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宣和书谱》中的“逸格”品评
2016-11-19范功
范功
【摘要】 作为北宋著名的书学论著,“逸格”品评是《宣和书谱》书法评论的重要特色。它反映了宋代的书学理论和书法创作的倾向,从“逸”的区分也有助于考察《宣和书谱》的编撰、审定等问题,从中发现书家传记编撰者的佐证。
【关键词】 《宣和书谱》;逸格;品评
[中图分类号]J29 [文献标识码]A
对北宋书论著作《宣和书谱》的研究,以前多集中在对作者的考证以及它在修撰中涉及的问题。本文拟从书法品评的角度,对前辈时贤的研究成果做一点粗浅的补充。《宣和书谱》各卷有分目,人各一传,共立传197名书家。在每传中其知人论书的特点十分明显,论及书法也颇为精细,夹叙夹议,体例亦佳。我在研读的过程中,发现作者在论书时常使用“逸”字,而且几乎对“逸”字穷尽了一切限定词。当然,也有个别不是用于书评的。这一现象引发我的一些思考,今做一整理。为下文叙述的方便,我先把这些“逸”字在著录中的出处摘录如下:
以上所录《宣和书谱》的全部含有“逸”字的内容中,第22条是用于人名,但相关的文章却可以作为判断米芾是否参与全部内容审定的依据之一。第29条是帖名。其他的则是对书法、书者和诗文的评价。其中第3、23条是用于评论事理、人物的;第5、14条是评论诗文的;第24条表面是形容事物,实际也是在品评书法。
这些含有“逸”字品评书法的文章在全书中出现的次数较多,这足以引发我们做出如下的思考。
一、“逸”的品评角度和宋代的书学倾向问题
《宣和书谱》对书法中“逸气”的崇尚可以从两方面表现出来。其一,书评中反映出的重“逸气”的思想。卷二对卫包的篆书之“飘逸绝尘则未也”的不满,对唐元度的篆书之“责其疏放纵逸”,充分说明编撰者对“逸”的刻意追求。尤其对篆书风格也作出“逸”的要求,在宋以前是绝无仅有的。其二,对“逸”的良苦区分。如:大量使用含有“逸”字的词汇进行品评,先后有“飘逸、纵逸、散逸、俊逸、绝逸、清逸、流逸、闲逸、雄逸、怪逸、放逸、超逸”等。这一点在下文中详述。
应该说,“逸”是中国本土文化中既成的审美范畴。
“逸”字的本意指逃失。《说文解字》云:“逸,失也。从走兔。兔漫池善逃也。”[1]203又引申为超群的意思,用来指人。《论语·微子》章记载:“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情,废中权。”[2]82人有高洁的品行方可称为逸。到了汉末、魏晋时代,玄学盛行,追求“逸”成为一种时尚,在这种情况下,对“逸”的崇尚自然地渗透到了绘画领域,特别是当绘画由人物向山水转变时,“逸”更被用来品评绘画,黄休复在《益州名画录》中,将逸格列于神、妙、能三格之上,指出“画之逸格,最难其俦”[3]6,确立了逸格在画评中的崇高地位。至此以后,逸格被作为一种绘画标准,大家将用笔简约,灵动多变,新意频生且神形兼具的画风称之为逸格,而忽视了对作画者的关注。倪瓒清晰地道出,他的画被评为逸的原因,就在于画家本身状态的“逸”,在于画家胸中的“逸气”,“逸”开始向个人品格方面回归。画家只有将关注的目光从绘画的技巧中解放出来,着眼于传递自身的精神气质,将自己的性情通过笔端流于纸上,才能达到“逸”,“逸”不是一种绘画技巧和规范,而是作者性情的表露,胸中有“逸气”,加上一定的绘画技巧,才能达到“逸”。这种回归不是简单地重复,它上升到了另一个高度,那就是艺术表现自我的观念。
从唐代开始,“逸”的确立就预示着一种审美反叛。在书论中“逸”最早出现在《八诀》中。在此书里,欧阳询说:“澄怀净虑,端己正容,秉笔思生,临池志逸。”后来,体现禅宗美学的“逸”格由李嗣真提出。李嗣真在《书后品》中,始列“逸”品,并将其置于九品之上。他说:
昔仓颉造书,天雨粟,鬼夜哭,亦有感矣。盖德成而上,谓仁、义、礼、智、信也;艺成而下,谓礼、射、御、书、数也。吾作《诗品》犹希闻偶合神交,自然冥契者,是才能也,及其作《书评》,而登逸品之才者,亦当绝终古,无复继作也,故裴然有感而作《书评》,虽不足以对扬王休,弘阐神化,亦名流之美事耳。
在他的眼里,可见“逸”的格调之高。“逸”格,具有不拘常法,纵任无方的艺术特征,它是一种非人工的超脱尘俗的韵外之致。并且从“能”格进到“逸”格,是一种客观迫向主观,由物形迫向精神的升进。升进到最后,是主客合一,物形与精神的合一,具有“逸”格的书法是人的心灵自由洒脱的表现。这也是中国书家的终极追求。从中唐开始,“法”已趋向衰落,而到晚唐则已成为昨日黄花,几无地位可言。释亚栖便公开宣称:“若执法不变,纵能入木三分,亦被号为书奴。”晚唐五代书法领域,“逸”格对法的荡涤,不仅确立了“逸”的审美主体地位,也为宋代的“逸”格品评奠定了基础。
“逸”作为一种独特的生活态度、精神境界在艺术中的反映,各种表现之间其实界限比较模糊,所以《宣和书谱》中作者对“逸”作出区分的良苦用心,除了反映了时代的书学倾向外,也能反映出作者审美上主观的好恶。不过总的来说,足见作者对“逸”的审美因素的重视,其中“飘逸”出现得最多(蔡京、蔡卞均以“飘逸”称之,特别引人注意),尤见作者对“飘逸”的激赏。
若粗浅给以解释,那么“放逸”,表现作品中体现的人的充分的自由感,它纵横恣肆,沉着痛快,悠然于法度之外,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超逸”,指一种迥脱根尘,心灵臻于真实无妄之佳境。“清逸”,指一种真实的艺术境界,体现出艺术家深挚的宇宙情感,在其独特的体验中出现,这就是主客观合一的浑然的境界。这些对“逸”的解释,其抽象性不言而喻。《宣和书谱》中岑宗旦认为“怀素草书闲逸”,而作者也认为“其吐论不愧古人”。元代赵孟頫认为怀素“颠逸”(1)。“闲”与“颠”应有大区别,然而都没有脱离了“逸”字。可见,自宋以来,评者均视“逸”为书法高境界的表现。
随着宋代“逸”的思想环境的充分生成,就导致了对书法品评视角的转换。甚至在一向以端庄谨严取胜的楷书领域也打出了要追求“逸”的旗号。宋代倪思《经堂杂志》云:“大抵楷法贵于端重,又要飘逸,故难两全。”虽难以做到,但毕竟是作为一种目标去引领书家的书写。
由《宣和书谱》的这一现象可以表明:以“逸”的标准来评判人、事、书已是宋时的一种“风气”,这反映了宋代以晋韵为宗,追求“逸”气,疾庸恶俗的书学倾向。
二、从“逸”的区分看米芾与《宣和书谱》的编撰、审定问题
(一)米芾与部分文章的编撰、审定
《四库全书提要》认为此书是由米芾、蔡京、蔡卞三人“所定”,今世学者也多有否定,但也有学者认为不可简单否定。通过对“逸”字的考察,我更赞成后者。《宣和书谱》中除了品评时对“逸”的重视之外,其作者还对“逸气”作出了比较细致的区分,所以就有了,谢奕、李白、释应之、蔡京、蔡卞的行书以及陆缮草书的“飘逸”,孔琳之行书的“绝逸”,毛喜草书的“奔逸”(2),皇象草书的“雄逸”,贺知章草书的“怪逸”,张旭草书的“放逸”,怀素草书的“闲逸”(3),还有欧阳询行书、许浑诗歌和薛涛思致的“俊逸”。同时也就有了唐元度篆书的不够“纵逸”,卫包篆书和李建中行书的不够“飘逸”,赵模的正书不及王氏书法的“奔逸”,李宵远草书的太过“纵逸”。除了对“逸”作出各种细心的体察并试图区分外,作者还很注意“度”的把握。如可以做到“飘逸”“清逸”“俊逸”,甚至“奔逸”“放逸”等,但决不可过于“纵逸”。这些界定使我们感觉到编撰审定者对所著录书家的品评标准是经过一定斟酌的,绝非草率而为,笼而统之。当然并不是说以这样的标准对全部的内容进行了审定。
由此,不能不使我们联想到米芾的书法。米芾书法的主要特点即雄健飘逸。同时代及后来的书论家又多用“逸”字来盛赞米芾书法。如苏轼说他“超逸入神”(4),赵构说他“自然超逸”(5),魏了翁说他“雅逸”(6),王柏说他“逸迈奇崛”(7),蔡绦说他“飘逸”等等(8)。颇为自负而且善于精鉴的米芾当然对这一点有充分的认识,并把他作为评判佳书的重要指标,这是完全在情理之中的。
米芾不仅是著名画家,在书法方面还是“宋四家”之一,“苏黄”因是“元祐党人”,被排除在著录之外,更不可能参与编撰,而蔡京、蔡卞虽然有书法上的功夫,却谈不上有什么书学思想。所以编撰评定的担子自然更多的落实在米氏的肩上。而米又极重书作中的“逸气”,这使我们联想到《宣和书谱》中以“逸”评赏书作的小传可能多由米氏审定。
(二)作为考察书家传记编撰者的佐证
《宣和书谱》卷十五《王羲之传》说:“梁武帝评之(指王羲之)曰:‘势如龙跃天门,虎卧凤阁,故历代宝之,永以为训。其亦善于拟伦也。”可见,作者对这种评论方式是给以肯定的。然而,这确非米芾的立场,因为在他看来这样的品评语言是:“征引迂远,比况奇巧——是何等语?” (9)
而京、卞在《宣和书谱》之小传中皆被作者冠之以“飘逸”,这很可能是编撰者中趋时风而又阿谀蔡京者所为。因为米芾认为“蔡京不得笔”,而蔡卞虽得笔然缺乏的正是“逸韵”(10)。米芾能在召对时,敢于面对皇上直陈上述的观点,也绝不会在文中违背自己意愿为他们写上“飘逸”二字了。
这些文章虽不能明确找出其具体作者,但通过这些考察至少有助于对判断米芾的审定工作给予一点参考。
三、关于“‘逸字”问题
卷十二刘正夫一传中,说他“晚年间作‘逸字,独藏于家”。有学者将“逸字”解作“草书字”(11)。若解作“草书”,则《宣和书谱》中唯此一处用这种说法。其他各处则直接写作“草书”。并且书史上从没有把草书称作“逸字”的记载。另一种解释则是写“逸”这个字,晚年偏爱写某字的现象不是没有,如时下有些人专爱用毛笔表演“龙、虎、剑”一般,但这种说法不甚合情理。所以,我虽对前一种说法表示怀疑,但相对来说后者却更可信。关于这个问题今提出来以引起注意。
本文从“逸”字这一着眼点,整理了对《宣和书谱》的一点想法。在论证过程中尽可能地对前贤研究的现状进行理解和思考,倘能起到一点补充作用,则是这次学习的最大收获。
注释:
(1)赵孟頫《跋唐怀素论书帖》云:“怀素所以妙者,虽率意颠逸,千变万化,终不离魏晋法度也。”
(2)《宣和书谱》卷十七·毛喜一传:“其(指毛喜的草书)奔放超绝处,论者以比平郊逸骥,晚景飞隼。其亦善取况者也。”说明作者是赞成这一说法的。“逸”在此解作“奔逸”,是笔者所加,非原文。
(3)《宣和书谱》卷十二·岑宗旦一传:岑氏评怀素书为“闲逸”,作者认为:“其自得于心,积学于外,而其吐论所以不愧古人”。表明这也是作者的看法。
(4)《珊瑚网·书录》卷二十四下:苏轼云:“米书超逸入神。”
(5)宋高宗赵构《翰墨志》:“然喜效其(指米芾)法者,不过得其外貌,高视阔步,气韵轩昂,殊未究其中本六朝妙处,酝酿风骨,自然超逸也。”
(6)《书林藻鉴》卷九:魏了翁云:“南宫大字雅逸,细书结密,皆有可法。”
(7)《书林藻鉴》卷九:王柏题南宫小字诗稿云:“宝晋之字,几满天下,而小楷不多见。浓墨大书,以逞其逸迈奇崛之势,是其长也。”
(8)宋蔡绦《铁围山丛谈》中云:“米芾元章有书名,其投笔能尽管城子五指撮之势,翩翩若飞,结字殊飘逸,而少法度。其得意处大似李北海,间能合者,时窃小王风味也。”
(9)米芾《海岳名言》:“历观前贤论书,征引迂远,比况奇巧,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是何等语?或遣辞求工,去法逾远,无益学者。故我所论要在入人,不为溢辞。”
(10)米芾《海岳名言》:“海岳以书学博士召对,上问本朝以书名世者凡数人,海岳各以其人对,曰:‘蔡京不得笔,蔡卞得笔而乏逸韵,蔡襄勒字,沈辽排字,黄庭坚描字,苏轼画字。上复问:‘卿书如何?对曰:‘臣书刷字。”
(11)这一解释见潘运告主编、潘运告译注的《宣和书谱》,湖南美术出版社 1999年12月,第1版,第233页。
参考文献:
[1]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
[2]杨伯峻.论语释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3]黄休复.益州名画录[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