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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工匠精神在商法学立体化教学中的弘扬与运用

2016-11-26王旭霞

长江丛刊 2016年26期
关键词:商法立体化工匠

谢 静 王旭霞

论工匠精神在商法学立体化教学中的弘扬与运用

谢 静 王旭霞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商法学的教学必须大力弘扬互联网精神和工匠精神,以问题为导向,将提升学生法律信仰和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教授的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打破课堂教学的有限交流时空,扩展师生多渠道沟通的平台,授课遵循“有品、有料、有趣”的三有原则,注重在学习过程中以赏识教育方式适时对学生做出评价,使商法学立体化教学真正地实现从教条文本走向生动实践。

商法 立体化教学 工匠精神 创新创业

“工匠精神”这个词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里首次提到,李克强总理在谈到今年的工作重点时说:要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我们不禁要问首登政府工作报告的“工匠精神”到底是一种什么精神?如何才能培育“工匠精神”?“工匠精神”就是努力把事情做到最好、把技术做成艺术。美国畅销书《工匠精神》向世人警示:古往今来工匠精神一直都在改变着世界;热衷于创新的工匠精神是国家和民族充满活力的源泉;但工匠精神有一种日渐衰落的趋势,亟待呼唤工匠精神的回归。毋庸置疑,教育是培育工匠精神的根本。在多年的应试教育思想指导下,人们重理论轻实践,淡化创新与创造。英国教育家肯·罗宾逊在其新著《让思维自由》中指出,改革教育是培养创造力的最坚实一步,心灵手巧是创新者最本质的写照。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互联网精神和工匠精神已被公认为是民众创新、创业的双引擎。在此背景下,高校的商法学教学已不能仅讲授教条文本,无视现实、自娱自乐,而应关注互联网,大力弘扬互联网精神和工匠精神,以问题为导向,将提升学生法律信仰和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教授的目标,授课遵循“有品、有料、有趣”的三有原则,并非虚妄的商法学立体化教学必须从教条文本走向生动实践。

一、有品原则

有品原则主要是从讲授的主体和目标进行界定的,其内涵为通过授课教师的高尚品行在课堂点滴学习中传递正能量,恪守诚信、义利兼济,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和荣辱观,提升学生法律信仰和做合格公民的觉悟。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是李克强总理提到工匠精神时,对企业提出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商法学立体化教学改革的目标同样也离不开品质,特别是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教导大学生树立合理的财富观和正确的荣辱观至关重要。而今社会急切呼唤“以父母心进行传道授业解惑”的师者回归大学课堂。

(一)传递正确的财富观和荣辱观,坚定法律信仰

德才兼备应当是工匠精神的最高境界。商法学是一门兼具很强理论性与实践性的学科,商法所调整的商事关系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很接地气。营利性是商的本质,所以商法又叫营利法,只有对商主体对商业利润追求的切实保护,才会有商品经济的发展,才有人类的物质文明的进步。但商法的营利性要求商事主体要用合法的方式去营利,司马迁在《史记》中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但君子爱财取之以道。我国先秦时期的姜尚、管仲、白圭、范蠡、子贡等古圣先贤以自己的智慧和勤劳铸就了传至后世的商贾传奇和经商法则,近代的商帮、状元商人张謇、红顶商人胡雪岩等的名人轶事足以让我们敬仰,今日我国商界巨子任正非、马云、王石、潘石屹、柳传志、董明珠等人的成就也成为“集天下之私,成天下之公”的辉煌。在我国目前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指引下,将这些触摸过金钱的厚度、也抵达过名利的高地的商界精英的创业故事引入商法课堂,在培养大学生投资兴业的意识和商经法律知识的同时,一定能传递正确的财富观和荣辱观,帮助大学生树立法律信仰。皮亚杰道德发展境界告诉我们,只有通过教育,人的道德才能经历这样的良性发展:无律——他律——自律——自由。作为讲授商法的老师应该为学生讲述普遍的道德观的共同点即守住道德底线、克制自己私利的欲望和对他人的责任感,应当引导学生做真善美的践行者。

(二)借助智能手机和网络资源,充实课堂的知识容量

具有工匠精神的教师会追求教学活动的细节,严师出高徒。罗素说:老师要有精神上的独立感,满腔热情,渴望传授自己认为有价值的知识,而不是上级认为有用的信仰和偏见。课堂教学是搭建师生关系的纽带和桥梁,传统的课堂教学是在有限的交流时空展开的,“三尺讲台、一把戒尺”。这一场景无形中给学生一种压迫感,课堂上的这种师生关系环绕着紧张的气氛。而今的大学课堂上学生普遍玩手机,听课效果显而易见。新时代有新事物,需要有新的思路来应对。虚拟的网络世界看似虚幻,但它创造了无与伦比的真实价值。只有迎合了社会发展规律的创新才更具生命力。为了切实提高授课效果,有必要在商法学立体化教学改革中借助智能手机和网络教育资源,充实课堂的知识容量。把学生们手中的智能手机变成教学工具,改变低沉乏味的填鸭式教学,给现代大学课堂教学赋予全新的体验。精益求精是工匠精神的宗旨,在不违法和不危害公序良俗的前提下,你可以成为你想要的自己,而无需被任何人的观念束缚、定义和贬低——这是时代进步的标志,也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意。

二、有料原则

有料原则主要是从讲授的内容进行界定的,其内涵是遵循学习规律,以大纲和教材为依托,科学规划课堂内容,使授课主体的拓展、时间的拓展和空间的拓展从三个维度以立体化方式开展商法学的教学活动,并非虚妄的商法学立体化教学必须从教条文本走向生动实践。从法科学生毕业后的现状来看,除了小部分人毕业后选择了读研或出国继续深造外,就业走向工作岗位的人数居多。所以,商法教学必须回应社会需求,突破传统授课内容,向学术训练与职业训练并重模式转变。

(一)满足现实需求,落实“四个一”教学工程

“四个一”教学工程,即一次全面总结商法近年来历年司考真题和考点的讲解课、一次有深度的理论探讨课、一次突破学科界限的双师教学科、一次内容和形式并重的实践课。在双创背景下,教育部与多部委联合发文鼓励在校大学生创业。本人所在的学校也启动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鼓励在校大学生创业。清代郑观应曾说过:商理极深,商务极博,商心极密,商情极幻。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面临诸多风险(如市场风险、管理风险、道德风险等经营风险),如何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这些风险是学生们需要掌握的市场生存技能。在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共识下,法商结合是成功应对商业风险的不二法门,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中经营者必须要有规矩意识和法治思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公民都应该明白通过什么途径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培养合格的公民是学校教育的基本任务,而作为法治社会中的经营者最基本的义务就是守法和纳税。具有“工匠精神”的人不管其从事何种职业,他都会力争做到尽善尽美,绝不会浅尝辄止,更不会敷衍应付。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是他们永远的追求。“四个一”教学工程的实施就是为了使学生毕业后有更好的发展,是工匠精神在商法学立体化教学中的弘扬与运用。

(二)绝非虚妄的实践教学,推崇触景生情的情景式教学

近年来本人所在高校在商法教学改革中不断地积极探索各种有效路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校采取“2+3+1”的教学体系,“2”是商法总论、企业与公司法,“3”是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1”是企业破产法。但为进一步增强实践教学的效果,培养法科学生各项实践能力,非常注重在商法教学中大量引入“情景式教学”。所谓“情景式教学”就是在教学活动中创设具体生动的场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触景生情从而引导他们从整体上理解和把握教学中的重点与难点的一种混合式教学方法。单纯的案例分析课是从旁观者的视角进行无关痛痒的品头论足,能够享受品案是福的快感,因评论者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也就不会有切肤之痛,以至于无法理解现存法律制度设置的重要性和不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著名法学家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法律工作者不仅是自己命运的主宰,还极有可能会改变别人的命运。课堂是连接学生与教师的载体,商法的教学不仅是学科知识、理念的传授,本身也涉及教学方法论的研讨。因此,教学方法论对于商法的教学与研究均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着力于学生团队合作意识的培养,注重课堂学习分组学习法

过于注重自我、不善于与人合作是目前大学生的通病。目前,大学课堂大班授课,降低了课堂授课效果。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大学课堂上师生间的距离成了世界上最远的距离,因为虽然共处一室,学生的关注点并不是老师所讲的知识,而是低头看手机。同学之间的关系也因手机而疏远,加之,不像高中那样目标单一就是为了赢得高考,大学期间同学们的奋斗目标各异,总是有知己难求的感觉。为了加强同学间的交流机会,在商法课堂上要求学生以10人为限自愿结成学习小组,着力培养学生团队合作能力。老师根据课程进度和知识内容,事先为每个学习小组布置研究课题任务。每组须在规定时间以恰当的方式将本组的研究成果给班上其他组别的同学进行展示,这样就可以使各个组互相学习不同研究课题任务所涉及的相关知识。单个人的力量显然是弱小的,团结才能凝聚力量,个体联合起来就有可能成为世界上最厉害的团队。复杂的商业网络和蓬勃的市场经济下,唯有合作才能使每个个人的宏图伟愿得以实现。在团队合作中,人品是原则,态度是根本,能力是基础。德才兼备是选用人才或者合作伙伴的标准,怀有一颗善良、仁爱和诚信之心,才可以同舟共济,共渡难关。人不可能是全能型的,能力具有互补性,彼此之间相互支持、理解,就会共同进步和提高。从态度上来看,所有成员必须树立“团队的成功才是我们的成功”的理念。除了能够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的意识,分组学习法还会让学生对课程进度有一种掌控感,对老师也是一种提醒,避免在课堂上偏离目标。

三、有趣原则

有趣原则主要是从讲授的方法进行界定的,其宗旨是坚持“匠于心、悦于形”的理念,让传统枯燥乏味的商法教学变得趣味性、情境性和实用性,使学生爱来上课、上课爱听讲,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发现学习商法变得生动有趣,能掌控自己的学习。为什么会觉得有的课枯燥乏味,有的课却令人着迷呢?究其缘由有很多:或许你天生喜爱某门学科;也许是你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某门学科,所以才喜爱它;也许是因为某门学科的老师讲课生动有趣,他能将抽象的概念与你感兴趣的东西紧密联系在一起。高校课堂上的师生关系不是一种恒久的支配,而是生命中一场深厚的缘分,我们既不能使学生感到在校期间所学知识的贫瘠,又不能让学生觉得成长的窒息。所以,课堂教学就是一场智慧的远行。

(一)注重整体性学习法,提升对商法的兴趣

都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但是没有一个科学的学习方法,兴趣恐怕难以持久。整体性学习被称之为“学霸记忆法”,其实整体性学习并非奇门异术。所谓整体性学习就是将知识关联起来,以达到记忆和应用知识的目的,成功的关键在于建立良好的知识结构。其实建立良好的知识结构,就像是绘制一份实用的地图,目标就是在各种知识之间建立尽可能多的联系。有经验的教师会很自然地这么做,每学习一个新概念,都会自动与其他知识相联系。整体性学习法对提升课程的兴趣具有积极意义,你对一门课程的兴趣越大,学习就越容易整体性。同时,学习越是整体性,课程就越生动有趣。你可以通过整体性学习,来让你感觉乏味的课程变得有趣。学习者很容易地联系到喜欢的学科上,却很难联系到乏味的学科上。整体性学习的一个附加的好处是它会自然而然地使你以不同的视角对待学科、课程和问题。任何知识都可以从抽象的原理转化为生动的图像、有趣的故事。所以碰到“乏味”的课程内容时,老师可以使用整体性学习方法,讲授时可以结合学生的生活经验,可以将内容与之感兴趣的东西相联。比如,学习历史时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数字和日期,看见更多的还是以时间轴串联起的历史人物的鲜活故事。当然,学习商法的法律条文时,除了思考、背诵那些文字,更要想着活生生的现实及与其他部门法的联系。法学专业是典型的先苦后甜的长线专业,法科学生要参加最难的考试,背最厚的书,忍受最低的一次就业率。单靠死记硬背型反复记忆(即机械记忆),很难牢记海量信息。根据艾宾浩斯遗忘曲线对人类记忆认知新事物遗忘的规律,遗忘在学习之后立即开始,而且遗忘的进程并不是均匀的。最初遗忘速度很快,以后逐渐缓慢。所以,要想做好学习商法的记忆工作,是要下一番功夫的,单纯地注重当时的记忆效果,而忽视了后期的保持和再认,同样是达不到良好的效果的。所以,商法学习中注重运用整体性学习法,温故而知新。

(二)赏识教育和批评教育并举,积累成就感,增强责任感

理智的教育应该是有爱有罚的教育,赏识教育和批评教育并举才是明智的选择。教师的职责不仅仅是要教会学生学科知识,更应该教他们去认识和理解这个世界和自身。所以,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受教育者更好地成长,成为法治社会下的一个合格公民。学习不只发生在教室里,它也可以发生在我们生活的社区和世界。三人行,必有我师,懂得看到学生的优点和长处,鼓励他们发挥优势,努力做到更好,积累成就感和存在感,做一个自信乐观的人。教育需要雕琢,就会有疼痛;教育需要清理,就会有删除。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批评教育是为了增强学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过,批评方式要尽量缓和些,用幽默的语言可能会起到比大声呵斥更好的效果,幽默不是小伎俩,实则大本领。良性的师生关系应当建立在关注学生成长的基础之上,因此在课堂授课中不能单纯讲授课本知识,而应把学生关注的问题引入课堂,传授成长比成才更重要的意识,运用法学思维剖析社会热点问题,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充满正能量的精气神适时改变为人处世的方法论,以善良为根、公平正义为魂,塑造自己独立的人格,对人待物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敢于表达自己的观点。

[1]贺卫方.中国法律教育之路[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2][美]亚力克·福奇著,陈劲译.工匠精神缔造伟大传奇的重要力量[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4.

[3][加]斯科特·扬著,程冕译.如何高效学习[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3.

(作者单位:甘肃政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

本文系甘肃政法学院教改资助立项课题项目《商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探索与思考》,项目编号:GZJG2012-B10)的阶段性成果,本文受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资助。

谢静(1979-),女,河北定州人,甘肃政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学;王旭霞(1974-),女,甘肃兰州人,甘肃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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