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创新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的思考
2016-11-23赵红梅
赵红梅
(张掖日报社,甘肃张掖734000)
关于改进创新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的思考
赵红梅
(张掖日报社,甘肃张掖734000)
[摘要]中国新闻奖是新闻界选拔优秀新闻作品的评价标准。20多年来,中国新闻奖始终坚持比较稳定的评价体系,不断与时俱进,补充完善评选标准,使新闻评奖工作充分发挥了促进新闻界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本文从一名基层新闻工作者的认识和角度,在对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对改进创新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进行了思考,提出了一些意见及建议。
[关键词]中国新闻奖;新闻评奖工作;评价体系
根据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调研“改进创新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的相关精神,本人在进行广泛调研,搜集整理有关研究资料,实地走访有关单位,调查了解相关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本报和其他新闻媒体一线新闻工作者对评选工作的实际需求及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针对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如何改进工作进行了一些思考,现归纳如下:
一、媒体融合趋势下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如何调整
(一)适当创新奖项类别
从1980年到现在,中国新闻奖的评选工作与新闻改革的进展相比,奖项的设置显得相对滞后。比如对于报纸、通讯社的评奖项目,1980年为消息、通讯、评论、标题和新闻照片五类,1981年增加了来信,1982年又增加了新闻漫画和版面,到1988年发展到消息、通讯、评论、深度报道、来信、版面、专栏、标题、新闻照片、新闻漫画十类。1991年举行的首届中国新闻奖评选中,设置了消息、通讯、言论、报纸版面(要闻版)、新闻摄影五个奖项,第二年增加了新闻漫画,此后一直没有变化。奖项设立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设立什么奖项,二是设立多少奖项。中国新闻奖的奖项设立是从媒体形态到新闻体裁或节目形态来确定奖项类别的。先是分为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两类媒体的不同体裁来设立奖项,后来增加了综合项目,网络媒体壮大以后,又将网络作品独立出来,现在共计29个具体类别,评奖数额控制在300个以内。
建议改进方法是在保持现有评奖规模的基础上优化奖项结构。可以考虑从300个奖项中拿出一定的名额(比如10个)来设立新的奖项类别。这个新的奖项类别,可以参考国外的模式,并根据中国新闻界的实际加以创新。譬如可考虑设立“年度新闻奖”,具体分为公共服务奖、突发新闻奖、典型报道奖、调查报道奖、解释性报道奖、批评报道奖、领导活动报道奖、主题宣传奖、会议报道奖、环境报道奖等等。这个新的奖项类别设立后,不再设“特别奖”。“年度新闻奖”每个奖项只评一个,新闻体裁或节目形态不限,着重从作品的表现力、冲击力、创新性等内在品质来衡量,从题材内容、报道创新、文本精美、社会影响等各方面加以评估。作为“试验区”,这一类奖项应采取全新的理念与标准。在政治导向正确的大前提下,以新闻作品的质量、水平、创新为准绳,面向全国新闻界所有媒体,不分报纸、杂志、广电、网络、通讯社,无论中央媒体还是省级媒体抑或地市级媒体,都可以自由参评,不搞名额分配与平衡,完全以水平论英雄。可以一家新闻单位,也可以是几家新闻单位合作去角逐,只要有实力,甚至一家新闻单位可以同时获得多个奖项。这样,不仅可以评选出真正具有创新性、典范性、影响力的标杆性作品,而且可以激活新闻界的业务竞争,激励大家去创造有竞争力的作品。中国新闻奖奖项设置的传统化还体现在文体方面。在新文体日趋成熟和发达的今天,应该摈弃对文体的限制,在文体上可以运用特写、调查性报道等多种手段。而中国新闻奖沿用的仍然是老名词:通讯。
(二)进一步优化评委结构
每年在对奖项开始评选之前,应该对评委名单进行审核,评委直接对作品负责。评委会的成员中,应以来自学术界,且本身和评奖人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的人组成,改变评奖委员会中绝大多数由各报各台的总编辑和台长(评委所在单位也参赛)为主要组成人员的局面,从而使中国新闻奖同纯粹由媒体自行评选的新闻奖有根本的区别。从完善评奖机制的角度讲,进一步优化中国新闻奖的评委结构势在必行。首先,减少业界评委,除中国记协负责人外,中央各新闻单位,一家出一个评委;各行业协会,也是一家出一个评委;各省市区各出一个评委,由记协负责人与一线新闻工作者轮流担任,比如某省的评委今年是省记协负责人,明年则是一线新闻工作者,这样,每年省市区的评委,记协负责人与一线新闻工作者各占一半。其次,增加新闻教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与参评奖项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专家学者占到1/3左右,成为保障客观公正性的重要权重。
(三)细化评奖标准与操作细节
目前的中国新闻奖参选作品评奖标准主要体现在作品的社会价值(舆论导向、社会影响)上,对题材的分类划分还不是太详细,奖项对于作品的风格要求、社会影响力、风格和舆论导向关注度不高,对文章本身的关注也比较笼统(准确、精细、精良)。在评奖操作细节方面,也有可以改进的地方。譬如为了更好地发挥评奖的导向作用,同时促进评委认真负责,评委会应给上文所说的“年度新闻奖”和一等奖获奖作品撰写获奖词,充分发挥其褒奖与引导作用。获奖词应在投票表决前由负责推荐的小组先行拟出,随同候选作品目录一起印发评选过程中。应进一步规范初评和复评奖。中国新闻奖先由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进行初评,按规定的分配数额分别报送各复评委员会参加复评,并由复评委员会按规定数额报送中国新闻奖评选委员会参加定评。同时,评选出复评奖:摄影、漫画、版面、副刊、广播直播、编排、电视直播、编排,中国新闻奖初评和复评奖在一定程序上并不非常规范,既无经费保障,也欠缺公正。越来越多的初评和复评奖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肢解中国新闻奖,还应该规定任何内容经过处理或改动的作品,除了惯常的报纸裁剪和编辑之外,应该不予接受。
(四)取消作品字数限定
《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中明文规定:“对超长作品,须由各参评单位从严掌握,主要领导签署特别推荐意见,方可参评。在全部获奖名额中,超长的报纸、通讯社作品限评1~2个奖;超长的广播、电视作品,各限评1个奖。”从技术上来说,限制确实必要,但却难以解决一个问题:调查性报道不太可能在较小篇幅(或较小时段)完成。中国新闻奖则规定文字消息1000字以内,言论2000字以内,通讯3000字以内。问题的症结在于把对短消息、对现场新闻适用的特殊要求扩大化了。新闻评奖的字数限制是特殊年代的特殊产物,在特定时期曾起过积极有效的作用。随着传媒业的发展,文章长短已不是一种阻挠新闻进步的障碍。作品篇幅的长短,本应服从于内容的需要,当长则长,当短则短。在网络媒体发展迅猛、媒体融合已成趋势的背景下,没必要对作品的篇幅字数规定得太死。要解决这一问题,可考虑取消字数或时长的限制,给记者编辑自由发挥的空间;如果一时难以做到,建议将字数的硬性限定改为弹性要求,个别作品即使超长,只要内容精彩,也可以参评。
(五)公开奖励办法并提高奖励额度
中国新闻奖获奖者将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颁发荣誉证书,各省市以及各获奖单位对获奖个人和单位另行修订奖励办法。中国新闻奖奖励办法比较含糊,没有具体金额,也没有确切的奖励办法。各省市的奖励也不一样。建议应该将奖金数目、奖学金办法都一一公开,并适当提高奖励额度。
二、现有评选工作框架下网络作品参评项目如何调整
(一)开放“组织”,打通“两个舆论场”
打破中国新闻奖现有的“组织”界限,开放评选对象,向更广的网络空间延伸,向一切依法成立的网站拓展。目前,阻碍中国新闻奖向有影响力的社会化媒体开放主要担心在于门户网站或商业网站不可控,自媒体更不可控。一个更具体的理由就是他们目前还没有获许进行新闻采访,即没有记者证。此类以“可控”为标准的思维模式无助于中国新闻奖评选活动的深入发展。事实上,众多有影响力的商业门户网站已经频繁参与了诸如党的十八大、全国两会等重要的新闻事件的报道活动,并且发挥着相当重要的影响。
(二)单项突破,鼓励个人参与
原则上个人可以申报参评中国新闻奖,但主办方最终还要征求所在单位的意见。如果所在单位不同意其申报,则参评的机会几乎等于零。因为评选是有数量指标的,超过指标的作品自然不能参评。鼓励个人参评有利于增加参评作品的竞争力和多样性,主办方可以考虑拿出一定的指标来鼓励个人申报。特别是对于网络作品,没有个人申报就很难评选出真正具有“网味”的作品。考虑到整体调整难度较大,可以在单项上有所突破。以目前的条件,至少网络新闻评论和手机报就可以作为改革的两个突破口。以新闻评论为例,自媒体中很多博客的评论既有高度也有深度,且立意新颖,视角独特,积极向上,完全具备参评的水平。以此为突破口,可以避开最为敏感的新闻采访权问题,对于引导社会舆论有着相当重要的影响。
(三)细化指标,凸显互联网特征
可量化是网络类作品明显区别于传统作品的一个评价特征。网络作品的评奖应该更好地利用该优势,进一步细化评选指标,使之可衡量、可比较。特别是如果以组织为单位参评向个人参评转变后,指标的可比较性就特别重要,它将是评选公平性的一种体现。中国新闻奖的主办者可以鼓励更多的网络作品提交真实的数据,并制定出合理的数据指标,作为未来评价的依据。这些指标可以包括是否来自网络、是否发表于网络、是否形成互动、网民的关注程度、满意程度等多方面。
(四)调整设奖类别,增强可评性
中国新闻奖网络类作品奖项设置基本沿袭了传统的模式,分为专题、访谈、评论、网页(类似于报纸的版面)、专栏五个方面,不尽合理。面对以“全面”著称,大而难评的网络专题,应该考虑调整评奖类别,重新界定奖项。此处应该注意一个误区,即认为网络专题作品庞大方显网络空间的优势。其实,网络同样鼓励短小精悍,如微博就限制字数不超过140字。设立一个微博新闻奖或评论奖又何尝不可呢?此奖或许有助于转变文风。
[中图分类号]G1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6)10-00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