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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文学”场域中的中国现代小说史编写

2016-11-25付兰梅

华夏文化论坛 2016年2期
关键词:场域文学史民国

付兰梅

“民国文学”场域中的中国现代小说史编写

付兰梅

针对20世纪百年文学史的建构这一文学版块的研究与教学实践中存在的“灯下黑”现象,在“民国文学“场域理论中,遵循文学的自律、他律与共律原则,结合个人在中国现代文学方面的研究和相关课程的教学实践,从宏观角度探讨把中国现代小说史分解为“民国时代的小说”和“党国时代的小说”这一编写体例构想。在这一框架下,通过对作家多向度的“民国体验”场进行微观考察,论证这一时期小说发展的局部样貌及其生成的内部理路的可操作性。在中国现代小说史编写体例进行宏观和微观考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展示在中国现代小说史的教学场中如何更好实现讲授者、学生(接受者)和作为文化产品的小说史本身三者文化资本的循环增值。

民国文学;场域;中国现代小说史;编写;教学

【作者介绍】付兰梅,女,1972年生,文学博士,长春理工大学文学院副教授(长春130022)。

20世纪百年中国文学以其时空维度存在的复杂性及其在发展过程中生成的内在元素的丰富性,给从事这一文学版块的研究和教学工作者带来了阐释的多种可能性。与以朝代断代划分的中国古代文学史的研究与教学相比,这种阐释的多种可能性同时也意味着对这一文学版块言说的多重歧义乃至困境。特别是由于对这一文学版块的凝视距离过近带来的审美张力的难免缺失,无论是百年文学通史的建构还是作家文本个案的解析,这一文学版块的研究与教学都不同程度存在“灯下黑”现象。尤其在20世纪百年文学史及其相关分体史的编写与教学方面“灯下黑”的现象尤为突出,这一点,从半个多世纪以来学界对这一时段文学史的命名与划分焦虑就可窥见一斑。

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学者们对这些问题阐释的深入,逐渐或多或少照亮了人们对这一文学版块认知中的“灯下黑”,从“新文学史”概念的使用到中国近代、现代、当代文学史的命名,从1985年钱理群、黄子平、陈平原等人“20世纪中国文学”概念的提出到1999年以来大陆学者陈福康、张福贵、丁帆、李怡等人对“民国文学”的阐释,都促使这一文学版块的面貌逐渐走向清晰化。“‘民国文学’作为一个学术概念,基本包含两方面的含义:首先,它在1949年以前形成的文学时空和创作实绩,可作为中国大陆和港台文学、海外华文文学共同的母体;1949年后,‘民国文学’则作为新文学‘想象的共同体’而存在,是中华文学进行历史寻根并交流融汇的文学家园。”①傅元峰:《重提“民国文学”的文学史意义》,《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5年第2期。至今,“民国文学”场域的理论形态已经初具规模,给这一文学版块的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20世纪百年文学史及相关体裁史的研究提拱了更接近这一文学版块原貌的架构方式。

本文拟在“民国文学“场域理论的照亮下,遵循文学的自律、他律与共律原则,结合个人在中国现代文学方面的研究和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现代小说史等课程的教学实践,谈一点对“民国文学”场域中的中国现代小说史的编写与教学方面的体悟。

一、“民国文学”场域理论的自觉建构

“民国文学”作为一个文学场,无论其时空维度如何延展,自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之日起,就是一个任何人都无法抹去的客观历史存在。但是,“民国文学”场域理论的建构,却是一个自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尚在不断自觉阐释中的当下事件。

“民国文学”这一提法早已有之,1986年费正清主编的《剑桥中华民国史》中,就有李欧梵等人撰写的“中华民国文学史”专章。在大陆,1994年两位学者葛留青、张占国出版了名为《中国民国文学史》的专著。90年代末以来,大陆学者开始自觉关注“民国文学”这一概念。上海外国语大学的陈福康教授于1999年提出了“民国文学史”命名的设想,但并未在学界引起重视。

吉林大学的张福贵教授于2003年的《从意义概念返回到时间概念——关于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命名问题》一文,在分析了“现代文学”这一学科命名所具有的含义的基础上,明确指出:“‘现代文学’的称谓必然被取消而最终被定名为‘民国文学’。这是一种不言自明的未来事实。”①张福贵:《从意义概念返回到时间概念——关于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命名问题》,《文学世纪》2003年第4期。正式提出“民国文学”概念并在此后发表一系列文章就这一提法进行深入探讨。“张福贵先生提出的“民国文学史”观念对“民国文学”存在事实的认定、合理性和合法性的认同、价值和意义的提升、未来可能性的预设为“民国文学”研究确定了原初的理论视域、研究框架和主体内容”。②杨丹丹:《新世纪“民国文学”研究述评》,《华夏文化论坛》2013年第10辑。南京大学的丁帆教授2011年在《给新文学史重新断代的理由——关于“民国文学”构想及其它的几点补充意见》中把“民国文学”进行了时空的延展,他指出民国文学是指1912年—1949年中国现代文学和1949年后台湾文学。③丁帆:《给新文学史重新断代的理由——关于“民国文学”构想及其它的几点补充意见》,《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1第3期。在2013年主编的《中国新文学史》中,丁帆把“民国文学”的下限突破了1949年的时限,把1945年至今的台湾文学也作为民国文学的有机组成部分。

秦弓教授继2006年提出“从民国史的视角看鲁迅”④秦弓:《从民国史的视角看鲁迅》,《广东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后,先后发表《现代文学的历史还原与民国史视角》(《湖南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三论现代文学与民国史视角》(《文艺争鸣》2012年第1期),强调运用“民国视角”对中国现代文学做还原式研究。

北京师范大学的李怡教授提出了“民国机制”这一概念,“民国机制就是从清王朝覆灭开始,在新的社会体制下逐步形成的,推动社会文化与文学发展的诸种社会力量的综合,这里有社会政治的结构性因素有民国经济方式的保证与限制,也有民国社会的文化环境的围合甚至还包括与民国社会所形成的独特的精神导向,它们共同作用,彼此配合决定了中国现代文学的特征,包括它的优长,也牵连着它的局限和问题。”①李怡:《民国机制:中国现代文学的一种阐释框架》,《广东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李怡在这里提出的“民国机制”,从布迪厄的场域理论来看,是一个更接近于“民国场域”的概念。

虽然目前关于“民国文学”的阐释依然处于现在进行时,无论是在理论诠释还是实践运用上都存在一定的解释的有效性,也有待进一步厘清和完善。但是,从张福贵教授对“民国文学”的命名的合法性阐释到丁帆教授对“民国文学史”的时空延展,从秦弓教授等人的“民国视角”的阐释运用到李怡教授等对“民国机制”的界定和阐发,包括台湾政治大学张堂锜教授对“民国性”的界说、四川大学周维东副教授的“民国视野”的提法,应该可以做出这样的小结,那就是“民国文学”场域在理论形态的建构上已初具规模,作为史学的“民国”与作为方法的“民国”共同衍生出的“民国文学”场域理论已经并将会继续给20世纪百年中国文学的研究与教学实践注入活性化因子。

二、“民国文学”场域中的中国现代小说史编写构想

在“民国文学”场域中编写民国文学史,作为对中国现代文学的“暴力书写”逐渐走向文学史的“自觉书写”,②张小平:《“暴力书写”到“自觉书写”的转变——“现代文学”到“民国文学”》,《鸭绿江》2014年第10期。化解了不少现代文学言说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但在文学史的“自觉书写”过程中,通过对“民国文学”场域进行更为细致的考察,对民国文学史及相关分体文学史的编写视野的扩展与编写体例的多样化不无裨益。

(一)“三国时代”社会历史文化场中小说史编写体例设想

从1840年以来中国社会的内部变迁来看,作为史实的“民国”置身于“三国时代”的社会历史文化场域之中。经历了从帝国到民国再到党国的政权更迭和政体变动过程,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三国时代”的“民国”。

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建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把中国从帝国时代引领到民国时代,。1921年,孙中山正式提出了“以党治国”的概念,在这一思路的指引下,1926年,广州国民政府初步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党国体制。1927年4月,伴随着南京国民政府的成立和全国的统一,中国国民党继续实施起党国体制。中华民国由此彻底走进了党国时代。1949年,共产党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大陆由最初的国民党执政的民国党国体制演变为共产党执政的共和国党国体制。

社会历史文化场域中的“民国”,并非是一个一以贯之的“民国”,而是“两个半民国”。先以1927年为界,发生了体制的改变,从民国时代走向党国时代。先后形成了“两个民国”。后以1949年为界,发生了空间上的位移,从大陆退居台湾。但在“国家层面上的合法性实际已不复存在”的情况下,依然沿用“中华民国”的国号,仍以“民国政府”名称③丁帆:《“民国文学风范”的再思考》,《文艺争鸣》2011年第7期。但却丧失政治合法性的“民国”,与之前的“两个民国”相比,也只能算作是半个“民国”。

基于史实意义上的“两个半民国”的存在事实,和在“两个民国“中孕育出的两个党国政体的历史存在(1927年以后的国民党党国统治下的中华民国和1949年共产党领导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1949年后大陆与台湾的政治文化的实际情状,我对中国现代小说史编写体例的构想是采取两分法,以1927年国民党在政治领域全面实行“以党治国”为界分为两个阶段。把中国现代小说史分为“民国”时代的小说(1912年至1927年)和“党国”时代的小说(1927年至今)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称之为“民国时代的小说”。以1917年“文化”的五四之前为界分为民初小说(1912年至1917年)和“五四”时期的小说(1917年至1927年)。

第二阶段称之为“党国时代”的小说”(1927年至今)。这一阶段的小说史根据其复杂性分为两个板块。

一个板块是“国民党党国体制下的民国小说”。其中包括两种表述,一是1927年至1949年间的大陆与台港小说。这一板块一方面承继了1927年以前“民国”时代的小说精神,但是政治意识形态的变化对小说的影响也是事实,这一点,无论是从左翼小说的发生还是从作家“民国体验”的微妙变化都可窥见一斑。一是1949年后的台湾小说。是国民党在政治上的“民国”已经终止,“国家层面上的合法性实际已不复存在”的情况下“沿用‘中华民国’的国号,仍以‘民国政府’名称”干预下的台湾小说。

另一个板块是从“延安道路”绵延出的“共和国小说”(1942年《讲话》后的延安小说开始的大陆小说)。

对第二阶段进行的划分中也还存在一些在编写中有待斟酌的问题,比如1942年《讲话》后的延安小说在这两个板块中的言说中如何处理。1949年后的台湾小说的时间下限落在何处更为准确。1949年后的港澳暨海外华文小说的安放问题也尚在思考之中。

虽然,从宏观角度来看,把中国现代小说史分解为“民国时代的小说”和“党国时代的小说”这一编写构想体例中还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思考的问题,但按照这种体例进行中国现代小说史的编写,有助于更清晰的呈现出这一时期小说的发展全貌及其生成理路。

(二)作家个体“民国体验”场中小说史的细部编织考量

小说史的编写既是编写者心血的凝结,也是小说家个体生命体验的积淀。在“两个半民国”和“两个党国”的社会历史文化场中穿行的中国现代作家,必然以其千差万别的“民国体验”投射到创作中去,这些千差万别的个体“民国体验”聚合成一个多向度的 “民国体验”场。在从“民国时代的小说”到“党国时代的小说”这一小说史编写框架下,通过对这个多向度的“民国体验”场进行考察,能够更加有效的展示这一时期小说发展的局部样貌及其生成的内部理路。

现代作家的“民国体验”有直接体验与间接体验之分。

一类作家是“民国文学”场域的在场者和亲历者,在其个体生命存续过程中生成了较为直接的“民国体验”,并作为心理结构中的相对稳定的部分呈现在作家的小说文本中。这类作家“民国体验”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不仅与作家在“民国文学”场域中的穿行的时间长度相关联,更与作家在这一场域中的惯习(“来自于社会制度,又寄居于身体之中”①(法)皮埃尔·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 —反思社会学导论》,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171页。的性情倾向系统)、资本的总量与结构(包括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和象征资本这些排他性资源)及其在“民国文学”场域中的占位密切相关。

另一类作家处在“民国文学”场域之外,他们大多是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成长起来的作家,这些作家无疑是“民国”场域的不在场者和非亲历者。但是,由于“民国“与“党国”的复杂关联性,导致在他们的知识结构和文化心理建构的过程中不可避免被介入了民国元素。这些民国元素不管是真实的存在还是虚幻的想象,都会在作家的精神世界和文化心理结构中形成间接的“民国体验”,继而投射到作家的小说创作中。

在这个多向度的“民国体验“场中,作家“民国体验”的生成存在直接与间接之分,作家“民国体验”的表述也有着向度之别。对作家的“民国体验”场及其在小说文本中的发散情况进行考察,不仅会有助于更为准确的进入作为史实的“民国”场,踏勘和还原“民国文学”场域的原始生态,也将会给进一步思考从“民国时代的小说”走向“党国时代的小说”过程中文学精神的“变”与“不变”,以及找寻中国现代小说局部生态变迁的内部理路提供更多的参照。

三、“民国文学”场域中的中国现代小说史教学思考

中国现代小说史教学作为高校文学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布迪厄的文化资本②文化资本是布迪厄场域理论中的核心概念之一。布迪厄认为,文化资本以三种形式存在,一是“具体的状态,以精神和身体的持久‘性情’的形式;”也就是文化能力。二是“客观的状态,以文化商品的形式(图片、书籍、词典、工具、机器等等),这些商品是理论留下的痕迹或理论的具体显现,或是对这些理论、问题的批判,等等:”也就是文化产品。三是“体制的状态,以一种客观化的形式,这一形式必须被区别对待(就像我们在教育资格中观察到的那样),因为这种形式赋予文化资本一种完全是原始性的财产,而文化资本正是受到了这笔财产的庇护。”即体制化状态的文化。指一个人的文化能力应该通过学术资格或教育凭证制度来加以认定。参见包亚明:《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 —布尔迪厄访谈录》,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理论角度考察,其教学过程也应该是在文化传递中实现讲授者、学生(接受者)和作为文化产品的小说史本身三者文化资本的循环增值过程。中国现代小说史的教学场,也是文学教学工作者、学生和作为文化产品的小说史本身三者文化资本的增值场。

在中国现代小说史的教学场中,在“民国文学”场域中对中国现代小说史编写的构想,首先是讲授者对个人的文学史观的反思、在文学史观支配下对文学史料的择取和文学史研究方法的运用全盘考量后的结果,是讲授者本人文化能力的展现和文化资本转化的产物。这是实现学生的文化资本的累积和作为文化资本的小说史增值的基础。

在从“民国时代的小说”到”党国时代的小说”这一小说史的文学教学场中,学生文学接受“惯习”的培育和文化能力的提升是文学教育的重要目标。作为文学教育工作者,要想实现学生拥有的文化资本的增值,还要设计出一套与小说史编写构想相符、有助于学生文学接受“惯习”的培育和文化能力的提升的教学方案并运用于教学实践中去。

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学生对小说史的接受反应和文化过滤又会给讲授者进一步完善小说史的编写和教学提供更多的信息,这些来自文学接受场的信息反馈在某种程度上对教师的文化资本和对作为文化资本的小说史的增值又会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

要实现教师、学生、小说史三者的文化资本的良性互动和文学教育的目标,学生接受“惯习”的现状和文化能力的实际水平是教学方案设计时的重要参考。

首先,教师要通过各种方式尽快进入学生的文学教育接受场中,弄清学生的文学接受“惯习”和对“民国文学”场域的基本认知状况,并据此完成学生拥有的文化资本状况的考察。

其次,针对学生的文学教育接受“惯习”和文化资本的累积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在教学实践中尝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调适学生的文学接受“惯习”,提升学生的文化能力,逐步实现学生文化资本的增值。

由于学生所处的的社会文化场在“民国文学”场域之外,已经初步形成了个体的文学接受“惯习”①“惯习”是布迪厄场域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在布迪厄那里,惯习不是习惯,而是“是一个开放的性情倾向系统,不断地随经验而变,从而在这些经验的影响下不断的强化,或者调整自己的结构。它是稳定持久的,但不是永远不变的。”惯习“来源于社会结构通过社会化,即通过个体生成过程(ontogenesis),在身体上的体现,而社会结构本身,又来源于一代代人的历史努力,即系统生成(phylogenesis)”。惯习“有助于把场域建构成一个充满意义的世界,一个被赋予了感觉和价值,值得你去投入、去尽力的世界。”参见皮埃尔·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论》,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178页,184页,171—172页。,对“民国文学”场域的理解自然而然会存在程度不一的文化时差。从当下学生的文学接受“惯习”来看,文化时差的摩擦必然会造成对“民国文学”场观看的陌生化体验,引导学生克服由于文化时差的摩擦带来的小说史整体和局部接受的陌生化尤为重要。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学内容的安排和教学方法的调整引导学生发现并自觉调整个人在文学教育接受“惯习”方面的偏误,建构起学生的“民国体验”。

在从“民国时代的小说”到“党国时代的小说”讲授过程中,首先以1912年、1917年、1927年、1942年、1949年这样的重要时间节点切入,借助文学场域理论打通文学内部研究和外部研究的壁垒,建构一个大历史场域和大文学场域观念并以此聚焦“民国文学”场域,有助于学生在更为宽阔的历史文化视野中凝神“民国”,生成各自的“民国体验”。

其次,在具体作家个案教学设计上,除了教学方法上的多种尝试外,在内容的安排上,一是尝试重估主流并试图发现边缘。二是对经典作家作品的讲授尝试打破常规,从作家的知识结构生成和文化心理建构过程中对作家独特的“民国体验”进行剖析,通过对“民国体验”处于反向状态的两极性作家进行文本对读,以期异中求同。通过对“民国体验”同向度极高的作家的小说文本合并阅读以待同中求异。引导学生在与作家的“民国体验”进行对话的过程中,生成个体的“民国体验”,并培育和提升自我的文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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