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夫的诗
2016-11-26拓夫
广西文学 2016年11期
一个手拿弹弓的人
一个人
一个男人
一个年轻男人
站在公园树下
他手拿弹弓
眼睛四十五度向上
那是一棵树的某个枝杈
或一只不存在的鸟
或一个女人的面孔
或者干脆
就是天空
我在不远处
静静看着他
他手里那颗弹子
始终没有
射出
灰 烬
我把一沓旧信
拿到楼下空地
点燃
看纸一张张由白
变黑
熟悉的字一个个扑进火光
当我用一根棍子
拨动余火
灰烬借着风
回头看了我最后一眼
老鼠过街
早上上班
看见一只老鼠
横穿马路
有汽车驶过
它稍微停下躲闪
在车与车的缝隙间
它飞快跑到马路的另一边
天空下着小雨
路口红灯绿灯交替
人们忙着赶路
无人喊打
在春天行走
一步大约是七十公分
一公里要走一千三百多步
用时十一分钟
绕南湖一圈是八千一百七十米
从韦拔群李明瑞雕像出发
依次经过
游船码头
南湖大桥
地铁工地
公务员小区
区党委大楼
以及
开花的木棉
结籽的榕树
跳舞的大妈
蹒跚的孩子
地上的路一半红
一半黑
我喜欢走在红色的这边
喜欢看前面走着的
健康丰满的女子
这些天突然发现
湖边散步的大肚子女人
多了起来
我长出一口气 对自己说
这才像是个
春天的样子
【叙事性诗歌诗论】
这应该是相对于抒情性而言。叙事和抒情都好理解,加上“性”,很容易迷糊。
先得搞清楚,诗歌叙的这个“事”是什么概念。事件?事情?事实?应该都是。那么问题来了:怎么个“叙”法?
以“事”为基本元素,构建起诗的支撑。“我”可以是记录者、呈现者,也可以是亲历者。
这个“性”,就是诗性、灵性,是实事向虚指转化的催化剂。
我在叙事的时候,我知道我在写诗。而不是别的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