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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技术的结构分析

2016-11-16魏振

关键词:实体要素制度

魏振

(沈阳师范大学 学科与科研工作处,辽宁 沈阳 110034)

社会技术的结构分析

魏振

(沈阳师范大学 学科与科研工作处,辽宁 沈阳 110034)

技术产生于需要。人们应该自觉地依照法律制度、道德约束等社会共同约定来规范自身行为。社会技术作为技术哲学的新论域,是技术哲学研究的视角拓展与深化的必然结果。将社会技术的形态尝试性地划分为实体形态的社会技术、观念形态的社会技术、程序形态的社会技术,对社会技术的结构模式做进一步的阐述,不仅更大程度地论证了社会技术的合理性,更是对社会技术的系统进行探讨性的划分和剖析。

社会技术;社会技术要素;社会技术结构

一、社会技术的概念诠释

(一)社会技术何以可能

人作为社会的成员,无不生活在社会之中。社会是一个具有自我组织、自我调节、自我更新和自我意识功能的有机整体,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包含着三重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与意识的关系。而这些关系又构成了基本的社会关系,即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

技术起源于人的需要。人作为一种特定的存在物,必需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生存和发展。人的需要就是劳动创造活动的原始动因。作为自然存在物,人为了生存必需同自然界交换物质、信息和能量来维持生存和发展。但人作为社会成员,更应该体现出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群体性和交往性。在物质世界中不仅有自然规律和自然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创造而形成的人工自然,更应该包括在社会规律和意识活动范围内的、作为人的实践活动对象赖以生存的人类社会。人类社会的进步以及人的全面发展同样需要改变客观环境的手段及方法,这就是传统技术定义的狭隘性和局限性所在。

(二)社会技术界定

随着自觉意识和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能够按照社会规律、行为规范来协调人际关系,化解社会的矛盾冲突,减少社会成员间不必要的摩擦和冲突,实现社会生活的顺利运行。社会的技术化可以凸显出社会技术的重要性。本文将社会技术定义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有目的、有意识的人类所采取的手段和序列。

二、社会技术要素的划分

在划分社会技术要素之前,首先要对划分技术的要素做简要的概述。工具、机器等物质实体是不是技术的要素或技术诸要素之一,对于多数人来说似乎已经不成为问题,通常人们都认为这些实体性手段是技术中不可缺少又并非唯一的成分。如同古人讲的工(技术)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工具)。知识、经验、技能等智能要素对技术不可缺少,这也为大多数人所认同。当然,也有一些不同意见:如认为技术就是智能,古代技术就是经验、技能,现代技术就是知识。

技术要素应当既有实体,又有智能。古代的技术知识、近代的大部分技术知识和现代的许多知识都是经验性的,即属于经验知识。这里所说的经验性既不是心理感知,也不是停留于现象的偶然性,而是达到对事物共性和规律性的认识,只是未做出明确的因果性解释。

技术要素是技术本质的具体表现形态,是说明技术活动从哪几个方面反映出来的。社会现象纷繁复杂,社会技术的表现形态更是多种多样,本文参照了技术要素的类型划分,从社会技术的存在方式及作用方式来划分社会技术要素的组成部分,希望成为社会技术要素类型划分的有益尝试。

(一)符合社会技术本质

经验、知识是最基本的技术表现形态。经验是人们在长期实践中对生产方式及方法直觉体验的积累与综合。然而作为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手段与方法,除了观念约束以外,社会技术还有强制的另一面。作为社会强制作用的需要,组织机构就顺理成章的存在,它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技术除了观念的技术要素以外,还具有物的技术要素,即技术的实体要素。

(二)纵向说明社会技术历史发展

马克思说过:“动物遗骸的结构对于认识已经绝迹的动物的机体有更重要的意义,劳动资料的遗骸对于判断已经消亡的社会经济形态也有同样重要的意义。”[1]人们可以依据制造工具来划分古代的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近代工业革命以来,又可以根据物质手段的发展,划分蒸汽机时代、电力时代和原子能时代。

社会技术要素划分同样可以反映社会进步的历史发展过程。在社会建立的初始阶段,部落和氏族首领的权威成为社会的主导力量。人们对其权威顶礼膜拜,这完全是出于经验等观念形态的判断。随着社会进步,私有制的产生与阶级集团的出现,被剥削阶级要反抗这种压迫,他们的行动必然要遭到统治阶级的镇压,于是以国家机器为代表的社会技术的实体要素就随之产生。此后,专制制度终要结束,社会需要民主。以制度为代表的程序形态社会技术的建立确保了社会可持续发展,它同样是社会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社会技术要素的类型

(一)实体形态社会技术

实体形态的技术要素是指以生产工具为主要标志的客观性技术要素。米切姆曾将实体技术按主动性和被动性加以区分,前者是以技术手段为标志的“活技术”,后者则是以技术成果或技术对象为象征的“死技术。”[2]如果说手工工具等是自然技术的要素,那么场所、机构等客观存在也可以成为社会技术的要素。如法庭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它也是用来调整社会关系的机构。用阶级斗争的观点来看就是国家专政的暴力工具,它作为实体形态的社会技术要素是不容否认的。

统治阶级建立了法律制度以及军队、警察、监狱为代表的一系列国家机器。国家机器的运行,就是为了达到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统治,以及确保和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二)观念形态社会技术

技术包含观念形态的技术要素。经验、技能是最集中的技术表现形态。社会技术则将经验形态转变为观念形态。观念型的社会技术是指经验、知识等存在于头脑中的技术要素,它们是人在生活中积累所得的为人处事之道。世界上的哲学、宗教、心理学,都是研究思维和方法论的理论体系。

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社会中不同人群的风俗习惯、价值观念、宗教信仰都千差万别。这些非正式的规范是人们在长期实践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长久的生命力,并将以独特的方式世世代代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

(三)程序形态社会技术

技术包含知识形态的技术要素。它主要是指以技术知识为象征的主体化的技术要素。从社会技术来看,无论是经验或知识都被人们综合为现实的制度与规范。它们体现着人们的共同价值追求和道德行为约束。这些制度与规范成为衡量人们行为的依据与尺度。程序性的社会技术是以社会制度与规范为形式的主客体的综合技术要素,程序性社会技术的作用可以相比于自然技术中流程工艺的功效。

制度体现为约定俗成的道德、法律、法规等。诺斯认为,“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3]。

四、社会技术要素之间的关系及其特点

(一)独立性与相关性

当人们具备了观念形态的社会技术,人们不再对自然界的风雨雷电惶惶不安,而是利用自然界的四季变化为人们生活谋福,氏族或部落首领的威严就不复存在。首领只得宣扬君权神授愚弄人们,并建立军队等实体性的国家机器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当人们的民主意识越发深入,专职独裁的统治已不合时宜的时候,程序形态的社会技术就平衡了各方的利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此外,还要注意它们之间的相互独立性。观念技术是社会技术的无形态要素,它是主观意识的集合;实体技术是社会技术的实物形态要素,它是社会技术的客体实在;而程序形态技术是主观与客观的中介,反映着主体的要求,同时又规范着主体的行为。

(二)互补性与主导性

互补性是指在社会技术结构的内部,各类技术要素之间存在着互补机制,任何技术要素的变化都影响其他要素的变化。互补性机制保证了整体协调统一,最大地发挥系统的整体功能。

主导性体现出成为决定主导的技术要素,具有触发型放大作用。在现代社会中,程序性的社会技术发挥了主导作用,人们依照程序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只有少数人凭借个人观念盲目地开展活动,只有极少数违背社会公理与正义的人才会被运用到实体性的社会技术中。

五、社会技术结构及其类型

东北大学的陈凡教授将技术结构理解为“由经验形态、实体形态和知识形态等三种技术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4]本文按照技术要素在技术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将社会技术划分为观念型、实体型、程序型三个维度(见图1)。

图1 社会技术结构类型

(一)社会技术结构分类

1.观念型社会技术结构

观念型社会技术结构就是由经验知识、处世之道、知识型经验技能等要素形态组成。经验及知识外在体现为人们在社会实践中的处世之道,这些经验与知识规范和约束了人们之间的交往行为,潜移默化地对人们起到了引导作用。它可以调节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使社会关系达到更协调、更融洽的效果。

人无礼则不立,事无礼则不宁。礼仪是属于社会的,社会之外无所谓礼仪。礼仪就是规定了一条人们该走的固定的轨道。遵循它就会得到社会的认可,生活也会变得更加愉快;违背它或偏离它,往往会遭到社会集体意识的厌恶。

2.实体型社会技术结构

实体型社会技术结构是由以组织机构为代表的实体性经验技能要素所组成。手工工具既然成为自然技术的要素,那么场所、机构等客观存在也可以成为社会技术的要素。如法庭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它是用来调整社会关系的机构。社会技术作为人与人、人与社会交往的行为规范,必然会受到极少数人的挑战。为了调节社会关系及其利益分配,群体之间就会不可避免地陷入争夺与纠缠之中。这时候需要相应的组织和机构,依照社会成员的共识而惩罚违规者。同时需要与之对应的实体存在,通过协调处理甚至是公开审判等形式来执行对其的管理,而以军队为代表的实体组织是协调社会关系不可或缺的力量。

王伯鲁也认为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目的性活动的重要场所成为人工技术的外部环境。“在某一层次的社会技术系统中,人工物技术形态主要体现为以个体或团体为单位,并按一定运行规则建构起来的具有特定结构与功能的社会组织。”[5]

3.程序型社会技术结构

程序型社会技术结构就是由制度规范为代表的程序型经验技能要素组成。制度就是规范人们学习、工作、生活的行为准则,人们依据制度来规范自身行为。美国学者诺斯则认为制度是一种规则。他说:“制度是由非正式约束(道德约束、禁忌、习惯、传统和行为准则)和正式的法规(宪法、法令、产权)组成。它旨在约束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3]4

制度的存在与发展是文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社会越进步则制度越完善与健全。制度一方面体现主体(制度设计者)的目的,反映主体物质与精神的目标,这是绝大多数主体都能够认同的规范与规则。同时制度的要求也成为客体的行为规范,任何人违反制度的约束都将会受到制度的相应惩罚,这正是制度权威性的集中表现。制度体现和保障社会的公平,社会不存在任何超越制度规范的权力。

(二)社会技术的结构模式

上述三种社会技术结构是形成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技术基础,其中每种社会技术结构都是社会技术基础中的功能结构单元,可称之为“结构相位”[4]23。社会技术结构就是经历了从单相结构、双相结构到三相结构逐步演化的历史过程(见图2)。

图2 社会技术的结构模式

1.采集狩猎社会的单相社会技术结构模式

在人类早期社会,单纯地依靠采集或渔猎作为主要的生存手段,可以称之为采集狩猎文明。由于生活和生活的技术比较落后,人们的生存状态极不稳定,所以人们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

氏族成员的地位平等,集体劳动,平均分配,财产共享。在氏族中,成员的行为主要依靠氏族首领的权威以及成员自身的自觉性来加以约束和管理。此时的社会技术仅仅表现为观念型社会技术的单向结构模式。

2.农业社会的双相技术结构模式

农业文明社会,是人类改造自然环境的初始阶段。随着剩余物品的出现,部落的首领依靠其掌握的特权将物品据为己有,产生了私有制。在私有制和阶级出现之后,国家机器作为实体型技术结构与观念型技术结构共同成为社会技术结构的两种相位。实体型技术不仅仅依靠人的内心自觉意识而发挥其影响力,更是依赖于其强制性的机构来协调,甚至是强制的手段和措施来调整社会关系。

国家的出现不同于部落与群体。部落与群体均是以亲属定向的社会,而国家则是不依靠亲属关系,将人抽象地看作是社会成员而建立起来的。各奴隶占有制国家通过不同形式的革命性变革,逐步走上了封建化的道路,以剥削农奴为主的封建生产方式逐渐取代奴隶占有制为主导的生产方式。

3.工业社会后的三相技术结构模式

人类进入18世纪以来,步入了机器大生产时代。工业革命深刻地改变了世界的面貌,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文明及巨大的物质财富。自由、和平成为资本主义社会所倡导的价值理念。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主导因素不再是依靠观念型的技术或实体型的技术,取而代之的是民主制度的确立及保障平等权力的法律条例。

在我国,制度为代表的程序性社会技术成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依据和尺度。人们通过程序型社会技术的运用,使得人们生活更加自由和平等,同时也受到了来自社会最大程度的保障。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程序性社会技术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更幸福,社会发展继续前行迈步。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204.

[2]CarkMitcham.PhilosophyofTechnology[M].Macmillan Press,1980:307.

[3]道德拉斯·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3.

[4]陈凡,张明国.解析技术:“技术—社会—文化”的互动[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21.

[5]王伯鲁.社会技术及其地位问题剖析[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6):122-127.

A Structural Analysis of Social Technology

Wei Zhen
(Department ofScientific Research,ShenyangNormal University,ShenyangLiaoning110034)

Technology arises from needs.People should consciously regulate their behavior in accordance with social conventions,such as legal system and moralities.As a newdomain of technological philosophy,social technology is an inevitable result of the expanding and deepening of the study.A tentative division of social technology into entity form,ideology form and procedure form,together with a further elaboration of the structural mode of it have not only demonstrated the rationalityofsocial technology,but alsodivided and analyzed the social technological systemin depth.

socialtechnology;componentsofsocialtechnology;structureofsocialtechnology

N 02

A

1674-5450(2016)02-0056-04

2015-12-08

2014年度辽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L14BZX010)

魏振,男,辽宁辽阳人,沈阳师范大学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科技哲学研究。

【责任编辑:李菁责任校对: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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