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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不能保障居住原因何在

2016-10-28闻野

上海房地 2016年9期
关键词:空置闲置建设

文/闻野

保障房不能保障居住原因何在

文/闻野

近日,笔者在陕西、河南、江西、安徽等地发现,由于多重原因,一些保障房项目“先天不足”,存在不同程度空置现象,而已经入住的群众也因生活不便颇感“闹心”。据介绍,我国大规模建设保障房始于2007年,经过3-5年开发之后,保障房在保障部分中低收入人群居住权益的同时,其分配问题、质量问题、空置问题等也集中爆发出来,并且饱受舆论诟病。

保障房不能居住有诸多“先天不足”

在一些地方,因为部分保障房项目选址偏远,交通等基础设施和配套项目建设滞后,严重影响了入住率和舒适度。比如,江西省南昌市部分公租房项目中签家庭反映,交通不便是困扰他们的最大问题。冠山花园居民柳道元说,每天出行要步行20分钟才能到公交站。居民肖红萍说:“爱人生病常去医院,由于交通不便,看病比较困难,所以全家到现在还没有搬过去住。”

由于小区地处城郊,电动车成为冠山花园居民出行的主要方式。居民李军说,小区内还居住着一部分残疾人,他们也要依赖电动车,却面临电动车无处存放、缺乏充电设备等问题,希望配套设施能加以改善。在不少地方,保障房的选址建设由市中心向周边逐渐扩散。对保障房的开工建设,上级部门有统一的时间节点,建得太远往往配套设施跟不上,而市中心没有空地,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开展房屋征迁工作,所以只能选择一些城乡结合部。

业内人士坦言,出于成本考量,一些地方政府往往选择土地价格较低的偏远地区建设保障房项目,由于上级部门一般偏重对开工率、完成率等数字指标的考核,导致“重建设轻配套”情况普遍存在,难免要出现交通、医疗、教育等配套资源建设滞后状况。更有甚者,个别地方在保障房建设中未能及时扭转“重数量轻质量”倾向,导致墙体开裂、楼板漏水、缺少消防设施、电梯事故等质量问题频出,成为受保障群众难言之痛。由于保障房项目利润较低,个别开发商使用劣质材料或偷工减料降低成本,质量问题频频发生,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入住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申报不准也导致保障房供过于求,出现闲置。河南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负责人介绍说,保障房出现空置的原因之一在于个别地方计划申报不准确,申报和建设数量大于实际需求,出现过剩情况。此外,分配不及时也是一些地方保障房空置量高的原因。国家审计署报告提及的一些地方,因保障性住房政策覆盖范围扩大,而涉及申请户基本情况的信息又分散在多个部门,给申请资格认定带来一定困难,因而出现大量保障房未及时分配的情况。

唯有制度制约才能使保障房不走样

实际上,上述保障房问题并非始于今日,而是在保障房开建时就存在。其中最严重的问题是许多地方在规划布局时,总是把保障房建在离城市中心较远、交通不便、配套设施缺乏或建设严重滞后的区域。不仅如此,在保障房设计上,因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而造成的使用功能低下,几乎成为保障房的普遍问题。从媒体揭露出的问题来看,保障房的工程质量也常常得不到保障,一些地方对保障房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敷衍了事,把关不严。

此外,“房等人”的现象之所以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就是因为有关保障房的政策、机制以及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问题还没有得到真正解决,致使在保障房的分配、运营和管理上难有定规,加上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滞后,使得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基础信息不足,由此加大了核定保障房申报资格的难度,导致一些地方出现了骗租、骗购保障房的情况。

不过,上述在保障房建设与申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非不可解决的顽症。一些地方出现的保障房问题,其实还是政府的责任问题。保障房建设是中央政府考核地方政府官员政绩的一项硬性指标,对开工数量和竣工数量都有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在这样的硬性指标面前,许多地方官员把保障房这一民生工程当成了政绩工程,在保障房建设中只追求开工数量和竣工数量,并以此作为政绩上报。至于竣工之后的保障房分配,以及保障房的设计、规划、基础设施配套等问题,则因为并没有被列入保障房建设任务的考核范围,而被排除在中心工作之外。这正是保障房大量空置、出现“房等人”现象的重要原因。

保障房大量空置,不仅造成浪费,也使民心工程成了“闹心工程”。正如专家所言,手握大量空置保障房的地方政府,必须有勇气直面这一问题,在选址、配套设施建设、财务、申请保障房家庭等方面实行信息公开,接受民众监督,让民众在保障房建设中享有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外,保障房建设不能以房为本,而必须以人为本。政府官员的政绩单子上,开工量、竣工量的指标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实际解决了多少户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这样才能让民生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唯有制度制约才是保障房不走样的基础。因此,除了要完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还应该制定国家住宅保障法。

为保障居住,绝不能让配套设施滞后

根据审计署去年发布的公告《2015年9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显示,有5个市县已建成的5.75万套保障性住房闲置,仅贵州贵阳市就有30855套保障房未分配。有关人士认为,贵阳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案,而是地方不落实中央政策的缩影。尽管保障房项目能得到中央的财政拨款,但地方的自主性很大,比如在哪里建、如何做公共配套、什么时候分、分给谁等,出于对经济增长、土地财政、配套资金投入的考虑,地方上对保障房的建设动力事实上不足。

住建部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新开工740万套(其中各类棚改580万套),基本建成480万套。截至去年10月底,已开工747万套,基本建成688万套,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投资1.28万亿元。其中,棚改开工575万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99%。但在审计署的报告中,地方虚增保障房开工率的事情时有发生。比如,去年9月的报告显示,11个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推进缓慢,7个省的12个市县及单位虚报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或完工量14450套。

另据审计署去年8月的报告,山西省大同市虚报2015年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31054套。至去年7月底,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未开展闲置房源公共租赁申请受理等工作,已建成的626套廉租住房中闲置超过2年的有546套,其中448套闲置超过4年。重庆市奉节县2013年以来违规改变廉租房用途,由县融资平台公司使用财政资金2500万元购买210套,将其装修改造成办公楼后出租给县委、县政府机关使用。

对此,有关人士表示,保障房和商品房一样,都需要占用大量的公共配套,但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建设保障房很难给地方财政带来收入,保障房项目并不能提供土地出让收入,而如果是建设商品房项目,或者建个购物中心进行招商引资,则能够给地方财政带来实实在在的收入,这也导致了保障房项目多数位于偏远地方,周边的配套设施欠缺,并且保障房项目常被曝出存在质量问题。

目前保障房空置主要发生在县城,县级城市的实际住房需求并没有那么旺盛,加之公租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等要求,其对群众的吸引力相对不足。有基层干部表示,目前各地保障房建设大多是层层下派指标,从省到市一直到镇搞任务分解。然而,一些经济落后地区的县城和镇区,本地人口偏少且多有自住房,加之流动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数量也不多,对保障房的需求不旺,申请人较少,造成闲置和浪费。

针对保障房存在的这些问题,专家认为:可以通过完善考核指标,增加保障房公共配套考核体系;增加保障房质量配套不完善的投诉反馈渠道,加强质量竣工验收和配套到位验收等环节。显而易见,避免保障房空置必须解决“先天不足”,要从制度、决策、规划等方面让保障房项目的配套设施“先行”,如果做不到“先行”,配套建设也必须与保障房建设“同行”。也就是说,绝不能让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一旦保障房闲置超过规定比例,必须对项目的决策者、规划者、监管者依法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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