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历史小区的更新与保护
2016-10-28阮晓村
文/阮晓村
荷兰历史小区的更新与保护
文/阮晓村
在经历了大量的新城和新区建设之后,城市更新成为近几年国内规划界的工作重点。如何进行更新,要保护继承城市的哪些元素,如何进行改造才能使具有历史文化底蕴的城市发展有延续性、风格不变,这是我们讨论研究的关键问题。
欧洲城市在上个世纪后半叶得到了迅速发展,其中包括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城市重建、扩建,上世纪七十至九十年代对城市现有区域进行更新改造,以及2000年之后对大量城市中工业废置地区进行的再开发利用。欧洲城市更新改造非常重视地区原有文化、历史的传承, 并利用地区自然地理特点进行开发,使改造的地区与周围区域相协调,与整个城市融为一体。概括起来,欧洲城市在更新改造过程中做到了以下几点。
1.保持城市的原有结构。欧洲很多城市都有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当时的技术与现在完全不同,因此,城市根据当时人们的生活方式而建造,城市道路及房屋布局都与现在不同。虽然城市中的建筑经过了不同年代的修复及改造甚至重建,可以说已面目全非,但城市的机理与结构,即城市道路网及街区组团特征并没有改变,透过建筑的表面,可看到城市的实质并没有变。
2.保持了城市原有街区组团的特征,继承了原有建筑与空间的比例。在城市发展的不同时期,街区及居住组团的形式也不同,它们与当时的文化历史背景相关,与社会环境及人们的生活要求联系紧密。因此,在今天的城市更新改造中,我们不能仅保持原有建筑立面,以及扩大比例后重建的古街道、古街坊、古村落外貌,而忽略了古街、古坊、古村内所蕴含的人文历史,没有了在这儿居住的人及其生活方式,城市中的一部分也会消失。而且,城市在不同阶段所产生的作品都应保留,这样城市才会有它的历史脉络。
3.保留城市中不同时期的建筑并赋予其新的用途。例如,很多中世纪的教堂建筑空置后被改为剧场、书店、酒店、医疗中心及餐馆酒店等。有代表意义的不同学派的建筑也被保留,因为它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铲除这一历史时期的有代表性的作品,就意味着抹去了这一时期在人们记忆中的位置,所以在老建筑的保留改造中经常使用了新老相结合的手段。
下面介绍荷兰两个居住小区的修复改造,在如何把城市中街区建筑所包含的文化历史底蕴延续下去方面,或许能给我们一些思考与启发。
实例一:荷兰鹿特丹居住小区(Justus van Effen)的修复改造
荷兰鹿特丹市的西北部在当时为城市边缘的 Justus van
Eeffen 居住小区,建于1922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随着欧洲工业的快速发展,大批移民进入城市,农民转为工人,为满足他们住房的需要,由鹿特丹市政府统一开发,专为中低收入的工人阶层规划建设了该居住小区。
该居住小区由荷兰著名建筑师M.Brinkamn (1873-1925,以建筑新派运动闻名,是包豪斯时期活跃在荷兰的一位反传统风格的建筑师) 规划设计, 它不同于周围封闭式的传统居住组团——每家每户前门临街、后面为花园的居住形式,而采用了复式(上下两层为一单元)及外廊公寓的新型居住形式。规划了半封闭街区组团,组团中央设有公共浴室、洗衣烘干房以及集中供暖的锅炉房,中心也有绿地及长凳座椅。公共交通可进入组团内,住户由组团内院入户,这样可以促进人们的交流,特别为三四层复式住宅服务的外廊宽度为2.2-3.3米,是放置盆栽绿化、邻居交谈、孩子们玩耍的好地方,也是送牛奶和面包的车辆的必经之路。小区共有273套住宅,每户使用面积为57平方米, 拥有三卧一厅、厨房及卫生间,也设有垃圾管道。
1982年进行了第一次改造。建成半个多世纪的建筑已显陈旧,最主要的是住宅面积已相对显小,为满足现代生活的要求,需要有不同面积和户型的住宅。在国家历史建筑保护基金支持下,由市政府牵头对此街区进行了彻底的改造,每户增加了淋浴卫生间及独立的供热装置。通过打通一二层住宅,创造了两居、三居、四居室户型,三四层的住宅也进行了同样的改造。每户使用面积增加到90-115平方米。组团中央的公共浴室及锅炉房变为幼儿园及社区中心等。整个组团的建筑外墙被刷成白色,建筑外廊被更换为预制水泥板构件。经过改造,小区共有164套住宅。
2010年进行了第二次改造。1982年的第一次改造并不是很成功,白色外墙很快被弄脏,住宅间墙的隔音效果也不是很好。因此,市政府决定对这一国家级历史保护建筑进行再次修复,而且住宅由全部为廉租房变成部分为商品房,有利于不同收入阶层的共同居住及相融。
首先,对墙面进行了清洗,恢复了原来的黄砖色,窗框也恢复了原有的木结构,去掉了不同时期更换的铝合金及塑钢窗框,使建筑更富有原有的风格色彩。对原有的楼梯间进行了修复并加建了两座电梯。其次,对房型及其大小进行了彻底改造,增加了大户型,减少了小户型,还增加了花园联排房,使小区住宅的总数量减少到154套。修复的重点被放在了住宅内部与细节的处理,使原有的建筑特点能表现出来。另外,每户住宅拥有地暖及二氧化碳自动换气装置,隔音保温效果也大大提升,符合当前的建筑标准。底层住宅增加了储藏室,组团中心的公共建筑也经过修复转变为办公楼。
经过这次彻底的修复改造,该居住小区已成为能满足21世纪人们生活需要的住宅小区,它的社会效益提高了,从为低收入家庭服务的社会福利房转变为中高低收入家庭混合的小区,同时还保留了它的历史文化价值。
实例二:代尔夫特Poptahof街区改造
荷兰代尔夫特市Poptahof街区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成的居住小区,小区距离市中心及著名的代尔夫特大学城区都很近,周围服务设施周全,小区中心较有特色,成为代尔夫特市各个阶层居民融合较好的街区。
居住区主要由11层板式高层公寓楼和3层联排花园家庭住宅组成,服务对象为中下收入阶层。联排住宅及公寓房全部为出租房,为住宅合作社拥有,大部分为社会福利房。上世纪九十年代后, 由于住宅类型不再适合当今人们的生活使用,市政府及住宅合作社联合对此街区进行了彻底的改造,对公共空间也进行了重新设计,增加了集中的儿童游戏场及活动广场。
整个小区的规划思路并无改变,中心思想为:将整个居住区的公共空间最优化,小区中心公共绿地、活动广场为不同年龄段的居民服务,为居民提供一个社交的好场所。改造后的小区仍由板式高层及联排花园家庭住宅组成,这样才能保障有最多的小区公共绿地。所增加的是不同类型联排花园家庭住宅,以满足中等收入家庭居住的需要。改造使社会福利房与商品房相结合,让不同收入的家庭混合居住。
在住宅改造中,11层的板式公寓楼并没有全部被拆掉,只在两端及底层增加建筑体积与面积,底层由储藏室变为商业办公空间,使建筑与周围公共空间融为一体。 同时,在以前的紧急通道处增加了一部电梯,使公寓楼由简易的外廊式交通方式变为一梯四户的简洁交通。在板式公寓楼的改造过程中,还拆除了大楼中部的5层,使得建筑体积变化,住宅类型增多。原来99套完全一样的住宅变成93套面积不同、类型不同的住宅,包括复式及有花园的住宅。汽车及自行车则完全停在底层的集中停车库,停车库的屋顶则是公共活动的场所。改造后的公寓,仍为社会福利房,以前的居民可全部回搬。
从以上两个荷兰城市更新改造的案例中可以看到:不用把城市中的街区完全拆除,建造与原来街区完全不同的区域,而是可以把原有街区的空间结构与精华继承下来,把建筑加以改造以适应当前人们居住生活的需要。这与我们国内有些城市把原有的街区完全铲除,建造新“曼哈顿”的做法完全不同。当然,荷兰这些成功的案例是市政府、住宅合作社及开发商合作努力的结果,也有国家历史建筑保护基金的大力支持,以及各级政府的资金补贴支持。
(作者单位:东西方城市事务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