,从而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为中华民族与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多做积极的、有建设性的重要贡献。

(作者系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教授;摘自《世界宗教研究》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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