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十四届《少儿美术》杯年度艺术展评”征稿通知
2016-11-02
“全国第十四届《少儿美术》杯年度艺术展评”征稿通知
展评宗旨:
新世纪初,我国教育改革的春风吹遍祖国大地,多年来我国少儿美术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优异成绩。为推动少儿美术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展示每年度少儿美术、书法教学取得的新成果,总结美术书法教学方面成功的经验,促进各地区间儿童美术书法教育的发展与交流,发现和推出教学成果突出的单位和教师,发现和培养艺术新苗,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等单位将共同举办“全国第十四届《少儿美术》杯年度艺术展评”。本次活动不同于其他大奖赛,以加强展评和多种教学成果交流为目标,以“爱祖国、爱家乡”激发少年儿童爱国热情,以描绘祖国建设欣欣向荣的景象,描绘城市、农村新貌,描绘我们的中国梦为主题,希望老师朋友们能积极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使今后的年度艺术展评越办越好!
参评内容:
美术作品要求:
一、习作作品
1.写生作品:
彩色(水粉、水彩、淡彩、丙烯等)
单色(素描、速写、白描等)
2.临摹作品:以中外历代名家名作或当代名家作品为范本临摹的作品。
二、创作作品
鼓励在观察、体验生活的基础上进行创作。也可以不局限于真实生活,创作想象力丰富的作品。表现形式不限。画幅不宜过大,水墨画以4开纸或四尺宣纸三裁为宜,少儿版画、水粉画、水彩画等画种尺寸为4开或8开。
三、电脑美术作品
鼓励现代化手段,用电脑创作的绘画作品、设计作品(打印成5寸照片大小即可)。
四、雕塑、立体设计、手工制作、编织、综合材料、拼贴、粘贴作品和卡通漫画作品。
书法作品要求:
一、创作作品:书写诗词、名人名言、楹联等。
二、临摹作品:临摹历代名碑、名帖、名家墨迹等。
书法作品可分软笔(四尺宣纸对裁、三裁为宜)、硬笔(16开为宜)两种,书体不限(篆书、篆刻请加释文,篆刻需印拓2~4方)。
作品征集办法:
参加者请于2016年6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参评作品的原作或照片(5寸至7寸均可)寄至:
天津市和平区马场道150号《少儿美术》编辑部 蒋连友 收
邮政编码:300050
请填写参评卡贴于作品背面。集体选送,请填写集体登记表(集体登记表可向组委会索取,也可用A4纸自制)。
因人力有限,参评作品一律不退稿。
每幅作品收参赛费15元,通过邮局汇寄,请勿在信中夹寄。请在汇款单附言栏注明“参赛费”字样。
作品评奖:
展评作品由全国著名少儿美术教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奖,评委会将根据参评作品的数量,按一定比例评选出优秀作品。
本次展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纪念奖,以上各类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获得优秀奖及以上的作品可入编为本次展评出版的《全国少儿美术书法精品集》(入编《全国少儿美术书法精品集》的通知将和比赛证书同时发放寄出)。部分获奖作品由专家点评后在《少儿美术》杂志上发表,对荣获“全国美术教育先进单位”奖项的单位,将择优在《少儿美术》杂志上介绍。
集体组织及指导教师奖:
集体组织奖获奖条件及奖励办法:
对集体组织参评作品150幅以上并成绩优异的单位,颁发“全国美术教育先进单位”奖杯。
对集体组织参评作品100幅以上并成绩优异的单位,颁发“全国美术教育先进单位”奖牌。
对集体组织参评作品50幅以上并成绩优异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指导教师奖获奖条件及奖励办法:
为表彰在本届展评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指导教师,凡指导的参评作品成绩优异的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精美证书,如教师个人指导的参评作品超过100幅并成绩优异的,还将获得“优秀组织奖”精美奖牌。超过50幅不足100幅并成绩优异的,还将获得“优秀组织奖”精美证书。
组委会将为连续参加、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指导成绩突出的教师建立档案,以便不断跟踪和在《少儿美术》杂志上专题展示新的教学成果。在组织集体参加时,教师可附寄不超过500字的教学经验介绍,以便参考。
为推动贫困地区及特殊儿童群体美术教育事业的发展,展示他们的艺术才华,将邀请部分作品参加展评。
联系人:蒋连友
天津市和平区马场道150号
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
邮编:300050
咨询电话:022-58352951
手机:13821600632
QQ: 1730548122
电子邮箱:tjzhangyao@126.com
“全国第十四届《少儿美术》杯
年度艺术展评”组委会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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