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民族迁徙对民族关系的影响
2016-11-26赵海霞
文/赵海霞
清代新疆民族迁徙对民族关系的影响
文/赵海霞
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祖国西北边陲,自古就是多民族混杂居住的重要地区。历史上的新疆各民族在经过汉代、魏晋南北朝、宋辽金、蒙元明时期几次大的民族迁徙与融合,至15-16世纪最终形成近现代意义上新疆各少数民族。尤其清代,随着政府政策导向及战争等诸多因素,新疆地区民族迁徙掀起新一轮的高潮,这不仅对捍卫祖国西北边防、防御沙俄侵略扩张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对新疆民族关系也产生重要的影响。
清代新疆民族迁徙的概况
从这一时期民族迁徙的方向来看,大致有新疆境内间的民族迁徙、境外民族向新疆的迁徙及内地各民族向新疆的迁徙等三种类型。
新疆境内的民族迁徙主要指维吾尔族的迁徙。18世纪中叶清朝统一新疆后,沿袭准噶尔旧例,多次迁徙南疆维吾尔族农民至伊犁屯垦。新疆建省前后伯克制及民族隔离政策的废除,南疆维吾尔族开始自发流向北疆,且迁徙人数愈众,分布地域愈广。至清末,维吾尔族几乎遍布天山南北各大小城镇。维吾尔族除继续向北疆流动外,南疆东部塔里木河下游一带亦有维吾尔族移民。
境外民族向新疆的迁徙主要指乌兹别克族、俄罗斯族、塔塔尔族。
乌兹别克族。18世纪中叶,清朝统一新疆后,与中亚各族关系日益密切,在新疆南北均有乌兹别克商人、农民定居。道光初年,因浩罕助张格尔扰乱南疆,清朝一度中止与浩罕的贸易关系,并将流寓当地十年以内的浩罕商人全部驱逐出境,居住超过十年者则编入当地维吾尔民户中。新疆建省前后,原生活在中亚的乌兹别克人利用中俄贸易扩大的机会,纷纷到新疆境内从事经商活动。到1911年清朝灭亡前夕,新疆的乌兹别克人已广泛分布在天山南北各主要城镇。
俄罗斯族。从19世纪初开始,随着俄国对新疆侵略的深入,大批俄罗斯人源源不断进入新疆,经商贸易。同治十年(1871),沙俄侵占伊犁地区后,又有大量俄国商人、官员、军人移入,使新疆出现更多长期居住的俄罗斯人。至建省前后,新疆的俄罗斯人不仅数量上有较快的增长,而且分布区域也有明显的扩大。
塔塔尔族。19世纪以前,新疆并没有塔塔尔族人活动的记载。塔塔尔人最早进入新疆是在19世纪20-30年代。19世纪中叶后,沙俄利用地缘优势侵吞中国西北边疆大片领土的同时,加紧对中国经济掠夺。部分塔塔尔商人、知识分子也纷纷移居新疆。
内地民族向新疆的迁徙主要指汉、回、满、锡伯、达斡尔、索伦、察哈尔蒙古等族。
汉族。近现代居于新疆的汉族,主要是18世纪中叶清朝统一新疆后陆续迁入的。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统一天山南北。为尽快恢复战后新疆经济,清政府实行各种形式的屯田,鼓励内地民众出关屯垦。新疆建省前后,清政府废除以往的民族隔离政策,采取鼓励内地民众前往天山南北屯垦、经商。其中有一部分人便到天山南北认垦或从事商贸活动,在各地常住不归。
回族。在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统一新疆前,新疆已有部分回族军民在此活动。清朝统一新疆后,在迁移内地军民到新疆长期驻守屯田过程中,众多内地回族军民也到这里。他们有的驻守屯田,服役生产;有的经商习教,逐渐成为新疆多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之一。同治年间(1862-1874)回民起义后,又有大批回族移居新疆。此外,亦有部分回族是在新疆建省后,清政府招集流亡、移民实边中迁入新疆的。
满族。18世纪中叶,清朝统一新疆后,大量满族官员及八旗官兵戍守屯田于新疆。因驻守新疆的八旗官兵实行驻军定期换班制度,三年一换,往来路途遥远。为免官兵奔波之苦,安心服役,清政府决定对驻防部队实行携眷迁移、长期驻守政策。如此以来,大量满族官员及八旗官兵以后便留于此地。
锡伯、达斡尔、索伦、察哈尔蒙古。18世纪中叶,清朝统一新疆后,为充实边防,清政府于1764-1765年先后调遣锡伯、达斡尔、索伦、察哈尔蒙古官兵及其家眷从东北盛京远徙于今新疆伊犁河一带。
还有一种类型的民族迁徙诸如哈萨克、柯尔克孜族。19世纪中叶,随着沙俄在中亚地区侵略扩张的加深,越来越多的哈萨克、柯尔克孜部众越过卡伦,进入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的新疆境内游牧。1860-1861年,沙皇俄国强迫清朝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根据“人随地归”的原则,原属清朝后归俄国境内的哈萨克、柯尔克孜等部纷纷迁入划界后的中国境内,成为跨国民族。
清代新疆民族迁徙的特点及成因
清代是继汉唐、蒙元明之后新疆历史上民族迁徙的又一重要时期。和以往民族迁徙相比,清代新疆民族迁徙既延续以往民族迁徙的特性,同时又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
1.迁徙频繁,且规模更大。以内地汉族为例。在我国历史上,汉、唐等中央王朝统治西域后,在对西域各民族整合的过程中,除对西域原有各族采取“因俗而治”外,往往还要从内地迁徙一部分汉族军民到天山南北开展兵屯、民屯,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不仅人口数量有限,且民族成分单一,主要为汉族。清朝统一新疆后,在天山南北大力主张开垦屯田。在迁往新疆的内地民众中,较之以往民族成分增多。除汉族军民外,还有回、蒙古、满、锡伯、达斡尔等族。至嘉庆年间,天山北路东起巴里坤、西至伊犁,天山南路东起哈密、西至阿克苏,内地移居新疆的各族军民总数达30余万。当然,更大量的内地汉族移居新疆是在新疆建省前后。
2.分布范围更广。天山南麓一直是以农业为主,各民族人口分布和数量较为稳定,因此,汉、唐各朝一直将民族整合的重心放在天山南麓。从内地移往新疆的军民,亦大多集中于天山南麓靠近内地的伊州、西州、庭州、龟兹、于阗、疏勒、焉耆一带。相比之下,清朝统治新疆后在对新疆民族整合的过程中却有很大不同,将开发新疆的着眼点一直集中在北疆。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继续从天山南部迁移大批维吾尔族农民到伊犁地区;第二,招集流散的厄鲁特蒙古牧民回伊犁生产;第三,将内地迁居新疆的锡伯、达斡尔、察哈尔、汉、回等族军民安置到天山北部各地。在东从巴里坤,西到伊犁、塔城的天山北部广大地区,到处均有从内地迁居的各族军民驻守屯田、种地生产,分布区域超过历史上的任何时期。
3.近代跨界民族大量迁往新疆。我国新疆跨界民族的形成与近代沙俄向外殖民扩张领土和近代民族、国界、边界观念的出现密不可分。早在唐代,即有中亚的粟特人通过“丝绸之路”移居新疆,但人数较少。清朝统一新疆后,随着布鲁特、哈萨克诸部与清朝贸易关系的建立,每年有大量的布鲁特、哈萨克、乌兹别克商人前往新疆的乌鲁木齐、伊犁、塔城、喀什噶尔等地贸易。从19世纪中叶始,随着沙俄在中亚地区侵略扩张的加深,越来越多的哈萨克、布鲁特、俄罗斯、乌兹别克、塔塔尔人源源不断地进入新疆地区游牧、经商。尤其是在此期间,沙俄迫使清政府签订《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中俄伊犁条约》及其5个边界子约,划定西北疆界。根据这些条约,中国西北边疆70余万平方公里土地不仅被沙俄“合法”吞并,且根据所谓“人随地归”的原则,生活在这些土地上的哈萨克、布鲁特、塔吉克等族也变成沙俄殖民统治下的属民了。
新疆地区的民族迁徙活动,虽然历代都有,但从没有像清代那样人数多、地域广和持续时间长。这是因为:
其一,清代新疆民族迁徙的规模、方式、范围等,与当时清政府的民族政策有密切的关系。这种政策导向表现在迁徙的性质上可分为强迫性迁徙和自愿性迁徙。强迫型迁徙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多由政府组织,通过行政或军事手段来实现。如南疆维吾尔族农民北迁伊犁、察哈尔、锡伯、索伦、厄鲁特四营官兵携眷到天山北部的伊犁、塔城等地驻守屯田均属此例;同时为快速恢复和发展新疆的经济,清廷又采取召集流亡、移民实边等方式,鼓励内地民众前往天山南北屯垦、经商。因乾嘉时期清廷在天山南路实行民族隔离政策,对进入南疆的民商户进行严格限制,这一时期内地诸族迁入地主要集中在天山北部。至道光八年(1828)后,随着清廷“重北轻南”政策的改变,在南疆兴屯、治屯,大批汉族农民、商人开始进入南疆定居,逐渐成为各地常住居民。
其二,部分因各种战乱而引发的移民热潮。一种是不同民族因争夺牧场、掠夺人口而造成的迁徙。最典型的是准噶尔汗国时期,准噶尔蒙古通过战争掳掠大量哈萨克、布鲁特人口,迁至其统治中心伊犁,用以充当准噶尔各亲王奴仆或为其耕种。另一种是因阶级矛盾的激化。同治元年(1862),在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影响下,陕甘等地爆发以回族为主的各族人民武装起义。参与反清起义的回族群众跟随起义队伍由陕西转战青海、甘肃、新疆各地。而战火波及地区的回族群众为躲避战祸,也选择离家逃至毗邻的新疆。
其三,灾荒频发,大批饥民被迫逃荒谋生。清末民国时期,是西北地区自然灾荒的高发期,其中尤以甘肃为甚。因甘肃陇东、河西等地灾害频发,饥荒接连发生。大批逃荒饥民无以为生,颠沛流离。而当时的新疆因兴屯而连年丰收,谋生较易。很多甘肃兰州、河西、肃州等地的贫民选择去与之毗邻的新疆谋生。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康雍乾年间,因内地大规模战乱不多,承平日久,人口急速增长。在不少地区,人多地少的矛盾也在急速增长。又加上土地兼并日趋激烈,大批农民因失去生产手段外出寻觅生路的也越来越多,这亦加速内地民众向地广人稀的新疆迁徙的进程。
当然,清代新疆地区大规模民族迁徙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上述的几个主要方面外,还有其他原因,如经商贸易、贬戍等,但这些所占比例较小。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各因素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孤立发生作用,而往往是交错影响。
清代新疆民族迁徙对民族关系的影响
首先,民族迁徙使得新疆的民族成分增加,近代新疆多民族分布格局形成。一是,维吾尔族已不再局限于其传统的南疆和伊犁地区,而是随着清朝政策的改变遍及天山南北各大小城镇,成为清末新疆地区人口最多、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二是,新疆建省后随着民族隔离政策的废除及清廷为恢复战后经济所采取广为招徕的各种措施,大量内地汉、回民族以贸易经商和屯户的身份源源不断深入新疆,成为继维吾尔族后在新疆分布较广的民族。三是,近代以来随着沙俄对我国西北边疆侵略的进一步深入,越来越多国外的俄罗斯、乌兹别克、塔塔尔等族以经商、贸易为由纷纷迁入新疆,逐渐成为新疆少数民族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丰富了近代新疆地区的民族构成。
其次,民族迁徙加强了内地诸族与新疆各族人民间经济的交流。新疆维吾尔族人的农业是一种粗放型的农业经济,生产技术、工具相当落后。兴屯之后,内地各种先进生产技术开始在新疆推广。清代由于大量南疆维吾尔农民迁居伊犁,也促进了维吾尔族与天山北路蒙古、达斡尔族的经济交流。他们在农业上的教种帮耕,不仅相互传播了农业耕作技术与经验,也进一步密切了新疆各民族间的关系。
此外,民族迁徙有利于新疆各民族间文化互动与交融。民族迁徙的过程也是民族文化传播的过程,随之衍生而来的则是不同民族群体间广泛的文化借取,进而促成民族间的文化交流。随着内地民族迁入新疆,内地的一些传统节日、饮食服饰等亦传入到新疆,成为新疆各民族文化中精彩的一幕。在与内地汉、回民族人民长期交往、共同生活过程中,新疆各少数民族语言引进大量汉语词语。除少数民族接受吸收汉文化外,新疆地区各民族间在文化方面相互影响、渗透的现象亦相当突出。
民族迁徙与民族关系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新疆的民族发展史是多民族迁徙流动融合的历史,新疆的民族分布格局也是历史上各种民族不断迁徙、融合的结果。清代新疆地区民族的迁徙与流动,进而形成了近代意义上的多民族交错杂居的分布格局,为新疆各民族间文化的丰富与交流,先进生产技术的传播提供条件。新疆各民族在长期交往中在文化上一方面保持各自的传承和特点,另一方面又通过这种互动关系从其他民族文化中汲取各种养分、丰富自身文化的内涵,进而在文化上达到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交融的状态,进一步提升了他们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外来民族人口大规模的迁入亦会直接促使新疆各民族人口比例发生改变,进而增加对新疆草场、耕地、水源、矿藏等自然资源的压力,导致迁入民族与原住民族在资源分配方面的竞争,而这种竞争往往与民族间的文化冲突结合在一起,从而增加了新疆地区民族关系的复杂性。
(作者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摘自《西域研究》201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